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质男人-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跟他有过不寻常的接触吗?”
“老天,当然没有!你当我什么?”副教授一副惊吓状,两手警戒地环着胸,好象那绫用话强暴他似的,他引用老莎的名言,“记住,性,是最朴实的疯狂、窒息的莽撞、陈年的甜美,唯有跟你所爱的人在一起,你才能体会到爱情的最高境地。”
那绫耸了一下肩,扮了一个鬼脸,“我只是问问而已,不需要那么严肃嘛!”
副教授怕她乱去跟她表哥闲嗑牙,随即解释,“好吧,我承认他长得帅,用颠倒众生来形容他并不夸张,只要见过他的人,都会记得他。不过,有个大前提我必须让你知道,我对Womanizer没兴趣,跟他打招呼全是因为以前见过面,动机很单纯,没有别的意思。”
那绫想用包包砸这个副教授,卖弄什么洋文?“什么是巫门耐者?”
“不是巫门耐者,是‘Wo…ma…ni…zer’。喜欢玩弄女人的男人。”
“那就是风流鬼了,我只想知道这鬼的名字,至于其他的,有机会,碰上后我自己会判断。”
“他不会久留的,你若太认真,受伤的人会是你。”副教授软下口气。
那绫知道他是一番好意,开玩笑地回了一句,“我表哥怎么会喜欢上一个悲观又爱泼冷水的‘女人’。”
副教授不以为忤,反因被她说成女人而娇颜绽放,“抱歉我能给你的资料太有限。”
“不,事实上是太多了。”多得足够把她心目中的梦幻骑士射下马,那绫落寞地自嘲,但勉强扮出笑脸,“我表哥其实已经出院了,除非他出去补充养分,你现在去他的公寓应该能碰到他,对了,我很欣赏你上礼拜在‘重庆森林’穿的风衣套装,简直经林青霞还要美,你如果回家换件女装再去看他的话,他绝对会高兴的。”
“谢了。”副教授拿起帐单,头也不回,从齿缝里冒出一句“你为什么不去死?”说完,急速地丢下开怀大笑的女孩离去。
那绫喜欢笑,生来就是一个乐观聪明的女孩。
二十三岁的她有一张清新俏丽的脸孔,手长脚长脖子长的她在国小时就曾被一干“不长进”的男同学讥刺为营养不良的奥莉薇,她不但不以为忤,反而坦诚得意地说:“我从小到大最崇拜的偶像就是大力水手。”既然她自己都很能自我调侃,“望洋兴叹”的小男生也就不再自讨没趣的捉弄她。
国中时,那绫奉思想封建的外公的命令,转到女校就读,以便降低被无聊男子性骚扰的机会。当时侏罗纪公园这书的作者大概还在用脑子考古,史蒂芬史匹柏大导演还没摆脱票房毒药的臭名,“生命会自行寻找出路”这句话简直是无病呻吟的废话,雌雄同体的可能性等于嫦娥奔月,但坐过牢的人或就读于单性学校的人可能就能体会出一些个中滋味了。
怎么说呢?在女校,长得高、外表斯文洁净又会体育的短发女生是很吃香的替代品。除了“天王”级人物偶然出现时得坐冷板凳,六年来,意识形态上己被某些同学甚至女学妹变了性的那绫哪一天不是呼风唤雨的过日子。
“学妹,对不起,学姐今早灌篮时不慎吃到萝卜干,你可不可以帮我买一盒义美红豆冰,冰敷完后,大家顺便解解渴。”说话时,还得学着师哥摆出两脚交叉倚门而立的英姿,并适时适量地眨眨眼。被钦点的学妹能蒙此恩宠,很少说不的。
尤其遇到特殊节日,那绫收到的巧克力种类之多,厂牌之众,可以在宿舍前另外搭出一个摊子来跟福利社较劲了。但那绫是个重人情味的女孩,把别人的好意卖了或转送给第三者都是不道德的,所以她都会很认份地吞到肚子里,也因此,那绫被台中老家里的长辈嫌不胖的竹影身子在阳历二月及八月前后,总算能绞出一些油来。
那绫喜欢这样的女校生活,惟我独尊地过着好日子总比被男生讥讽为竹竿好些,至于被人当阳具模型地崇拜抬举着,一辈子大概也只有一次拉风摆酷的机会,不差了啦。
只不过生命里得不到外校男同学的青睐倒是很吃亏就是了。
女校八年很快地进去了,姐妹情深一种种感人的画面与点滴都像是迷幻森林的记忆,时间消耗掉变幻森林的法术,就像她舔掉包裹健速糖的糖衣一样快。她与其他同学家逃避现实的精灵闯进了另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象牙宝塔——大学城。
在那里,她谈了今生第一次恋爱,对象是同系三年级的学长,也是登山社的社长,她会看上他是因为他很高,有主见,擅体育,为人风趣又幽默,巧的是,他看上她也是因为她很高,有主见。手长脚长,具有一般人少有的爬山潜能。于是他们成了“系对”,登高临远成了两人亲密的话题,但只短短两年,关系就结束了,那是那绫这一生中最伤心不堪提及的往事。
他走后,那绫也休学了、她原本以为一年后自己会复学,但是连拖了两年还是不想,如今四年已过,她不仅错过了复学的机会,还错过了同学的硕士结业典礼,但是她一点失落感都没有,
因为当初选会计系是外公的指示外加自己短视,但外公才不管三七是不是二十一哩,他气那绫杵逆他,连家都不让她回了,除非她改过向上回老家相亲嫁人。嫁给一个连几颗蛀牙都不清不楚的陌生人,让对方在自己身上爬来爬去!好恐怖的想法,这跟躺在钉床上受刑没两样。
好险,她在台北尚有一位杵逆她外公在先的先驱表哥可以投靠,让她可以一边在咖啡屋打工、一边在英法文补习班混了两年。
一年半前因缘际会,那绫在打工场所被一位叫佟青云的全国知名发型设计师相中,请去担任他女徒弟丁香的专任发型模特儿,本以为呆坐着给人修理就会没事的,谁知还要花脑筋去学一些美颜化妆术和美学理论,被迫拜一个叫于敏容的冷面女子为师,从此跟美容界挂勾起来了。那绫其实不想那么聪明能干的,她其实很甘愿做一名收盘子抹桌子的女服务生,但天性乐观进取的她想到学习一技之长也不错,观念一通后,随即欣然就业。
那绫目前已由丁香的专任模特儿变为她的挚友,生活充实,白天在美容中心兼职助理美容师,为一些前来求教的明星或歌手做电脑造型解说,逢换季时装秀上场时,则为一些模特儿上彩妆。
大家都夸扬她的表现,连丁香难得开尊口的师父也说她化妆的专业技术不差,可以出师。不少模特儿经纪公司看上她手长脚长,想跟她签约,请她去走秀,这些那绫都曾考虑过,但她总觉得时机还不到。
有些经纪人以为她在拿乔,会说:“我的小姐啊,咱们这行是岁月不饶人的,你都二十三岁了,再等下去,这辈子恐怕也只能拍孕妇装了。我合约书留着,你看完考虑好后,再打电话给我吧!”
那绫翻了合约书,也考虑过了,主意始终没敲定,电话也懒得打,她觉得目前的生活不差,收入不多但固定,无法置产,却可以供她不定期出国旅行,没必要去改变,所以到现在还是偶尔接接孕妇时装或旗袍服装公司为客户拍目录赚外快。
她从来不觉得自己需要更多的钱,也不需要男朋友,因为她是宁缺勿滥型的,但这不表示她见了男人不会心动,从小到大,她为好多男人心动过,卡通的,电影的,唱歌的,打球的,赛车的,老的少的,矮的胖的,结过婚或没结过婚的都有,名单一拉,检查看看关系较近而且有往来的只有三个。
第一个是他外公那元鸿,她爱外公,但外公三妻四妾,思想顽劣,她对他是爱在心里口难开的。
第二个是她表哥李执远,表者,乃在八等近亲之内,通婚等于乱伦,心动不能行动,不如死心算了。
第三个,是抓她入美容界的佟青云,但他是好友丁香的师父兼爱人,朋友夫不可戏,心动不能行动,也还是不如死心算了。
但那绫是美丽、乐观的女孩,尽管老天夺走她的爱人一次次,她还是相信天无绝人之路,总有一天,会还给她一个双倍的奖赏,届时该她的,她绝不会让人专美于前,她会用尽一切办法将对方挽留住。
那绫无时不为自己打气,不过当那一刻发生时,她却什么都没做,她连气都吭不出口,只帮对方倒了一杯过满的台湾啤酒!见他先啜了一口快溢出杯口的泡沫,便傻傻地目送对方潇洒的背影离去。
那是一个月以后的事了。
第二章
一个月后,她表哥来电。
“绫啊!”表哥的声音平常听来悦耳极了,那天在线上听起来在叫魂似的。“帮我一个忙,我店里的酒保去度假,代理酒保也卧病在床,女服务生上不到几天班就突然跟一个澳洲佬跑了,正缺人,你先这里代一天大夜班好不好。只要今晚,明天等我”女朋友“回国后,就不需要麻烦你了。当然,店里人来人往,你若嫌复杂的话,可以直接说不,我再找人好了。”
表哥经营的“重庆森林”PUB正好开在市民大道上。是影艺文人与同志常聚集的地方,顾客文化创作层次虽高,但嘴上不时问候人家亲娘的文化流氓也不少,除非紧要开头,他平常不太愿意让她靠近,看来这次找上她,是真的忙得不可开交。
“自己人客气什么,你对我那么好,这种举手之劳的忙我怎能不帮。”那绫二话不说就上工了。
表哥似乎因为找上她,罪恶感特别重,照常规要求那绫尽量在吧台内调酒,没事不要出来晃。
于是那绫乖乖地照办了,但调鸡尾酒是一种学问,初学没有门道的人常常会搞一个四不像的液体出来。大概是那绫长得甜,又笑眯眯的模样,很少人会抱怨,只不过那天点鸡尾酒的人愈来愈少,反而要啤酒的人愈来愈多。
时间刚过凌晨两点,本来已挤得水泄不通的走道终于露出了原来本色,那绫手握一杯被女客退回来的血腥玛丽,才用吸管吸了半口,舌头就伸出来了,手还往脖子上一抹,呛鼻喊道:“真的是难以下咽。”
“不然也不会叫叫BloodMary”,一个低沉调侃的声音从吧台对面传来。
那绫嫌对方多事,打算用圆又亮的鱼眼斜瞪他。眼一定,才刚转到对方闪着白牙的笑脸上,目光登时发直了。是他!
他好炫!五个卡文克莱的广告男模特儿和三个叼着烟的詹姆士迪恩加起来都没他酷得颓废。一件皱得像咸菜干的发黄白T恤外加泛白的牛仔裤,配上几天没刮的青胡腮和未整理的头发后还能让那绫心悸的话,那这个人简直就是酷得有点不道德。
那绫呆呆地瞪着自己朝思暮想一个月的男人突然站在她面前,一种不能拥有他的失落感油然升起,对方没想到她会有这种唐突的反应,迟疑一秒后冷冷地道歉,“抱歉,我只是开个玩笑。你哭完后,可不可以帮我倒一杯台湾啤酒?
那绫抓过一张卫生纸抹了眼角,却止不住泪,索性拿起啤酒杯,斜送到啤酒桶的水笼头下,两眼无神地注视流出的液体,连自己的泪滴进杯里都不知道,等到对方敲了敲桌面提醒她酒快满出杯子后,才恍然大悟地将水笼头拧紧,改将酒杯置于纸垫上。
那绫找零给他,他手轻轻一挥,说:“免了。”他端起酒杯,轻啜一口,转身迈向角落的圆桌,跟一名起身迎向他的黑衣女同伴,坐进一群五人组的朋党里。
那绫虽为自己愚不可及的表现感到不齿,但还是没打起精神对下一个买酒的客人绽开笑容,但她始终没忘记挪出几分注意力到那个颓废酷男的身上,对方似乎也会似有若无地将目光转到她这边来,两人相望的结果是殷殷无期。因为她没脸主动上前,他也没再来买饮料,反而是他怀里搂着的女人来替他买。
这证明了什么?
他不是一个绅士,竟要女伴来帮他买酒,八成是个在沙地上滚惯了的猪。那绫有点失望,开始认清这世界上没有一个完美的男人,就算有也不会是她的的。不管怎么说,有数据支持她的理论。
外公年轻时,帅有钱又多金,但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男人主义者。她表哥帅有品又多情,却是个只爱男人的男人。佟青云帅有才华又有气质、但已是名草有主。好不容易让她终于撞见一个有感觉又不在广告纸上的活男人,寤寐为他的容颜辗转反侧了一个月,到头来却发现他不是一个正品男人,幻灭的感觉,何止是一条橘色恩迪麦,该是三十六支带了羽毛的双箭,这头从心脏后出去,另一头则卡在心脏前。
那绫无奈地将抹布一甩,跟身旁的服务人员打过招呼后,迳自往厕所走去,心里嘟囔着,表哥的店什么都好,就是这一段到厕所的路不好,走道暗窄不说,墙上还挂了几幅班尼顿广告设计师的变态作品,其中一件是科索沃战役被近点射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