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改革家雍正-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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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牙山县和天津营造的水田中,有的水稻“一茎三穗,或一茎双穗”。
除了教授农民新的种植技术之外,水源供给也是水田种植成败的关键因素,因而水利工程的兴修就成了非常重要的配套措施。另一方面,由于北方地区尤其是直隶一带经常闹水灾,兴修水利工程也同时可以防止水灾对人民生命财产以及农作物的侵害,所以说兴修水利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雍正三年(1725年),直隶总督李维钧奏报准备在保定挖沟渠、兴水利,以便扩大水田种植面积。在得到李维钧的奏报后,雍正帝当时没有采纳这一提议。因为雍正帝是一个实事求是的君王,李维钧在提出这一建议后,雍正帝立即指出:“此事必通盘将地之高下,水之去来,明白绘画审视,斟酌而后可定。”这就是说,雍正帝赞成兴修水利,但他不赞成李维钧的盲目行动。他主张审慎,先作考察研究,以了解河水的来龙去脉,地势高低,然后才能设计出最佳的施工方案,取得预期效果。
由于雍正帝的审慎,李维钧的建议当时未被采纳。次年,直隶地区发生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水灾。这一灾难的发生,促使雍正帝下决心早日根除直隶地区的水患,当即派怡亲王允祥、大学士朱轼率员考察,经过他们一冬和次年春天的勘探,制成水域图进呈。雍正帝见到水域图后大为欣赏,赞扬他们“于直隶地方东西南三面数十里之广,俱身履其地,不惮顿劳,凡巨川细流,莫不穷究竟委,相度周详,且因地制宜,准今酌古,曲尽筹画,以期有益于民生。”雍正帝通过这张水域图看出新修直隶水利工程是切实可行的,于是立即拍板决定,即刻动手根除直隶水患。为此设立营田水利府,下辖四个营田局,委派允祥、朱轼总理其事,兴办直隶水利。
雍正帝的办事作风多是雷厉风行的,为加快工程的进度,他接受了朱轼的三项建议:
民人自行营田,照亩积多寡,给予九品以上、五品以下的顶戴,鼓励民人垦辟。这就是说,鼓励私人参加这项工程,私人不但可以从兴修水利中得到现实利益,同时,由于他们的突出贡献,政府还可以奖给一定的官爵。这一计划的被批准,可说是别出心裁,许多人因官爵的诱惑积极投入到这项工程中来了。
到水利府工程处效力的民人,视其包干完成工程量的大小,录用为不同职务的官员。官职的大小安排必须本着多劳多得的原则,只有贡献更突出,才能做更大的官。这就杜绝了某些人投机取巧的路子,使人人奋勇,个个争光。
降级、革职的官员赴工程处效力者,工成准予开复。也就是说,对于降级、降职的原政府官员,能到这里来效力的,任务完成后可以官复原职。可谓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挖掘了兴办水利的社会潜力。
这些别具匠心的举措,不但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劳动人民的积极性,还减轻了政府大量的财政负担,缓解了政府当时财政支出的压力。因此,雍正帝的这些举措,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在北方大面积推广水稻栽培技术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件大事。这件事自雍正王朝开始,一直延续到今天。因为雍正帝的这一突出贡献,才使世上有了黑龙江和天津小站等著名的稻米品牌。同时,推广水田种植的做法,也给北方农业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加速了农业的发展步伐。
除了上面所提到的根除直隶地区的水患所进行的水利工程外,雍正帝还修筑了浙江、江南海塘。从唐代起,东南沿海的海塘修筑逐年增多,到了明代达到高潮。最为著名的就是首开先例的五代十国时吴越王钱谬在杭州修建海塘,筑造海堤。当地人为了纪念他,将经过杭州流入东海的富春江下游入海处称为钱塘江,并修建了潮王庙。到了明代,东南沿海各地著名的海堤海塘、沿海造田工程更是不可胜数。沿海水利工程建设,一直是以治潮为核心,以防止海上飓风、海啸引起的大潮对沿海居民的损害,因而意义重大。宋人形容钱塘潮为“玉龙百万”,既形象地概括了海潮的威势,也体现了钱塘江大堤在抵抗海潮保护百姓上所起到的巨大作用。
雍正元年,雍正帝指出康熙年间修筑浙江海塘的官员没有实力办事,仍使海潮妨害杭、嘉、湖三府民田水利。遂于二年派吏部尚书朱轼往江浙会同江浙二省巡抚何天培、法海商议修治办法。朱轼提出动用帑银(官银)十五万两筑浙江海塘,十九万两筑松江海塘,雍正帝予以批准。松江海塘开始修筑的是土塘,但雍正帝认为土塘不牢固,东南是财赋重地,应确保万全,因而改筑石塘。后来又在石塘之外增修了贴石土塘一道。在施工中,浙江总督请将骤决不可缓待的工程先行抢修,随后奏闻,雍正帝同意照办。据史载:浙江、江南海塘修筑期间,由于海潮无隙可入,反而增强了江北的压力,一次海潮冲毁了北盐场的范公堤,沿海二十九个盐场被淹,溺死壮丁四万九千余人,这是一种不可抗拒的意外,不应被看作筑修海塘牢固之过。
清朝历任皇帝中,雍正帝可以说是对水利事业倾注了最大心血的一个皇帝。因为雍正帝知道水利事业“关系民生”,兴修水利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百年大计。在雍正帝的领导下,黄河、淮河、永定河、子牙河、卫河、淀河以及钱塘江等地的堤防都得以妥善地加固。
雍正帝抓水利事业,首先是抓管水利事业的人。雍正朝的治河能手稽曾筠始终受到雍正帝的信任并不断得到重用。这里特别应该提出的是雍正帝十分重视选拔优秀官员到治河现场实地学习,以培养治水人才。据记载:雍正十一年(1733年),雍正帝就下令:“拣派部院官员,赴南河学习,期以三年。”反映了雍正帝对培养水利事业人才的重视。
其次,雍正帝重视水利事业的发展,还表现在对于重大水利工程他能果断地从国库中拨出巨款,只要工程需要,他不惜花费巨资。雍正十一年(1733 年),他命内大臣海望、直隶总督李卫赴浙江查勘海塘。雍正帝指示李卫:“如果工程永固,可保民生,即废帑千万,不必惜。”自雍正三年(1725年),淮河水患不断,为治理淮河,雍正帝一次从国库中拨纹银百万两用于治水,这反映了雍正帝对治河的重视。百万两在当时的财政开支中,虽然仅占3%,但与明代万历近半个世纪的时间里,用于水利事业的费用总数也不过652万两相比,应该说还是很多的。
另外,雍正帝抓水利事业,基本上形成了一套水利事业管理制度。比如雍正七年(1729年),雍正帝提出:明代治河专家潘季驯曾提出“每岁派夫加高堤身五寸的建议,前勒辅亦以为言,计岁费不过三四万”,这一办法很好。他令两河总督讨论此事,两河总督认为“酌情缓急,分年轮流加倍,约岁需二万余金”,雍正帝批准了他们的请求。再比如,为了保证人民的安全,自雍正八年(1730年)起,“始设黄、运两岸守堤堡夫,每二里一堡,堡设夫二,住堤巡守,远近互为声援。”
康熙帝在位多年,平吴三桂,收复台湾,击退沙俄,武功显赫,却始终未能治理好河堤,而雍正帝在短短几年中,通过任用重臣,不惜花费巨资,就基本根除了直隶等地区的百年水患,其雷厉风行的作风和想造福于民的决心已为百姓所知,同时也必将受到后人的敬仰。
照顾粮作, 限制经作
自明太祖朱元璋提倡棉麻种植以后,全国范围内经济作物的种植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在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盲目发展的趋势。至清朝,这种情形得以相继。雍正帝即位后,也面临着较为严重的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争田地夺劳力的矛盾,也就是说农业结构面临着较严重的失衡。譬如在雍正五年(1727年),广西巡抚韩良辅报告说:广东人多种龙眼、甘蔗、烟草、青靛,收入多,富有,但产米少,不够食用,只得转向广西购买,而广西产粮有限,无法满足广东需求,结果造成了两广粮荒。这就是典型的农业结构失衡的例子。
在土地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如何解决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争田地的矛盾呢?雍正帝认为“民以食为天”,而土地“止有此数”,农业作物产量不能骤增。因此他下令各州县官必须“率天下诸民竭为耕耘”,生产粮食,少种那些对国计民生无益的农作物。为此雍正帝采取了两种措施:一是凡适合种粮食的地方,劝令农民生产粮食,不要种植经济作物,尤其不要栽种烟草。在《大清会典事例》中,就记述了雍正帝在雍正五年(1727年)关于禁止种植烟草的谕旨。雍正帝认为:烟叶这东西对众人的日常生活毫无裨益,而且要种植它,还必须选择肥饶的良田,这样对农业就更为不利,对百姓就更加有害,然而有的人却只顾眼前的蝇头小利,不从民众要吃饭这个长远之计去考虑。在这种情况下,如不给他们讲道理,令其弃重就轻,必非情之所愿,是很难办到的。即使让地方官对种烟者绳之以法,强行制止,恐怕也会滋生出一些事端来。因此,他主张要做好百姓的工作,讲只有种植粮食才是事关身家性命的大事,而其他包括烟草则皆不足恃。二是在不适宜生产粮食作物的土地上,鼓励种植各种物产。雍正二年,他要求在“舍旁田畔、荒山旷野,度量土宜,栽桑、枣粟、桕桐以及树木荆棘,以便饲蚕、食,做材术和薪炭”。五年(1727年)三月,他还说“不可以种植五谷之处,则不妨种他物取利”,意思是说,在不适合种植粮食作物的地方可以种一些经济作物来增加一些收入。
从雍正帝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看出,雍正帝对这个问题的处理受到了农为邦本意识的影响,没有从全国范围内协调这种经济结构,而是希望将问题于当地解决,这固然是局限于封建时代人们对经济流通认识的落后,同时也是局限于当时的自然地理条件和人民总体消费水平较低而做出的决定。
可以说雍正帝当时首先照顾粮食生产是无法之法。在清朝,较低的生活水平和一部分地区不畅的交通状况,使得国内各地之间的经济交流受到阻碍。在这种情况下要取得全国范围内产业结构的合理协调是无法办到的,因而只能力求先确保百姓果腹,在当地解决当地问题,孤立地协调种植结构。显然这种方法虽然不利于后世,但在雍正朝,却是当时条件下的惟一出路。当然,这样可能会使一部分地区粮食生产过剩,而另一部分地区又失去了经济作物的种植优势,对清代手工业的发展起到了不良影响。
实行社仓,节约粮食
提倡实行社仓,这是封建统治者实现救荒的办法。早在隋唐时期,封建统治者便出台了较成熟的救荒措施———义仓。隋文帝杨坚首倡义仓,唐太宗李世民将之推广,方法是政府代储百姓丰年余粮,以备荒年之用。当时吏治清明,贪贿现象较轻较少,李世民的一些大臣都过着十分清苦的生活,如魏征家无正堂,岑文本家无尺素,这种自上而下的良好世风为义仓的实行提供了现实基础,义仓中的粮食,官员不敢分毫动用。但事实上这种丰年积粮备荒年的仓储办法,早在宋代就由于吏治颓败而难于实行,所以著名的老夫子朱熹虽大力提倡,却一直难于实现。康熙帝执政时期但有官员建议推行义仓,康熙帝一概不准。有个姓张的户部侍郎呼声最为激烈,康熙帝就请他去实际体验一下,让他至山西身体力行,结果处处碰壁,张侍郎满面羞愧,主动奏请作罢。
雍正帝同其父康熙帝对此事的态度大不一样,他即位后不久,就谕令湖广督抚杨宗仁等设立社仓。地方官员为了迎合他,强令百姓缴纳仓粮,规定凡交正赋银一两的,外纳社仓谷一石,并以存储多少作为州县官的考成,这等于是新的加派,而且很重。雍正帝于二年(1724年)提出明确的社仓办理办法:由民间承办,不用官办;官员只宜劝导举行,不可强迫命令仓中存粮数目、出入办法。同时确定管理奖惩办法:仓粮由百姓捐输,捐至十石给花红,三十石以上挂匾,三百石以上的给八品顶戴;每社设正副社长,选择人品端方家道殷实者充任,表现优秀者十年以上亦给八品顶戴;侵蚀仓粮的依法严办;借谷收息,一石加息二斗,若遇荒歉年头,小歉减半,大歉全免,只收本谷。
办理社仓难于进行,雍正帝并非没意识到。他知道富饶之家自有储蓄,即使遇上荒年,也不会依赖仓谷,所以不愿输纳;贫穷人家希望社仓办好,然而却无力纳粟。百姓们为避免吃亏,也都不想缴纳仓粮。官吏对有关考成的平仓尚有侵蚀挪用之弊,对不计考成的社仓更难望其用心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