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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8号当铺-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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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决定帮助他。他已经感受到,在可见范围之内,只得一个生存的气息。
  他向前走去,看到一块浮板上,躺着一个女人。那张是一道木门的浮板,它救了这女人的性命。老板对男人说:“看看那木板上的人,可能有救。”
  男人便走进水里,把木板推近岸边,老板没帮助他的意思,一切由得男人作主。老板意图观察他。
  男人伸手探查女人的鼻息,“她还有气。”然后,他把女人扛上自己的肩膊上。
  男人也有点不明白,为何他会如此强而有力,然而这一种救人的力气,又令他感觉愉快,女人重,但他的步履走得稳而坠定。对于这种正义的愉快,他起不了怀疑之心。
  老板说:“前面有一破屋,我们扶她入内。”
  前面是一个小山头,这小山头与水灾的四周非常格格不入。也虽然是破屋,但这破屋似乎没有被水毁过的痕迹,木块都光鲜坚固。
  而且,破屋中,居然一地都是食物。有瓜果,还有一只动物的烤肉。男人并没思量,他放下肩膊上的女人,蹲在地上伸手抓来吃。
  老板在旁边说:“一定是山贼留下的。”
  男人没理会,他使劲地吞下一切可以吃的。
  老板看着他的狼吞虎咽,心里有数。
  他说:“你希望以后的日子也不再饥饿吗?”
  男人望了望老板,说:“所以我参加了革命。”
  老板说:“革命的最后,可能谁也救不到,你与你关心的人,都同样的饥饿。”
  男人便问:“那么我们还可以做什么?”
  这时候,被救回来的女人苏醒过来,她呻吟了一声,痛苦地张开她的眼睛,她看到,面前有两个男人,以及一地的食物。不期然的,她的视线落在食物之上,紧盯着。
  男人看见女人回复知觉,便问她:“你醒来了?”
  女人望看那堆食物,含糊地说:“吃……吃……”
  男人友善地把瓜果递到她手上,又撕下一片肉给她。女人便拼命把食物塞进嘴里,一边啃着一边吃。
  老板在这时候说:“人会挨饿,会受肉身的痛苦,只因人只是人,如果人超越了人,人便不用受任何尘世间的苦。”
  男人笑起来:“人当然要受人世的苦!人怎可以超越人!难道升仙?”
  老板望进男人的眼睛,他说:“人也可以长生不老。”
  男人怔了怔,随即说:“吃长寿桃?”
  老板告诉他:“我可以令你长生不老。”
  男人骇笑:“你?你是生神仙?”
  老板说:“我在寻觅一名同伴,与我共同经历生生世世。见你行事热心,我很欣赏你的为人,所以意欲与你商量成为合作伙伴。”
  男人见老板表情认真,使专心听下去。
  老板说:“只要你成为我的伙伴,你便能永享荣华,衣食无忧,尘世间一切最尊贵的,你都可以拥有。想象中的金银财宝、最动人的美女、最巧手的珍健百味,一一都唾手可得。你成为我的伙伴,你这半生所挨过的任何苦头,都不用再重温。”
  男人静止了他的动作,思考着老板的话,然后合情合理地,问上这一条问题:“你要我做什么?”正当老板准备回答他之际,忽然,男人呜呼惨叫,接看双眼反白,继而应声倒地。
  倒地的男人背后,有双手捧着大石头的女人,而石头上有血渍,男人倒下来的脑瓜,正急急流出一道血河。
  老板惊异地望看女人,女人说话:“你开的条件那么好,不如由我来做!”
  她一直在两个男人身后,听着他们的讲话。大石头好重哩!她放回她上去,刚才出尽力一举,现在不禁有点气虚眩晕。
  老板简直不能相信,女流之辈居然如此狠毒。
  女人喘着气说:“你说可以长生不死,又说可以享尽荣华富贵……所以不如由我来做!”
  老板不喜欢她。他拒绝:“我不要女人。”
  女人便说:“报酬那么丰厚,一定是做些见不得光的事!这种事嘛,我有天份!”
  老板不理会她,迳自走出这破屋,女人跟在后头准备起步,却只见老板双脚一踏出破屋之际,破屋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女人心一寒,魂一定才随即叫嚷:“何等法术!好厉害啊!”
  老板一直走向前,女人跟着她,一边走一边说:“我叫陈精哩,原本是一大府人家的四太太,但一场水灾便家破人亡……但你别看我有太太之名,我其实出身寒微,如果你不嫌弃,你就让我跟着你当婢女……”
  老板停步,急速一个转身,伸手正要向女人的头顶拍下去。
  女人敏捷地蹲下来,急忙尖叫:“不!不!不!我不要死!我要长生不死!我要千岁万岁永世长存!”
  然后,她索性抱住老板的双腿。
  女人的神情坚决得一如高叫口号的革命党人,因着她这种愤慨的坚决,老板的手没落在她的头颅上。停在她头顶之上的手,并没有狠下心。
  “呀——呀——”女人忽然又尖叫。
  老板收了手,转身继续前行。
  女人终于收声,静静地跟在他身后。她其实还未知道这个男人究竟干什么勾当,她只知,跟得贴便没错。
  老板没杀她,留下了她,让她跟着看他办事,她也见怪不怪的,老板掏出一个人的肝,人的心,又或是撕出一个人的手,挖走一只人的眼,她全部只是“咦”上一声,接看乖乖的双手接过。
  对女人来说,这算得上什么?最恐怖的,一向只是饥饿的感觉,吃不饱,肚子会叫,这饥饿,比任何血肉横飞更毛骨耸然。
  没有道德观、是非观,惟一盼望是尘世的美食的女人,似乎也是一个好的伙伴选择。
  相处不久之后,老板便认真考虑她上来。
  而这女人最珍贵之处,在于她没恻忍之心,她对任何人都狠,她没有人应有的怜悯、同情、救恩。凡人的手脚、内脏、知识、青春、快乐……她说要便要,伸手利落地捧走,脸上没有任何难过。
  再悲惨的身世,都打动不了她。
  老板明白,这特点,她比他更优胜。
  是在半年之后,老板与阿精,便成为了当铺的伙伴。
  “感谢老板给我希望。”阿精说,兼且做了个半鞠躬的讨人欢喜的姿势。
  老板望着这个女人,以后生生世世,他都会与她作伴。
  第四章
  第8号当铺今夜来了一名客人。
  他年约三十岁,棕色的头发蓬松而散乱,脸上架着黑框眼镜,身形瘦小,从比例上看去,这人的头又比身形为大,令人一看便觉得,他必定聪敏过人。
  他坐在老板的书房内,老板与阿精都未曾见过他。
  他说话:“听……听说,这儿可以用一些东西,交……交换另外一些东西。”这人的外表独特,说话方式亦然,很紧张,也口吃。
  老板回答他:“是的,高博士,你想典当些什么?”
  高博士便说:“我……我……快找到完全根治癌症的药物。”
  阿精搭口:“很厉害啊!”然后,她递给高博士一杯红酒,她想知道,喝了点酒定下神来的他,会不会依然口吃。
  高博士喝了半林红酒,露出一副赞叹表情,继而向着阿精修笑,他意欲表达对这杯酒的欣赏。
  老板说:“根治癌症的药物,可说是造福人群。”
  “但……但……但是……”他的口吃仍然好严重:“我还差一点点……差一点点……”他说下去:“每次,我快要破解那疑团之时,硬是遇上某种阻……阻力……,不是实验室停电,就是赞助人不肯再赞助……更有一次,是我突然轻微中风。我的口……吃……口吃……就是那样得来的。”
  阿精问:“你要我们保障你万事顺利?”
  “是……是……”高博士说。
  阿精问下去:“那你用什么来典当?”
  高博土回答:“我……我用我所有后代的长子的智力来换取。”
  老板与阿精齐齐怔住。然后阿精冲口而出:“好!好!答应你!”
  老板的目光内,却隐约看到晶光一闪。他说话:“这单交易,我们得考虑。高博士,先请你回去。”阿精有点愕然,她望了望老板,又望了望他们的客人。因着老板已做了送客的手势,她不得不走出来把高博士送走。
  她一边迭行一边对高博士说:“你为了造福全人类而牺牲自己的后代,你好伟大。”
  高博士的笑容仍然傻傻。“必……必然的。”
  阿精又问:“高博士有多少名子女。”
  高博士却说:“本人尚未娶妻。”
  这一下子,阿精不得不呆了呆。高博士的表情却是从容的。
  大门开启,高博士向阿精鞠了躬,便踏出当铺之外。外面,今晚又是刮风。
  阿精皱了皱眉,当大门关闭之后,她转身面向室内,头微仰,合上眼,集中精神,继而,她从合上的眼帘中,看到高博士的将来。
  她也就走进了去。
  那是一间实验室哩,高博士在努力地做着实验,而一名女人带着三名男孩子走进实验室,那女人与高博士来上一个深情的拥抱,而三名男孩子,在实验室内走来走去。
  高博士会有三名儿子。阿精微微一笑,她放下心来,最怕他根本没子嗣,阿精才不想做蚀本生意。
  满意了,她走出了别人的将来。回复神绪,阿精走到书房。
  她对老板说:“那高博士将来一生便是三个儿子,所以不用替他惋惜失去长子的智力,余下还有两个。”
  老板却说:“这单生意我不做。”
  阿精明知老板有此一着。她说:“这是一单只有大赚的生意。根治癌症的药物,迟早有人会发明得到,但给高博士这种机缘,我们可以得到他连串后代的可贵智力。”
  老板依然坚持:“就因为根治癌症的药物迟早也不是稀罕的事,我才不想占有高博士后嗣的智力。他付出的代价太大,而我们的便宜又太多。”
  说过后,老板不再理会阿精,他转了身,捧着一本书,垂头阅读。
  阿精说:“我们这阵子生意不好,你却左推右推!”
  老板不答话。
  阿精低语:“岂有此理!”接着,悻悻然走出书房,高跟鞋咯咯咯地,步下往地牢的楼梯。
  从那些放满手脚、人体器官,运气、岁月、理智、幸福、寿命的木架旁,阿精一直往前走,走之不尽似的,身边重复着人类的典当之物,每个年代,人类拿得出来的不外如是,而最终,放到这地牢中的,都是一个又一个不归魂。
  还是有尽头。这尽头气温最冷。阿精推开跟前的房门,走进去。
  这是阿精的工作间。她负责每半年清点当中的典当物,然后写报告,向上头呈上。
  “你叫我这一次怎么写?”她烦厌地拿起墨水笔,翻开那本又厚又重的大皮面簿,这本簿,当被那重要的人阅读过之后,所有的字迹都会消失,今次,阿精当然又是翻到第一页。过往的,了无痕迹,永远是第一页,永远新的开始。
  她写下去:“Mr。Vonderik,典当了他的耐性基因;Miss Paradis,典当了一个上大学的机会;早村彻先生,典当了一双腿……”
  写着的时候,本来仍然不高兴的,这阵子,只得鸡毛蒜皮的典当物。然而,看着这枝会漏墨的墨水笔,她又想起当初老板一笔一笔教她写字的情况,不快就随着她的一划一点而减退。
  目不识丁的农村姑娘,被老板握着手由中国文字学起,上大人孔乙己,然后又学习ABCEF。因为自卑,所以一边学习一边发脾气,阿精恐怕学识字这回事是她力有不及,为着害怕能力不够,她预先表露幼稚的不满,不知掷坏了多少枝毛笔和墨水笔。
  然而,到头来,她以奇怪来代替老羞成怒,她不知道,这世界上有男人如此富耐性,他肯重复地每天教她数个生字,她拍台她掷笔她乱抓地吐口水,他却仍然每天教她。后来,男人的耐性也就盖过了女人的慌乱,从不知何年何月开始,她便会认字,她建成了一项她想也未想过的技能。
  这个男人像尊石像,永远不动声色,阿精在远远看住他,便觉得好笑。他对她说,学懂认字写字,世界便会阔大得多,长生不老或许不会那么容易闷。她想了想,也许是对,学懂字可以阅读,即是说会懂得看菜谱。
  也好的,也不坏。
  今时今日,虽然把书捧上手头会痛眼会花,还是没耐性看罢一本书,但最低限度,到了世界上任何一个城市,也不会迷路。果然,长生不老,识多点字,世界好玩得多。
  现在阿精一边记账一边想着令她开心的事,嘴角便有笑意。
  怎样为老板掩饰那些来过却又被他拒绝了的客人?这个高博士,不如就把他写成是基因出错,他的基因不好一遗传给所有后代的基因也一律不好,于是,根本是单不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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