**古爐 贾平凹 一九五二年古历二月二十一日出生于陕西南部的丹凤县棣花村。父亲是乡村教师,母亲是农民。文化大革命中,家庭遭受毁灭性摧残,沦为“可教子女”。一九七二年以偶然的机遇,进入西北大学学习汉语言文学。此后,一直生活在西安,从事文学编辑兼写作。出版的主要作品:《浮躁》《废都》《白夜》《土门》《高老庄》《怀念狼》《秦腔》《高兴》等。以英、法、德、俄、日、韩、越等文字翻译出版了二十余种版本。曾获全国文学奖多次,及美国美孚飞马文学奖,法国费米那文学奖和法兰西文学艺术荣誉奖。2008年,《秦腔》获得第七届茅盾学奖。 冬 部 1 狗尿苔怎么也不明白,他只是爬上柜盖要去墙上闻气味,木橛子上的油瓶竟然就掉了。...
:**第一章 这天晚上孟菲确实喝得不少,但她没有醉。 四个女人,消灭了整整一桶通化山葡萄酒,还有八只罐装青啤,不过不要紧,当她们从酒店撤离的时候,个个身姿袅娜,步态从容——只有女人加入的聚饮,想醉也不是容易的事! 在路边道别时,有人兴犹未尽,提议接着去喝茶。孟菲并未附和,她说自己晚上喝茶就得彻夜失眠。于是,孟菲向钻进车内的三位女伴挥了一下手,就独自坐上了另一辆出租车。 街头的灯光极富挑逗意味地竞相闪烁,像一幅幅制作粗陋的电脑动漫。动漫这个词孟菲并不喜欢,觉得它有些偷工减料,节省得简直不负责任。这正是现代都市人的做派吧! 这个城市虽然不大,但它具有现代城市的所有功能,满足着人们从吃喝玩乐到饮食男女的一切需求。孟菲酒意迷蒙地想,城市的出现是人们肉体和感官的福祉,却也是人类的心灵和精神之痛。...
凶手的女儿 第一部1.露露 一九七一年七月(1)妈咪要我救她。这我一点也不意外。我刚上幼儿园才不过一个星期,就知道她不是那种会给小孩戴通心面项链的妈妈。坦白说,妈妈把我当成仆人来看,只不过是个子小了一点的女仆。“露露,拿瓶百事可乐给我!”“拿牛奶给你妹泡麦片!”“去杂货店给我买包烟!”有一天,这命令还变本加厉:“不准放你爸进门!”爸妈分开那时候是七月,妹妹五岁多,快满六岁,我也不过快要十岁;不过妈妈眼里的我,应该差不多有五十岁吧!爸一直帮不上什么忙,从他离开我们以前就一直是这样。他有自己的问题,总是想要一些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其中最想要的就是妈妈。这种渴望或许来自于爸的背景:爸是在柯尼岛长大的,柯尼岛是布鲁克林的梦幻乐园;这解释了爸为什么一看到妈这种样板美女就被迷倒了。但是我一直不明白爸为什么只看到妈漂亮的外表,其它的一概忽略。妈妈那裹了糖衣般的外表一定是关键,让爸一点都没注意...
这里曾是汉代匈奴人的优良牧场,这里拥有亚洲最大沙漠水库——红崖山水库,这里过去盛产黄河蜜瓜、甘草民勤,这个曾经的重要商品粮基地县,这个曾经因为“人进沙退”而名扬世界的甘肃小县,目前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沙漠正以每年8~10米的速度吞噬着这片土地,越来越多的人不堪严酷的生存条件,抛弃了这块祖祖辈辈洒下汗水和热血的土地而远走他乡 这是一抔灰褐色的土,泛着微微白光。如果你愿意用舌尖沾上一点儿当地人已经尝遍了它的苦涩盐和碱的味道会刺激你的味蕾。 土壤没有任何水分和黏度,它顺着指缝不停地滑落。一阵干冷的风吹来,灰尘飘散,扬向远方。 随着扬尘的方向,一条分界线从面前延伸到天边。东侧是腾格里沙漠耀眼的红黄色,由于年代久远、日照时间长而形成;西边则是巴丹吉林沙漠的淡青色,它出生的时间比腾格里晚得多。...
取暖运动 长春的冷慢慢地逼近心窝,巫小倩慌了。她不断地给南方的死党打电话取暖,死党们说,找个长春男人恋爱吧,没有爱情滋润,女人容易枯萎。这道理巫小倩哪里不懂,只是要找个男人恋爱,真比考研还难。巫小倩英语也就是个二级水平,不似某些人考研考博,轻松上线,如搞一夜情那般洒脱。巫小倩确实有点想恋爱,在冰天雪地里拥抱接吻,较之南方的情调,必定别有滋味。巫小倩记得有一次在乐购超级商场排队买单,遇一超帅型,极具艺术家气质的男人,侧面令人着迷。但是,非常遗憾,这位艺术气质的男人直到买单离开,也没有回头,错过了与巫小倩一场可能死去活来的恋爱。直到如今,巫小倩都在设想一种假如,假如那个男人回头,即便是一晌偷欢,巫小倩似乎也会心甘情愿。...
:**将军的结巴妻作者:莎含 正文 闹剧 清晨,整齐美观盛开着各种花的花园里,露水在叶子上折射着暖暖的阳光,就在整个花园的中间,有一个小小的湖,湖里有散开的荷叶已高高耸立其中,含苞欲放的花骨朵挺着了腰身,不时的随着微风摇曳着身姿。 夏日正旺,眼看着也要到了荷花绽放的季节。 清澈的湖水边,正挺立着一抹白色的身影,听到后身有脚步声传来,回头望了一眼正是自己的贴身丫头,她勾起唇角,在丫头近身前,纵然一跳,同时没有一点留恋地闭上眼睛。 ‘扑通’一声,打破了整个将军府的安静,同时溅起一片水花。 “啊——小姐——小姐?快来人啊,夫人跌到湖里去了”目睹事情发生的小丫头,被这一幕吓呆了,半响后,整个人才扑到湖边。...
:**路上有惊慌 作者:饭饭在库斯马库斯拉大街库斯马库斯拉大街是一条石子铺成的街。它有不少的拐角,还有一些十字路口,还有一些昏暗的路灯。我喜欢夜晚光着脚在这条街上奔跑。据说有很多人都喜欢在夜晚的库斯马库斯拉大街上奔跑,不过我从来没有遇见过他们。每次都只有我一个人。我有时停下来,仔细地听,或者干脆直接将耳朵贴在地面上听,从来也没有听到过别人行走的声音。只有一次,我拐过一个狭窄的街角,遇见一个兔子。它就站在那里。我冲它打了个招呼:你也在这里吗?兔子微笑起来,没有回答我。我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兔子的耳朵。细小的绒毛上沾了些露水,有一点点湿,我看到它的耳朵在月光下是半透明的,血管像树的枝桠一样蔓延。...
:** 书中人物介绍 爱德华:爱德华和汤姆这两个少年,是这篇故事的主角。他们两个人,由于偶然的巧合,不仅是同年同月同日生,而且两个人的面貌也很相似,但两个人的命运却有天壤之别。爱德华是英国的王子,汤姆则是个小乞丐。有一天,爱德华王子在宫苑里散步,看到一个卫兵正在怒责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由于同情心,他就带这少年进入王宫,想不到却因此发生一连串意想不到的事情,差一点几就丧失了英国王位的继承权。不过,因为这个遭遇,使他得以深入民间,得知民间疾苦,对日后他治理国家有很大的帮助,而成为人民所爱戴的国王。 汤姆:他是往在英国伦敦贫民窟里的一个小叫化子。他的境遇虽然穷苦,但是他的心地却善良纯洁。他一有空,总是跑到附近老牧师安德鲁先生家里去,请牧师教他读书写字,这是他最喜欢的事情。尤其是牧师家的书架上,有关王子和贵族主活等这类书籍,最能引起他的兴趣,因此他常和附近的孩子们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