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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俏伙计-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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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听女人说完话的男人,最差劲!
  她气恼地用力喷气,想要骄傲地嗤之以鼻,维持女性不容践踏的自尊骨气,所以,她现在瘫坐在古董大床边,无法站起身子,只是残存的迷魂香在作怪,它让她手脚使不上力,它让她忍不住颤抖,它让她流下眼泪,它让她慌乱无措。
  是残存的药性。
  只是残存的药性……
  “妅意。”
  尉迟义拍拍她的脸,好半晌,她才慢慢转过头,她完全没注意到窗外投射进来的橙红夕晖,接近墨黑夜色来临前的最后一丝色彩,染在泪湿小脸上,她跪坐到双腿已从刺痛变成麻木,再也感觉不到任何的疼痛,唯一在不断抽痛的,是她的胸口,好似快发病的前兆。
  她自白日坐至黄昏,流逝的时光,与她擦身而过。
  尉迟义原本在珠宝铺保护正在切割金刚钻的秦关,夜里的怪味,让所有人都倒下去,再醒来,幸好珠宝铺没有任何损失,他与秦关心生不祥,连忙赶回严家当铺,当铺情况更糟,大伙睡成一片,连公孙谦也无法幸免,他和秦关分头清点当铺人数,担心有哪只家伙被人掳走。怪异的迷香,不是为财就是为人,而当铺中最可能成为贼人目标的,除了严尽欢之外,只剩下妅意——虽然妅意老被几位兄长笑她丑、笑她野、笑她不像姑娘家,但她在外人眼中可不是这样,她俏丽活泼、迷人娇美,有多少客人上门不过是想偷瞄她几眼——先点完人头再点财物,数著数著,就缺一个欧阳妅意!
  他第一个想到她会在的地方,便是古初岁睡的客房。
  本以为会看见她和古初岁一块儿睡这类重大打击哥哥心脏的恐怖场景,孰料,安安静静的房里,只有一条瘫软跪地的纤瘦身影,动也不动僵著,像只被剪掉丝线的偶戏人儿,失去舞动力量。
  “他走掉了……”
  没头没尾的答案,仿彿呢喃自语,她说著,潸然泪下。
  尉迟义似懂非懂,一室的死寂与被单独留下的孤影,又将惹她哭泣的原由表明得一清二楚。
  古初岁走了,原因他并不知晓,但任何光明正大的理由也敌不过害他宝贝妹妹伤心难过来得不可原谅!
  “我帮你宰掉他!”尉迟义切齿狠道,把欧阳妅意捞进怀里,抱个扎实,宽阔的肩胛让她依靠。
  连他尉迟义的妹妹都敢欺负?活久嫌腻了!
  再被他遇见古初岁,他非得一掌劈死他!
  “……”欧阳妅意回以静默,咬唇忍下胸口泛起的疼。
  她真的没有很爱他吗?那么,为何她无法苟同尉迟义想为她出气的义愤填膺,让尉迟义教训那个不听人说完话的混帐古初岁?为什么,她还是为他著想,不愿见他有一丝受伤……
  我身体里,养著一条金丝蛊,它是一种忠于宿主的蛊虫,若宿主躯体受到伤害,它便会潜往伤处,吐出丝线,为宿主将伤处缝合。
  他明明是笑著说那番话的。
  那么浅,却深刻;那么哑,却轻扬,柔和了他的眉、他的眼、他的容颜,像准备与她分享一个多甜蜜的小秘密,像是知道她听完之后,会对他说出慰抚或接受之类的话,而她说了——
  连她现在想起来,都痛恨的字眼。
  她怎么可以用那么不负责的三个字,轻易毁坏掉他的笑容?
  她怎么可以用那么不负责的三个字,害他感到难过?
  她弄伤他了。
  她弄伤他了……
  “情况如何?”
  公孙谦在尉迟义退出客房之后,迎上前去问,尉迟义轻摇摇手,示意离房门远些再来谈话,避免再吵醒欧阳妅意,他好不容易才哄睡她。
  公孙谦颔首,与尉迟义步行到湖上圆月桥。
  “我才想问你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问话的人,反而是尉迟义。“不是老见到姓古的家伙腻在妅意身边,怎么今天铺里一出事,他人也跟著跑?”不会是当铺误收了匪人当贵客,今日一切事情全是古初岁搞出来的吧?!
  “我也想不透。在我昏睡前的最后一眼,清楚看见古初岁抱著妅意,他的表情并无异状。”他甚至很清楚,妅意在古初岁怀里定能毫发无伤,他才敢放任迷魂香操控神智,陷入熟睡中。可见问题是发生在众人昏迷期间,唯一熟知内情的人,只有欧阳妅意,偏偏她也是唯一最不适合被逼问的人。
  “我非得把他找出来不可!”尉迟义握紧拳,手背青筋尽进。
  “这一点,我同意你的做法。”人,是一定要找出来,不为什么,也得为了妅意。这是妅意生平第一次爱上一个男人,即便要分离,至少两人要分得没有怨怼,不能教妅意心里留下伤、留下阴霾。
  “古初岁的底细是什么?我若要找人,从哪个方向去找来得快速?”尉迟义对古初岁一无所知,古初岁是个谜样男人,只有收下他典当请求的公孙谦会明白他这号家伙有几斤几两重。
  “……”公孙谦沉吟,歉然叹口气,一笑:“说实话,我对他也没多熟。”
  尉迟义瞪大眼:“那你敢放任他靠近妅意?!”他以为几个兄弟全与他抱持著同等心思,保护妹妹为己任,不容乱七八糟的男人近她身旁半步!
  “妅意若不喜爱他,他也不可能靠得近她。”妅意又不是单纯天真的傻姑娘,她会分辨善恶,会慎选好坏。
  “妅意会被拐呀!不然你说说,古初岁为什么抛下妅意跑了?!”
  “抛下吗?”那两字,有待商榷。
  那个横抱起妅意,垂首觑她时,眼神中充满怜爱的古初岁,抛下了妅意?
  说不过去。
  尉迟义或许最近留在珠宝铺的时间比当铺都要更长,所以他没能看见古初岁与欧阳妅意的相处身影,但公孙谦将那些都瞧进眼里,古初岁是以一种无比珍惜的目光在追随欧阳妅意。
  既然会珍惜,又怎舍得抛下?
  “古初岁那边我是毫无头绪,不过留在铺里左后方弯廊上的几具黑衣尸水,我倒是找到一些端倪。”既然无法从古初岁方向下手,就逐步逐步来抽丝剥茧。
  几具黑衣尸水是死于剧毒,不会有人闲闲跑到当铺里来饮药自杀,那么便是想在当铺里干些坏勾当,反倒在弯廊上惨遭歼灭,当时铺里醒著的人,只有古初岁,想必与他脱不了干系。
  “尸水摊里没被融尽的衣裳暗袋藏有铜牌,他们是太傅府里的人,不过我们与高老太傅向来友好,没道理他会派入夜闯当铺。为财?老太傅的家财更胜当铺千万倍,这可能性微乎其微。既非为财,以迷魂香撂倒众人,又无伤及他人性命的打算,足见不是来寻仇,如此大费周章,便是为人了。”公孙谦慢慢分析。
  提及“人”,便直觉猜到太傅府里那位性好渔色的金孙公子哥,他强掳民女的传言时有耳闻,早就不是新鲜事了。
  “畜生!”听明白公孙谦分析的尉迟义啐声,行动派的他,带著一身杀气往太傅府去,摆明忘了他是要去找古初岁还是要去打金孙公子哥。
  “太傅府找不到与古初岁有关的蛛丝马迹,就麻烦了……他这个世上仅存的药人及蛊族遗孤,无家可归、无亲可依,他若离开,天涯海角能往哪里再找一个古初岁给妅意?”
  古初岁,你千万别就这样人间蒸发呐。
  房里,只有一盏油灯,豆大烛火,吃力对抗满屋阒暗。
  壁上投射一道孤影,随著唯一一处小暗窗偶尔透入的风,影子摇曳,仿佛影子主人正缩肩低低啜泣。
  实际上不然,影子的主人只是静静落坐,目光浅远,人虽在原地,思绪落在千里之外——身躯能囚禁起来,心却不行。
  他浸淫在美梦一般的那几天。
  在那场梦里,他遇见一个美好的女孩,她给了他欢愉的回忆,惹他笑、逗他开心,她陪他做了许多许多向来只能孤单去做的事,或许那对她而言不过是举手之劳的小事,对他却是以为这辈子都无法尝到的滋味。
  在那场梦里,他被宠著,被怜著,第一次,有人为他大声哭泣,哭得那般纯粹、那般声嘶力竭、那般毫不保留。
  即便最后,他不得不从美梦中醒来,亦无损梦里余韵残存的喜乐。
  古初岁忆著那些,脸庞有笑,温温柔柔的,被囚于暗室的恐惧,完全不存在于眉宇之间。
  “没想到,你竟然逃得掉。”闩上钢锁的牢舍铁门沉沉被推开,金袍男人缓缓步入,宛如正吟念优美诗词般的嗓,阴柔且充满讽笑,却也没能让古初岁的视线由烛火上收回。他来到古初岁身旁,落坐,双腿交叠,不在意古初岁对他的视若无睹,续道:“逃到外头溜达几日,乐不思蜀,真以为自己能过起寻常人的生活?嗯?”唇边冷笑始终没卸下。
  古初岁静默,长睫微敛,双眸细细眯起,他的反应,让金袍男人笑出声,似乎以古初岁的不悦为乐。
  “要不是我去找我表哥喝酒,也不会那么凑巧听见他派往当铺抢女人的护卫惊慌逃回来,凌乱陈述在当铺中看见的可怕景象。若非他尿急,恐怕他也会丧命……我派人四处去找你,一直没能如愿,正烦著这几年来的努力将化为乌有,没料到竟还能寻回际,看来,连老天都认为我想做的事,是正确无比。L
  无巧不成书,才恼怒古初岁下落不明,处罚完一干子看守古初岁的下人,并派出人马追捕古初岁,十几日来没消没息,他心情恶劣,于是找上表哥一块儿饮酒浇愁,却在表哥府邸喝酒时遇上落荒逃回的护卫,听其提及当铺里,有个嗓音破碎的纤瘦男人,被削断臂膀,还能诡异地凭空接回,而从他伤处溅开的血雾,带著灰色氤氲,把自己的同伴们包围起来,下一瞬,同伴接连倒地打滚,最骇人的是,他们开始融化,从脚趾处逐步往上——
  金袍男人,赫连瑶华,听罢护卫的血腥描述,不惊反笑。
  找到了。逃掉的禁脔,原来是藏到了严家当铺,日前严家当铺里传出的“神人之血”,就是他。
  这消息,赫连瑶华自然没有漏闻,没能立即将神人之血与古初岁加以联想,是他主观认定古初岁的血无法救人——那仅有资格称为毒血,又何来神人之说?
  于是,赫连瑶华当下拜辞风流表哥,前往严家当铺,果真在当铺里看见古初岁。
  突然,赫连瑶华一把揪扯古初岁的墨色长发,使劲地逼他疼痛仰首。
  “你不知道你对我有多重要吗?竟然妄想要逃!你以为我非你不可,不敢伤你,于是开始肆无忌惮?”赫连瑶华嗓轻,手劲却重:“看来,你仍是没有学乖。我确实不能伤你,但不弄死你的方式有成千上万种,你想每一种都试试?”
  “说穿了,你要的,不就是养在我身体里的金丝蛊罢了。”古初岁凛眸回视他。
  赫连瑶华低声笑:“既然你知道,就不该企图带著它逃跑。”
  “没有用,金丝蛊只要一离开我的身体,它便会死亡,你无法拿走它。”
  金丝蛊是他们族内灵蛊,传言是位仙人所赐予他们的神物,蛊族人在孩子出世后一个月,会以蛊卵喂食,让蛊卵在孩子体内孵化,金丝蛊是种温和的蛊虫,它们并不会对宿主健康造成伤害,虽然啜饮宿主之血为生,取用的量却仅仅只有人体所能承受的一小部分,宿主甚至不会察觉到任何不适。
  它潜藏在宿主的心脏,平时几乎都在沉睡,然而一察觉到宿主身体遭受伤害,它们便会醒来,沿著血脉窜往伤处,吐出特殊丝线,将宿主身体所有损伤治好。它是一种稀罕珍贵的药蛊,一离人体便会枯萎死去。
  古初岁之所以能成为药人,饮毒无数,却没有像一般培育的药人腐蚀身亡,泰半原因正是体内护主的金丝蛊,它为他把破蚀的内脏肠胃修补完整,为他延续生命。
  金丝蛊是蛊族人的圣物,它给予他们不易受伤死亡的身体,他们最终却也是为它而尽数惨遭灭族。
  越是珍稀之物,越是容易遭人觊觎,金丝蛊的事被传出族外、被渲染、被夸大、被加油添醋。
  外族人以为蛊族人拥有金刚不死之身,实际上,蛊族人只是血肉之躯,他们以务农为生,隐居于山野间,不争权、不夺利,乐天知命,深信金丝蛊是上天赏赐的宝物,他们抱持著崇敬之心在接受它,将它置于孩子体内,祈求圣物保佑孩子好养好带好好长大,他们不求其他,不贪婪,不用金丝蛊为恶,世世代代守著家园,过著平静无争的人生。
  金丝蛊的传言,引来深具野心之人。
  那日踏破族寨大门的,据说是名皇家将领,他带领一批兵马,闯进族里,不分男女老幼,见人便捉,手无寸铁的蛊族人,哪是带刀士兵对手?短短半个时辰,全族近乎全数被逮,囚进地牢。
  他们并未犯罪,也是善良老百姓,却因不实谣言,使他们成为将领口中可以培训出来的“恶鬼军队”——一队砍不死、杀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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