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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风流-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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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瘦、雪衣

唇薄如剑。眉直如剑;目亮如剑。英挺如剑。整个人就像一把出了鞘的剑。

好一个剑手和他的剑:孙青霞。

余华月只咽了一口唾液,他甚至可以感觉到吞下唾液的过程里还曾滑过孙育霞手里的剑锋上。

——那把剑虽还未刺入他的身体,但仿佛已切割人他的灵魂里,甚至亦跟他的元神混为一体。

这感觉太可怕。

但余华月依然在说话。

他依然能把话说下去——尽管那已不一定就是他原来想说的话:

“——孙大侠找上我的麻烦,那是我的荣幸、所以明知是不自量力,为了要给叫天王和大当家作个交代;只好自取其辱也得要硬着头皮受孙大侠赐教、饶命了。我现在就已经认输了。”

孙青霞没有表情。

“你不是还有法宝没使出来的么?”

“是,”

然后余华月突然做了一件事。

他这件事是既没动手、也没动脚、甚至全身不动——

事实上,只要他一动,孙青霞的剑尖只要往前一送,便可以轻易要了他的命。

他不动,但他的脸却动了。

动的是他的额。

不,其实是他额前的那粒“咸蛋”。

——那颗“咸蛋”好像完全受脸肌控制,就像眩眼.张口、呼息等五官一样。忽然又“裂”了开来。

乍见时,在那“咸蛋”里边飞出的好像是一时“蝴蝶”,后来,再飞出来的似是一双“鸳鸯”:这一次,飞出来的却又是什么?

没有。

在那看来似是瓷器打造的又像有磁性的“蛋形物体”上,开了一开。但没有,没有任何事物自那里飞出米。

可是孙青霞立即好像见了鬼一样,整个人倏然后翻,窜了开去。

他匆忙得连剑势往前一扎就可以要了余华月的命——他也没能顾及。

的确是没有东西自那灰白的蛋形物体内飞出业,要换作别人,稍掉以轻心,早就横死当堂。

但余华月对上的是孙青霞。

孙青霞这一刹间已判定:

一,是没有暗器自“蛋”里打出来。

二,但却有比暗器更可怕的东西自“蛋”里射出来。

三,那是气体。

——毒气!

什么毒气?

孙青霞一时也还是摸不着、弄不清楚,只知道它只是一小口的气,无色无味,也无形无状,但一旦看了,或嗅了一小小口,立即就无命无救。

所以他立即翻了出去。

他才向后弹出,后面却已多了一人。

不。

多了一柄枪。

这个人就在这一刹间持冲杀了过来!

由于他的冲势是那么勇、那么猛,他的枪势是那么锐、那么盛,以致他的人和枪已几乎合成一体了,分不出枪和人。

他的“黑煞枪”已扎了出去——

向着孙青霞的背后!

他虽在第一次动手时已伤在孙青霞的剑下,但他仍没有气馁,他还要等着呼应余华月,前后夹击。

而今他等着了。

他立即出击。

义无返顾!

他一枪扎向孙青霞,孙青霞忽然仰身出剑!

快!

枪快!

突击更快!

——这是程巢皮的狙击!

险!

剑险!

躲避更险!

——那是孙青霞的反击。

孙青霞猛然向后大仰身,程巢皮这一枪已刺了个空。

这刹间,程巢皮有两上变招可以马上作出反应的。

一,追击。

既是一枪刺空,即变招一枪刺落。

二,退守。

既然一枪不着,马上退身移守。

但他什么都来不及应变。

因为他一枪刺空之瞬刹间,孙青霞仰身出剑。一剑已低着他的下颔。

他只觉震愕。

——世上竟有那么快的应变!

以及那么快的剑!

他也觉寒粟。

寒意自剑尖一直寒到他的咽喉,又从他喉头一直寒入他的心底里,且从心上一直寒落他的脚底。

剑意大寒。

剑光太夺目:

这使得程巢皮一时间竟错以为自己已经死了。

中剑死了。

可是没有。

孙青霞这一剑凝住不发。

他没有杀他。

七、紫马黑枪

他虽然没有下手杀他,但在这胸门大开的刹那,正是绝世良机,余华月又怎会放过?

他刚才也给孙青霞用剑尖抵过下颔。

孙青霞也没有杀他。

——只要孙青霞的剑一离开他的要害,他就立即反击:

一点也不留余地。

绝不留情。

——尽管现在孙青霞的剑尖也顶在他的结拜兄弟的喉但他不管。

那不关他的事。

就算程巢皮是因为救他而遇险,但他还是绝不放弃杀死这叫天王恨之入骨早已下令诛杀的对象。

——必要时,纵然牺牲个程老五也不算是啥!

这同一时间,向孙青霞发动攻袭的,还不只是余华月。

还有“刀笑剑哭”吴中奇。

以及那名哭诉在黑店中伏的“老头儿”。

剑光只一刹。

惊雷响千秋。

铁肩担正义。

妙手著文章。

这儿说的能担正义原铁肩膀,只怕得要像是名捕铁手这种人,才有如此足够的分量,胆敢挑起武林的公义和正义,与邪恶势力放明对看干。

份量不是重量,不是买猪肉几斤肥几瘦几斤五花腩就可以衡量得出来。

至于妙手著文章,的确,真正的好文章决不是雕琢、修饰、造作同来的,常常是妙手偶得之,却成传世,惊世之作。

武功也一样。

剑法亦如是。

孙青霞现在就是这样。

余华月全力反扑。

他的十字枪发出了惊人的怒吼:

余华月的人很瘦小,枪却是既沉又重,这还不打紧,没有人会想到他的枪一经荡决,竟会带动了一种极强烈极巨大的旋风、罡气,他一枪扎出,就等于是枪尖、枪杆、枪口、枪柄乃至所带动的罡风、旋锋,全成了灭绝敌人的攻击。

他的人虽瘦、虽小,但适成的破坏力极大,所制造的旋风也极巨大的可怕。

巨大的可怕。

而且不可思议。

这时才显出他的实力。

他真正的实力。

也显示他刚才实未尽全力。

他保留了实力。

他刚才未尽全力是因为他还未到全力一搏的关头。

他要敌手不知道他的实力。

——敌人对他了解愈少,他就越有机可趁。

——敌人若是轻视他,对他而言就越有利。

他希望人瞧不起他。

他故意让人没把他瞧上眼。

他常表现得很谦让、很惶恐、甚至故意显得很无能。

惟有在敌人以为他弱小、不起眼的时候,才会疏忽。

敌人一疏忽,他就可以制胜。

甚至将对方置之于死地。

他现在就认为时机已至。

他一面利用程巢皮吸住孙青霞的注意力,一面向他的两名手下发出了决杀令和攻击令:

所以“刀笑剑哭”吴中奇马上动了手。

那名“老人”也立刻出手。

这“老人”其实不老:他只是样子长得老,他现在才四十五岁。他才二十五岁的时候,人已多说他样貌“慈祥”了,到了三十岁,年轻人见到他,多叫他做“公公”。

不过他的心可一点也不老。

他光是抢回来的女人当他的老婆、妾侍、押寨夫人的,就有十六个之多。

他的外号就叫“杀千刀”。

——太多人恨他了,所以就称之为“杀千刀”。

——然而他也不怕人恨,愈多人恨他,他就愈高兴,且愈觉得有成就感,所以他也喜欢人称之为“杀千刀”。

何况他真的用刀。

他是用刀好手。

他对付他的敌人,有时真不惜杀人千刀、宰人千次。

他狠。

他出手狠。

心也狠。

如今出手更狠更辣。

主要是因为:他知道既然余老三下令了。他就得全力以赴。

因为他心知肚明:

三当家是个不好惹的人。

——甚至比大当家更不好惹。

晒来“流氓军”就是只有五名当家,他是第三当家,吴中奇是第七当家,连同八、九家,其实都是余华月力荐上去的。

——在“流氓军”内,对余华月忠心、效忠的人才有立足之地,要不然,就算有大当家力保也不见得就可以安枕无忧平安到永久。

所以他若要保住地位,或想扶摇直上,就得在这余三哥面前有表现。

他要邀动。

他可不能让吴老六独得大功。

他绝不落后。

不执输。

他是“杀千刀”。

——“杀千刀”辛不老!

余华月是保留了实力。

不过保持实力的当然不只是他一人。

孙青霞也保持了实力。

实力,是要到真正重要关头才展现的。

未到要害关头,对方让你知道的,不一定是他的实力:看来财雄势大的,在真正交锋时,往往不堪一击;看来荏弱低能的,到最后关头,往往能出示强大的力量来。

不是人人都有强大的实力,有的人只在虚张声势。

人也不能一辈子都拥有实力,但真正有实力的人一定懂得如何保存他的实力。

余华月故意示弱,为的是保住了他足以令比他更强大的敌手致命之实力。

孙青霞看来嚣张、跋扈、骄横、傲慢。

但他其实并不冒躁、疏忽、轻浮、自大。

那一切浮夸的态度,也许只是他横眉冷对世间人的一种我行我素。

他也是个懂得潜藏实力的人。

真正有实力的人必善用实力。

“杀千刀”辛不老样子很老,可是他一向精力充沛,他也觉得自己一向人老心不老。

——他当然不老,要不然,他也不会有十六个老婆,而且,他还想多要五至六个呢!

但这一刹间,他突然觉得自己老了。

老得还几乎要垮了、毁了、死了。

他奋身一刀就向孙青霞砍了过去,但就在这时候,他着了一剑。

不过孙青霞的确没有向他出剑。

然而辛不老的确是着了剑。

孙青霞的剑。

辛不老全身都似给抽空了、抽了筋、连灵魂也抽掉了。

他看了孙青霞一“剑”。

那是孙青霞的“肘”。

——以肘作剑。

“肘剑”!

辛不老翻身而倒。

同时倒下的不止是辛不老一个。

吴中奇刀剑齐发。

他左手刀。

右手剑。

出刀的时候,刀会发出啸声。

啸声如笑声。

他的刀仿似在长笑。

发剑的时候,剑会炸出哮声。

哮声作泣声。

他每一剑都鬼哭神号。

他拦腰分斫孙青霞,同时剑斩孙青霞的人头。

由于他刚才假冒“黑店的受害者”一事遭龙知兰三言两语攻破,他是在三当家和众兄弟前翻了个大斤斗,所以他也不得马上能领一个大功,以补救他的失手和失利。

他刀风强。

剑势悍。

但没有用。

他刀将砍至、剑未斩到孙青霞的头项腰肋,他已着了一“剑”。

他飞了出去。

中剑,他本来是应该是受伤或流血的,可是他没有。

他只是如遭重击。

他也确遭重击。

孙青霞用“剑”击中了他。

那“剑”不是“剑”。

而是腿。

孙青霞在他的笑刀哭剑未攻到之前,已一脚把他踹飞出去。

那不是“脚”,而是剑。

踢出的居然是剑。但攻出的绝对是剑法:“脚剑”。

吴中奇着了这一剑,没有流血,只流泪,甚至也没有受伤。但十分受惊。

因为他只觉全身忽然酸软,而且瘫痪。

他飞了出去。

软倒于地。

“飞”出去的不是吴中奇。

而是程巢皮。

程巢皮这个人很凶。

极悍。

——在“流氓军”里头,他一直认为:排在前面的五大当家,是真材实料的,是实至名归的。

至于后面的四名当家,则是来路不正,只靠人事关系“混”上来的。

对于老大“东方蜘蛛”,他没话说——没有老大詹奏文,他就没有今天,当不成老五!

至于老二“好久不见”,他也没话说——因为现在“流氓军”已分不清楚到底谁才是老大,谁才是老二了,甚至有许多新进的子弟,还以为老二才是老大,老大只不过是个老二。

不过,老二曾救过他,救了他一向——就是因为这样,他发现老二已跟老三余华月结联,抵制老大,他也不好说话,不敢抗议,不想表态。

——因为他欠了二当家的恩情。

至于老四詹同莱,他还不放在眼里:这公子哥儿,除了一味好色,造作虚浮之外,他实在瞧不起这种靠他老爸窜起来的小把式。

他这人就是这样,瞧不顺眼的便是瞧不顺眼。

不过,他也不致于招惹这“四当家”,尽管这粉头儿还担当不起“老四”的架势,不过,他支持老大,又受过大当家的识重,加上这“食色公子”詹同荣对自己总算还不敢轻忽,常称他为“五叔”,听了气也就消了:这好色公子虽然未建殊功,但在外边贪食好色、风流快活,蹂躏糟塌了不少好人家的女子,致使“流氓军”因之而身名大噪,这也是不失为一种“以壮势威”的作用。

所以,詹同荣还是可以“名副其实”的——至少他够衰,够坏,够声名狼藉。

对于老三余华月,加入比他早,建勋比他多,而且他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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