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魔传说 俞今-第2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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鹬蚌相争啦!什么龟蚌相争!没想到你这么变态……你才是蚌呢!” “蚌有什么不好?蚌可以产生珍珠呢!”五月河一边将渔翁的装扮解除,一边大声辩解。 枫林玉白了他一眼,看来有必要对这个粗大汉做重新审量,这种白痴的招数亏他想得出来。 “下一步我们怎么走?我必须得再提醒你一次,我们的粮食不多了。”五月河其实还是很精明干练的,偶尔干一次蠢事,也算是关心者乱吧! “我们这就去抢粮食。”枫林玉简单的把神龟提供的情报,说给五月河听。 五月河有点怀疑:“龟族的话能信吗?怎么说它们也是妖族。” “放心吧,妖族内部的分歧之大,不是你所能想像得到的。”枫林玉慨然说道:“这些龟族恨不得我们能把鱼族给灭了,所以它们绝不会提供假情报的。” 五月河点点头说道:“不过为了安全起见,还是由我带著几个人去探探路。” “这样也好。”枫林玉点头同意。五月河挑了门下几个精英弟子,向著偏北方向前进。 而那几个忍者神龟却一直没有出现,恐怕是正在湖底疗伤吧,枫林玉脸上现出一丝微笑。 很快的五月河就回来了,他兴奋的说道:“果然和龟族说的一样,我看我们的胜算很大。” “鱼族有多少人?”枫林玉问道。 “有几千人,不过这个不是问题。”五月河压抑著兴奋的表情说道:“它们的战斗力很低,几乎全都挤在冰面上的帐篷里睡觉,隔一段时间就得往冰窟里跳一次,我看我们冲锋一次就够了。” 枫林玉知道五月河在行军打仗方面的经验,比自己丰富,他既然这样说,那就肯定是行得通的。 “加速前进,天黑前攻下鱼族的基地。”枫林玉大声下著命令。 到中午的时候,他们已经蛰伏在了鱼族驻地五百米左右的距离之外,这个距离,鱼族竟然不放哨兵。 也是,谁能想到在妖族的纵深地带,会出现敌人的部队呢? 枫林玉将部队分成五个部分,自己和五月河带领最中间的两支队伍,大喝一声就向著鱼族偷袭过去。 这个时候,大部分鱼族还在休息之中,它们的军队素质果然不如龟族,军队竟然和普通居民混在一起。而那些所谓的军人,也只是扛著弓箭或短剑的普通鱼族,只不过稍微年轻和强壮一些。 而枫林玉这支部队,经过几次战斗的训练,又加上强行军的磨练,已经有了一定的战斗力。尤其是枫林玉和五月河为首带领的五十名中级剑士,根本不是鱼族所能抵抗的。 当它们发现有敌人冲锋的时候,它们竟然呆住了,然后经过象征性的一阵抵抗之后,鱼族纷纷跳入冰窟,有一部分来不及跳入的,就远远的跑了开去,而一小部分却丧生在了人类的屠刀之下。 剩下的程序就是清理战场了,人类缴获了鱼族大量的粮食,令枫林玉高兴的是,他们还得到了足够装备几千人的弓箭。 原来,鱼族人本身的战斗力极低,更是不会近战,所以它们几乎全都是弓兵,它们所用的弓箭也很特殊,全部是骨质的。 箭是骨箭,弓的主要材料也是骨质,但弓弦却是十分坚韧的一种麻类,这也是枫林玉所没见过的妖族物品。 在漠北镇外的那一战,枫林玉深切的体会到了一支弓兵队伍的重要性,所以他一直很想在队伍中能有一支弓兵队伍保护。 当然,自己就这么八百多人,再单独建一支弓兵队是不太可能的,不过让他们兼职弓兵还是可以的吧? 自己的兵虽然少,但素质却是满高的,尤其是在这段强行军的日子里,他们更是被五月河带领的五十名中级剑士手把手的训练,有一些人已经达到了初级剑士的水平,普通士兵根本没法和他们相比。 现在,他们的行进速度,已经和以前的强行军速度没有什么区别了,如果不是因为背上的粮食和弓箭,他们的速度会更快。 不过鱼族的粮食实在是不敢恭维,上好的稻米,里面却掺杂著许多虫子。当一个士兵在吃饭时咬出一根手指般巨大的蚯蚓时,他们开始深深的对这食物产生恐惧了,并且有了怨言。但这种食物,还是厨师们筛了一下午的结果呢。 五月河拿起一根蚯蚓张嘴吃了下去,大声道:“你们懂个屁,这蚯蚓可是高蛋白食物,在帝都专门有一家昆虫饭店,普通人还吃不起呢!” 看著士兵们目瞪口呆的样子,五月河转过头去,躲到枫林玉身后。枫林玉觉得自己喉头有些发痒,皱眉刚想问什么,就见五月河猛然弯下腰来呕吐起来…… 为了安抚士兵的情绪,主将也真够受罪的了,就这样,在遭遇马族之前,五月河和枫林玉轮流著,每天都要吃几根蚯蚓,来安抚士兵们不满的情绪。 不过最后几天还好,后加入的那三百名大汉,本来就有很多都是穷凶极恶之徒,看见主将都敢吃蚯蚓,他们当然也不畏惧,什么蚯蚓、甲虫、草蜢,他们来者不拒,最后竟然自行琢磨出一套“昆虫烹饪法”,每天不吃几只昆虫,反倒觉得不适应了,厨师们再也不用一边急行军,一边从白米中挑虫子了。 部队在此后的第五天,遭遇到了马族的小队伍,此时是三月初,在南方早已经春光明媚,而北地的大雪也化得差不多了,这可能是今年的最后一场雪了。 马族的队伍是放牧的,因为现在是战争时期,妖族里新组建了一支猿妖骑兵队,需要大量马匹。眼看著积雪融化,春天将到,它们迫不及待的派出马族来牧马,以为军队提供更多的战马。 只有马族才最懂马的习性,也只有马族才能养出最好的马。 枫林玉的部队是先发现马的,漫山遍野的马匹,足有上万匹,而这还仅仅是马族牧群中的一支而已。 枫林玉的眼睛一亮,如果自己的部队拥有了马匹,不就可以升级成为骑兵了吗?想到红衣卫骑兵那可怕的战力,他立即下了决心,不管这些马是谁的,都要抢来一千匹。 随后他们就看到了五百名左右的马族战士,而它们也发现了人类。 一声哨响,许多还在赶马的马族战士,从四面八方汇聚过来。 枫林玉当机立断,指挥自己的部队,先向那五百名战士冲锋,不能等它们的人都聚齐了再开战,只有先剿杀了这五百名马族战士,才能让它们无法形成规模。 枫林玉有意锻炼自己的队伍,因此他只是在旁边保护著他们,不让他们被马族战士的长矛刺伤刺死,但又不能让人类战士看出自己在保护他们,所以他也挺累的。 这八百名战士的杀伤力,已是今非昔比,只善于放牧而从没有过战斗经验的马族人,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剿杀了那五百人后,随后的马族就一哄而散了,它们夹杂在马群中,和马群一起逃跑。 “抓马!”枫林玉大声喊叫,自己当先向一匹枣红大马追去。 战士们很快就明白了主将的意图,纷纷向马群冲去。不过,抓马也是一种学问,和战斗有很大的区别,战士们几乎都被马踢了几脚。好在马够多,丢了一匹可以再抓下一匹,从万匹以上的马群中抓出十分之一来,还不是很难的。 很快,他们每人都抓了一匹马。枫林玉抓了七匹,五月河抓到三匹,他手下那些剑士有几个抓到两匹的。 最后统计一下,除了队伍里每人一匹马以外,他们还有二十几匹马可以用来替换。 赵二牵著一匹雪白的高头大马走到枫林玉身前,笑道:“主将,这匹马由你来用最好了,人帅马靓,红衣白马,正是主将该有的风采。 “而且,我们这些人里,也只有你才有资格做白马王子。根据本来是马贩子的几个兄弟说,这匹马是所有马匹里最好的!” 枫林玉走到白马近前,发现这匹马浑身雪白,竟然一根杂毛都没有,两只大眼睛又黑又亮的看著自己,好像很有灵性。 他一下子就想起了,自己曾经有过这么一匹白马啊,那大概是几年前护送公主去精灵界,半路被乌云组织截杀,仓皇中丢了自己的白马。 这匹白马显然更年轻,枫林玉怀疑,是自己那匹白马沦落到此,娶了异国白马,生下小白马,这是极有可能的。 “好,以后它就是我的座骑了。”枫林玉大笑著骑上白马,白马长嘶一声,在斑斑点点的雪地和枯草中向前窜去,转眼间就剩下一个黑点。 战士们纷纷跨上马匹,向著枫林玉追去,不过大部分人都忘记了自己不会骑马,于是砰砰之声此起彼落,好多人都摔了下来。 想将一支曾经是商人、小贩、杀人犯、保镖、盗贼……这样的杂牌队伍训练成正规的步兵,这本身就很难了,好在有五月天城堡的高手们帮忙,最后竟然成功了。 可是如果要将他们训练成骑兵,那就麻烦了,因为五月天城堡的人也没有骑过马,更别提教他们了。 枫林玉的眉头皱成了一字型。唯一令他欣慰的是,不用再吃蚯蚓了,马族仓皇逃跑,留下了不少粮食。 最后枫林玉决定,最起码要先将马术练好,只有在马背上坐稳,才有可能谈到杀敌,否则只是一句空话。 枫林玉的骑兵训练计画,艰苦而执拗的展开。 马族战士留下的另一样东西是长矛,虽然只是木柄铁头的普通长矛,但却给了枫林玉一个灵感。 红衣卫的战斗力虽然不错,但总觉得用马刀的效果不好。马刀虽然灵活,但是太短了,用在人类之间的战斗还可以,但是用来对付妖兽,尤其是高大的熊族和善于奔跑的羊族、狼族,就有些不够了。 想一想,熊族身材高大,在几米外发起冲锋,瞬间就可以击杀马上的骑兵,而骑兵的马刀却无法砍倒熊族。同样,羊族可以在半空中跳起,俯冲向下,马刀适于砍劈,用来应付从上面而来的攻击,就有点相形见绌了。 如果是用长矛呢…… 枫林玉下令缴获所有的长矛,每人都要在马匹上挂一柄,至于怎么用,他还要考虑一下。 马族的粮食里倒是没有虫子了,不过多了一些蔬菜类的胡萝卜什么的,还好这些人类也都能吃,而且在这大雪天的寒冷冬天,还挺新鲜的呢! 有了这几次突然袭击成功经验,枫林玉发现,只要不靠近北地城,就不会遭遇到妖兽的大部队。 而在北地城周围三十公里以内,妖兽小股部队的战斗力是很低的,这也很容易理解,如果它们的战斗力很强,也不会被放逐到城外。 这倒给了枫林玉一个练兵的机会,在随后的一周,枫林玉带领著自己的小分队,先后扫荡了鸡族、驴族、猪族、蜈蚣族、蟑螂族、海马族、蚯蚓族、蛤蟆族…… 在这期间,他不断的钻研军队的战斗方式,把弓箭和长矛配合在巨剑的战斗方式下,创造出了长矛的进攻招式“急流勇进”,这一招的打击范围比“横扫千军”还要大,只不过因为长矛的质量太差,无法承受过大的力量,到最后等他们将这一招练熟悉了,所有的长矛也都坏掉了。 北地城里的妖族,终于洞悉了在自己的土地上,有这么一支人类部队在捣乱,在十皇子从漠北镇撤出的第十四天上,妖兽的大军开始开出北地城,向人类的万丈河方向进军。他们分出一支大概万人的妖兽部队,来包抄枫林玉的队伍。 不过此刻,枫林玉部队已经在百里之外了。 经过一周地狱式的训练,这支部队已经完全变成一支骑兵队伍了。 万里草原给马上健儿提供了最好的锻炼场地,即使是老弱妇孺,看到马匹和大草原,也能联想到纵马疾驰,何况是血气方刚的男子汉。 有了马匹代步,这支队伍的行进速度快了不止一倍。 此刻已经是三月中旬,积雪已经化开,草地上到处是湿湿软软的感觉,在枯草的下面,嫩绿的草芽正寻找机会向上生长,马儿时而刨著蹄子,在枯草下寻找春天的信息。 但是,北地的季节总是会慢一拍,虽然是初春季节,春寒料峭,这里偶尔仍然会有寒风吹过。 经过这段艰苦日子的磨练,人类的这支部队已经适应了北地的苦寒,每一天晚上休息的时候,他们都会点起篝火,在瑟瑟冰冷中大声欢笑;而白天纵马奔驰的时候,他们也会微笑著面对刺骨寒风,脸上是傲然不惧之色。 何况,天气已经渐渐转暖了啊…… 由于还有二十几匹闲置马匹,战士们不用再背著粮食。他们浑身轻松,在草原上进行一次又一次的赛马,在马背上做出各种高难度的动作,练习枫林玉新创造的招式。 艰苦的磨练,让他们每一个人都身姿矫健,性格坚定。 “劳累”和“饥渴”这类的词汇,再也没有在这个队伍中出现过。他们的皮肤被北地的阳光晒成古铜色,寒风将脸庞吹割得很粗糙,但看上去却有一种冷酷的美,彷佛他们浑身都充满了力量,随时都可以爆发。 此时,就连曾经是牲畜贩子的瘦弱老板,也变成了浑身肌肉的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