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云剑-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因为师傅是杀手,所以自己肯定是杀手。反正熊储就是这么认为的,至少目前是这样。
当然,所有这一切不包括唐锲。
因为唐锲是那天唯一从熊储剑下全身而退的人,所以唐锲知道有熊储这么一个人,虽然唐锲并不知道熊储的名字。
唐锲那一天能够全身而退,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就是因为熊储身前站了一个人,挡住了他前面的进攻路线。空有长剑在手,熊储却找不到刺出去的路径。
这个站在熊储身前挡住几乎所有路线的这个人,挡住了唐锲射出的所有暗器,现在已经躺在坟墓里了。
第二个原因,就是因为唐锲杀人有一个规矩:杀人出手一次就行了,从来不第二次出手。
就算真正的杀人凶手熊储还活着,唐锲也不愿意破例。或者说不愿意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身上,打破自己定下的规矩,所以他干脆施展轻功走了。
唐锲来得突然,走得快捷。
他的整个行为过程非常简单:仿佛从地底下冒出来,然后射出一把暗器,然后就走了。
唐锲走了,结果他记住了熊储这个人,却没有问姓名。
要说熊储的名字,这个世界上只有两个人知道。
一个是他自己,另一个是岚。
其实,熊储还有另一个名字:八号。
你可别以为这是某个杀手集团的杀手代号,
这个世界的真实面目,远远不是你想象中的那般美好。
八号,不过是十三个代号里面的一个,一个奴隶的代号而已。
这个代号的主人,就是熊储。。
目前还能够记住这个代号的人,只有他自己。
因为岚已经死了。
是的,熊储心中可以肯定,可怜的岚已经死了。
在过去的那些日子里,只要有空闲时间,熊储就会努力回忆自己最后一次看见岚的样子。
他最后一次看到岚,其实岚已经没有什么样子了。
她就那么瘫在地上,仿佛手脚、四肢的骨头都已经断了,或者说全身都没有骨头了。她全身赤。裸,却看不到一片正常的肉色。
那种遍布全身的暗褐色,你可以想象在这些血迹还没有干透的时候,岚的身上是怎样的鲜血淋漓。
也就是那一个瞬间,她费力地睁着眼睛,看着九道山庄的门口。
九道山庄的门口,熊储被锁上镣铐带走。
她的嘴费力地蠕动了一下,可能是在叫熊储的名字。
或者叫的是熊储,或者叫的是八号,这都没人知道。
因为大家都很忙,没有人关心一个已经要死的人。
尤其是这个快死的人;竟然还是个婢女身份的逃奴。
熊储是唯一一个希望能够带走岚的人,可惜他被铁链锁着,身不由己,于是留下了心中永远的痛。
那一年,熊储十六岁;可怜的岚才不过十三岁。
当然,那个全身而退的唐锲,并不知道这个八号的含义,所以也不知道熊储其实就是一个奴隶,一个被人从王员外家救出来的奴隶。
熊储以前并不知道王员外是谁;也不知道王府代表着什么,但是现在已经知道了。
之所以熊储会知道王员外家的真实含义,就是因为他刚才埋葬了一个人。
这是熊储第一次埋葬别人,也是必须要亲手埋葬的一个人。
这个人挡住了唐锲射出来的六十四枚暗器。
这64枚剧毒暗器,组成一个玄奥的八卦图案射向熊储的时候,这个人一个闪身挡在熊储身前,然后朝唐锲刺出一剑。
因为要挡在熊储身前,还要把剑拔出来,然后朝着唐锲刺出去,所以这个人晚了十分之一秒。
其实这个人刺出去的那一剑,虽然朝着唐锲,但是根本目的却是对付飞过来的玄奥八卦图案。
一剑刺出就是一片寒光,然后就是一片叮叮叮的声音。
六十四枚暗器,六十三枚撞在剑光之中被打落,但是最后一枚暗器继续闪电般飞来。
这枚漏网的暗器,目标正是熊储的左肩头。
长剑在外来不及收回,这个人就毫不犹豫做了一件事情。
在暗器即将触及熊储左肩头的万分之一个刹那,这个人伸出自己的左手闪电般往外一抓。
这是一枚五棱飞镖,直径一寸半,边沿锋利异常,而且散发出让人不寒而栗的幽蓝色光芒。
江湖人都知道这种幽蓝色寒光代表着什么。
熊储以前不知道,但是这个人一把抓住五棱飞镖以后就知道了:那是剧毒!
这个人就是逍遥子,曾经孤身一人杀进王员外家,一口气连杀二十余人,把王员外家的人杀得干干净净,当然不包括那些奴隶。
王员外家已经被灭门,所以作为一个奴隶,熊储自由了。
然后,这个把王员外家灭门的逍遥子变成了熊储的师傅。
逍遥子的左手仿佛长了眼睛,一把就抓住了比闪电更快的五棱飞镖。结果被割破了手掌,随即整条左臂发黑,然后脸上开始冒黑气。
逍遥子死了,飘风剑也就死了,就躺在眼前的新土堆下面。
正是因为逍遥子死了,所以熊储现在活得好好的。。
也正是因为自己活得好好的,所以熊储从来没有这么痛恨一个人。
这个人不是始作俑者唐锲,而是逍遥子。
他是熊储的师傅,也是救命恩人。
熊储痛恨逍遥子的原因,不多不少刚好四个。
第一个原因:在熊储走投无路的时候,逍遥子收留了他,并且传授了武功。
其实也不能叫武功,而是一招剑法。
真要说起来也不能叫剑法,而是一记杀招:一剑刺向太阳。
第二个原因:逍遥子传授了一句话,而且要求熊储每天早中晚背诵三遍,一辈子都不准忘记。
这句话就是:杀手动情之日,那就是生命终结之时。
第三个原因:逍遥子用自己的死换来了熊储的生。
四川唐门少主唐锲突然冒出来的一瞬间,逍遥子就已经知道对方是什么人。
唐锲射出六十四枚暗器的时候,逍遥子的第一个动作,就是先挡在熊储身前,然后才向唐锲刺出一剑。结果逍遥子死了,熊储还活着。
第四个原因:逍遥子本来已经死了,没想到熊储把他背回武功山以后,还活过来说了一段话,然后才真的死了。
因为逍遥子两次救了自己,还告诉了自己天大的秘密,所以熊储对逍遥子无比痛恨。
熊储痛恨逍遥子,已经到了食不甘味,睡不安枕的程度。他觉得消除这个痛恨的唯一办法,就是杀了唐锲给逍遥子报仇!
蜀中唐门雄霸川中数百年,唐门暗器如飞蝗,而且毒霸天下,唐锲是这么好杀的吗?只有天知道!
“你死了就死了,可是为什么不换一种死法,而是要救我而死?你已经当了杀手,就应该有一个杀手的样子。而且你还专门监督我背诵一句话,结果你自己却忘记了,所以你真的很该死!”
“杀手动情之日,那就是生命终结之时。这是你自己说的,结果到头来还需要我提醒你。可是,我就算想提醒你也来不及了,因为你已经死了!”
“你死了就算了,可是为什么要给我留下比天还大的人情?在这个人世间,我最痛恨的人就是你,知道不?”
“你留给我两个天大的救命之恩,难道想让我被一个情字困住,然后步你的后尘吗?你的一切行为都是自相矛盾,简直不可理喻,所以你真的很该死!”
熊储埋葬了逍遥子,然后就一动不动坐在坟堆前面。逍遥子临死之际的一番话,给他心灵上造成的震撼已经平复。
至少从外表看起来,熊储的心情已经平复了,因为时间已经过去了十五天。
最近这三天时间,熊储虽然身体没动,但是嘴巴没歇着,每天都要把这几句话念一百遍。
不知道是在诅咒逍遥子,还是在不断提醒自己。
现在,他觉得自己内心的愤懑之情不仅没有削弱,反而越来越强烈。搁在膝上没有剑鞘的长剑,似乎也体会到了主人的心情,所以在微微跳动。
这是一种征兆,杀人的征兆。
0003、美女剑客夏芸
我杀人是有原则的。
受委托而杀人,这是我的第一个原则。
为心情而杀人,这是我的第二个原则。
为杀人而杀人,这是我的第三个原则。
本来今天没有想杀人,但是我今天的心情很不好,所以你们属于第二个原则的范畴。
熊储保持原来盘坐在地上的姿势没有变化,长剑仍然横在膝上,然后不带丝毫烟火气说了上面几句话。
说话的时候没有烟火气,但是熊储的话音刚落地,现场已经是满天剑光。
仅仅一剑刺出,然后幻化出两个剑尖,然后就是一片剑影,然后就是现在的一片剑光。
一切都是这么虚幻,剑光好像从天而降,一般人不可能做到。
但是熊储长身而起,右手抓住剑柄反手刺出,就做到了。
熊储跟随逍遥子行动两次,就是这一剑,先后杀了二十七人,而且都是咽喉中剑。
当初逍遥子把熊储带回自己的驻地,就随手扔给他一把剑。
一把带鞘的剑,剑柄上还带着干枯的血迹,剑身上镶嵌着很多宝石,看得出剑主人生前不仅是位剑客,更是个有钱人。
当然也看得出,剑主人生前在逍遥子面前还来不及拔出剑,就已经被干掉了。
这并不是一把普通的剑,正是赫赫有名,让商洛武林闻风丧胆的落云剑。
“你拔出剑,刺向太阳。”
逍遥子很舒适地躺在一把简陋的躺椅上,左手还抓着一只酒囊对熊储说:“把这个动作练二十万次,你就是一个高手了。”
“怎么拔剑?怎么刺?刺哪里?师傅你什么都不教我,我怎么练?”
“你不需要知道怎么练,只需要练,在练的过程中,自然就明白要怎么练了。”
“一直刺太阳吗?”
“嗯,早上朝东刺朝阳,中午朝天刺艳阳,傍晚朝西刺夕阳……你问题太多了,都问的我忍不住作诗了……”
“你练了多少刺了?”
“第十一万四千八百六十三刺。”
“为什么把剑鞘扔掉?”
“为了随时可以更快的刺出一剑,我省去了从剑鞘里拔剑的那个步骤。”
“师傅,我已经练满了二十万剑”
……
“师傅,我每一剑都是两刺,这个动作也已练满了三十万剑了。”
……
“师傅,我每一刺出手就是三剑,光这个动作已经练了五十万剑了,我还要继续再练吗?”
跟随逍遥子以后的两年时间,熊储就练了这么一招。
一剑刺向太阳。
熊储今天全力以赴的这一剑,目的是杀掉身体右侧后方突然出现的两个人。
这是浑身带有凛冽杀气的两个人,而且突如其来。
浑身带有杀气,而且突然闯到自己身边,所以熊储没有犹豫,出手就是杀着。
但是,以前百试不爽,今天志在必得的这一剑,却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其实也不能这么说,而是突然从密林外出现的另外一个人飞身扑了进来,在电光石火之间同样刺出了一剑。
就是这一剑,竟然在一片虚幻的剑光中,找到了熊储的真实剑尖,结果两个剑尖撞在了一起。
熊储被撞得倒退六个大步,俊眉一动之间已经发现了端倪,这一下就有些诧异:“原来是你!”
“不错,正是我。”声音清脆悦耳,娇媚动听。
“原来你的剑法如此犀利,我真是愚不可及。现在想起来,也可笑得很,曾经还以为自己救了一个人。”
“不,那一天你真的救了我,不然也不可能再次见到你。”
对话之间,熊储身前出现了一个人,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原本带着斗笠和面纱,不过现在已经把面纱掀起来了。
一个看起来十六、七岁的美貌姑娘,粉脸白里透红,琼鼻高耸,美目如电,朱唇勾魂。
最令熊储梦魂牵萦的,还是这个姑娘的一双小手。
一双没有丝毫瑕疵的小手,美得让人目眩。
这位姑娘的面孔同样没有丝毫瑕疵,美得让人窒息。
但是,熊储没有勇气看人家的面孔,所以就记住了这双手。
其实,熊储记住的,应该是人家的右手,紧握着剑柄的,完美无瑕的右手。
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这个小姑娘在淡蓝色罗裙外面罩着一袭黑纱长裙。结果如瀑的秀发披在身后,如果没有风的话,根本看不见身后齐腰的长发。
“不要以为你救了人家一命,人家就要以身相许。”
这是逍遥子曾经对熊储说过的一句话,当时熊储满脑子里面都是那双手,所以有些失魂落魄,听了逍遥子的那句话之后还非常反感。
当然,那个时候的熊储,已经和那双手的主人说过再见。
其实在内心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