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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锦衣娇 (完结)作者:清歌一片[旧版]-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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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兰打定主意,心中也不知是松快还是沉重,长长叹了口气。

第二天,温兰随了范大娘里长等人一道,到了停着三娘尸身的山神庙。村人都有些忌讳死人,温兰便亲自一人,用水替三娘仔细擦了身,梳好头发,又帮她换了她包袱里最好的一身衣服,亲自抱了放入棺材,往她身边放了一束自己采来的野菊花,这才叫人进来钉棺材盖。

三娘被敛后,温兰照了这几天估摸出来的消费水平,给了范大娘二十文钱,当做这些天的饭食费。范大娘推脱一番,还是很高兴地说了。知道她要去温州府,立刻热心地叫等几天,说自己去跟里长担保。因过两天,她正有个商贾亲戚要去那边的玉环岛收海货,叫搭他的船就是。温兰大喜,连连道谢。

过了几天,温兰持了三娘的路引,上了范大娘亲戚周贵的船,成了李三娘。

周贵是夫妻俩一道行船。从此地的水路出发,途径途径仙居、太平,最后到达玉环岛,大约需要二十来天的时间。

周贵夫妻俩都是厚道人,温兰上船后,交了搭伙的钱,一路颇是顺利。

这一路过来,温兰与周贵媳妇已经混得很熟络,从她口中,对这个朝代渐渐也有了更多的了解。

她原来以为,自己穿越过来的这地儿,是正装明朝,现在才知道,她所处的这个明朝,并不是历史上的那个明朝。据周贵媳妇说,她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时候,太祖死了,根据嫡长制的法条,传位给他的嫡孙,但是太祖的另个儿子燕王不服气,于是就和自己的侄子干了一架,最后兵败自尽,胜利了的皇帝年号就一直叫建文,可惜他命不长,只不过坐了十年江山就死了。

据说这位建文帝,颇有锐意改革的勇气。他平定天下后在位的十年时间里,进行了许多的改革,有些遭到臣子反对,有些则得到推行。根据这些天的言谈观察和心得,温兰归纳了下最后得以推行并影响至今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女子裹足。据说这位皇帝,虽然也广纳后宫,但没一个娘娘是小脚的,后来甚至发文禁止裹脚。当然这其间,遭到了不少理学家的反对。推行一阵后,因为皇帝短命死了,他的儿子没老爹那么热心。不敢违背爹的旨意,也不鼓励,所以到了现在,对女子裹脚持放任自由之态。但一般来说,南宋以来的传统力量还是很强大,大多数仕宦和大户人家以及非良家妇女都以小脚为美,只有那些生来要劳作的乡野女子放脚天足。

第二就是官言的推广。建文帝灭了叔叔后,也迁都到北京。据说他十分重视语言统一,下大力气推广他认定的官话,广派学政官员到全国各地督促,甚至把这一项当做基层地方官考评的重要指标之一。他死了之后,出了件好笑的事。继任的皇帝某年殿试时,亲自圈了一篇锦绣华文,意欲点为状元。尝了个好蛋,自然也想先见下老母鸡。结果面圣之时,皇帝被那位广东学子的一口饶舌话给绕晕了,那学子不会说官话,于是本已到手的状元就这样丢了。此事之后,皇帝深感先帝英明,决定下大力气继续执行这一政策。而天下的读书人,更是从那个倒霉学子的身上得了血的教训,从此不敢有怠。这年代,秀才可不像孔乙己时代那样不值钱,能得秀才名号的生员,在地方都相当受人敬重。有秀才带头,一时全国各地纷纷以学官话说官话为荣,百年之后,到了现在,全国各地虽还保留了自己的土话,但用官话交流,也是十分普遍的事了。这也是为什么温兰一来,言语就无障碍的原因,全亏了百年前那位穿越先人的照应。

除了裹足官言,这第三条,就是女子的地位。此时自然还是男尊女卑,男子一妻多妾,女子相夫教子。但女人地位比正装明清时要好上许多,颇有北宋遗风,诸如官府不禁女子主动和离,不禁寡妇改嫁等等。民间白话里说,就在建文朝时,据说还出过一位精通律法足智多谋的奇女子,建文帝最后能打败叔叔朱棣,这女子功不可没。只是后来这女子竟宁愿终身不嫁也不肯侍君,皇帝惋惜痛心之下,不顾群臣反对,做了件令天下侧目的事,竟封她正六品刑部主事,入刑部修订律法,成大明朝开国以来的独一女官。只不过数年之后,此女子便辞官不知所终了。

听周贵媳妇唠念了这许多,温兰早肯定百多年前的那位建文帝必定不是原装朱允炆了。至于后来提到的那个白话传说里的女官,估计是和朱允炆一起穿越的女前辈。只是后来得了天下,这位典型的起点穿越种马男不能克服男人猎艳好色的天生弱点,与这位革命女友闹掰了——当然,这些都是温兰自己猜测的。至于真相如何,其实也根本不重要了。因为现在还有真正重要的事在等着她——她就要冒充李三娘。

这一带靠近东海,时常受倭寇侵扰。所以除了在几个沿海重镇都驻扎军队的千户所,路上巡查也很严,一个县在道路要口就分布了三四个巡检司,检查往来行人的路引。因那张路引上有注明三娘面有黑斑,温兰怕露馅惹祸。所以这一天,在船到了中途的太平县后,趁停船补给之时,打算上岸去买浆糊墨汁,因船上没这些。

温兰问好启船时辰,便上岸去了,一路问着终于找到了一家裱糊铺子。和掌柜的讨价还价后,花五文钱买了一竹筒的浆糊,又磨着掌柜白送了一筒墨汁——其实本来她连这五文钱也舍不得出,因为根本不需要这么多的量。但掌柜的死活不肯散卖,定要整筒整筒卖,她只好妥协,但最后总算要到了附赠的一筒墨汁。提着这两个竹筒子,温兰刚出铺子打算回埠头上船,忽然就见街面上行人纷纷躲闪,路边摊忙着收拢关门,人人面上都带了惊恐之色,乱成一团,还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看见对面狂奔来一个三四十岁的黑胖壮汉。

那汉子人虽胖,跑得却快,转眼便与温兰擦肩而过,温兰看见汉子的身后有几十名手拿铁锁朴刀的人在追,一边追,一边喊着:“站住!”

原来是官兵捉人。

温兰急忙往刚出来的裱糊铺子里退,转头才见铺子的门竟已被掌柜的给闭了,张望了下,赶紧的,正要往边上的另道巷子里躲,冷不丁那壮汉竟折了回来,差点与她撞到了一处去。

温兰这才看清,原来对面竟也兜笼来了一大帮子抓捕的人,这汉子的前后路都没了,这才也往边巷里去的。

官兵眨眼便到了近前,那汉子一抬头,看见竟是条死胡同,暗暗叫苦,忽然看见温兰,目中凶光一闪,虽然知道十有□没用,但走投无路之下,有人能陪死,总比自个儿一人死好。

温兰看出了汉子的意图。只是那人似是习武之人,手脚利索,力气又大,她欲闪身躲时,已是晚了,被他一把箍住喉咙,像抓小鸡似地提溜到了身前,温兰手里提着的浆糊墨汁也洒了出来。

两边的官兵很快就围了过来,呼啦啦几十号的人。温兰被当做人质,挡在了那汉子的身前,汉子手中也多了把匕首,架在了温兰的脖颈上。

“丁彪,还不快快束手就擒!”

官兵堆的后面,过来一个跑得气喘吁吁身着官服的人,瞧着像是县令。温兰只觉身后这个丁彪已经紧张到了极点,箍住她脖颈的手越来越紧,扣得她几乎难以呼吸了。

这说话的人,确实是太平县的县令方臻。按说,他堂堂七品知县,无论如何也不会亲自满大街跑地去追一个嫌疑犯,实在是有失体统。但今天这情况,却太特殊了。他不敢不亲自出马。

这个丁彪,被怀疑是白莲教在此地的分坛坛主。

白莲教崇奉弥勒佛,前朝末年群雄纷争天下之时,韩山童等人便以弥勒佛转世自居,借白莲教之名一边传教一边起事。太祖得天下后,严禁白莲教。洪武年间,川、鄂、赣、鲁等地多次发生白莲教徒武装暴动,甚至建号称帝,到了现在,分支更是名目繁多,什么金禅、无为、龙华、悟空等等等等,官府屡扑不灭。此次这个丁彪,被锦衣卫浙江指挥衙门盯上,甚至连千户卫自行也亲自到了这里监督捉捕。

锦衣卫素有狼虎之名,直接听命于皇帝,就连朝廷大员也多畏惧,唯恐被沾上惹祸,何况是他这个小地方的知县?这丁彪又是他治下的人,平日以屠户身份遮掩,暗中从事传教活动——若真追究,他一条失察之罪便是逃不了的,加上牵涉到叛乱,他一个县令,连上九族怕都不够脑袋砍。所以此刻哪里还敢摆什么官威,无论如何先把人抓到,再顺藤摸瓜起出一堆人,戴罪立功才是第一等的要事。

“狗官!我乃弥勒佛座下不灭金刚!尔等狗官,谁敢抓我!”

丁彪厉声大喝,手举了刀,架在温兰面前对着官兵胡乱划晃,又嚷道:“快闪开,要不然就我杀了这女人!”

县令方臻阴沉着脸。

平日他也愿意扮个爱民如子的清官。只现在却不是时候。被挟持的不过是个普通的民间女子而已,别说死一个,就算十个,也不在话下。正要下令叫人扑上去抓,忽然听见身后一阵急促马蹄声,回头一看,见竟是锦衣卫千户卫自行来了,慌忙迎上去,仰头对着坐在马上的卫自行说着情况。

卫自行二十七八的年纪,此刻只穿一身便衣,居高临下听完方臻的汇报,面无表情瞟一眼巷子口被丁彪制住的那女子,冷冷道:“抓。”

温兰起先的那阵惊慌过后,很快便镇定了下来。

情况很清楚,这里的官兵抓捕犯人,可不会像从前她那些同事一样,必需千方百计保证人质的安全。她刚才就看出来了,这个县官是没打算让她活。现在虽然多出来一个看起来品级更高的不知道是什么的官,但情况也一样。

她不自救,就只能等着死。

官兵们得了令,纷纷举着刀锁,朝着温兰和丁彪慢慢逼近。丁彪情绪更是激动,一只手挥舞着刀,嘴里开始念着咒语。温兰屏住呼吸,捏紧了手上那个还剩些墨汁的竹筒,微微回头,用眼角余光瞥了下身后丁彪的大概位置之后,迅速将墨汁朝他面门泼洒而去,丁彪双眼被糊,刚成瞎子的一瞬间,温兰已经劈手扣住他手腕一折,刀铿然落地,她顺势转身,曲膝朝他下体顶去。

这一串动作,连贯又利落,对面的人还没反应过来,丁彪一声惨叫,已经捂住下身蹲到了地上。

方臻醒悟了过来,赶紧吼了声抓,回神的众衙役兵丁急忙一拥而上,把丁彪捆了个结结实实。



3、第 3 章 
 
温兰见丁彪被擒了,这才觉到后背汗湿,微微吁了口气,忽然觉到对面似有一道目光射向自己,下意识地抬头,见是刚才那个骑在马上的男人,此刻正盯着自己。

这男人相貌英俊,只是勾鼻,加上两侧两道颇深的法令纹,一张脸顿时便多几分阴冷,且此刻看着温兰的目光,让她觉得毛骨悚然——凭直觉,此人不是善类。

温兰垂下了目光,压下心中升起的些许不安。

她刚才为了保命自救的举动,不过是从前向老王那里学来的,也就这几招而已。但在这个地方,看起来显然是那样格格不入。

她的头垂得更低,也顾不得墨汁被撒空,弯腰想要捡起地上的空竹筒离开,一只穿了白底黑筒官靴的脚已经伸了过来,一脚踢开竹筒。温兰抬头,见那个县令已经横眉竖目道:“你为何如此巧,竟与那丁彪一道?莫非你也是白莲教徒?来人,把她抓起来,带回去审!”

捕役快手应了声,抡了铁索就要上。温兰和周贵家的混了半个月,把这里人说话的腔调也有些学会了,急忙道:“民女只是到这裱糊铺里买浆糊墨汁的,买好了出来,正巧遇到这个人,这才被他劫持,大人不信可以问铺子掌柜。且民女也非本地人氏,只是随了人行船路过而已,这就要回去埠头上船的,怎么可能认识那个人?”

方臻也心知肚明,这年轻女人不过是倒霉被撞上了而已,只是现在这案子涉及白莲教,那就是天大的事,何况身后还有一个锦衣卫副千户盯着,头皮发麻,知道锦衣卫办案,素来有宁可错杀一百,不可放过一人的惯例,哪里敢懈怠,更不管温兰说什么,喝道:“哪里来的刁妇,伶牙俐齿。有罪无罪,过一遍堂审就知道了。”

温兰暗暗叫苦,只好搬出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大人,我是河南淮县人。我伯父在温州府乐清县当县令,姓李讳珂,我是去投奔我伯父经过此地的。大人可向我伯父求证。”

方臻一怔。说起李珂,他虽无深交,只两人当年同榜出身,现在又同在浙江为官,自然是认识的。略一踌躇,便转头回去,为难地看着仍坐在马上的卫自行。

卫自行年纪虽不大,却已是十四所锦衣卫浙江衙门的第一号人物,目光自然毒辣。这个年轻女人,从被白莲教徒抓为人质挡在身前起的那一刻,便表现得太过异常。按说女人在这种情况下,绝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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