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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足殇-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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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氏轻声说:“六岁。”

“怪不得,那么小就缠足了。”刘掌柜见到这双小脚,像发现了宝贝一样,双眼发亮,急不可待地给她解开缠脚布,接着,趴下身子,像狗觅食一样,在她的脚尖处,脚趾窝里嗅闻。

吴氏心想:男人怎么都这个德行?

刘掌柜嗅闻了一会儿,抬起头,陶醉地深吸了一口气,忽然哼起山歌小调:

佳人房内缠金莲,

才郎移步喜连连。

娘子啊,你的金莲长的小,

宛如冬天断笋尖。

又好像五月端阳三角粽,

又是香来又是甜;

又好像六月之中香佛手,

还带玲珑还带尖……

见这个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突然细声细气的唱起山野俚曲,吴氏引俊不禁,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刘掌柜伏在吴氏的身体上,双手搂住了她光滑柔嫩的肩膀,盯着她的眼睛,问道:“你笑什么?”

吴氏扑闪着那双黑溜溜的大眼睛,带着几分娇嗔说:“我又没笑……”

刘掌柜道:“你刚才明明笑了,转眼却又不承认了。你不说,不说就亲个嘴。”说着,低下头去用力地亲吻吴氏。

他那满脸的胡子扎得吴氏的脸火辣辣疼。吴氏只好求饶,说:“我是笑了。”

刘掌柜问:“你为什么笑?”

吴氏说:“我见你满脸胡子,人高马大,孔武有力,就像戏台子上演的那些武将。却不料你能细声细气唱出这样的乡间俚曲来,因此笑了一下。”

刘掌柜说:“你别以貌取人。别看我外表长得粗,其实我的内心很温柔。我刘某半辈子脂粉堆里纵横,深深领会了女人的妙处。对于女人的三寸金莲,尤其痴迷。还有,我不是个粗人,干的是那斯文的营生。云城里有名的刘记裱糊店,就是我那里。我还画得一手好画,写得一手好字。等什么时候有空了,我把你请到我那里,给你好好画一副人像……”

刘掌柜絮絮叨叨夸耀着自己,却不知不觉地给吴氏减轻了心理的压力。她那初次接客的惶恐情绪缓解了许多……

十七、嫣红放足

又是一年春来到。

半年多来,吴氏在青楼里几乎足不出户。偶尔有客人约出去,也大部分坐在轿子或者马车里,乘着夜色迎送。吴氏是从窗外那株柳树上得知了春天的信息。

有一天打开窗户,一根柳枝居然从窗外钻了进来。那柳枝上冒出绒嘟嘟的嫩芽儿,甚是可爱。吴氏随手将这根柳枝儿折了下来,在手里把玩。就在这时候程姐上楼喊她,说有贵客相见。吴氏随手就将柳枝儿扔在窗外。

往楼下走的时候吴氏忽然间有些伤感。她想,自己现在不就像那柳枝儿一样一样的吗?男人喜欢的时候折了把玩,玩够了又弃之如敝帚。

半年多的迎来送往,吴氏在业内也算小有名气了,更成了夜来香的头牌。虽然吴氏已经二十三岁,在这行当里,也算大龄粉头了。但吴氏那端庄娴雅的气质却让那些男人们感到新鲜。

一般来说,一个女人在青楼里干上一段时间,身上难免就带上一些风骚气。但吴氏却是个特例。虽然半年来接待过的男人数以百计,她却依然薄施脂粉浅淡梳妆,看上去就像邻家小媳妇一样,娇怯动人。但是,在床上接待客人的时候,她又会使出浑身解数,让花了银钱的男人们心满意足。真可谓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对待客人,无论穷富,无论老小,无论丑俊,都一视同仁,断不会因为心中不如意,而怠慢了客人。

更为吸引客人的,是她那双非常精美的小脚。有人说,在中国时兴缠足的那段历史时期,男人们人人都是恋足癖。这话虽然有些夸张,但在以女人小脚为美的时代里,这双尖、瘦、弯、小、正、软、香的超品小脚的确是男人们的极爱。吴氏的名声因为小脚而名噪一时,又因为她的娴雅气度、美丽漂亮、与众不同而深深地吸引住了那些寻芳客。

远近的色友们一传十,十传百,大家都想来夜来香见识一下这个小脚美妓。有一些日子,吴氏应接不暇,也很辛苦。程姐及时抬高了吴氏的身价,将一些有色心无银子的闲客挡在门外,这才让吴氏能够应付裕如。

吴氏生活在这个环境里,锦衣美食,灯红酒绿。男人们大把大把的在她身上花银子,为她争风吃醋,搂着她甜言蜜语,但是,她心中并不快活。虽然如今她阅人无数了,但是,每一次结束,她依然有一丝负罪感。虽然拿到了那一纸休书,然而,在她的潜意识里,朱循礼依然是她的丈夫。因为她知道,休了自己并不是朱循礼的本意。她想,如果朱循礼不介意的话,只要他接自己回去,她依然愿意跟他回家过那粗茶淡饭的日子。尽管朱循礼好吃懒做抽大烟,但是,那是她明媒正娶的丈夫,她只认他。

最让她揪心的还是女儿小嫣红。睡梦里,她常常会梦到嫣红被朱循礼打得头破血出,眼泪汪汪地跑向她。可是,明明近在咫尺,可她总是抓不住嫣红的双手……

——————————————————————————

嫣红进了朱府后,就被安排与梅七巧、雨燕、俊香、云霞几个女孩一起居住。虽然嫣红是朱循礼看好的女孩,但是她还太小,因此朱循礼对她并不感兴趣。朱循礼知道,进了他朱府的女孩,就如同鸟儿进了笼子,早晚是他的菜。等这些女孩长大了,谁都逃不脱被朱循礼采补的命运。

很快就过了新年,嫣红已经能够熟练自如地缠脚了。她甚至开始了学针线活。她不喜欢朱府给她提供的尖头绣花鞋,她觉得那上面绣的花花草草粗陋难看。想起妈妈做的绣花鞋,嫣红的嘴角会发出会心的微笑。

她对梅七巧说:“这些绣花鞋上的花草是蔫吧的,蝴蝶是死的,我妈妈绣的花草蝴蝶是活的。”

她要认认真真练习做绣花鞋。她要绣出像妈妈一样活着的花草蝴蝶。有时候绣花针会刺破她的手指,血珠滴落在绣花布上。她也会学习妈妈,将那血珠绣成花蕾。

有一天早晨,梅七巧见嫣红坐在床头一丝不苟地缠足,便说:“嫣红,你干脆不要缠脚了,像我这样,又能跑又能跳,多好!”

在这帮小女孩中,要数梅七巧和嫣红的岁数最小。然而,两人却在这帮女孩中,威信最高。梅七巧敢说敢做,嫣红娇俏聪明,两人可以应付许多事情。朱府里,这群被朱允养起来的女孩,分为三个群体。十二岁以下的专门给朱允炮制大红枣;十二岁以上,十六岁以下的,专门提供原料给朱允炼制铅红丹药。那些再大一些的,就是朱允采阴补阳的活体了。

另外两帮女孩年龄比较大,常常会欺上门来。遇到这种事情,嫣红就出谋划策,梅七巧便冲锋陷阵,往往会大获全胜。因为在嫣红进朱府之前,曾有过和梅七巧并肩作战捉弄朱允的经历。所以嫣红来了后,梅七巧对嫣红就格外关照。而嫣红也是乖巧,梅七巧越发喜欢她。晚上,两人钻在一个被窝里睡觉。白天,两人也形影不离,连闯祸都约在一起。

梅七巧每天早晨缠足,要浪费大量的时间,这引起了嫣红的不满。因此她建议嫣红以后就别缠足了。

嫣红果然就听了梅七巧的,没缠足就穿上鞋子跑出去玩了。

刚刚在花园里玩了一会,嫣红就觉得不习惯。因为没缠过的脚,走起来很疼。她说:“我要回去缠脚,这样我都不会走路了。”

梅七巧便拉住了她,说:“你怎么三心二意的?说不缠了就不缠了,男子汉大丈夫说话要算话。你现在不会走了,走几天就习惯了。”

嫣红说:“我又不是男子汉大丈夫。不过我听你的。其实我刚刚被妈妈缠足的时候,也不会走的,现在不是都习惯了吗?”

梅七巧在地上蹦了一个高儿,炫耀道:“你看,不缠脚多好,能蹦这么高。”

嫣红也在地上蹦了一下,说:“你看,我也会。”接着说:“不缠脚的人,长大了没男人喜欢娶。”

梅七巧一撇嘴:“没男人喜欢更好,我讨厌男人。”

“为什么?”嫣红问道。

梅七巧说:“你看看,朱允是男人吧?那个道士也是男人吧?可是他们成天吃用尿泡出来的枣子,肮不肮脏?”

嫣红说:“可是我爸爸从来也不吃用尿泡出来的枣子。”

梅七巧说:“你爸爸是穷人,吃不起。你爸爸有钱养这么一大群小女孩吗?”

嫣红说:“我爸爸怎么吃不起?他没钱养小女孩,我可以回去给他泡枣啊。”

梅七巧说:“你爸爸买不起枣子。”

嫣红没有吭声,心想,我家里很缺银子,也许爸爸真买不起枣子。

梅七巧忽然一条腿直立着站在一块方石上,说:“你能这样站吗?”

嫣红心想,怎么不能?记得自己没缠脚之前常常一条腿直立着玩踢毽子的游戏。她也爬上那块方石,想一条腿直立,但是,却做不到。当她蜷起另一条腿之后,那条直立的腿就站不住。因为脚实在太小了,支点不够。她努力地再试了一下,却一下子从石头上摔了下来。幸亏人小体轻,灵活敏捷,她摔下来之后,咕噜一声就爬了起来。

就在这时候,梅七巧远远看见,朱允和他那个道士朋友往这边走来。

梅七巧拉了嫣红一把,说:“快跑,喝尿的来了。”

嫣红扭头一看,果然。于是拔腿就往前跑,跑的时候还弓着腰,似乎这样就不会被那喝尿的人看见了。

但是,朱允已经看见了她们。本来,朱允是和自己的好友在花园里随便逛逛的,如果两人不跑,他也许不会在意。这么一跑,反而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大声喊道:“哎,你们两个,给我站住!”

梅七巧仿佛没有听到,径直跑掉了。而嫣红听了朱允的喊叫,心中害怕,站在原地不敢动了。

朱允和他那个道士朋友迈着八字步过来了。这道士前面已经说过了,姓范,名叫旭祝,五十多岁,一身道袍,脚下穿着皂青色的素绸道靴,长发飘逸,山羊胡子,八字眉。

朱允手提文明棍赶到嫣红面前,指点着嫣红问道:“你们跑什么?”

嫣红说:“我们捉迷藏呢。”

“另一个呢?哪里去了?”朱允问道。

嫣红说:“因为是捉迷藏,所以她藏我捉。她藏起来了。”

“那是谁?”朱允又问道。

嫣红不想出卖自己的好朋友,答道:“因为捉迷藏,没捉到,所以还不知道她是谁。”

嫣红的对答将道士范旭祝逗笑了,说:“好一个伶牙俐齿的小姑娘。”蹲下身子,握住她的手问道:“小姑娘,叫个什么名字?几岁了?”

嫣红很讨厌范旭祝那张盖在山羊胡子下的嘴,因为这张嘴成天吃用尿泡出来的枣子。但是,迫于朱允的淫威,她又不敢不回答,说道:“我叫嫣红,九岁了。”

那道士扭头看着朱允,说:“朱兄,这小姑娘天生丽质,将来一定是个大美人。你从哪里弄来的?”

朱允得意地笑着,却不回答。

范旭祝又捏了捏嫣红的绣鞋,说:“这小脚也周正。”忽然发现了什么,抱住嫣红就给她将绣花鞋脱了下来,捏着她一只脚问道:“小姑娘,怎么不裹脚啊?”

嫣红支支吾吾地说:“忘了……”

朱循礼暴怒,严厉地问道:“你不缠裹脚布,想把脚放开吗?”

嫣红颤声说:“没想放开,只是今天忘了。”

朱循礼用拐杖狠狠地在嫣红背上抽了一下,说:“你要不裹足,那就天生别裹,留天足。你要裹了脚,半道再放开,一双脚长成四不像,成什么体统!”

范旭祝说:“朱兄,我就不明白了,你为什么会喜欢天足呢?一对大脚片子,有什么好看?”

朱允笑道:“其实你要仔细把玩那天足,自有动人之处。尤其是那浑然天成的曲线,那圆嘟嘟的脚趾,很动人啊。”

范旭祝摇了摇头,说:“不解不解……你不是说有一个叫什么七巧的小丫头还没裹脚吗?依我说,你还是给她裹成小脚吧,现在还不算太晚……”

正说到这里,忽然从不远处的一兜竹丛里,飞出一块土坷垃,不偏不倚正好打在范旭祝的嘴巴上。

范旭祝捂住嘴巴“呜呜”地叫了起来。

那竹子一阵骚动,有一个人影一闪。朱允几个箭步跑了过去,一把将梅七巧逮住了。

“说!你为什么暗算我的朋友?”朱允挥起拐杖抽了梅七巧几下,喝问道。

梅七巧倔强地昂着头说:“他为什么使坏?我不想缠脚。”

朱允说:“谁说给你缠脚了?老爷我留着你这双天足将来好把玩呢。”

朱允去查看范旭祝的嘴巴,并无大碍。本来梅七巧的力气也不大,扔的又是土坷垃,所以那土块给范旭祝的嘴巴造成的伤害很轻。当时范旭祝之所以叫了出来,很大的原因是惊吓所致。

朱允命梅七巧跪在范旭祝的面前,磕头谢罪。梅七巧要待不跪,早被朱允在腿弯处踢了一脚。七巧不由自主地跪在地上,被朱允按着头顶给范旭祝磕了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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