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影涯雪第 1 章武林盟主府。三尺青锋轻弹出鞘,手指缓缓抚过发出清冷光芒的剑刃,有着“无双剑神”之称的当今武林盟主萧晟寰注视着书案前年仅十岁的儿子萧玄暗,目光黯然中带了一分期待,“阿痕在你那里吧?”“是,父亲大人。”“阿琅,江湖是一个变幻莫测的地方,为父不可能一生占有这个盟主府。而武林中对盟主宝座虎视眈眈的大有人在,所以萧家今后能否在武林中立足,以及阿痕是否能好好活下去就看你的了。”“阿琅明白。父亲大人所说的其实也就是阿琅练剑的理由。不过放眼江湖,如今有何人能与父亲大人争锋?您放心就是,盟主之位只会到我的手里。”“有这个想法,很好。只要你有本事,随时都可以从我手里拿过盟主令。”萧晟寰眼中闪过一丝笑意,“这几年一直是你照顾阿痕,也只有把她交给你我才放心。阿琅,你要记住,你们体内流着同样的血,别人欺负阿痕就是眼里没有你。无论你处在什么样的位置上,你都要把她放在心上。...
香醉忘忧附 《鹰刀》 座谈会..蒙彩衣:各位读者大家好,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召开座谈会了,这次突然重新开始想必大家都觉得很意外吧?其实,大家也不用这么意外,因为我们的编剧老香最近受到出版商和市场的压力,正在为后续的剧情和时间赛跑,脑袋都快写锈掉了,他希望能多听听读者们的意见,来活跃活跃脑细胞,刺激一下他写作的欲望,故而特别召开了这次座谈会。当然,在主持人的人选上,老香还是考虑了很久,最后选定由我和杨四先生担负此次重任。杨四:选我来担任主持人是一件非常容易理解的事,毕竟我是男二号。说起来也真是悲哀,为什么每次吃力不讨好的事都由我来做?难道身为男二号,就注定要当义工的角色?漂亮的MM全部被鹰刀那个贱人收入私房,连个丫鬟也不分我一个。老香还真是一个不入流的狗屁编剧……...
作者:东方玉第 一 章 千里求医“好鸟枝头亦朋友;落花水面皆文章。”这是老句子,但薛神医似乎对它特别欣赏。每年到了换春联的时候,他必饱濡浓墨,亲自挥毫,在梅红洒金笺上,写了这两句诗,张贴在大门之上。薛神医就是住在木读镇上,门前有小溪,有绿树。春天来了,枝头鸟鸣,小溪花落,刚好切合这两句诗聊。久而久之,这两句话就成了薛神医特有的标志。他门口既没挂上“薛氏医庐”的招牌,但人们只要看到梅红洒金笺上龙飞凤舞的对子,就知道这是薛氏医庐。薛神医不但是苏州有名的神医;就是大江南北,提起苏州薛神医,也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尤其在江湖上,薛神医的名头更响,黑白两道,无论重伤垂危,只要一息尚存,找上薛神医,无不妙手回春,一剂而愈。...
作者:独孤红第 一 章日头落向了西山。原野间响起了一阵阵羊叫,此起彼落。转眼间看见羊了,一大群,后头还有个人赶着,一边赶,一边吆喝!那吆喝声,怎么是童音?近了,看出来了,那个赶羊的人,本来就是个孩子。赶羊的孩子只有十一、二岁,长得眉清目秀,只是有些黑;牧羊的孩儿整天风吹日晒,还能不黑?黑得结实,黑得好看,有什么要紧。牧羊的孩子穿一身粗布衣裤,衣裤很旧,洗得都泛了白了,但是很干净,也没有补钉。这时候,该是放羊的孩子赶着羊群回家的时候。只是,放眼看,原野上只有草,只有山丘,没有房舍,放羊孩子跟羊群的家在那里?不,有房舍,翻过那座小山丘就看见了,就座落在原野里,几间瓦房,周围还有几棵树,那就是放羊孩子跟羊群的家。...
欢迎访问://..卧龙生 《铁剑玉佩》第 一 回 群芳争艳 古都长安,每逢三月三日,新科进士乘彩舟游于曲江,于是,长安城内万人空巷,纷纷涌向曲江池畔,一瞻状元郎之风采。 其中尤以女性为最:禁宫嫔妃,名门闺秀,甚至那三曲中的风尘歌伎,莫不以一见状元为荣。是以,诗人才作出了“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的不朽名句。 这天,又是三月三日。 曲江池畔正是锣鼓喧天,万头攒动。 而城内却安静异常,宽敞的通街大道也鲜有人迹。 过“三曲”桥向东一带,是长安城的安静住宅区。这里虽然紧靠着笙歌不辍的“南曲”,但却不沾半点繁华。 紧靠“三曲”桥东南方一箭之遥,一顺边长着七株水桶般的柳树。那排柳树的旁边有一座深邃的院宅,长安城里的人都管它叫“七柳斋”。...
作者:陈青云楔 子“火树银花不夜天”。元宵节灯会上,观灯的人群熙来攘往。谈笑声、叫卖声、艺人唱曲说书声,势如鼎沸。东方雄风随着人流,一面观灯,一面倾听人语。他是位虎臂熊腰、壮如铁塔的汉子,一举首,一投足,都有携雷挟电之感,真是应了他的名字:东方雄风。在一盏能转会动、画着猪八戒背媳妇图样的花灯前,他按着腰间佩着的长剑,沉吟细观,脸上不觉显现会心的微笑。从东方雄风宽阔粗犷、棱角分明的脸上,人们尚可看出几分疲倦神色。他刚从台湾渡海归来。这次重返大陆,显然负有重要的使命。永历十五年即公元一千六百六十一年,他从家乡南下,投奔郑成功,随他所率的大军,从厦门出发,经澎湖,在今属台南的禾寮港登陆,对荷兰殖民者总督所在地赤嵌城大举进攻。在郑成功所率的数万官兵中,东方雄风是一员赫赫有名的虎将。在反抗殖民强盗的激战中,东方雄风屡建奇功。当时,为了击溃敌人从巴达维亚派来的援兵,郑成功将士...
作者:建安【由(. )整理提供,。】缘灭长安创作感言我写武侠,起因确是无聊--闲得无聊!但心情却极苦闷,想有个发抒处,于是一天早,信手就在一张纸上写了。但只写了十几天,就调到另一科室,骤然间忙了起来,同时还遭到了丈夫的强烈反对,我的写作大计很快就转到了地下,但这时的我已如吸毒之人,每天不写个三五万字,这一天就过不下去。就是在这种‘上瘾’的状态中,我只用10个月,就完成了[缘灭长安]的初稿,但,对此书的修改,我却花了六年的时间。我写武侠,也没人教,就是自已想:要写个什么样的故事?故事中有个什么样的主人公?这人有个什么样的性格……?把握了这两点,就好像是搞大型泥雕塑的人,将泥雕的钢丝骨架立好了,接下来,就该往上面扔泥巴了。...
作者:纳兰佩紫..正文 第一幕:红——那缕一见难忘的残酷优雅(更新时间:2006-6-16 12:53:00 本章字数:2547)晚秋的黄昏是血样的红。京师郊外的枫林,被夕阳晚霞映染的一片炽色。人的气质,似乎也是有颜色的。就象这个悠闲漫步在枫林中的消瘦男子,远远的便给人一种冰蓝的印象。他并不高,但是很瘦,近乎枯朽的瘦。他穿着冰蓝色的华贵袍子,外面罩着一件深灰的狐裘。他冷,且傲。并不十分精致的五官看上去阴翳、阴狠。这个看上去近四十岁的男子有种天生的领袖气质,而且一眼就可以看出此人决非善良之辈,更是绝不心软、绝不慈悲的枭雄。他有种冰蓝的高贵、阴郁、使人惊服的冷漠。他在一片血色的晚秋枫林中漫步,竟然异常和谐。象一副凄凉而美丽的图画。...
作者:博爱的骑士醉人的黄昏 我的下一部都市书,算是一个同人吧。(老爸和老妈的第一次相遇,发生在老爸大学二年级刚开学过后没多久的一天,在老爸那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艺术修饰下,我了解那个决定我的名字的黄昏。――吴仲马)(一)学校东门的门口有一家小书店,那里是我经常的地方,那里的书虽然不多,但那是学校附近唯一的书店。那个时候,私人的书店还很少,而市里最近的一家的新华书店还在几里之外,除了比较空闲的周末,我是很少有机会到那里去。新书的淡淡的油墨味,总是能让我感到非常的高兴,这也是让我下午放学后,更愿意到那家书店,而不是图书馆的一个原因,当然,图书馆里面收藏的大都是固定类型的书也是另外的一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