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铃铛-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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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莹的背影,故意大声道,我这迷路只是一时的,我自小生在这毒蛇山谷,对山谷内路径林木颇为熟悉,现在天色已晚,不好行路,只要等到明天天一亮,我就能带着你们走出这里了。
这话,就是明摆着在献媚了。
仇记说自己自小生在毒蛇山谷,是没错;不过,说到对山谷内路径林木颇为熟悉,可就有些牵强了。莫说七岁的他根本没走出过小村几回,就是走出去了,也只是在小村附近的山间林地戏耍。这里离小村足有三四十里的路程,连村中的樵夫们都很少来过此地,更别说是七岁的孩童了。此时仇记凭借的,仅是记忆中来时的大致方向,对于具体的路径标志,心中根本就没个什么印象。当然,以仇记往些年四方游历的经验来讲,困死山中是不可能的,再不济,登高眺远也能在迷途中寻得个方向;但要说顺顺利利,不走弯路、冤枉路,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了。
仇记也不知今天是怎么了,似乎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了似的,反正就是特别想把话说满,说圆,大有“看到骆驼不吹牛”的意思,就好像生怕有谁看不起自己,看不清自己似的。
方才那一番饱含媚意的话说完,仇记用眼角余光看到欣莹朝自己这边微微侧了下头,不过,那动作也只是极轻微的,要不是自己对周遭事物的洞察能力极其敏锐的话,根本不能感觉得到。即便如此,仇记内心仍是没来由地一阵阵欢腾,那份欢腾的情绪经由内心向着周身迅速扩散,使其整个人看起来都显得格外光鲜。
这与其所说的迷路的境遇格格不入,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成是差别迥异。
“轰——”,远处天边一闪,一道闷雷随之滚了过来,看来,是要下雨了。
第六十四节 天定姻缘
一声闷雷从天边处滚了过来,紧接着,一阵山风夹带着湿凉的气息袭遍整个山谷,看来,今夜是有一场好雨。
玲儿听仇记说明早就能带着她们二人离开这荒山野岭,喜悦的心情溢于言表。此时见天要下雨,便随口说道,哎呀,好像是要下雨了,我们赶紧寻处避雨的地方吧。
玲儿话里一句“我们”可起了老大的作用了,这就为三人此后的行程合在一路创造了一个很好的开端,也为欣莹真正了解仇记架设了条件。其实以方才的情况,玲儿完全可以这么说:哎呀,小姐,要下雨了,我们快找个地方躲躲吧。谁也挑不出这话里有什么毛病来,就连仇记也一样。人家毕竟是主仆二人,身为女子,外出行路夜宿山间已经颇有不便,更何况身边还有这么一个大男人;话里话外,将你这位异性搁置一边,并非什么唐突的事情,甚至还有那么点顺理成章。如果话真的就是那么说了,仇记在接下来自然是不好太为*近这主仆二人的,至多也就是歇宿在她们附近。至此,或许我们也可以这样想象:缺乏了这一夜的初次了解、那么一个不经意的动作,也许欣莹与仇记日后就再也没有了互相了解的机会;说互相了解有些不够准确,其实是欣莹对仇记的了解,继而由这层了解从态度上产生的根本转变。人海茫茫,彼此三人此前素未平生,却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已经连续第三次遇到,这已经是无法以道理去理解的巧合,难道还要去奢望第四次吗?即使上苍故意成全,谁又能保证第四次相遇后彼此不是客套一番,继而再次融身于茫茫人海呢?
仇记自然是不敢奢望还会有第四次的,此时的他只深深地相信,能够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连续三次邂逅,这其中一定有着命中注定的机缘,无论如何,自己不能再一味错过。什么“风流坯子”又或者“色是刮骨钢刀”;岂不闻更有“窈窕淑女,君子好求”?自己已是三十岁的人了,难不成还要在这个男女比例极度悬殊的动荡年代做个法玛大陆最后的光棍?真可谓,事可忍,孰不可忍啊。持如此热切心情的仇记听玲儿这一句不排外的话说出口,心里那个高兴啊,简直都要上前抱住这个玲儿大哭一场了。心情又何止是感激,甚至都快不能自已了。连忙就着玲儿的话风接道,对对,我们赶紧找个避雨的地方吧。
又是听来的一句话:宁拆十所庙,不破一桩婚。为男女双方牵线搭桥这样的事,历来就是一大善举,为人称颂。要不咋说玲儿这丫头巧呢,要是没有这个玲儿在身边,欣莹和仇记最终能走到一起那才是天大的怪事。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总之,欣莹与仇记最终能走到一起,玲儿在这其中起到了绝对性的,不可或缺的作用。这也就难怪,在身边人陆继奔赴黄泉之后,玲儿仍能毫发无损而健康地活着,并且青春永驻。按佛语来解释,这些都是修来的造化,或是前生,或是今世。
扯了点没用的,回过头来再说这三人。
欣莹听玲儿此话脱口,心里虽说有些不快,但想到明天还要指望这位自幼在毒蛇山谷长大的儒生带着两人走出荒山野岭,在这有求人于的前提下,也就不好发作,也就只好继续选择沉默。
仇记更是自告奋勇,让这主仆二人先在这里静候,自己拿着火把,以一个自幼在毒蛇山谷长大的山里人的身份,在附近寻一处避雨歇息之处。寻找的过程幸福而不遗余力,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出去没多久,就转了回来,脸上带着难以抑止的兴奋。
玲儿便扶着欣莹走在仇记身后,来到这个临时避雨歇息之处。
五六棵高大的林木生在周围,中间是一处空地,空地上方被繁茂的枝叶遮挡得密密实实,几近不透风雨。作为避雨歇息之处,再为适为不过。仇记对自己的这处发现很是满意,一路之上,欣喜不已。欣莹也终于表现出了高兴的样子,进到这处空地后,借着仇记手中火把的光亮,饶有兴致地将四周看了个周详。玲儿更是对着仇记赞叹道,多亏了你是在这毒蛇山谷里长大的,找到了这么好的一处避雨的地方,如果只是我和小姐两人,只怕这一夜免不得要被雨水淋得透湿了。
又是一声闷声滚过,外面的雨点就开始淅淅漓漓地落了下来。仇记将手中火把往空地中间一插,从四周找了些枝条藤蔓,架在一处,用火把试着点燃。
那些藤条树蔓虽然不是刚刚从树上批折下来的,却也是湿度很大,仇记蹲在那里,用火把燎烧了好一阵子,只是有些焦黑的样子,火把一拿开,不一会微弱的火苗就熄了。欣莹在一旁看着,有心在掌间聚个火球抛进去,想想,又始终没动。自己此次和玲儿偷偷从封魔殿跑出来,二人一路扮作大户人家的丫环小姐,为的就是不惹旁人注意。在当时,虽然道士和法师中也有女性参与,不过毕竟还是极为少数。所谓物以稀为贵,人群中若是有那么一二个身着道服或是魔法长袍的女子出现,回头率绝对是百分之百;若是在这其上再加以姣好的容貌身材,那可就是吊足男人们的胃口了。
本来自己就已经够为惹人注意的了,若是再加上师从职业,那样一来,只怕是这一路想要不为人注目都是件困难的事。这样想着,欣莹拉了拉衣领。露宿雨夜免不得要有冷的感觉,虽然欣莹很是希望此时面前能有一堆熊熊燃起的篝火,不过,为了继续在人前与玲儿装扮成大户人家的一对丫环小姐,即便是冷,也得忍一忍。
仇记擎着火把点了一会儿,见没有丝毫将燃的迹象,心中没了耐性。本来,在这主仆二人面前自己想要故做斯文些,不想施放魔法的,没想到这些藤条树蔓成心与自己做对,外面又风雨甚急,连自己都感到有些凉嗖嗖的了,更何况身旁这一对大户人家出来的娇气人儿?这样一想,也就顾不得斯文不斯文了,赶紧整点实际的,引起一堆篝火来为众人驱寒才是急切的事儿。
便把火把往旁边地上一插,抬起手臂向着面前信手一挥,随着一道亮丽的弧线划过,一团炽热的火球在藤条树蔓中轰然燃起。
第六十五节 尽没用的
仇记抛出去的火球就是一枚普通的火球,作为火系的基础魔法,基本上,是法师就会,实在没有什么可夸耀和引以为豪的地方。因此,仇记的动作是那么的随意,那么的悠然,如果不是那条亮丽的弧线经由手臂飞出,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在驱赶蚊虫。
所谓“外人看热闹,行家看门道”。仇记的动作在玲儿眼里实在没有什么可供研究和推敲之处,如果你要采访玲儿,对方才仇记这一个看似不经意的动作有何感想,玲儿八成会说,不就是火球术吗?每名法师都会,这我见得多了,谈啥感想不感想的。
可在欣莹眼里,就不是那么回事了。欣莹虽然没有一直不错神地看着仇记,但对刚才仇记的这个抛火球的动作却是看得个头头尾尾。当下心里一个惊奇,没想到,这个书生竟是一名法师;那么在此之前,看来是自己一直在曲解人家。细细回想一番这名法师抛火球的那种随意的动作,再对比这个在藤条树蔓间熊熊燃烧着的火球——那火球却又不是普通火球红黄相间的底色,而是灼人双眼的亮白色——看来这名法师不仅深谙法学造诣,而且法力极其深厚,这枚火球的热度已经足以熔化铁器。想到这,欣莹不仅感叹,如果不是今夜这番动作,自己竟还一直以为其是一名世子儒生;不知是该说自己目力愚钝呢,还是常言的那句: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
便轻泛眼波,借着火球的光亮,看了坐在斜对面的仇记几眼。
仇记这人长得怎么样呢?以前也从没认真交待过,其实也是因为实在没啥可勾可抹之处:长得不算帅,也不能说是难看,基本上,就是个一般人,还能强那么一点;扔到人堆里,用眼睛细看,能拣出来。一个男人,在女人眼里看来,长得顺不顺,就像一个女人,在男人眼里看来,长得有没有味道;差不多一样,都和感情因素有着极大的关联。注意,这里说的是顺和味道,而不是帅和漂亮。帅和漂亮,都是表面上的,使彼此初次相见时,就给对方留下一个好的感觉,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呢?尤其是有了感情因素的介入,事情就不一定朝着哪个方向去发展了。打个不太恰切的比方,就说你们家今年听说不收农业税了,也承包了几亩地,打算在广阔的农村大地上,掘一桶金。这个能不能掘到金,咱先不说,反正既然要种地,光*人力是不行的。于是乎,在牲畜市买了一头骡子,买完了,觉得一头骡子太单相,又买了一头毛驴(你先别吵吵买手扶拖拉机,我在说驴和骡子的事)。这驴长得好,白嘴巴,一身灰驼驼的,驴毛,尾巴尖和耳尖的毛色还是黑的;不像那头骡子,浑身就是黑不溜秋,再也找不着第二个色儿。这驴不但在毛色上拥有诸多层次,而且生得一副好嗓音,尤其是每天早上,当村西头的王老汉赶着他们家的小母驴上街去卖干豆腐经过你们家门口时,这驴就扯起了它那雄浑的嗓音,宠亮,透彻,整个村子都能唤醒,全村的公鸡就此全部下岗。你感到欣慰,高兴,每天一看到这头驴就有一副好心情。这就是驴以外在的“美”使你对其形成的第一印象。
怀着欣喜的心情,将驴和骡子套上,向着希望的田野,出发。
到了地里,情况有变。俗话说:懒驴上磨屎尿多。这驴在前面走走停停,停停走走,偷奸耍滑,观风行事。你的鞭子落得紧了,急走两步,鞭子收起来了,它就继续偷懒之能事;可真是“把绳子都拉弯了”。再看那头骡子,累得浑身透汗,嘘嘘直喘,可人家就认干,片刻不停。此时,你又觉得这骡子可爱了,心里琢磨着,这骡子咋就这么好呢?你看人家浑身,黑缎子一样,一根杂毛没有,看起活来不用吆喝,有多大劲使多大劲,大有一腔血吐出来才肯罢休之势,并且只知埋头干活,从不邀功请赏,简直完美到了极点。这就是因为感情因素,左右了你的喜恶观点。
又有一种说法——都听过:“情人眼里出西施”。西施作为一代绝色美女,在这里只是一个代称,并不是说有情人彼此一见,不管对方长得多难看,也是如天仙一般——那恐怕就是一种视力障碍了。这里的西施,以我个人理解,就是在男人眼里看来,品出了味道,而这层味道的根源就是感情因素的直接导引。所谓“日久生情”,一般情况下,这句话都是适用于不显山不露水的“骡子”的。
再说“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是从男人的角度出发的,那么女人呢?男人好色,女人也一样,只不过,性别差异造就的性情差别,使得女人对待这个问题更趋向于含蓄,内敛;相比之下,男人则恰恰相反。就像男人声张的情人与西施一样,女人心中也一定有着她们的评判标准,只不过尚未形成舆论,尚未形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