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妓苏婉婉 作者:草食性恐龙-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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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想到他们推门进去後,可能见到的悲惨画面,所有的男人都开始鼻酸了起来……
作家的话:
当然,任何大事在婉婉跟前,都不足为惧。
、(13鲜币)三碗过岗
“你们有没有觉得,有什麽东西特别熏眼睛?”第一个抹眼泪的,是头发有些凌乱的春少。刚刚的鼻酸,被呛人的气味熏到更为强烈後,他总算觉出了几分不对劲来。
按理说,一个时辰,小婉婉应该不会被剥皮炖下锅才对啊!
互相对视一眼,男人们心头总有种怪怪的感觉,却仍是一齐冲将上去,踹开了那扇本就摇摇欲坠的破庙大门:“婉婉!我们来了!喝──”最後那一嗓子,绝对不是因为凝气要出拳或者旁的什麽其他,而是男人们被破庙中的场景给惊到不由自主的发出大喝声来。
“这……是怎麽回事?”第一个回过神的,是大风大浪见得最多的丐帮帮主齐恒。
基於他问出了所有人的心声,所以,缓缓回过神来的男人们并没有再插话,而是静静地等著婉婉和岩九的回应。
“阿恒你们也来啦!快来吃肉喝酒!”婉婉最是大方的姑娘,从进了万春开始,也没被短过吃食,所以好东西越发的愿意与朋友们分享了。
“怎麽跑到这里来吃东西了?”因为是十斤的徒弟,算起来齐恒也算是婉婉半个师兄,所以对待她的态度也是疼宠得紧的。摸摸她的头,就著她小手轻咬了一口看起来不知道是鸡腿还是鸭腿抑或是鹅腿的东西,好脾气的问。
“这些哥哥请我来的。”虽然最後变成了她是主,他们是仆,但小婉婉还是觉著,事情不能颠倒了的说。
“乖乖,他们请你就来了啊?吓死我了!”拍拍胸口,最心急的春少赶紧过去把人抱起来揉巴了两下。当然,顺手抄走人家那半只什麽什麽腿之类的行径,不过是正常的压惊而已,不足为奇。
“阿九,春少抢我麻雀腿。”抿抿嘴,小婉儿不太乐意的偏头望向正冷脸站在一旁的岩九,试图让他帮忙维系正义。
“乖,这里还有。”原来,把那群小混混给打得落花流水之後。九把刀大人就为了逗小婉儿开心,又领著人去偷了某家财主圈养的肉鸡。为了怕小东西贪新鲜不吃,岩九还特别吩咐,让小混混们哄婉婉说,这是特大号的麻雀。
“够吃麽?这麽多人……要不要我把我那份匀出来?”眨巴两下大眼睛,可怜兮兮的婉婉姑娘如是道。纵是三年没吃过饱饭的人,也不舍得在这般可怜的姑娘嘴边夺食了。更何况,这些个男人们都是疼宠她到心尖尖上的,自是忙不迟疑的摇头,一个个只说是自个儿肚子不饿不用吃太多。
为什麽不干脆说不吃咧?实在是因为,小东西因为失了邬少後,便总是喜欢热闹的气氛。吃东西什麽的也爱与人分享了,平日在万春,除了岩九、景兰、丢丢儿……偶尔还会有一些到访的贵客作陪。所以,知她甚深的男人们,还是多少得吃上一点的。
苦逼的小混混,从不曾想到,本以为是摊大买卖的,却遇上了一夥大瘟神。
就算是再怎得不长眼,混混们也能够看出,外面围著的一堆兵士,一堆武林高手,一堆美貌与武艺并重的奇人……都不是他们惹得起的。刚刚听信了小婉婉所言,说什麽带个“哑巴哥哥”一起玩,就玩出了事。现在,他们再也不敢大意了。恭敬的伺候著,端茶送水的,硬是把这个破庙给弄成了个万春分院。
翘著腿坐在一个混混背上的春少,特别盛气凌人的指手画脚。
没办法,大半夜的不睡美容觉,总得发泄发泄不是。
可怜的小混混们……硬是要在这荒郊野外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地方把普通茶叶泡成上好碧螺春,绝对的苦逼不解释。而且,还没人帮忙说一说情。原本只当是普通傻气千金小姐的苏婉婉,接受到混混们的求救信号後,断然“好心”补充道:“不然就弄个茶香麻雀吧?跟那个茶香鸡一样的做法!这会儿吃很合适呢!”
是啦!天黑黑的,吃著那种暖烘烘的东西是挺适口没错,可大小姐你真当那些个肉鸡是麻雀了嘛?就算是土财主家,也养不出这麽肥大个头的麻雀啊!
一面含泪打杂,一面在心中默默腹诽的混混们,权当是今个儿一念之差认栽了事。只盼著,天快些亮,这些个瘟神快些滚回他们的快活地方去,将他们可怜的破庙还给他们。
结果咧?
绝对不可能成为男主角的小混混们,当然没那种想什麽是什麽的福分啦!
“小婉儿,这样不好吧?”说话的是稍微有点儿良心的齐恒。
倒不是他心疼这些名字都还叫不上的小混混们,著实是,身为丐帮一员的他,曾经也混迹过那些个不入流的地方,也做过那些个不入流的事情。将心比心,他并不太愿意看到这些人,真被弄去当苦力使唤。
“我只是想要几个陪我玩儿的人罢了……”婉婉被岩九背在背上,整个人还裹了贤王的金贵披风,眼睛红通通的,看起来可怜极了。
见了她这般模样,纵是心硬似玄铁的,也能化成了铁水,更无论齐恒。
“好好好,你领著回去玩儿便是。”身为师兄,自然就是为了纵容师妹而出现的。
“可是,万春也不能养这麽些闲人吧?”春少寄予厚望的站了出来,他的话,顶有道理,却被婉婉轻轻的给拨拉了回来:“没事儿,我们不回万春。”
“婉婉!你要走?”头牌要跑了?!
春景兰声音都抖成了筛糠子,若不认真辨识,都不太能听得清他到底在说什麽。
“小婉儿自然是想同我去帝都玩一玩,是吧?”总算插上话的贤王殿下,扇著扇子,自鸣得意的道。
“不是。”小姑娘摇了摇头,瞥了眼被当成人力车夫的那几个混混,眼尖的看到他们竖得跟兔子似的耳朵,好心的给予了解释,“我就是觉著,今晚儿挺好玩儿的,想要多玩会儿。那天阿恒和丢丢儿说过,有种特别有气势的职业叫土匪,我想试试看。”
劈里啪啦,男人们跌了一地,连那些个自以为要被弄去当家奴的小混混,也不例外。
不能不说,小婉婉虽然长大了,但是搞怪的脾性却不消反涨,著实为难了这麽多的宠著她疼著她的男人啊!
可这又能怎麽办呢?
小东西的主意,从来都是决定了就不会回头的,比如说当初硬要“挂牌接客”,又比如说死也不肯嫁给她师兄齐恒,还比如说不管不顾的决定在万春等满三年,为她师傅守孝……总之,上至皇帝陛下,下至丐帮帮主,这个世上,就没一个能左右她主义的人。
纵有了那麽一两个,也会被她的大眼睛给说服了,乖乖的站在她一边,由著她胡作非为,为非作歹。比如说贤王,比如说於陵公子,比如说宁何那个散仙。
总之,就在这个惊动了官兵乞丐寻常百姓的营救计划完成後,小婉婉成功的登上了她所期望的土匪宝座。而且,她还是方圆百来里的唯一一个女土匪头子,取的诨号也挺厉害──“三碗不过岗”!
当然,小姑娘的意思是,吃太多了不利於爬山。
结果後面有人误会了,以为这女土匪头子是个母老虎,寻常人不喝三碗白酒都打不过。
再後来……更有人著书立传,把这个故事演变成了“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只老虎,不想打老虎也不想被老虎打的,喝了三碗过後就最好绕道走”。当然,这个谣言四起後演变的故事,并不在本文需要阐述的范围内了,咱们还是把注意力放到女土匪小婉婉身上。
特别是,这座同样名叫景阳冈的小山坡,为毛会硬被当地知府化为了“三不管地带”,还上赶著让商户们走这里过一过散散财气的稀奇事。
作家的话:
本文似乎隐约又回到了正途上……
原来,让文文很残滴罪魁祸首不是某龙,是死掉滴那位邬姓演员啊(摸下巴
、(16鲜币)劫富济贫
对於这些,小婉婉当然是不会管的。
她就像随便哪家当铺里的甩手掌柜一样,每天乐呵呵的忙碌著关於数钱,算钱,以及撒钱的游戏。
数钱这边,当然是包括万春在内的几处营生赚取的钱财。
比如说万春花院,万春酒家,万春……呃,应该叫景阳冈的专业打家劫舍小山寨。
在万春这个地方,小姑娘乐得当她的挂名头牌,三不五时的帮春少敲诈一些个冤大头的钱银到自个儿腰包。末了,自是乐呵呵的去於陵公子特别给他开设的万春酒家,美美的喝著那种甜滋滋的果子酒,吃著大厨专门为她捣鼓的各式各样美味吃食。
玩过,吃过之後,一般人都能想到应该正经工作啦!
咱们婉婉姑娘也是不例外的,她笑呵呵的牵著岩九的手,领著一个王爷一个帮主一个大奸商兴冲冲的跑上她的土匪寨去,开始……干活儿?不不不不!你可真别把小吃货给想得太过勤力了,对於她这样绝世武功放在面前,也不眨眼的转手用肉包子来换的人,哪里会把功夫用到这里?她是去监工的!
“老大……不!二当家,老大又来了!”小混混甲,专业负责望风,见到山脚传来的消息後,三步并作两步的来到山寨里头,赶紧给混混头子……也就是现在的二当家,张一一禀报“军情”。
“什麽?又来了?!”手忙脚乱地把桌面上杂物给收拾好,看了看一旁没上锁的柜子,一咬牙,还是继续让它不上锁引人注意得了,“让……请他们等等,我马上就来。”
“不用来啦!一一,我们来找你了!”婉婉这个当人老大的,从来都不会亏待手下的。这不,虽然跟著她後头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但婉婉姑娘却没有让他们跪接躺接之类的,只是很“平易近人”的径直来到人家卧房,直奔那注定会藏有金银珠宝的大柜子而去。
“手下留情──”张一一的呼唤,根本只能震慑住屋外可怜的小蚂蚁而已。
以贤王殿下为首的男人们,一水儿的冷眼递过来,过去是小混混头子现在升级成了山寨土匪头子的男人,果断焉儿了:“我是说,老大来了,何必亲自动手,想要什麽,给小的们说一声便是。”
“那感情好!反正那些个银子也坠手的很,你帮我搬出来吧!”笑眯眯的小婉婉点了点头,指指那个装乘了一一大部分储蓄的柜子,如是道。
“是……”打又打不过那群男人,惹也惹不起,土匪头子还能说什麽呢?
都怪他那天晚上,一时兴起起了歹念,才落得如此下场,早知道……有钱难买早知道啊!
泪流满面的张一一,擦擦鼻涕,一捧又一捧的把他的宝贝运送到屋中间的圆桌上。原本还算宽敞的桌子,很快就被金银首饰给塞了个满:“一一,你很厉害!几天都囤了这麽多,很不错!”
婉婉的赞许言辞,实在是撕扯著张一一那为钱而心疼的心肝。
天晓得,本想著一周只会来一次的婉婉,今个儿是不会来的,他才大著胆子把私人小金库从秘密藏钱的地方搬出来,好生的清点一番。哪知道,还没数过瘾呢!那个姑奶奶就来了!欲哭无泪的土匪头子,一言不发的盯著那些个“存粮”被别人纳入怀抱,心疼得哟,酸溜溜的,堪比吃了生柠檬!
“走!弟兄们!老大今天请你们吃好的!”婉婉晃悠著手上的银锭,招呼著那群过来看热闹的前混混现土匪,表达了上位者对群众的无私关怀。
“噢!好耶!”再没人同情一一的悲催遭遇了。
所有人都向往又垂涎的盯著婉婉手里的银锭,盘算著待会儿能吃到些什麽样的美味。要知道,苏婉婉什麽都可能比不过张一一,在大方上面,绝对的甩那个男人几条街。从小就吃苦长大的土匪头子,总有些灯芯多了一根都死不瞑目的执拗,所以……虽然现在已经不差钱了,但是他总是在花销上本著能省则省的原则,尽量不乱用。
而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这种事,在一一眼中,那就是胡乱花用的典范,绝对的不能姑息!
可,婉婉在上,她那群铁打似的靠山还杵在那儿,张一一这麽个由混混“升”上来的土匪头子,又怎麽能拒绝得了?!於是乎,虽然满脸不快,虽然每次看著那些银钱如流水般花花而去,张一一仍是山寨里吃喝得最大口的。没办法,穷人就是这种习惯,见著便宜不沾就不舒服。
比起铁公鸡来说,这种行径,叫做“糖公鸡”──一毛不拔,还要沾了你的走!
“真是好酒!好菜!”弟兄们喝得暖烘烘的,吃得热腾腾的,也没人顾得上甩张一一白眼了!这个苦大仇深的男人,连吃饭时都不忘心疼杯盘中的东西,算计著今个儿这一顿到底花销有多大来著。
“大家吃得高兴麽?”婉婉总是有种感觉,张一一不高兴的时候,她心里头就有点儿小高兴。这种感觉,就像是阿书告诉她的,当初欺负她师傅时的滋味吧?那种英雄惜狗熊的奇特好感,实在是让她足以忘却过去的忧伤,以及最近的一些不快,开开心心的玩闹著,吃喝著,享受著。
对於婉婉的行为,男人们当然都是宠著惯著的。
一个小混混有什麽干系?她想玩儿,想欺负,那便玩儿,那便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