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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穿越之懒人空间-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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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第十八章 金石小镇 。。。 
 
 
毛丫小盆友乖乖的在钱庄等着账房大叔下班,顺便八卦了一下掌柜大叔。上一次是有人指门,毛丫小个子直接进来的也没看看这钱庄的招牌。这次也是顺腿就走过来了,毛丫还不知知道这钱庄是什么名号呢!

钱庄里面没有顾客,店小二也空闲下来,毛丫这不就问上了。

“叔叔,这钱庄真气派!掌柜叔叔姓什么呀?”毛丫很萌的问道。店小二很傲娇的说道:“那还用说,提起咱们钱庄谁不举大拇指,昌盛钱庄可是千石国第一大钱庄!虽说咱们在叠石镇也只是分店,但是这盈利在全国可是最多的!我们掌柜的可是昌盛李家的二公子李元昌。”

毛丫看着店小二滔滔不绝的架势,看来这伙计是个八卦的。昌盛是吧?果然这钱庄都逃脱不掉“昌”字。原来掌柜叔叔叫李元昌,大恩不言谢,等掌柜叔叔有难的时候,我毛丫第一个站出来。

等掌柜的下班领着毛丫回家的时候,毛丫发现外面的怪叔叔这才不情愿的离开。看来今天这人是冲着自己来的,万幸,万幸!

毛丫跟着掌柜的到了李府,还没进门之前毛丫觉得那店小二说的有点夸张,真正进了门毛丫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世家。这李府门面虽然与其他家相差无几,但是里面的布置可真是简单中彰显高贵,这品味不是一般人能有的。看来这李府还是比较有底蕴的,家中主持中馈的应该是个妙人。

毛丫本来想表现的像个土包子的,想了想实在是做不来,就只好老老实实的跟在掌柜的后面,做个听话的小孩。自己就住一晚上,明天一早就走了,还是少生事为好。毛丫跟李掌柜见了他的夫人和儿子,吃了晚饭就去休息了。

回到李掌柜给自己安排的房间,毛丫把伺候的人打发走了,就进了空间。毛丫进了空间就到处找毛蛋,毛蛋这厮哪有一点害怕,正在仓库吃的不亦乐乎呢!毛丫找到他的时候,嘴里的肉干还没吃完呢!毛丫一看乐了,也好,毛蛋以后肯定不止一次的被自己关在空间里,这样自己就不用担心了。

一大早,李掌柜就差人过来叫毛丫起床,吃完早饭就赶车送毛丫去临镇。

走了大约两个时辰,毛丫就看见“金石镇”三个大字高悬在城门上很是气派。毛丫怕一会露馅,就跟掌柜的说:“掌柜叔叔,我舅舅家就是镇上的猪肉杨,我去过很多次了,您把我放在这里就行了。丫丫,谢过掌柜叔叔的大恩,日后若是有事丫丫定会鼎力相助。”说完给掌柜的鞠了一躬,就跳下车走了。李掌柜看拦不住毛丫,就朝着毛丫大声喊:“丫丫,你日后若是有难事就到金石镇的昌盛钱庄报上我的名号。”

只有两面之缘的人无条件的帮助自己,这种感觉很奇妙!听到李掌柜的话,毛丫逃命似的跑了,别人的真诚,自己的欺骗,让自己无颜面对。

进了金石镇,毛丫把毛蛋放了出来,自己还小,有毛蛋壮胆也不错。

领着毛蛋在金石镇的大街小巷穿梭,毛丫发现金石镇虽然比叠石镇小很多,但是更繁华。金石镇的几乎每条街都有金银铺子,数量之多,让毛丫想到现代的批发城,与金石铺子一样多的还有酒楼和客栈,比之更多的则是往来的人群,难道真如自己所想的是个经营金银的大商汇!

毛丫不得而知,不过这些离自己太远了,自己现在只是小孩子,有很多事不能干,加上之前叠石镇的怪叔叔,毛丫觉得自己该找一个靠山了。虽然之前的掌柜叔叔也很好,但是他的背景太复杂,毛丫觉得如果抱上掌柜叔叔的大腿,自己以后的日子会很麻烦,还是找个背景简单一点的吧!

毛丫有点想念老头了,要是老头还在多好啊!可是没有如果,自己还是认真找人吧。金石镇这么多往来的人,应该不是难事吧!这差不多也中午了,毛丫决定先填饱肚子再说,自己正长个呢,可耽误不得。

毛丫随便抓了个路人,便问:“大叔,金石镇那个饭馆最经济实惠呀?”

那个大叔很热情的告诉毛丫:“哈哈,你问我就对啦!这金石镇最经济实惠的便是南街大巷子的通惠小笼包,个头大,皮薄馅大,十个一笼,才五十文呢!咸菜随便吃,还附赠一碗小米稀饭呢!往来的客商都愿意到那吃。”

毛丫一听,还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大叔估计也是个客商,往来多了,就知道哪儿有好吃又实惠的美食啦!德,包子就包子吧!正好也能带着毛蛋,中午就定包子了。

毛丫拐了好几个弯,才找到那个包子铺,人还真不少,基本上客满。因为毛蛋在边上,毛丫这次也没进店,就在门口跟店小二点了一笼肉馅的小笼包。

把钱递给店小二,毛丫蹲在包子店的外面逗毛蛋玩,顺便看看这店里的食客,说不定就有自己的目标呢!还真如那个大叔所说,来这边吃饭的都是一些携带行李的客商,也有几个本地人,但是穿着比较普通。也是,有钱人怎么会坐在这样的小店吃东西呢!就算包子再好吃,也不会在这边掉价吧!毛丫想想还是算了吧!不是说商人重利轻别离吗?虽然是为了生计,这些人背井离乡的不是好的选择。

接过店小二用荷叶包裹的小笼包,毛丫领着毛蛋打算找个清净的地方。上次那几个孩子的样子,毛丫可是记得很秦楚,自己还是低调的好。来到一条人少的街道,毛丫随便找了个台阶坐下,打开荷叶便吃了气来,馋的毛蛋直呜呜。其实,毛丫吃三个就饱了,看着毛蛋那馋样就想逗,逗完了,便一个一个的拿给它。看毛蛋吃完,毛丫拍拍屁股站起来。肚子填饱了,心情也好了,毛丫领着毛蛋继续逛街。

看着如此之多的金银铺子,毛丫心里很痒痒,就打算进去看看。毛丫走到一个叫“御金楼”的铺子跟前,感觉名字起得很大气,就领着毛蛋往里走,打算看一看这里面的东西是不是跟名字一样大气。刚一进门,店小二眼尖的看见毛丫身后的毛蛋了,尖叫起来:“小孩,赶紧领着你的狗滚远点,别冲撞了店里的客人。来我们这的可是千石国数一数二的金银首饰商人,要是被狗咬着,你赔得起吗?小孩子家家的,来这捣乱干吗?”毛丫叹一声:“可惜这名字了!”领着毛蛋退了出来。毛蛋不愿意了,冲着店小二一阵狂叫,把店小二吓得直后退。毛丫真想从空间的首饰区,拿出个金首饰摔在店小二的脸上,让他看看什么是真正的金首饰。看着店小二被毛蛋吓得腿都打哆嗦的熊样,又不气了,捧高踩低本来就是他们的专职,自己差一点忘了,这个朝代还没有客户是上帝的认识。

毛丫无意改变什么,更不会自己找罪受,从善入流的再换另一家呗,反正咱有的是时间!

本着愈挫愈勇的精神,毛丫领着毛蛋一连进了二十几家首饰铺子,都被人给赶了出来。虽然不是很在意自己被人给赶了出来,但是花了这么长时间,还没又看见自己想要看的东西,毛丫还是有点郁闷的。毛丫打算再进最后一家,要是还被赶出来的话,自己就放弃了。

毛丫走进街角一家,铺子不是很大,店里只有一个老头,没有客人,见毛丫领着毛蛋进来的时候,并没有说话,只是看了一眼。毛丫大大方方的进了店,打量起来。

铺子的布置和现代的商场和相似,靠墙的部分是货架货,货架前面有一圈的柜台,只留个小门供店员出入。那些首饰都放在货架上,黑色的衬布映衬的金银材质的首饰更加闪亮。自己空间里也有金银首饰,单大多是耳坠,和手链之类的。应该确定的是这里的首饰是纯手工的,让毛丫更感叹的是,这些首饰的种类更多,包括簪子、钗、步摇、华盛,钿花、、、、、、虽然是手工制作,但与后世的首饰相比毫不逊色,古人的智慧真是不可小觑。

毛丫一眼就看上了一个银铃铛,喇叭花形,造型简单别致,做工精细。毛丫觉得挂在毛蛋脖子上肯定好看,想买下来。毛丫见老头还是不打理自己,就大声的喊:“爷爷,那个铃铛怎么卖啊!”老头这才抬起头来,看了一眼那个铃铛:“三两”毛丫一听,三两不多,也没讲价,痛快的给钱。

把铃铛拿在手里,真是小巧可爱,毛丫有点不舍的给毛蛋了。把铃铛放在空间里,毛丫才领着毛蛋离开首饰店。

今天也逛的差不多了,毛丫决定找个客栈住一晚,昨天没洗澡,今天得好好洗一下。

刚拐过弯来,毛蛋就发出“汪汪”的恐吓声,原来前面有一群孩子挡在路上。从衣着上来看,这些孩子应该不是富家子弟,准确的说应该是混混之流。毛丫悲催了,自己怎么这么倒霉!领头的孩子说:“把身上的钱都交出来,就放你走,要不然就把你抓起来卖了。”毛丫颤抖着说:“哥哥,我没有钱。”有个混混跳出来说:“胡说,我刚才还看见你花三两银子买了个铃铛呢!”

“赶紧把钱交出来,不然我们不客气了!”看着不断靠前的小混混,毛丫打算破财消灾,并没有打算让毛蛋出手,毕竟都是些人命不是,万一得了狂犬病就麻烦了。
 

作者有话要说:男主要出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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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第十九章 哥哥救我 。。。 
 
 
眼前的局势明显对自己不利,好汉不吃眼前亏,毛丫一咬牙,给钱吧,便装模作样的在包袱里摸索了一阵,从空间取了三两银子。

把银子拿在手里,毛丫是多么的不舍啊!原来这银子这么不抗花呀,老头留给自己那些钱,要照这种花法,很快就会给自己败光了!算了吃一堑长一智吧!

毛丫举了举手中的银子对那群混混说道:“各位大哥,我就剩这些钱了,你们先放我们过去,我再把钱给你们好不好?”

混混头子看见银子眼睛一亮,本来就不好意思欺负一个小姑娘,况且她身边的大白狗明显不是善茬,自己虽然人多,但是这狗发起疯来可不认人。

领头的打算得了银子放人,身边的跟班不愿意了:“老大,那丫头明显不把我们放在眼里,她刚才还买了个银铃铛呢,怎么不拿出来?”身边的小混混跟着附和:“就是,就是、、、、、、”

领头的说:“我看算了吧,她身边那个狗像是狼狗!”

小跟班又起哄了:“老大,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熊了?咱们这么多人还能怕一条狗不成?正好咱们也好久没吃狗肉了,抓住一块炖了吧!”

毛丫一听,心里的火苗蹭蹭往上窜:“小样,姐不想惹事,给你面子,见好还不收,就别怪姐心狠了!姐以前做的药粉还没人试药效呢,你就自己送上门来了!”

打定主意不再纵容,毛丫从空间里拿出以前自己做着玩的药粉攥在手里,要是他们真敢明目张胆的抢,就给他们来一记。那边的混混在为是拿了钱放人,还是连狗一起留下争论不休呢!

这时,毛丫看见有个高大的身影朝这边走来。等再走近些,毛丫才看清楚,来人是个彪形大汉,络腮的胡子,前后挂着猎物,形象很威猛。

听天由命吧!毛丫冲着那个人影大喊:“哥哥救我!他们要抢丫丫的钱!呜呜~”说完就扑向那个大汉。

那群混混傻眼了,从哪里冒出来个凶神恶煞,要真是这丫头的哥哥,他们不得吃不了兜着走。看那个大汉没有否认毛丫的话,混混们害怕了,别看他们平时欺善怕恶的,还真是中看不中用,一遇见强人就蔫了。领头的怕被修理,陪着笑脸说:“大哥,误会,误会~”说完还自动的把路给让出来,眼睁睁的看着毛丫跟着大汉走人。

毛丫紧跟着大汉出了那条街,才怕怕的拍拍自己的小胸脯,连叫“好险,好险~”毛丫还没发现自己紧抓着大汉呢,差一点就吊大汉身上了!现在就只剩下劫后余生的后怕了。

一直没有存在感的大汉出声了:“放手!”毛丫一愣,谁在说话,光顾着后怕了,把救命恩人给忘了。缓过神来,毛丫才发现大汉还在。不对,刚才说话的声音明明是个小伙子!毛丫这才仔细端详眼前的大汉。

毛丫叫这人哥哥还真没叫错,虽然一脸的络腮胡子,年龄应该不会超过二十岁。这人个子很高,肩膀很宽,虎背熊腰的,再加上一脸的络腮胡子,还不苟言笑,让人觉得一身的戾气。正常人见了应该会避而远之吧,但是毛丫却觉得这人长相很符合自己的审美观点,浓眉大眼,鼻梁高挺,除去胡子肯定是一脸的英气,很有范的!虽然这人衣着朴素,还稍微有点汗臭味,但是看这背着的猎物,应该也有几分本事吧!

刚才这人并没有留自己在那边让混混欺负,应该是个好人。老头说过,看准的人就死扒着不放,千万别放过了。毛丫越想越美,这人是个好选择,自己再考验一下看看,要是真是个好的,直接霸占了。

毛丫无视大汉的话,仍然紧扒着,还示意后面的毛蛋跟上。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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