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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一等废妾-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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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雨书眸底一颤,撇开眼,一手负于背后,渐渐握成拳,一手抚上那樱花树上雅嫩的绿芽,心底却更加的空无。

漫天纷飞的樱花瓣,在她的周身翩翩起舞,如彩蝶一般,嬉戏玩闹,那一袭胜雪白衣,站在粉绯的花林之中,独树一帜,那么显眼,那么清幽而美丽。

邵非殇步入樱花林,第一眼看到的便是如此画面,呼吸霎时一滞,面色不受控制的微微一紧,却随后挂上散漫的笑,走到乔雨书的身边,眨了眨眼,坏心眼的问到:“娘子,昨晚你去了哪里,又做了些什么?”

邵非殇就是想要看到乔雨书窘迫的模样,他喜欢她的无可奈何。

乔雨书霎时间收回那只触碰樱花的手,眸底一闪,却不看邵非殇,笑道:“我能做什么,自然是赶着夜色,找了个好去处,补了一觉!”说完,抿了抿嘴,似乎怕身边的人,不相信一般,乔雨书画蛇添足道:“不是说好的吗?我们天亮汇合的,你问那么多做什么。”

一瞬间,邵非殇眸底闪过深沉的笑意,然而待你细细望去,却只剩下一片深入海洋的无根,让人窥探不得丝毫的情绪。

“没什么,只是可怜为夫我,昨晚遭遇了女色魔的毒爪,到现在还是腰酸背疼的很!”邵非殇上前一步,贴近乔雨书的耳廓,轻轻细语,温热的气息,稀向乔雨书的耳畔。

那轻轻的一句话,却犹如一阵阵惊雷,打在乔雨书的心头,炸了开来,好半天,乔雨书才回神,带着不确定的眼神看向邵非殇,而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眸底竟然存着几分期待。

昨晚的人是他?!

“昨晚……”乔雨书开口,声音有些干涩,到底还是女子,不知如何开口去问,只不过,他刚刚说什么?女色魔?!

“等等,你刚刚是说……女色魔?!”乔雨书挑眉,唇角邪邪的勾起,带着点危险的意味,赤果果的威胁啊。

“额……哪里有什么女色魔,就算是有人不经为夫我的同意,便偷去了为夫我的童子身,那也是个仙女!”邵非殇从来都没想瞒着她,他的心意他自己最是清楚,他认为有些事瞒不得,不然很容易闹出误会。

昨晚,若不是他练功到了最关键的时刻,他是绝对不会放她离开的,不过他敢让她离开,也是有着自己的小心思的,毕竟他们早就约好了,在这里汇合的!

“仙女?”乔雨书挑眉,对这个称呼亦是不怎么喜欢,但总比女色魔好得多吧?

邵非殇挑眉,知道她已清楚了一切,笑着说道:“仙女!最美丽的仙女!”

乔雨书启唇,还欲再说些什么,却听到樱花林入口处,大批人马的脚步声!

乔雨书飞快的与邵非殇对视一眼,随后才道:“是大齐的兵马!”

邵非殇淡淡一笑,唇角傲慢而不屑,他倒是想要会一会那些所谓的精兵!

“娘子你先藏起来,待为夫引开了他们,我们再汇合,若是三个时辰我还没回来,你便先行离开,一路北上!”邵非殇对自己的武功很有自信,然他还是要顾及乔雨书的安慰。

乔雨书挑眉,她自然也知道自己这幅身子不能再如此操劳了,一时半会的还没事,然若是再继续下去,风清扬给的药,也救不了她的命。

“保住你的那条命,不然仙女可就要嫁给别人了!”乔雨书‘恶声恶气’的对邵非殇威胁着,语气之中却是浓浓的关心,眸底溢出一份不舍!

有些感情,是在患难之中见得的,一如他们!

“呵、放心,为夫我怎么舍得留下娘子你一个人。”邵非殇淡淡的笑了,说完,往樱花林那一边跑去,漫天飞舞的樱花,在他周身纷纷。

乔雨书静静的看着那一袭黑衣离自己渐行渐远,眸底不舍越发的浓重了,她似乎有些离不开他了呢!

突然,那男子停下了奔跑的脚步,回首,对着她扬唇一笑,霸气而自信道:“还有,我知道,娘子你不会舍得嫁给别人,因为除了我,你还能爱谁!”说完,他不再停留,大步离开。

乔雨书却笑了,那笑,从未有过的轻扬,绝美……     筱晴(7219字)

大漠豪情

独把花锄偷洒泪   漠北平原!

远山如黛,雾气朦胧,一望无际的天幕,被浓重的阴霾所掩盖,天空上雷鸣阵阵。

下雨了……

乔雨书垂眸,修长的手指上拿着一株被折断的樱花,神情淡淡茫然。

乔雨书在雨花亭等了三日,都未等到邵非殇的身影,她知道他一定是遇到什么难缠的事,脱不开身了……

而这三日来,虎子与邵玉也一直未出现,乔雨书抿唇,抬眸看着雨花亭外,雨水肆无忌惮的拍打着娇嫩的樱花,樱花的花瓣缠绵不舍的与树分离,那么多么的不甘,心中空寂一片。

她始终坚信,她在乎的人是安全的活着的,她不相信老天会如此残忍的对待她,剥夺她在意的一切!

乔雨书负手凝立在那一日她与邵非殇一同站过的樱花树旁,微微凝眉。

她知道自己不能再在这里等下去了,她需要尽快离开此处……

只是,是不是该给他留下点什么?

突然脑中灵光一闪,乔雨书轻扬了唇角,拔出腰间软剑,在那树上刻下了一首诗句: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落款是: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写完,收剑,伫立良久,静静的看着那一行诗句,乔雨书眸底不禁染上几分愉悦的色彩,随后转身离开,白衣蹁跹,如蝶飞舞。

事实上,邵非殇与虎子,也的确在樱花林外遭遇了大齐士兵的袭击,两人起先都低估了大齐士兵的聪慧与狡诈,吃了点小亏,所幸无事!

而邵非殇一人把大齐的兵马搅得鸡犬不宁后,赶回雨花亭时,早已不见那个女子的身影,邵非殇抿唇,神情有些落寞。

他自怀中拿出了那一支他早已买好的发钗,看着它,怔怔出神。

这钗,还没送出去!

他身后,虎子抱着邵玉,气喘吁吁的跑来,看着自家主子的落寞样,心中多少的有些不舍,却也不好说什么。

邵玉年纪小,却很懂事,他好像知道自己的父亲心情很不好,很安静的委屈自己待在虎子的怀中。

邵非殇呼了口气,抬头望望天,线条优美的下颚在日光下,可见那清晰的胡茬,想来,这三日,他过得也不清闲。

邵非殇转身,就欲离开,下一刻身形一顿,看了眼那一日的那棵树,眸子一闪而过的亮光,几步走到那树前,看着树上的一行行字,扯唇笑了。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邵非殇深深的看着那树上潦草而娟狂的字迹,眉头一挑,心情变得很好,转身大步向樱花林外走去。

虎子不明所以,看了眼自己的柱子,又看了眼那一棵树,追着邵非殇问道:“主子,我们不等……乔姑娘吗?”虎子到现在都不知该如何称呼那位女子,在外人面前称呼她为夫人还好,但是跟自己主子面前,他觉得还是唤她为乔姑娘的好。

毕竟,人家姑娘还没嫁给主子呢!

“笨蛋虎子,那是你家夫人,什么乔姑娘,记住了,她是你家主子我的娘子,亦是你的主子!”邵非殇敲了一下虎子的头,赏他一个爆栗子,语气带着欢喜的霸道。

虎子抱着邵玉,摸了摸自己的头,有些委屈的道:“我哪里知道,主子你们啥时候私定终身了……”

“好笨……”邵玉真的是看不下去了,人小鬼大的瞥了眼虎子,觉得被这么个笨蛋抱着有失身份,随机伸出肉嘟嘟的小手,对着邵非殇撒娇道:“爹爹,抱抱。”

邵非殇平日里就很喜欢抱着肉嘟嘟的邵玉,当下也不迟疑,自虎子手中接过邵玉,抱在怀中,唇角轻扬。

私定终身?!

这个词,他喜欢!

“废物!都是一群废物!”项脊轩内,楚子轩震怒,一把丢开手中乔雨书平日里最喜欢读的书,砸向跪了一地的将士,俊美的脸庞上阴云密布!

“皇上,皇太后她一向精明狡诈,能够与她为伍的人,想必也查不到哪里去,这也怪不得刘统领……”徐翰林与刘损一向私交甚好,许是两人都是忠心为楚子轩效力的缘故吧,特别的投缘,此刻见到楚子轩怒火冲天,实在忍不住开口说了句。

“狡辩!说来说去还不都是一群废物!朕养你们何用!”楚子轩是真的被怒火冲昏了头脑,他只要一想到那个女子可能与别的男子……

他的心,被妒火,怒火狠狠的燃烧着,他后悔着,却也恼怒着,然那份后悔,这份恼怒,都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

徐翰林跪在地上,心中倍感无力,都说伴君如伴虎,真的就是这么个理,别人都看到了他右相的光鲜,哪个又看到了他现下卑微如狗的模样?

徐翰林知道若是在任由皇帝继续发怒,准没他们的好果子吃,是以抬眸,看了眼安静的站在一旁,气定神闲的小安子。

小安子不是没看到徐翰林几次的求救的眼神,只是他也知道,这皇上这股子怒火是必须发出去的,不然非得气出个好歹来,他是皇帝近身的人,一切自当首先为皇帝考虑,若是能让皇帝消气,别说是骂一骂这些个没用的官员,就算是斩杀了,又能如何?

都说宦官无脑,自大,小安子自然也是如此,他是个奴才,可管不了那么多,在他眼里,死几个人没什么,最主要是皇上气顺了就好!

徐翰林那个气啊,宦官果真就是个不男不女的货,他就知道这把火烧不到他的身上,他就有恃无恐了是不是?!

“皇上息怒啊,皇上就算是想处置了臣等,也请皇上归国之后,再行处置!”徐翰林虽然为人迂腐,但好在头脑够精明,他这句话无疑是在提醒怒火冲冠的皇帝,他们是在别人的国土上,莫要丢了国家的脸面。

皇帝最爱什么?皇权,金钱,脸面,最后才是女人,楚子轩很爱乔雨书没错,但终究比不过他的国家,他的财富,他的面子来得重要,经徐翰林这么一说,发胀的头脑也清醒了,便也有些后悔刚刚的行为。

这不是让人家国民看了自己的笑话吗?!

“三天不准用膳,点齐兵马,向往西晋洛阳城!”说完,楚子轩一挥衣诀,大步离开,脚步声风,一身阴霾之气不减,看样子的确是气得不轻啊!

徐翰林擦了擦头上的冷汗,与刘损对视一眼,皆是看到无可奈何。

谁能想得到,一个帝王,竟然为了一个可以算得上是自己政敌的女子,震怒冲天?

乔雨书一路北上,路径三国通行的银号,取了大把的银子,买了匹普通的棕色大马,又置办了两件新衣裳,便向着漠北而去。

这也是她与邵非殇约定好的,一路北上,意思他俩都懂,便是去漠北的意思!

去漠北乔雨书可以说是肆无忌惮的,因为漠北有阿泽,阿泽也算是她一手培养起来的,虽然不知现在在漠北是个什么身份,却没被发现,但乔雨书认为,她只身去漠北也没什么不妥之处。

毕竟,近两年来,漠北吃食西晋,大齐两国的商贾,游人之事,已经绝迹,那些年流传的关于漠北胡人,吃人的事,现在来看,更像是传说一般。

乔雨书胯下的棕色马儿因为颜色的关系,斌没有染上风尘,而乔雨书就好不到哪里去了,她最爱的便是干净清爽,然初入漠北边境,便是大漠飞沙,一望无际的沙漠,哪里有条件给她洗澡,换衣的?

再者说,就算是洗了澡,换了衣裳,不出一会准是又脏了,何必呢。

乔雨书很能吃苦,她认为大漠之地也没什么不好的,最起码一眼望去,可以心生豪迈,再者说,前世里她也受训于大漠,自然知道在大漠中如何生存,是以她一个人安全的走出了大漠,而她的马,却已经渴死了……

刚刚走出大漠,便见到了一望无际的草原,牛羊成群,牧民吆喝着她听不懂的话,那副情景与大漠飞沙比,简直是人间天堂。

乔雨书灰头土脸的,有生以来第一次不修边幅,脸上全是污迹,哪里看得出本来的燕子,沙子都把她的脸,给糊了起来。

乔雨书自怀中拿出一个精致的小瓶,打开盖子,倒出一粒药丸,吃了一粒,心脏跳动的频率,也稳定了下来,纵使她再强大,也抵不过自身条件的缺陷,这心脏很不给力啊。

吃完了药,乔雨书迈着腿,走向那牧羊人大叔,乔雨书不懂漠北语言,只能用手比划着,意思大概是:能否给我点水喝。

那牧羊人大叔脸上沟壑很深,脸上苍老的纹路就像是被刀割出来的一样,草原人都是如此,因为草原上的风很大,脸上也就免不了粗糙的很多,这也算是漠北人与中原人的区别吧!

牧羊人大叔看着乔雨书和善的笑了笑,开口竟是流利的大齐国语,他慈祥的笑言:“小姑娘,你是想要找水喝吧?”

乔雨书一怔,没有想到莫被人竟会如此流利的大齐国语,心中惊诧,却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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