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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性爱迷城-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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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疲 惫地在客厅地沙里坐下来,甚至回答的声音都十分地吃力,“可能是感冒了,吃点药就好了,没有什么大事情的。”
  她这样的说法并不让我放心,我站在她的身边甚至看见她的额头沁出汗珠来,我伸出手去摸了一下她的额头,好烫!
  “你发烧了!”虽然我并不确切地知道发烧是怎样一种情形,但是我可以确定她是发烧了,我最怕的一种病就是发烧,小时候有过多次发烧的经历,所以对发烧有种深恶痛绝。
  “没有什么关系的,我可能是感冒了,你帮我将前面那个柜子左边抽屉里的药箱拿给我,我吃点药就好了。”
  我将药箱找出来,又按照她的指示用热水器烧了一壶开水,看着她服下了药,稍稍安心了一些,但是并没有放心,看到她难受的样子,我有一种心疼的感觉,我无法说出自己对她的全部感觉,但是看到她难受的样子,我的心里是同样的难受,真的不希望她受这样的苦,想到自己从昨晚以来的折腾,十分内疚,她的感冒也许是我造成的。
  我扶了她上楼进了她的房间,她的身体真得变得异常虚弱,我要费尽力气才可以扶好她,将她扶到了床上,她的身体全然没有了一天前的活力,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让我很担心,我帮她脱了鞋子与袜子,然后给她盖上被子,试一下她的额头,依然滚烫,让我很紧张。
  “不用担心了,没有事的,应该是重感冒,晚上休息一下就可以了,你回房间休息吧。”
  我并没有听她的话,走到房间外,将一条毛巾用热水浸湿,将房间外的灯关上,然后又回到房间,将毛巾放到她的额头上,然后将大灯关了,将她的一梳妆椅搬到她的床前,把床头的台灯调暗一些,然后坐了下来,我决心做一次男子汉,我要照顾她,否则,我是睡不好的。
  我从前发烧过,母亲都是这样照顾我的,虽然不知道效果如何,我还是笨拙了复制了一遍,用在我的老师身上。
  林梅知道没有办法劝我的,也就由了我,在我的注视下,她慢慢地合上眼睛,进入了梦乡。
  夜已经很深了,我却没有一点睡意,虽然我也算是一个贪睡的人,但是在林梅的床前,却没有半点睡意,这次全与欲望无关,我只是担心她的身体。
  从来没有过这样一种感觉,有种牵肠挂肚的感觉,但愿她可以早些康复。
  夜很深了,中间我换了一次毛巾,她的额头已经没有那么烫了,这让我放了心,安心地伏地她的床边,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好像是在梦中吧,有人拉了下我的手,轻声对我说,“不要伏着了,到床上来吧……”
  三十八
  丽江回来的第二天我们就正式上班了,因为工作积压比较多,工作起来连轴转,直到将工作稍微理出一点头绪,才想起来打开私人邮箱查一下邮件。
  除了几封诸如情色交友发票传销之类的垃圾邮件,只有一封LISA发给我的邮件。
  内容很简章,她说自己的节目很平常,询问我在丽江玩得如何?然后,在信件的结尾处,她还给我戴了一顶小帽子,她说她看了一篇文章,关于恋母情节的,她觉得我就有恋母情节。
  她的这个说法让我感觉到自己从前是不是有些傻,我越来越觉得我不应该将自己的许多事情汇报给她,以至于她总是拿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来论证我如何如何。
  其实她所说的也许是事实吧,虽然在十七岁的时候我丝毫不会有这样的想法,但是到了二十四岁的今天,我一定要给自己找一个迷恋林梅的理由,大约恋母情节是最具合理性的一个了。
  恋母情节在这样的年代已经不是一个什么新鲜的词儿了,承认这一点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人们理解恋母情节的男主人公似乎应该是生活在一个缺乏母爱的环境下,所以才会异常渴望一种成熟的母性的爱,我正好相反,我是在溺爱中长大的,反而直接导致了我对于成熟的女性的格外关注,而林梅应该就是我在学生时代关注的全部吧?
  我十足努力地寻找各种理由来论证自己确是一个具有恋母情节的人,我出于一种什么目的呢?
  在我十七岁的时候,林梅其实也并不大,她结婚刚三年,不过比我大十二岁。
  但是十二岁也不算是一个小的差距,如果我一定要找一个大我十二岁的女人做老婆,我想我妈这一关就通不过。
  但是我并不介意,我一直在想,如果林梅真的愿意嫁给我,再大十二岁又如何呢?我所喜欢的她的人,而不是她的年龄,可惜,我一直没有让她明白这一点,似乎也没有这个必要,她有自己的老公,有自己的家庭,她或者从来没有想过接受一个小男人这件事情,所以事情在过去许多年之后,对我而言,只是一种回忆加遗憾在陪伴着我,如果没有那许多事情发生,也许她正在做一个幸福的妈妈和太太了。
  我看完LISA的邮件后认真想了一下我们当时认识的情形,从到深圳到现在,认识她已经有几个月的时间了,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我居然只是和她通了几十封邮件,除此之外,我甚至都连她的电话都不知道,更不用谈见面,我却给了她一种十分奇怪的信任,我信任她,仿佛是一个认识了几辈子的老朋友。
  这也算是一种缘份吧?
  我本来不想破坏我们之间这种互相信任对方的默契,但是我终于还是没有战胜自己的全部好奇与向往,我想要找机会见见这一个似乎总是看透我全部想法的女人,没有更多的念头,我只是想见见她,哪怕只是听听她的声音。
  我想要证实她的存在,她之于我,已经开始像空气与水份一样存在,感觉不到她的特殊,但是她是不可替代的,在人的一生中,总有几个人无可替代的,现在,我坚定地认为,我的素未谋面的网友LISA就是这样一个不可替代的人,她在我的生活里静悄悄的出现,却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人。
  我将想要见她的要求写到邮件里回复了她。
  我的户头里的钱每当超过了基本的日用的时候,我就会觉得花钱是一件不可避免的事情,我想请她吃饭,找一个宽敞的、优雅的西式餐厅,我想看看这个女人是不是与我想象一样,在我的想象里,她应该看起来慈眉善目的,工作起来是精明能干的,生活里富有情趣的,反正是一个值得见见面的异性网友。
  我都称她是自己的红颜知己了,见见面应该也算是水到渠成的事吧。
  当然,肯定不是出于其它的男人化的目的才会想见她,总有一个人让男人在回想到她的时候,不会惦记着她的性别与模样,对于小人物叶博,这个人就是LISA,她喜欢通过邮件与我往来,而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子,基本可以说是一无所知,但是我对她有一种信任,这种信任让我感觉自己的存在多了一份意义,一种真诚的不需要戴上任何面具的存在意义。
  胡莉离开深圳之后,我似乎已经失去了去见一个网友的想法,这件事其实与胡莉的关系并不大,只是因为她的突然离去引发了我的思考。
  生命之中有太多的突然事件,我本以为时间可以抹去所有关于在过去那些让自己不快乐的经历,可惜的是,胡莉让我无法真正忘记,她的离去只是一个简单的信号,这个信号告诉我:总有一个人,她会突然离去,无论你是如何希望自己可以永远和她在一起。
  这个人不是胡莉,她永远只能是一个人,从十七岁开始,我知道刻骨铭心将只能为一个而存在,你不信吗?你试过对某一个人刻骨铭心吗?
  我试过,尽避有种奇怪的力量,使这种刻骨铭心变得躲躲闪闪。
  也许吧,所有的人都必须在这个世间活着,无论是戴着显赫还是微渺等诸类的面具,当一种经历演变成为一种痛苦,或者应该为生命寻找一种出口,无论这样的出口是如何的自欺欺人?
  所以会有这样一种人存在,她似乎只为是提示你某件事情而出现的。
  比如狐狸。
  我现在很恨唐莲那个不合时机的电话,如果在中心公园那个春色无边晚上她不是给我打了那样一个电话,或许在我的生命中将只是又多一次在性爱中寻找愉快的经历,我所记住可能就会是一次性的快感,而现在,我在面对的则是一种与之已经没有什么关系的失落情绪。
  她像一只狡猾的狐狸,从情爱的森林里突然闪过,提醒你那些与情欲有关的往昔,然后还要你独自面对一个无法全部面对的过去。
  在那过去的光阴里,幸福如泛滥的河水冲上堤岸,带给我人间最窒息的幸福,同时,也将它也会在退却时带走我的全部快乐,不给我一个理由。
  真诚的快乐只有一次,它可以是一辈子,也可以是一天,对于我而言,它是一段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光,在年少轻狂的时候,不懂全部的珍惜,所以才会在现在格外的追悔,转眼间青春逝去、物是人非,所以有一切只可以停留在一个旧日的光阴里,偏偏又不能去真正面对。
  “叶博,你怎么了?”
  张晓慧推了我一下,我这才从一种难以言状的回味中醒来,“唐总叫你进她办公室呢!”
  “哦,”我慌了一下,连忙起身,进了唐总的办公室。
  老板的气色不错,显然感冒已经好了,她热情地看着我,反让我不好意思。
  “小叶,叫你两声都没有听到,是不是想美女了?”
  三十九
  直到有天我读了创世纪,我才找到了一个答案:上主天主遂使人熟睡,当他睡着了,就取出了他的一根肋骨,再用肉补满原处。然后上主天主用那由人取来的肋骨,形成了一个女人,引她到人前,遂说:“这才真是我的亲骨肉,她应称为‘女人’,因为是由男人取出的。”
  读到此处,我才明白为什么会迷恋林梅的身体了,原来她是我的一条肋骨,我所迷恋的原来是我自己的身体的一部分。
  这个答案让我很感觉很满意,于是将这个答案告诉了她,逗得林梅开心得不得了。
  这时候,她的身体早已经从那次重度感冒中恢复过来了,我看着她的笑,感觉自己面对的是一个只有十七八岁的女生,难道她是天山童姥,越活越年轻的吗?
  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每个女人都有自己的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这武功其实就是情人的目光里,在情人的视野里,每一个女人都会慢慢年轻,你不信吗?
  其实那天早上醒来时候我表现很男人,我伸手摸摸她的额头,烧已经完全退了,我觉得睡在她的床上很不好意思,虽然这并不是第一次。
  但是她不这样看,她抱着的我的一只胳膊,睡得正香,嘴角上挂着十分满足的笑,虽然两个人都是和衣而睡,但是我仍能感觉到她的身体热得烫人,这倒吓我一跳,身体也能发烧吗?
  “你好些了吗?”我轻轻推她的身体,不放心地问她。
  她将我的胳膊抱得更紧一些,一声不响,似乎觉得不过瘾,索性将另一只胳膊也抱到一起,她似乎睡得正香,好象还知道她抱并不是她的枕头。
  她的举动却是让我异常高兴,这次是高兴,不是兴奋,我闭上眼睛,想要好好享受这一个美妙的清晨。
  我的老师抱着我的胳膊,靠在我的怀里,睡得正香,这是如何一种美妙的情形呢?
  我终于明白,我所追求的最高目标无非就是如此了吧,
  你会有过如此的感觉吗?
  当一个情窦初开的男孩抱着一个让自己没有办法不喜欢的女人,居然只是希望她睡得开心一些,除些之外,并没有特别的想法。
  这种情况是有可能存在的吗?
  如果我的生命是从二十四岁的时候开始,杀死我都不会承认能出现这种情况,人们以很快的时间认识,以更快的时间找一张床,然后以最快的时间做爱,何来的时间看看对方是不是睡得香甜呢?
  然而人生只有一个十七岁,十七岁的时候,有什么事情不可能发生呢?
  “当!当!当!”
  当我望着酣睡中的林梅渐渐要进入到一种忘我的境界的时候,学校的起床铃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
  糟了!
  我此时应该在学校的寝室里的,我一下子从迷离中清醒过来,顾不得多想什么,连忙将轻轻将胳膊从她的怀里抽出来,只想偷偷地离开不要打扰她的清梦。
  她好像还要梦中,全然没有觉得我已经下了床,我找到了鞋子,穿好,轻手轻脚地走到门口,拉开门,刚准备要走出去,听到有人对我说话,声音不大,但是我听得清楚。
  林梅说,“门被我反锁上了,钥匙在客厅的茶几上。”
  天,这大约是我所能听到的世间里最美的一句话了。
  关键不在于这句话的内容,而在于这句话所出现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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