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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刘墉文集-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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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海悬在“想”与“不想”之间,让灵感飞进来的时刻。
  院子里种了二十多棵枫树,多半都是小叶的日本丹枫。似乎不过几天,全变成了艳红
色,“霜叶红于二月花”,这句诗一直到来美国,看了秋景,甚至可以说一直到我搬入长
岛,看了自己的院子,才能深深感觉。因为那些枫叶是横着摊在我的窗前,从屋里望出去,
不见整棵树的外形,也不注意叶子的形状,就给人一种春花烂漫、铺天盖地的感觉。
  但是最近这美艳的景色,非但不能使我怡然,反而造成我的焦虑。
  太多事情没能解决。虫子抓不到,几天也抓不到一只小虫,眼看我的派蒂就要饿死。饿
死倒也罢了,问题是能找到一个也就不能产卵,完成她生命循环的责任。对!当然有太多人
一辈子也找不到男朋友、女朋友,一辈子没有夫妻缘。但是因为派蒂由我管,每天把它关在
笼子里,没有机会像外面的“豪放女”,常有跟异性眉来眼去的机会,所以它的不嫁,就仿
佛把女儿成天关在家里,训以“人生大义、男女礼教和子孙教道”的父母,当孩子因此磋跎
了青春,错过了姻缘父母是难辞其咎的。
  记得儿子上高中的时候,有一次我开玩笑地说:“你应该还是个处男吧”,他居然大为
光火好像我瞧不起他。我当时一惊,心想,是不是如果有一天女儿长大了,我这样问她,她
也要生气?
  “守贞”不是一种光荣吗?一个男孩能不轻易尝试肉体的媾合,把他的第一次给自己的
伴侣,不也应该自许吗?抑或年轻一代已经另有想法,如同莎士比亚在《仲夏夜之梦》一开
头说的——“一朵被提炼过的玫瑰花,总比自生自灭地萎在枝头,多些生的情趣吧?”他们
居然把“对自己身体的开发”,视为成熟的一项指标,认为一个只知道探索外在世界,却不
能解放自体的人,是青涩的呆子。
  想到这些,我就对派蒂多了一分心情的负担。
  除此之外,眼看就到我要回台湾的日子,等着谘商的青少年已经排好了时间,可是,我
走了之后,谁来喂派蒂呢?”
  不错!全家都很喜欢她,女儿把她视为“小孩”,我的老婆也不讨厌她。但不讨厌是一
回事,照顾是一回事,当我把捕虫和喂食的工作交给他们的时候,“爱”可能就要变质了。
  别说对待小动物了,人与人,甚至父母与子女之间,不也如此吗?常听作父母的人,多
么操心孩子,认为自己女儿、儿子自从嫁娶了那个“混蛋”和“贱人”之后,就活在水深火
热之中。但只见他们操心、咒骂、落泪,当你问他们“你们有没有帮他们带带孩子,或给他
们一些经济援助”的时刻,可能脸就转开了,再不然骂:“那是活该,自作自受,谁让他当
年不听我的话,现在我也帮不上……”
  现在问题来了。怎么弄吃?怎么养她?谁为她每天喷水以维持潮湿。谁拿鸭嘴笔喂她喝
水?谁出去抓虫,再小心地把虫放下去?又由谁来为她继续找对象?
  老婆说得好——“你干脆把她带回台湾好了,台湾暖,有虫吃,你可以天天去公园抓
虫。”
  可是我已经打听过了,带小动物进去,要先检疫,带着检疫证书通关。有些还得存在
“关上”观察好长一段时间,派蒂不能活几天?又有谁会照顾她?连我教秘书打电话去问怎
么带螳螂进去,人家都当她是开玩笑。
  提到秘书,她确实给陈维寿老师打了电话,陈说他自己现在没有螳螂,会问问学生,又
给了他家和办公室的电话。我昨天夜里打去,他说学生也没有,大概“季节该过了。”
  我当时心想,难道在台湾,虽然四季都不太冷,螳螂也得按照那注定的生命循环交替的
“时间表”过日子,如昆虫书上所说“以卵过冬”?我也想,是不是有些虫卵会像郁金香的
鳞球一样,非得用低温催生不可。
  三十年前,我从国外带了几个郁金香球回台湾,种了都不发。倒是其中有一个最烂的,
原本要扔掉,被我老母以为是洋葱,放进冰箱好一阵子。当我把它“救”出来,又当笑话种
下去之后,没多久就抽叶、绽放了。
  坐在花窗前,我不再能凝神冥想,还有个原因,就是因为我总得注意外面的动静。草地
上有没有黄蜂在飞?花上有没有蜜蜂光顾?很奇怪,好几次看见“蜂影”,在我的窗前一
掠;等我冲出去,却不见了。
  今天又是这样,一溜烟、一溜烟地出现“蜂影”,但都飞得太快,真是“来无影、去无
踪”。突然想起以前杀死的那一窝蜂,也是进进出出,交通频敏,却快得教人看不清。对!
说不定这里,也就是我的花窗附近,正好有一窝蜂,真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
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我穿起夹克往外走,决定去守株待蜂。
  天已经相当凉了,尤其是午后,窗前的花圃落入梧桐树的阴影,就有了冬意。更讨厌的
是,没了阳光,连飞虫也看不清了。
  我相信黄蜂除了在花间穿梭,是慢慢飞,其他时间一定飞得极快。如同开计程车的人,
空车找客人的时候慢慢开,客人上来之后就突然加快。有目标的人,快,而且少出事;没目
标的人,慢,又易出事,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我是不是眼睛有毛病,患了“飞蚊症”?明明看见一道黑影飞过去,为什么跟着又什么
都找不到?
  我开始探着步子进入花圃。这花圃原来不过一公尺,经过我一年年扩张,已经有三公尺
半的“纵深”,至于“横幅”更有十公尺以上。
  即使是自己的花圃,长久不进入,也会成为蛮荒。最起码有了蛮荒的恐怖感;怕什么怪
虫跳出来、怕长了“毒藤(poison ivy)”,怕生了带刺的草。如同久久不联系的朋友,见
了面,先得有一番“试探”的感觉。
  许多一年生的草花,都已经凋零了。有些草花的种子,一碰就会爆开,好像会咬人的小
虫。我顺便拔了几棵野草;在树林中,它们努力地长高,下面全不生叶了,长长的茎,有一
公尺多,细细的,连着浅浅的根,轻轻一拔就起来了。这道理很简单,所谓“蓬生麻中,不
扶而直”,它们根本自己不用“站着”,只要挤在树丛中就成了。
  正弯腰拔草,突然耳边“嗡”地一响。一道黑影快地掠过,正掠过我的手,穿进树丛。
  我赶紧站直,不再动,避免被出来巡逻的队员攻击,我已经确定——这里住了一窝蜂。
  那是一种土蜂,也就是“黄夹克”,它们衔泥在窗根和墙缝间作窝。以前我不清楚,直
到前两年,看到一只啄木鸟,啄我的窗棂,才发现上面一堆堆的黄泥,里面住了许多土蜂。
现在我猜,又有了一窝。
  我静静地等着,这一静,就天机乍现了。简直是一只接一只,在进进出出,而且一碰到
我的窗脚,就不见了。
  我跳出花圃,换个角度看,原来它们是住在我的窗子里。我的花窗是用铝条作“窗
框”,那铝条是中空的,正好有一头露在外面,而且朝下,淋不着雨。这些聪明的“黄夹
克”,居然就住在里面。真没想到,我天天在院子扫黑,其中有不少“主犯”,却出于我自
己的门墙。
  我冲回屋子,找出那瓶“杀蜂剂”。费了好大力气,才找开盖子。但是刚举起,又放下
了。
  我为什么杀它们?如果为了派蒂,杀死的蜂,身上全是毒药,根本不能吃。如果为了自
己,它们从来不曾主动出来螫我,我又很少进入花圃。甚至可以说它们帮我传播花粉,跟我
不是“敌人”,而是“共生、共荣”。
  我现在要的是一只、两只,或每天收拾个一两只,好作出点成绩。何必把它们全杀死
呢?何况这“杀蜂剂”罐上写着可能会腐蚀油漆类的建材,搞不好把窗子外面的白漆全腐掉
了。
  只是,我怎么抓这一两只呢?
  如果把塑胶袋对准它们的洞口,飞出来的一定进入袋中。但这时若有回来的,八成要螫
我。相反地,对着外面,很可能骗一两只归心似箭的,但窝里的千军万马,又必定立刻出
兵,我不可能招架得住。
  我该怎么办呢?
  我走回屋子,坐在窗内静思。突然神清气爽,作出决定——不抓。
  我发现它们的窝距离派蒂家不过三公尺,前些时那只被派蒂咬死的螳螂则是在窗上抓
到,等于在那蜂窝的旁边。
  我相信这里有着世世代代的螳螂家族在繁衍。它们都以这里为中心,向外发展,也在这
里觅食。
  我甚至想,必定有许多螳螂站在蜂窝门口,手到擒来,过一生。最早选择在这里生根的
螳螂妈妈是多么伟大啊!
  当然,那些蜂也很伟大。它们可能明明知道家旁住了“魔王”,却按时缴保护费,宁愿
牺牲一些亲人的生命,来换取和平。
  想起我在台北住的大厦,以前二楼开了一家赌博电玩店。大概怕警察,而在大楼门厅里
装了一架闭路摄影机。后来电玩店关了,摄影机也拆了,好多住户居然怀念“当年”。因为
那一阵子,大楼住户很少失窃,窃贼都怕被拍下来。
  也想起纽约的小意大利区,居然是曼哈顿唯一能够夜半三更带着女朋友散步的地方。因
为它是“黑手党”的地盘,谁敢在那儿作案,就可能躺在某个高速公路的旁边,或被绞肉机
绞成狗饲料。
  小意大利区开了许多雅致的餐厅、酒吧,保留了最原味的“爵士乐”,还开了一大堆画
廊。
  每次半夜,走在小意大利的街头,都觉得很像世外桃源,很幽静、很讽刺!




              第十章 柳晴花明·绝处逢生


                      蔫土匪

                十一月四日

  虽然昨天夜里四点才睡,早上却十点就醒了。走出卧室,屋子里静悄悄的,拉开冰箱,
连牛奶都没了。想到昨晚老婆说今天要带三位老人家一起去买菜,中午顺便带汉堡回来。
  只好又回去睡,睡不着,躺在床上想心事。想派蒂也一样没有食物,兀自攀在罐口的纱
布上不知道是否也在睡觉?或在想心事?
  当所有的虫子都死光了,作为一只螳螂,就算能不饿死,活着又有什么意义?
  许多人都“耻为天下第二名手”,不为冤仇,也无宿怨,只因为你是可以与我争雄的
人,为了证明我最强,我就要跟你斗,把你解决,从此确认我是“东方不败”。
  看看派蒂,她的屋子里满地的虫头、虫肢,每个进来的昆虫,就算跟她差不多,甚至比
她还高大,都死在她的手下。她证明了自己是“东方不败,只是这“不败”,又如何。
  “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或许正是描写这种人的心理。两个抢匪,连手出击,抢
到了金银财宝;当天晚上,虽然四野无人,敌人全都死光、跑光了。两个人相对,反而睡不
着——各自防着对方。
  那些超级强国也一样,唯恐敌方先发动核子攻击。便联合盟国,处心积虑地冷战,用尽
办法分裂敌人。拆掉他的核子弹头、移开他瞄准的同标、甚至降下他的旗子、害死他的人
民。只是,当这目标达成,原来的盟友又可能成为了新的“令我寝食难安的敌人”。
  所以这世上的武器永远禁不了。国要与国斗、族要与族斗、人要与人斗、一家人也要争
斗。各种动物、昆虫,更在进化中不断改进防御和攻击的能力。防御自己被别人猎杀,也攻
击别人、猎杀别人。就算人类,原来强大的“犬齿”退化了,不再能狠狠地咬,但从另外一
个角度想,人是用大脑改进猎杀和防循的技巧。不再当面斗刀斗剑,并不表示变温柔了,而
是避免了正面的肉搏,却在按钮时,能更狠毒地置对方于死地。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什么是“适者”?适者是禁得起被杀,又懂得去杀的生物。
  与世隔绝的“乌托邦”,只怕非但不能造成物种的进步,而且会造成退化。
  原产模里斯的“渡渡(Dodo)”,因为生活在没有天敌的小岛上,明明可以是会飞的鸽
子,却长得又大又胖,胖得飞不起来,胖得被后去的欧洲人一一杀死,杀得绝种。多少原始
民族,原来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好好地生活,当文明人跟他们接触,他们就大量死亡,只因为
接触到过去从来不会面对的疾病。如此说来,生物的进化应该感谢竞争;更露骨地说——应
该感谢“杀”与“被杀”。
  派蒂是杀手,是天生的杀手。你看,她独自在罐子里,虽然一个礼拜没吃东西,依然转
着炯炯有神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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