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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鱼,我所欲也-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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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栈歇脚,小爷也是娇贵的人啊!
在厨房煎药时,金鱼君也晃了过来,手里还拿了药瓶和纱布。
“手给我看看!”
吓!生了病,身子虚了,声音就软了,还没听过这么温柔的声音,于是默默地伸手。
“咝!啊啊啊!疼!疼!”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死鬼!一直觉得手心痒痒痛痛的,原来是磨了水泡,左手的还破了两个。
“咝!”没看到也就算了,看到就真是回事了,此时越看越觉得疼的钻心。
“乖!别动!上了药就好!”金鱼君拧了眉毛,碰哪我都嗷嗷直叫,最后只得用指甲挖了药膏,在伤处慢慢地抹开,再一圈一圈地裹上纱布。
“明天还是我来驾车!”
“不行!你的病还没好!”
“那你的手疼不疼了?”
“不疼!一点都不疼了!”
“可是我疼!”
“啊?”
“我心疼得要死了!”
“……”
我愣愣地望着那柔和的脸,鼻子又是酸酸的,转过头,扇了扇炉火。又作了!尽挑我喜欢的说。
“阿姝!让你受苦了!”一向无畏而散漫的金鱼君也有这么疼痛的表情,我的心又紧了紧,用鼻子哼了哼。
“哪里受苦了?”
“你一个公主,还要做这些……”
“你错了!”
“呃?”
“我是阿姝!”
“……”
金北的公主,五谷不识,四体不勤,身份为牢,忘我为尊。我是阿姝,阿姝多快乐!
歇了一夜,天一亮,还是金鱼君驾车,实在是好奇他能不能顶住,于是抚着腮,歪个脖子,紧紧盯着。
“阿姝啊!你再这样看我,我就驾不了车了。”
“为什么?”
“哎!你还是不要这么看了。”
“你驾你的,我看我的,两不耽误啊!”
“耽误的很,我都被你看酥了。”
“……”
金鱼君笑着转过头来瞄我一眼,又转过去驾车。啧啧!这脸越来越神仙了,那一笑,我也酥了。
“气色好多了,脸也见红润了。”
“阿姝!我是害羞的!”
“……”正经点会死吗!我蹭的一下坐正身体,你害羞,我还不自在呢,哎哟!这脖子僵了!
事实证明,放弃过往的人更容易满足,只要你微微一笑,哪怕是什么都没说,就是世上最感动的须臾。这个须臾轻轻就跨过去了,但是我却把自己丢了进来。
四月的风吹在脸上,真像情人的抚摸,闭上眼睛徜徉了一会,突然发现少了什么。
“你怎么不唱歌了?”
“嗓子还不是很舒服。”
“那太好了!今天轮到我来唱,给我鼓掌啊!”
金鱼君嗓子好,一路上都是他主唱,我略一附和就会跑了调调,多次被他强制闭嘴。这叫什么天理?嘴长在我嘴上,终于可以好好使唤使唤,高兴地拍拍手,咳了两声润下嗓子。
“阿姝啊!等等!还是我来唱吧!”
“不行!说好轮到我了!”
“我可以据理力争一次吗?”
“不行!”不就是我嗓子不好使,无音没生全吗?至于这么看不起人家,人家这回真不干了!
“不如我们换个法子,怎么样?”
“你要怎么唱?”金鱼君一脸好奇。
“我唱的的确不好,不过曲子就那么几种,也变不了,词就不一样了,先前都是别人唱过,我们学来的,我能作诗,也能改词,不如就我们自己把词改了唱,这样大家就都没听过了,也分不出好坏,怎么样?”我甚是兴奋地搓起手。
“你不觉得是换汤不换药吗?”某人一脸的不信。
“那你听不听?”
“听!”
很好!老方丈诚不欺我也!鸡蛋里不长骨头的!
“四月草长雁北归,天高云轻,逐风扶摇去。蝴蝶双双穿花过,夜夜共栖芳草头。溪畔浅草迷人眼,不见游鱼,细川流水急。野鸭逆水埋头深,遍寻不获仰脖叫。”
“好!阿姝唱得好!再来个通俗的!”
“路上行走二三人,挑担拉车,晨起忙赶集。集市吆喝声声起,卸货搭架备零钱。媳妇小姑驻足至,把问菜价,素手挑新叶。讨价论货不相让,费尽口水钱五铢。”
“好!来个苦情的!”
“十三豆蔻不识愁,执书相问,夫子笑不语。十四得许俊秀才,自裁嫁衣绣枕巾。十五绾发披霞衣,红烛燃尽,日上人未醒。画眉贴妆见公婆,公婆直赞佳姻缘。三年长子能绕膝,浅吻怀中,幺女笑如花。五年抬头不见夫,问遍邻里在瑶楼。七年红颜抬进门,夜长话短,相顾两无言。借酒斟杯杯不停,才解愁字原如此。”
“好!来个侠骨柔肠的。”
……


☆、落英寻风

第一天是我一个人唱,旁边的人只管叫好,顺便递递水壶。第二天就是一人一首轮着唱,第三天一人一阕对着唱。把金鱼君的病也唱好了,第四天他一个人唱,我只得憋屈地鼓掌。
第五天,我们到了风阳,远远的就能看见门楼上的大旗,愣是激动得直叫唤。这赶了这么多天,终于见到个大的城池,该喝酒该听曲,一样也不能少了。
等两人洗簌妥当,又是风度翩翩的富家少爷,大哥带着小弟就要往青楼钻,小弟砸吧砸吧嘴,说是斯文人该做回斯文事,两人一合计,遂坐到茶楼听说书。
“曾先生,开讲吧!”
我们才倒好茶,还没送进嘴,已经有急性子的开始催那坐在长桌后的老先生,老先生还是不急,捋个胡子摇摇头,于是我们不急不慢地把茶喝完。
“曾先生,这人都满了!”
“那开始吧,今天我要讲的是前朝大军将横刀立马……”
“啊!”
“再跑了啊!姑奶奶我还抓不住你个兔崽子!交出来!”
一个女子的呵斥从门外传来,大家都楞个神向门口望,那个曾先生也捏个扇子僵在当场。
“是沈小姐的声音,快!快去看!沈小姐又办案了!”刚才一直嚷嚷的那个男子话没说完就蹿到门外去了,一听沈家小姐,哄的一声,大家都放了杯子,涌到门口。
又热闹不看,回头都不好讲来过风阳,我也拉了金鱼君挤到门口,一看,我乐了!
只见一个身穿男衫,梳着女子发髻的人正用一只膝盖,压住地上动弹不得的少年,双手握住少年的手压在少年背上。
“叫你别跑,你还撒了欢似的拼命跑!啧啧!就这小短腿,也敢在姑奶奶面前伸!活的不耐烦了是不!”女子说着,还啪的给了少年脑袋一巴掌。
“我错了,放了我吧!”少年被这一巴掌一扇,磕巴一下额头就砸在地上,此时已经带了哭腔。啧啧!女侠轻点,我都听见刚才咣当那一声了。
“钱袋给我!”
少年抽出手,颤巍巍地递上一个已经褪色的小布袋。女子伸手夺过,捏了捏往怀里一揣,伸手又给了少年两巴掌,我跳了下眼皮,女侠!轻点!轻点啊!破相了已经。
“沈小姐,带回官府吧,再打下去就残了。”果然,不是我一个人看不下去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心都热乎的。
“哼!说!你爹娘是不是没教你尊老爱幼?一个老奶奶的钱你也要偷!”
“我知道错了,求求你,放过我吧!我再也不敢了!”
“放了你?做梦!”说罢又是两巴掌,少年已经开始哗哗地流鼻血。
“求求……求求你!”
“落英!快……住手!”这厢伸出的手正要啪下去,因这个声音生生停在少年脑袋上方。
循声望去,见一个气喘吁吁的书生扶住一个更加气喘吁吁的老人往这边走来。书生来到女子身边站定,偏瘦的身量,白净的脸上汗水连连,狠狠喘了两口气,才顺畅的开口。
“落英,钱追到就算了吧!”
“寻风,不教训这兔崽子,就不长记性!”
“都打得他娘都不认识了,还不叫教训啊,快放了!看看,下手没个轻重,再打鼻子就砸碎了!”书生嗔了女子一眼,笑得温柔。
闻言,女子拉着少年站起来,走到老人面前。
“兔崽子,快给奶奶道歉!”
少年噗通跪了下来,连忙磕头。
“对不起!对不起!”
“下次还敢偷?”女子将钱袋送到老人手中,又狠狠踢了少年一脚。
“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谢谢沈小姐,沈小姐就算了吧。”老人家握住钱袋,也替少年求起情来。
“在姑奶奶眼皮子底下都敢偷,这么好的胆识,怎么能算了?”
“落英,我来。”
女子正要再踹上一脚,被身边的书生拦住,不得已拉了拉衣摆站到一边。此时才看到女子的全貌,微长的眼睛,小巧的下巴,一对英气的眉毛,比寻常女儿家少了娇气,多了一份彪悍,我不得不多瞧瞧,啧啧!这姑娘我喜欢!
“你是哪家的少年?”书生拉起少年,顺手还帮对方整了整撕烂的衣襟。
“我……我刚到风阳。”面对这么温柔的书生,少年也不那么害怕。
“哦!难怪!你没听说过沈捕快吧?”
“没……没!”
“嗯!这位姑娘就是!”
“咳哼!”女子咳了一声,算是招呼了。
“我……”少年又慌神了,局促地握起手。
“没事!以后只要不偷老弱病残孕,摸到土霸、嫖客、赌徒的钱袋,沈捕快自会闭上一只眼睛,懂了吗?”
“懂!懂了!”少年回过神,急急地应了。“我只偷坏人的!”
“赶快回家去吧,不打你了!”书生笑着推了一把,少年撒了腿就跑得不见人影。
“新来的,不熟悉风气,就算了吧。”
书生走到女子面前,甚是诚恳。女子也不叫骂了,点点头,扬唇一笑,挽起书生的手臂,就将头靠了上去,随即望向周围的围观群众。
“哎呀!明天就来观礼啊!人人都有喜糖哦!”
“恭喜沈小姐!”
“恭喜沈捕快!”
“恭喜吕公子!”
最后两个人相偕而去,而群众又回到茶馆。
“那两个人好生有趣!”女子泼辣、男子文弱,怎么看起来这么登对呢,我不禁好奇。
“小兄弟不知道?”
“知道什么?”我愣愣地望着一脸得意的老者。
“曾先生,我也好奇,前儿个还见那书生被赶出来,这今儿个怎么就粘一块去了,怎么一晃喜事都要办了?”
那个凑热闹的男子也围了过来,身后渐渐围了更多的人,老者见这么多好奇的眼睛,笑得更是得意。
“说来,这件事风阳城的人也知道个大概,可这内中曲折,知道的不过三五人尔,且听我慢慢道来。”
于是,老者满足了我的一颗无比好奇的心,不,还有金鱼君的。
话说女子名叫沈落英,府衙做官的父亲希望女儿知书达礼、温柔贤淑,便取了这个诗意的名字,奈何名字取得再好也替不了性格。这沈家小姐不爱书,不爱画,就爱手上那把刀,知书达礼不沾边,可是练就一身好武功,这好武功跟温柔贤淑也不沾边了,于是跑进衙门做了个女捕快。
自古女捕快也是有的,可是官家小姐做捕快,倒是新鲜事,于是小偷大盗的也图新鲜手痒,出来过过招,这下热闹了,不是断了胳膊就是折了腿,不是脑袋被砸昏就是命根子被踹坏。
这性子搁男子身上是多有英雄气魄,搁女子身上就完全不是一回事了,整个风阳城以及十里八乡的,没有男子敢多看沈女侠一眼,深怕裤裆遭殃,更别提上门提亲了!
其实,这老大不小的沈女侠也不是无人问津,当官的父亲可真是个精明的主,早年就为女儿订了个娃娃亲,是官场好友的儿子,名叫吕寻风。本来好友调任去了京城,十年未曾谋面,本来以为没戏了,巧的是好友前两月辞官归隐,回到了故居。
自然这娃娃亲在上辈眼里还是算数的,可是小辈们就不依了,这吕寻风本也以为沈落英是个大家闺秀,可回城里听到的无非是些彪悍事迹,这要是成了亲,别提琴瑟和鸣了,就怕案都不会举。于是提个胆子进了沈府,要同沈家小姐消了这门亲事。
吕家公子一见沈家小姐美丽英气的脸,打骨子里冒出股邪气,越看越喜欢,待聊上几句,自己是‘之乎者也’的一通,对方是‘孙子老娘姑奶奶’的一通,居然还能接上话,这下就更对心意了,这退亲也不退了,怯怯地问沈家小姐何日为良辰。
这吕家少爷的亲是不会退了,轮到人家沈小姐要退了,人家要嫁武功盖世、强壮有力的大英雄,这瘦瘪瘪的吕公子实在入不了眼。一个要娶,一个不嫁,吕公子据理力争,沈小姐握刀强辩,最后振臂一挥,将吕公子扫出了门。
这事一下不得了了了,第二日、第三日、第四日,以后的每一日吕家公子都要倚在门口,进不去也可以说话啊,于是从诗经背到乐府诗,从三皇讲到五常,最后将‘落英’‘寻风’作了藏头诗,天天不落,准时侯门。总算有一天逮到机会了,沈小姐要去城外的山寨剿匪,吕公子装起满腹骚情也跟了去。
本来匪也剿完了,却不想有一个躲在树后,趁人不注意,提个大刀砍上来,一旁凑热闹的吕公子看见了,以人生从没有过的迅速,抱住沈小姐挡下这一刀,最后命不仅没丢掉,连媳妇也争回来了。
这下两家人都皆大欢喜,选了良辰吉日,该嫁的嫁,该娶的娶。
“好感人!”
“感人?阿姝!我怎么觉得很欢乐?”
老者讲完这段吕沈奇缘,已经夜深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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