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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刘墉文集-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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挣扎的采砚人,拼命地向外攀爬,自己则是爬出洞口的那个少年,手里拿着父兄传来的,百

年难得一见的石精。而滚滚的洪流,正像是排山倒海般地涌来……。




万花筒


  我有一个玻璃柜,里面收藏了许多珍贵的小东西,有田黄、鸡血印石、Lalique的水晶

玻璃,清朝的鼻烟壶、明朝的景泰蓝、现代泥塑的九品、玉雕的小屏凤,以及两个万花筒。

  论价钱,万花筒是较便宜的,我却把它们藏在柜子的最上层,因为我知道,家里若来了

小朋友,对我柜中的东西多半不会感兴趣,唯有万花筒,是他们抢着玩的。

  问题是,孩子们虽然看不到,带孩子来的大人却少不了好奇心,他们在隔着柜门欣赏每

一件小东西之后,最后总是会把眼睛停在万花筒上:

  这是什么东西,亮亮的挺有意思、拿出来借我看看吧!

  于是总会出现一家老小,争看万花筒的场面。

  有学者研究,人类除了吮吸、性这些生理的本能之外,还有掏小动物的巢穴、向蚂蚁窝

灌水等不用教,就必然会做的本能,我则认为应该加一项,就是“爱看万花筒”。

  不论是3岁大的小孩,或80岁的老人,几乎对万花筒都有意思。就算在儿孙面前,老

人家装作不感兴趣,心里还是挺好奇。如果把万花筒留在桌上,其余人都躲出去,那老人八

成会禁不住地过去偷窥一下。

  所以在美国,玩具店里有便宜的纸制万花筒,博物馆商店里有较讲究的万花筒,古董店

里更有价值千元的珍品。

  万花筒可以是哄小孩子的玩具,买给女朋友的礼物,也可以是把玩兼收藏的宝贝。

  我的万花筒,虽比不上明清瓷器,倒也价值不菲,一个是展览中,向镶嵌玻璃艺术家回

的水晶万花筒,一个是在古董店里购置的“凡考特”仪器公司产品。

  水晶万花筒呈三角柱形,三个斜面是用高低不平的手工染色玻璃制造,旁边以熔铅黏

合,并加珠状的点缀,长柱的两头则是透明的观景窗,和变幻影象的大水钻。

  水钻约有一英寸的直径,切成钻石的多角面,所以从观景窗望进去,由于内侧玻璃的拆

射,将水钻透进来的光影不断重叠,就仿佛步人水晶宫一般,同时因为这种万花筒不靠里面

的小碎片来变幻,而是依靠水钻的折射,所以对着不同的光源和色彩,也就会有不同的画面

出现。

  我常拿着水钻万花筒在园中漫步,对着各种花草,看其中映现的千丝万缕。上帝创造了

神奇的世界,而在这尺管之中,又创造了另外一个;将面对的每一个具象的物体,变化出无

限的殊象。

  至于“凡考特万花筒”,则是传统的形状,外表看来像个老式的单眼望远镜,铜管内有

三面镜子,对光一端毛玻璃的内侧,装着许多彩色的玻璃碎片,并有个活动的轴头,可以旋

转。

  于是随着旋转时,其中碎片的移动,红色的如同花瓣,绿色的组成叶片,小玻璃珠滚成

露水。还有那拉成丝的玻璃,一会儿变为昆虫的触角,一会儿又变为小丑的帽子,加上细密

的铜网,逆光看去,如同一块延伸不断的黑格子桌巾。

  我喜欢躺着看这万花筒,因为彩色玻璃片比立着看时,移动得缓慢,也便有许多机会来

选择画面。

  有时候我先顺时钟转动,又试着反时钟转,看看原来出现的画面,是否能重新映现。

  有时我会看上许久,为的是希望出现在眼前的全是青绿或红橙画面,这唯有瞩于那同一

色系的小玻璃,全部集在中间时,才可能见到,所以那企盼,便有些等着彩券开奖的紧张与

兴奋。

  我更常常从那窄小的观景窗,看里面无穷的天地,向上下左右搜寻,试着找那天地的尽

头,只是弄不懂,不过三片玻璃组成的小东西,竟然能不断不断地折射,成为无限的画面,

难道我们在现实中所见的无限穹苍、浩瀚宇宙,也不过是在上天制成的一管万花筒中,所虚

幻变化出来的——看似无垠,实则有限的世界?

  这想法于是激发我的灵感,何必以水钻、彩色玻璃片来制造幻象,而不采取真实有机的

东西,来丰富我的想象?

  于是我收集了红色的山荣荚、黄色的枫香、褐色的翅果、青绿的草叶、橙包的圣诞豆,

玫瑰的花瓣,以及捡到的秋蝉,又放进两支林中拾来的羽毛和蝶翼,放在一块玻璃上,四周

再围起三面镜子。

  从这个超大型的“万花盆”看下去,但见一片春花秋叶,似闻蝉鸟齐鸣,小小的有情世

界,如真若幻地不断延伸,而叶隙问映照的我的面孔和扶镜的手指,也成了这无边风月的一

部分,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

手千眼于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于手千眼千手千眼……。







  汗水比较适合手帕

  鼻涕比较适合袖口

  眼泪比较适合空空的手指

  参加丧礼时,常在签名处接过白色的手帕,丧礼中也便有许多人,用那手帕拭泪。新而

带着浆性的布料比较干硬,即或有泪水的滋润,擦在脸上也涩涩扎扎地,于是人们便不用它

来拭泪,而代以一种蘸的动作,或蒙着面,让泪水直接滴人手帕之中。

  这动作使我想起川端康成的短篇小说“化妆”,参加丧礼的少女,躲在厕所里,用白手

帕擦拭不断流下的泪水,甚至悲伤过度似地,颓然倚着墙壁,却又突然拿出一面小镜子,对

着镜中咧嘴一笑,冲出厕所而去。

  于是那每一张白手帕后面的脸孔,就引得我猜想了,或许有人不是哭。而是在偷笑

吧?!也可能有些情感本就脆弱的人,禁不得他人哭,蒙着脸应应景,即或真掉几滴眼泪,

也像川端笔下的少女,是有些谜样的。

  不管怎么样,准备好手帕的哭泣,“总有些形式,也便使我觉得比较不真实。”

  曾有一位出自旗人老家庭的朋友说,旧时参加丧礼,一路跑,一路哭地奔向灵前,从中

途打千、磕头、长跪,和大哭出声的次数,便能知道是几等亲。

  中国民俗更有所谓“愈哭愈发”。认为新娘在出嫁时,如果在花轿里哀哭不止,会使夫

家发达,明朝墨憨斋主人的笑府里甚至说过这么一则笑话:“有个新娘一路在轿子里哭,轿

夫听得实在不忍,便说:想必你是嫌弃夫家,不愿出嫁,我干脆把你抬回去好了。那知新娘

子赶紧回答道:不哭了!不哭了!”

  如此说来,那奔丧和出嫁的哭,不也是心中先算计好,成为一种形式了吗?

  所以我要说“眼泪比较适合空空的手”,当人们突闻恶耗,突知喜讯,往

  日情怀一并勾起,先是说话放缓了速度,咬着牙根,深呼吸地隐忍,最后终于硬咽地无

法克制。这时已来不及掏手帕,只有举起双手,掩着面地垂下头去,而泪水已经从指间成串

地滑落。

  这种哭,没有准备,没有感染,没有矫饰,更没有手帕的承接,甚至根本不想在人前表

现出来,空空的十指之后,却有一个比什么都真实的泪脸。




我的三宝


  吉林有三宝,人参、貂皮、乌拉草。

  我也有三宝,画匣、军毯、毛毛毛衣。

  吉林的三宝,能够让使用它们者度过严寒的冬天。我的三宝,也许着我走过异乡漫漫的

冰雪旅途。

  画匣,该说是个画箱,只因这它长不过一尺半,宽不到半尺,所以称之为匣。实则亦不

是画匣,应应该是一种装乐趣的护盒,是我在中华商场的乐器店买的。

  赴美前,正愁画具没有地方摆,经过乐器店,看见大小适中,黑色胶皮画,且带着边缘

护条、双锁与把手的小匣子,顿时灵时一动,便买了下来。

  匣内原隔为二,衬着黄色的丝绒,想必是用来放置可以折叠装卸的管乐器。我便将较窄

的一侧用来搁笔,又将较宽一侧隔为三部分,中间放一块方形石砚,左侧置水彩、墨及橡

皮、小刀等杂物,右侧专摆苏州的杯装颜料。这乐器匣倒像原本为我制造,虽然画具并非专

门配置,放进去却正合适,盒盖上的一个夹层,则恰好放调色用的白瓷碟。

  于是每到出去教画,或应邀挥毫的时候,我只要拎起那小小的黑匣子,就能上路了。不

知情的人,常问我是不是音乐家?厘子里是什么乐器?我则笑说,算是音乐家,只是一种无

声的乐器,表现另一种交响诗。

  至于打开箱子,铺陈我的法宝时,就更吸引观众了。我总是将箱子面对自己,也就是背

对着观众打开,神神秘秘地,如同魔术师般,熟练而轻巧地掏出一件件道具。

  橙黄色的藤黄,像是甘薯;杯装的颜料像是中国餐馆的调味料;长长的毛笔像是筷子,

还有着一批大大小小的瓷碟。我一边摆,一面幽默他说:好像是要介绍大家怎么吃中国菜!

  也就用这开箱亮道具的机会,原本嘈杂的会场,因为注意力的集中而能安静下来。于是

拂纸、磨墨,便能够轻松地展示我的笔下功夫,所以我常说:这黑匣于是亮出的第一招,谓

之先声夺人!

  军毯是我的第二宝,但它不是展示在人前,也非专用来铺盖,而是当我在家作画时,放

在桌上,做为纸张的垫底,由于毯毛微微突起,就算纸湿透了,也不至于黏住,更因为下面

毛毯的通风,而有快干的作用。

  黄色又略带些草绿的军毯,是抗故时期胡宗南手下的一个将领送给我的,那是战利品,

一件随着日军渡海,却再也回不去的东西。

  毯角有块已经残破的白布,上面以毛笔写着那日本兵的番号和姓名,我常想,它原先的

主人,是在弃甲曳兵时将它遣弃了,还是背着它,颓然倒下,成为流亡异国的孤魂,军阀误

尽的苍生之一?!

  所以我也就一遍又一遍地检视,看上面是否有那侵略者的血渍,或是子弹孔、刺刀眼之

类。有时候在桌前兀坐,触及那粗得有些扎人的军毯,和它已经残破的边缘,以及上面的点

点墨斑,竟觉得那是一块暗暗黄绿的大地,有着烽火过后无边的苍凉与凋敝。

  初到美国几年的重要画作,都是在这块烽火流离的军毯上孕育的,自然地带着一些浪迹

异国的情怀。有时候在冰雪的夜晚,暖气不足,它也便成为伴我异乡梦的朋友,只是压在身

上,出奇地沉重,使我常常梦见逃难,追兵到了身后,双腿却不听使唤。

  “毛毛衣”是我的第三宝,它不是毛衣,而是一件里面带着绒毛的滑雪衣,我喜欢叫它

毛毛衣,因为这个名称很孩子气,也很温暖,尤其是在异乡,它有一种母亲的感觉。

  毛毛衣不是母亲缝的,而是有一年到合欢山滑雪前,学生特别为我从香港买回来,深紫

色的厚呢子面,长领后面用拉链连着一顶帽子,由于专供滑雪之用,所以并不太长,也不很

宽松。甚至可以说穿在身上有些被包着的感觉。

  在合欢山上,我不觉得毛毛衣有什么好,却在日后的旅途中,一天加深一天地爱上它。

尤其是风疾雪密的隆冬,研究所下课之后,常已经是深夜了,我必须沿着一条马路,走上

20多分钟去搭巴士。

  铲雪车总是一大早出动,所以风雪夜走出校门,已经分不出人行走道与大马路,一片白

茫茫地,像是罩上了一大块白被单。

  许多人形容雪景是粉饰银妆,我想那多半是在有暖气的室内或车子里,观外面的雪。也

可能是在明朗的白日,有着明朗的心情,踏雪玩雪。至于一个初到异乡的学子,喷着白烟,

在深沉的夜色、袭面的北风,与不断往鼻孔里钻的密雪中,踏上归途,又不是归途;走回家

门,却又不是家门时,那白皑皑,则是一种苍白与无助。

  偏偏深夜的巴士特别少,常常等上40分钟,车子才来,我裹在毛毛衣里,低着头,又

拉紧帽子边缘的绳带,只露出两只眼睛,静静地站着,想像自己是齐瓦哥医生流放到乌拉

山,沁心的寒冷从下面的雪靴和两层毛袜间透了上来,所幸这紧紧包着我的毛毛衣,带给我

十足的温暖,仿佛有一双巨臂拥着,又觉得自己是藏在一床厚厚的棉被之中,身外的风雪反

而与我无关了。有一次突然被驶近的巴士惊醒,发觉自己的双脚,已经陷在半尺的雪中。而

走上车,竟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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