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坚持就有机会,努力终有回报!相信自己一定能做到!://141997第1章 心急如焚()大年初二下午的上海,天空中飘着几朵云彩,阳光给阴冷的天气增添了一丝暖意。由于春节长假,除了南京路、淮海路、徐家汇等商业中心上还摩肩接踵外,许多沿街两侧的小店铺选择闭门休市。外地来上海打拼了一年的人们大多赶在大年三十之前随着春运大潮返回老家与亲人团聚去了,“退潮”之后整座城市都显得有点空荡荡的。高架上少了蜿蜒不绝的车流,多了捷驰的车辆,大街上随处可见去走亲访友的小夫妻拎着拜年礼品,牵着一身新装的小孩欢快地行走,也有三五成群结伴去狂欢的年轻人,当然也少不了在弄堂口点鞭炮、放烟火的大人小孩,耳边时不时传来“噼噼啪啪”的鞭炮声。...
春雪 BY 织云初雪下雪了。窗外缓缓地飘落着白色雪瓣,降成一片冷白。时节...已冬至了,但小屋内燃着火碳散发暖意,让人丝毫不觉得冷。好美啊!我望着窗棂外的雪,趁着屋内的婢仆们不注意时,悄悄地伸手想去接那一片片飘落的雪花。「公子,您会害我被堡主骂的。」翠娘清脆的声音传了过来,我只能悄悄叹口气,将手缩了回来,继续看着飘雪。我的名字叫齐怀雪,但我这一生截至目前,却依旧未曾能感受过飘落的雪花,只因,我的身体......这脆弱得经不起任何差错的身体。打出生起,所有大夫均断定我过不了十六岁,但是现在,我已经二十岁了,依旧带着病体却活着,而这些......都是他的功劳。若不是他用尽一切方法延续我的生命,今天世间只怕已经没有齐怀雪这个人。...
楔子我的名字叫血薇。有这样一个娘娘腔的名字,据说是因为我的颜色。不象其他的同类,我并不雪亮晶莹,周身反而泛着微微绯红色的光芒,就象是红蔷薇花瓣一样。我知道我很有名。每次当主人把我从鞘里抽出来的时候,我都能看见对面的人震动畏缩的眼神和脱口的惊呼“血薇剑!”——难怪他们,因为,我实在是太有名太有名了……五十多年来,饮过多少江湖中豪杰英雄的血,我已经记不得了。唯一记得的是我身上的颜色越来越亮丽,每次一出鞘,绯色的剑光都能照的人不寒而栗。“血薇,不祥之剑也,好杀、妨主,凡持此剑者,皆无善终。可谓之为魔。”我不明白那个号称天下第一相剑大师的孟青紫为什么会对我有那样的评价——这个只见了我一次的家伙,居然在《刀剑录》里用如此恶毒的话来诋毁我和诅咒我主人——以至于“魔剑”这个带着偏见的称呼,居然成了我在武林中的代称。...
第一章 寻常归途更新时间2009-6-11 17:34:25 字数:1190 初夏的傍晚,天空是花青色的,感觉它是带着对白天的眷恋不愿入暮...令仪关上电脑,微笑着和同事们再见,电梯来临的"叮.叮.."声下,她总是习惯按住疲惫的双眼,手机响了,她一瞥号码,按下接通键,总共只轻轻说了三个字:"喂...来了";走出空调打的让人皮肤冰凉的大楼,又总习惯性地深吸一口空气,似乎在捕捉空气中的略嫌燥热却又充满大自然的气息,她很不喜欢出了大楼的这条繁华的大马路路口-永远挤满了人等待过马路,因为她感觉拥挤的人群看似热闹,其实每个人的脸上带着疲惫,带着迷茫,都透着藏匿不了的烦躁和寂寞......走到那个约定的车站,和大部分人一样的翘盼,却不是在等公交,等到看到那个熟悉的车头,她习惯性朝前挪动好几步,跨上车门;还记得第一次在这里跨上车门,她带着份小虚荣心被满足的用余光瞥一眼车站上投来的注目,而如今,只是因为习惯了在这个路口,在这个可以靠边的车站,她只想...
附:!━━━━━━━━━━━━━━━━━━━━━━━━━━━━━━━九国夜幻·镜云笺【梦境之城】这是怎么一回事?片刻之前,分明还在耶律家藤萝缠绕的后花园里,菡萏香飘,绿荫幽草,乃是一派浓郁醉人的盛夏光景。可是——片刻之后,却寄身在荒凉的城池里,城楼高耸,人烟稀少,满地的黄沙与枯叶,好像已到了萧瑟深秋时节。而游走在身边的人,粗衣麻布,面容木讷,瞳孔幽暗地敛着,眼睛里没有丝毫光彩。黄衣少女满脸惊骇与怔忡,傻傻地站着,看着,突然发现自己的手还被那陌生的男子紧紧地牵着。他跟她一样,也对这突如其来的诡异事感到慌乱茫然。黄衣少女忽然面色潮红,退后一步,手一缩,挣脱了男子。这也算是肌肤之亲了吧?还从没有哪个男子和自己靠得这么近,牵了手,好像功夫一场劫难那么深,那么久。她低头抿了抿唇,轻声问道:“耶律少爷,这是哪里?”...
Sorrow song“啊``````啊``````不要``````求求你``````放过我``````求求你``````啊!——”银白的月光下,昏暗的卧室里,一个面容清秀纤丽的少年痛苦的呻吟着。此刻他正被反绑着双臂,大张着修长白皙的双腿,不盈一握的纤腰被一只强健的手臂牢牢的禁锢着。富有弹性的小俏臀中紧紧地吸附着火烫的锲子。拥抱着他的是一个强壮刚毅的少年,棱角分明的脸庞,深邃的黑瞳,英挺的鼻,性感冷冽的薄唇在他纤纤白颈上烙印着星点红痕。美丽的少年被束缚在精壮的胸膛里,并正面跨坐在对方的大腿上承受着腹下的火热。“不要``````不要这样``````啊啊``````”少年紧闭着双目,长长的睫毛浸淫在晶莹剔透的泪珠中,丰润的红唇在粗暴的狂吻下泛着妖艳的色泽。柔美的黑发汗湿的贴在颊边,更添几许妩媚动人。性感的锁骨上布满了啃咬的牙痕,纤美单薄的胸膛上两朵诱人的茱荑在唾液的滋润下显得楚楚动人。从脖颈到小腹间交错着红红紫紫的吻痕,下腹可...
那时,她念大二,在学校里是特立独行的女生,担任着广播台的编辑,平时不大和人交往,偶尔到图书馆的视听室看电影。她的个性很爽烈,对待朋友的信条是:如果你是我的朋友,你说这件事情是黑的,我就说是黑,你说是白的,我就说是白。她向来是走极端的,如果喜欢你,就和你说话,否则不睬你。她的这份赤子情怀非黑即白,喜欢她的人就会喜欢得要命,不喜欢的人则特别讨厌她。好在她从不在乎。 乔麦从大一开始就到校外做兼职养活自己。她一早就明白对于自己而言,这个世界举目无亲,未来的一针一线都要想办法赚取,是以极拼命。独自游荡在这个繁华都市的女孩,用各种朴素的手段谋生。 大一读了两个月后,乔麦找到了一份家教工作,给一个法国人教中文。那人是外资公司的销售主管,身上具备法国人的浪漫多情。没几天她就发现法国主管似乎看上她了,隔三差五地介绍很多人给她认识,浩浩荡荡地到有情调的酒吧里喝酒。...
正文第一节 心灵咖啡群的前身第一节心灵咖啡群的前身1那一天,尼百无聊懒,在网络上东逛西逛,就逛进了一个名为三十四十的群,对群还一知半解的尼,刚一进群,就看到群里就有人在说话,好像说得是自己;“这些人都不说话,好像是蜡像啊。”农夫山泉有点甜说:“又进来了个,估计也是个蜡像。“我不是,我才不是呢,”什么,什么啊,说我是蜡像,这还了得,尼赶紧打出一排字。“我可以举两手两脚发誓,我不是蜡像”。“哈哈,”甜说“就凭这一排字,确实证明你不是蜡像。”两人聊着正欢,过一会儿,进来了好几个帅哥,本来冷清的群一下就热闹了起来,看样子大家跟尼一样都是对QQ群刚刚认识,互相介绍一翻,大家觉得都挺好玩的,所以就决定见见面。...
蜀地。邛崃。天台山。山如秀女,钟灵毓秀,溪涧与绿树相映。红花缀着嶙峋的山石。蛇腰似的藤蔓,偶尔缠过半帘煞白的瀑布。还有——横月峰上,万绿从中,飘扬的旗帜,和一点金碧辉煌。似是黎明前的第一道曙光,也像傍晚时分的最后一缕斜阳。那就是画意城。女子轻抚了褶皱的衣襟,仰起面来,怀中的令牌似跃跃欲蹦落地面。她想,此番行程,未知是轻易还是棘手呢?每一次,在执行任务前,尹傲璇都会想,到底是轻易还是棘手,有无性命之忧。尽管她的武艺卓绝,在江湖同辈人之中,难有敌手。可担心不免。她总觉得,她那样的职业,跟杀手无异,仿佛都是刀口舔血。她属于红袖楼门下。红袖楼是江湖中最具争议的门派。非正费邪。无论是谁,只要出得起价钱,便可委托红袖楼替自己办事。这所谓的事,哪怕杀人放火,坑蒙拐骗,都不在拒绝之列。红袖楼门人须随时谨记的规条,那便是不可对自己的任务持私人的感情或态度,愿意或不愿意,都须尽力完...
乔麦的笔名是纯白阴影。这缘于她挂在墙上的一祯照片,那年夏天江城子为她拍摄的。背景漆黑,白裙女孩,鬓角是他为她摘的栀子花,早晨刚刚盛开的,很新鲜,阳光透过树叶洒落在她的脸上,两颊和额头笼罩在阴影里,眼睛却异常明亮,肆无忌惮。她觉得自己的生命也是这样的,一半纯白,一半阴影。 纯白阴影的意象也因此贯穿于乔麦所有的文字里,无论情节如何辗转迂回,读者仍能透过字里行间看出她的情结:小镇,年少无邪的感情,森严残酷的命运,主人公总是擅长唱歌,要么就是玩摄影的,歌词不时跳将出来,打断叙述。她用笔清淡,依然让人觉得冷,萦绕着乡愁和宿命,纠结反复。 别说她写得颓废黑暗。那苦难人生的背后,满藏着爱和希望。相互的温暖,即使瞬间,已是无可替代的永远。...
乔四毫不客气地病倒了。他生来就是养尊处优惯的,哪泊落魄的时候喝个茶都一样要计较烫手或者过於温了。冰天雪地里沒遮沒挡地走了那磨一阵子,对他来说自然是太过遭罪。於是尽管段衡把他的脚放在怀里暖了一夜,他还是一样被风寒击倒,次日就一病不起。原本这久别重逢,多少都是准备了一番说辞的,哪知道他会病得这般东倒西歪,於是什么长篇大论都省了,只能终日晕睡在层层皮毛里,露出张皱了眉的脸,接受段衡的端茶送水。段衡也设问他怎么来的,为什么来,来了是要做什么,打算什么时候走,诸如此类一概不提,只照著病人的一日三餐来礼貌且妥当地伺候他。乔四病著睡了几夭,精神才好一些,愿意靠著枕头在床上坐起身来,却也早把肚子里那番预备用来打动段衡的说辞忘得七零八落。...
★本文由“霸气 书库 *林小小”整理收集:..★更多全集书籍请访问:http://..★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料青山见我应如是【作者:匪我思存】午后的蝉声隐隐,阳光透过窗上的格眼透射进来,隔了玻璃,车水马龙都成了无声的默片电影,连小猫儿也伏在窗下睡着了。博山炉里焚着檀香,淡白的青烟逸出,店里静得似乎连空气都成了凝固。白月用一只玳瑁钗簪起长发,方松松挽个了髻,忽听里间传出一声尖叫。 她不禁喟叹一声,在心里开始倒数计时:“一、二……”还未数到三,红云果然已经从里间窜了出来,说是窜一点也不过份,就像是只小箭一样“嗖”得射到了眼前。照例是穿着热裤小可爱,火辣辣惹人注目的粉颈之上扣着银链,链坠上的铃铛兀自叮铃乱响。 白月柔声问:“气急败坏的,见鬼啦?”...
附:!━━━━━━━━━━━━━━━━━━━━━━━━━━━━━━━九弦濯香令之剑双生濯香门下,共有五名入室弟子。段星遗排行第一,沈月蛮居第二。卫烟绡与陶夜稀不论出生的年月还是入门的时间都相差无几,因而常常为了谁是师兄或师姐、而谁又排最末争论不休。白青落排第三。眉心有赤红色朱砂的女子,容貌艳如桃李,神态心性却冷若冰霜。这日,白青落一身男装打扮,策马奔驰在逶迤的山道上。她此行的目的地是蜀中的玉漱镇。蜀中多仙山,山若青螺髻,水如碧玉簪,如画的风光沿途相伴,倒也是自在惬意。此次白青落乃是奉濯香门主之命,前往玉漱山庄,向庄主冷秋残贺寿,兼参加冷庄主退隐江湖的金盆洗手大典。玉漱山庄在江湖中广结善缘,朋友自是不少,这场寿宴,俨然就是白道中人的武林大会,前去观礼的人早就络绎不绝。...
正文村庄落花北风呼呼地吹着,远山上有喜鹊的歌声传来。随着村庄炊烟的陆续燃起,光秃的桃树,梨树上有冰凌簌簌地落下。山爷从梦中醒来,天已经大亮。匆匆的吃了两个昨夜剩下的土豆,向往常一样,带上斧头和篮子,走向山冈。迎面的风灌满了山爷的蓑衣,很冷。山爷习惯性的压了压斗笠,紧了紧蓑衣,想起了这些年的事儿。人生真是平淡,五十岁的人了,还没有什么成就。稍感安慰的是,多年来用打柴换来的钱,救济了一些人,抚出个大学生,也算是做了一点事情。去年秋天,一个朝阳烂漫的早晨,山爷收到狗崽的来信,信中说山爷是他的再生父母,要不是山爷,他九岁的时候就回家放牛了。山爷,帮他走出了低矮的村庄,让他见到了多姿多彩的大千世界。他决心大学毕业后,回到村庄做一名教师,让山里的孩子都能出去走走看看。大字不识的山爷,请人念读了狗崽的信,流下了开心的泪水。为多年来朝夕思切的愿望即将实现而感到无限喜悦。...
三个月后,《遗落在光阴外的玫瑰》出版。这之前乔麦去了一座北方城市,那个城市有点儿旧,像是一幅素描风景画,铅灰的色调。天黑时分,会亮起一盏盏红灯笼,在城墙下走一走,你会有种感觉,好象看到了自己的前生。陈升的那首《北京一夜》,更适合这个有着沉默而空旷美貌的城市。 城市里有着久负盛名的革命纪念馆,看着一墙一墙的烈士遗照,乔麦有种刺痛感——太年轻了,一个一个的太年轻了。 总有那么那么多人,死于青春。 最后,她看到一家酒馆门上的一副对联:天不管地不管酒管;兴也罢衰也罢喝吧。她停住,走进去,要了酒和菜。 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 乔麦赶紧冲到书店里买了一本。《遗落在光阴外的玫瑰》的封面很素净,白底,红色玫瑰,她很喜欢。她知道,舒伟会喜欢的。他曾经说过,只要她喜欢,他就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