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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隐侠传奇-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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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士,安庆府在长江北岸的江边上,要是从绩溪北上,经太平,过阳,到池州府城,从那里雇一条船沿江而上,一大的水路,便可到达安庆庞城了。”公孙不灭大喜,一揖道:“多谢姑娘的指点。”

“侠士怎么这艇的客气?侠土救了奴家又怎么说?”

“姑娘,这些事不必去说了。”

“侠士,你这身衣服,明天上路,恐怕引起人的注目。”

公孙不灭为难的说:“在下匆忙逃出了,什么也没有带上。”

“侠士,假若你不嫌弃,奴家伯父身材高矮与侠土差不多,奴家取衣服来给侠士换上好不好?”

“那在下更多谢姑娘了!”

“侠士,你一身肮脏该去洗一下,我知道这山神破庙一侧,有一口泉眼,强盗们就是在那里取水的、奴家给侠士挽用水来。”

“不不,姑娘,在下自己去泉边洗洗就行了,不敢劳烦姑娘。”

“那奴家给侠士将衣服取来。”

“有劳姑娘了。”

“侠士怎么这般的多礼?看来侠土不像江湖中人,像是一位书香世家的公子。”

“在下本来就不是江湖中人。”

扈屏提了火把,进房开箱去取衣服。不久,她将一大堆衣裤全拿了出来,有内衣内裤、外衣外裤、披身长抱、绣带、鞋袜和巾角幅等等,全取了出来,全部都是上乘的丝绸质料,她要让公孙不灭里里外外打扮一新,说:“侠士,我带你去泉水边。”

“不不,姑娘将衣裤交给在下好了,外面有月光,我会找到泉水的。”

“侠士,那口泉水,就在庙左侧不远的山岩下,这是奴家从房间窗口看见的。”

“那在下就更易找到了。”

公办不灭接过一大堆衣裤,便步出庙门,他经过大殿前的天井口,看见于那四个匪徒的尸体仍躺在那里,他有些害怕,小心翼翼地绕过。

扈屏看在眼里,暗想:“看来他的确不是武林中人,恐怕也是第一次杀人。奇怪,他这身武功又是从哪里学来的?”扈屏又走去看了看几个贼人的尸体,发现他们完全死于掌击之下,有的胸骨破碎,有的头骨碎裂,不由更惊愕了。这样看来,这位年青侠士的一身内力,是相当的深厚了,不然,不可能一掌就将人击得筋骨全碎的。这样武功极高,内力深厚的人,怎么还会给人捉了去而逃出来?看来捉他的人,武功更高得不可想像了。

扈屏虽然是位女子,却是江湖上人,不同一般的女子,不害怕尸体,她将这四具尸体全搬到了庙外一处低洼的地方,胡乱用碎砖、碎土将他们掩埋了,使那位青年侠士回来不再害怕。

当扈屏草率掩埋匪徒们的尸体时,公孙不灭也梳洗完毕,全身一新的回来了。扈屏在火光下一看,几乎认不出公孙不灭了。公孙不灭再也不是那副蓬头垢面,狼狈不堪,浑身血迹斑斑的摸样。站在她面前的,是一位面目俊秀,神蕴飘逸,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的富贵人家的公子少爷,年青异常,只有十多岁。扈屏有点不敢相信了,要不是她常见那一身衣服,她真不敢去认。她惊异的问:“侠士,是你么?”

“屏姑娘,正是在下。”

“侠士,你比奴家想像的还年轻了!”

“在下今年满十八岁,已不小了。”

“侠士,奴家还以为你有二十多岁到三十岁上下,想不到侠士才只有十八,奴家比侠士痴长了四年。”

“姑娘要不嫌弃。在下认姑娘为姐姐,好不好?”

扈屏一怔:“是真的吗?”

公孙不灭便向她深深一揖:“姐姐,请受小弟一拜。”

“哎!”慌得扈屏连忙说,“兄弟,何必行此大礼?”

“姐姐,这是礼所应当。”

扈屏说:“这样也好,今后在路上。你我姐弟相称,用不着避人嫌疑了。”

“小弟在江湖上有许多事不懂,请姐姐多多指点。”

“兄弟客气了!”第二天,扈屏收拾好行装,打成了两背包后,将房间里的箱箱笼笼和带不走的一批金银珠宝,全部埋在破庙外一处干爽和不显眼的地方,作了记认,便和公孙不灭各背上一个包袱,来到了三皇外横山五虎拦路抢劫之处。

公孙不灭一看,一辆马车翻倒在山道一旁的陡坡之下,有两具尸体卧在马车之内,这是扈屏的伯父和随从。在山道另一旁的树林里,发现了两个保镖和马车夫的尸体,扈屏含泪一一就地埋葬了他们,才和公孙不灭取路北上徽州府歙县。在歙县城,扈屏便雇了一辆马车,直奔绩溪县。一路上没发生什么意外,平平安安。当快要接近绩溪县城时,公孙不灭便下车告辞。扈屏锁眉不悦间:“兄弟,你不随我进城回家住下么?”

公孙不灭尽管不谙世事,也知道朝廷东厂的人,无孔不入,而且他外公无忌老人也曾叮嘱过他,逃出去后,千万不可在州府县城露面,更不可生事,应迅速赶去野人寨。这次要不是同情扈屏是孤女上路,他在破庙打听好路线后,就告辞走了。现在他将扈屏送到了绩溪县城附近:算是已尽了一颗心了。宋朝的开国皇帝,也曾干过了一件侠义之事,千里送京娘,公孙不灭也可以说是二百多里送扈屏了。

公孙不灭一揖说:“姐姐,请原谅,现在城门在望,想这一段路没有什么危险了,小弟急于赶路,就此告别。”

公孙不灭一来不想在县城露面,二来也害怕跟随扈屏回家,因扈家的人热情把他留下,又不知要拖上几天才能走?三来更害怕扈家上上下下,男男女女将自己当成了什么恩人,侠士般的尊敬,伺候。那更会闹得县城人人知道,一旦引起了东厂人的注意,自己危险最小事,还会连累了姓扈的一家人。何况扈家还是绩溪县的殷实富家,东厂那一伙没人性的东西。还能不眼红借口抄家发财的?所以公孙不灭才决意告辞。

扈屏却不了解公孙不灭这份心意。似乎有些怪公孙不灭无情了,说:“兄弟,这么急着要走?不能进城在我家多住一两天么?姐姐还打算派一位有经验的老仆人,带兄弟前去安庆府的,这样兄弟一路上就不用操心了。”

“多谢姐姐好意,小弟还是一个人走的好。”

扈屏见公孙不灭去意己决,知道自己怎么也留不住,叹了一声说:“兄弟,那你坐这一辆马车去池州府城贵池县吧!我走路进城好了!”

“不不!还是姐姐坐车进城的好。”公孙不灭怕扈屏再拖住自己,纵身轻跃,已去几丈之外,扬手说:“姐姐,青山常在,绿水长流,他日小弟手刃了仇家之后,必定来绩溪探望姐姐。”说着,又闪身进入树林中了。

扈屏想叫也叫不住了,怔了一会,才叫马车夫赶车朝县城而去。心想:这样一位年轻的奇人异士,虽认自己为姐姐,自己还是无缘能将他留下来。公孙不灭离开了扈屏之后,便朝西北方向而去。这一带是属皖南的山区,不远就是黄山。公孙不灭要去的太平镇,正是黄山北面的一个市镇。黄山,原名黟山,相传轩辕黄帝曾经在山里炼丹修道,所以山上有轩辕皇帝留下来的炼丹台、晒药岩等遗迹,到了唐玄宗天宝六年,改名为黄山。黄山不像五岳那么名声显赫,甚至名声不及它近在胆尺之间的九华山。

九华山是神州佛教的名山之一,有富丽堂皇的佛寺和佛殿,还有众多的名胜古迹—而黄山,什么都没有,它完全靠自己不加修饰的天然姿色风采丽迷人,令测览过它的人而颠倒,直到明代的大旅行家徐霞客看到它那迷人的风景时,大加称赞,写下了“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见岳”这两句赞语后,才为世人所注意。

黄山,它几乎将神州大地名山的种种优点和醉人的风光,全集中在一身了,就像武林中的绝顶高手,将武林中各门各派的武功长处集于自己一身样。它有北方山峰雄壮巍峨的山势和险峻,也有南方山脉玲班峻逸飘洒的神蕴,有在悬岩蜗壁上纵校斜出奇特的黄山松,有热气蒸腾令人叹为观止的温泉,有浩翰变化莫测的云山雾海,更有种种的奇岩怪石,黄山这一奇特的迷人风采,全是大自然给予的。

公孙不灭经过这一带峰峦叠障,景色特殊的山山岭岭,完全没有任何心情去欣赏观望,他一心二意的要赶去野人寨,早日找到焦四夫妇,学会了外公留下来的武功秘芨中的武功,早日将外公救出来,要是他没有经历这一段意想不到的遭遇,还是相小丹在一起,来到这里,必定会进黄山游览了,同时会诗兴大发,吟出不少的绝句来。可是现在,他是一个虎口余生的逃难者,心灵上滴着血,也怀着仇恨。因为世上他惟一的亲人——外公,一个残废老人,急切盼望着自己去救助。

他施展轻功,在人烟稀少的山野中飞奔,宛如一个幻影似的,掠过一道小的山峰,没引起路人的注意。因为一些路人定神再看时,公孙不灭的身影已经不见了,路人以为自己一时眼花看错了。公孙不灭这时才知道自己的轻功,是这么的轻快、敏捷,起码比一辆马车还快得多,其实他的轻功,不知比马车快了多少倍。在轻功方面,他是可以脐身一流上乘高手的行列了,就是神鞭叟和公孙家的任何成名人物,也追赶不上,只是他不知道而已。

是夜,他投宿青阳县一处小镇上的客栈里,他打开了扈屏交给他的不大而颇沉重的包袱,一看,不由傻了眼,包袱中除了两套洗换衣服和一些途中需用的物品外,几乎全是一个个金光闪烁的金元宝和一些金叶子,几乎令他花了眼,其价值不下一千多两白银。他几乎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金子,他记得扈屏交给他的这个背包时说:“兄弟,这包袱里是你的洗换衣服和一些路途上的必需用的东西,里面也有些银两,你小心了,千万别丢失。”

他看也不看的就背在身上,想不到背包中有这么多的金子,别说去安庆府,就是走遍神州也够用了,怪不得扈屏叮嘱自己,千万别丢失。

公孙不灭一向不将钱财放在心上,从常州出来,路上有小丹打点,不用自己操心,就是送扈屏回绩溪县,路上的事,也是一切由启屏料理,投宿住店,吃饭雇车,都不用自己费心。现在不同了,自己一个人,生活上的事情,都要由自己来料理了,不像以往的公子哥儿,什么事都有人伺候、料理。

公孙不灭由于有了一次经验教训,一个人在外,钱财千万不可露人眼,说起来,也是小公主茜茜捉弄小丹得来的教训。他立即将金子包好,只取出三四片金叶子,准备交房钱和吃饭时用。有了这么多的金子,反而弄得他小心谨慎起来,就是吃饭,也将包袱带在身边,怕人偷了去。

事情也有那么巧,他在打开包袱来看的时候,偏偏给窗外经过的一个人看见了,这个人又偏偏是位高明的飞贼,在江湖上人称飞夜猫,轻功极好,善于飞檐走壁,也有两下武功,但武功远没有他轻功那么俊,这人才二十多岁,却有七八年偷窃的经历了。

飞夜猫来这个小镇,打算夜里去一家富户偷些银子和古董之类的东西,然后上九华山玩玩。他一双猫眼,极会看人看物,他一见公孙不灭进来投店,风尘扑扑,一身衣服质地上乘,尤其公孙不灭背的一个包袱,颇为沉重,他凭自己的经验一下就看出,包袱里的黄、白之物自然不少;又看见公孙不灭在问住房时,显然是一个不诸世事的富家公子,这样的公子哥儿,最容易下手了。于是他悄悄的溜到公孙不灭住的房间窗下窥探,看清楚房间的情景,好方便在夜里下手。谁知一看,就看见了公孙不灭包袱里竟是一大堆金子,令他的一双猫眼睁得大大的。他有点不敢相信,这是不是真的,一个人出门,带这么多金子干吗?路上不怕抢劫么?三更人静,飞夜猫出动了,他真是轻得像一只猫一样,撬窗的手段又十分高明,转眼之间,便将窗门撬开,悄然无声的从窗口窜进了公孙不灭的房间,轻轻地点燃了火烟子,看看这富家子弟的那一大包金子放在什么地方。可是一看,不由傻了眼;床上是空的,没有人睡,富家子弟不知去了哪里。

原来公孙不灭一身的真气深厚,稍有一点点的风吹草动,他就会惊醒过来,所以飞夜猫尽管轻轻地在瓦面上溜下来,他还是听到了。跟着见窗门无风自开,有一条黑影窜了进来。他第一次碰到这么一个小偷,心里有点害怕,又不知道小偷身上有没有利器,情急生智,拎起了自己身边的包袱,悄然地窜到房顶的横梁上去了。他行动轻得比飞夜猫还轻,而且迅速,一闪而逝,连擅长在夜间行动的飞贼飞夜猫也察觉不出来。

公孙不灭仍不知道自己身怀绝技,可以轻而易举将这小偷打发掉,仍以为自己是一个不懂武功的人,又见小偷身法敏捷轻灵,必定武功极好,心便怯了,以躲避为好,飞夜猫见床上无人,暗想:不会是我摸错了房间吧,还是这富家子弟害怕有人来偷,连人带金子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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