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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剑神一笑-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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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他的预感。
  他仗剑纵横江湖二十年,出生入死无数次,现在他还活着,他当然也和其他那一些啸傲江湖的剑客名侠杀手一样,有一种接近野兽般的预感。
  可是这一次,他奔波千里,斋戒休浴,到此山的绝顶上,来,只不过因为他有约。
  就约在此时,就约在此地。
  他并不知道约他的人是谁,可是敢约他的人,无疑是个非常有分量的人,而且非常有信心,对自己的力量和剑都非常有信心。
  这一点是任何人都可以想象得到的。
  这个人是谁?为什么要约战剑下从无活口,也从未失败过的西门吹雪。
  红日初露时,红如害羞少女脸上的姻脂,此时已红如仇人剑下的鲜血。
  一个人慢慢的走上山颠来了。
  如果他是以轻功飞掠而上的,或者是以青索巧技攀援上来的,这个人都不能算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对手。
  这个人是慢慢走上来的,那种慢的程度,就好像一个怕老婆的丈夫在夜归时走回妻子的闺房一样,又轻,又慢,小心翼翼,生怕发了一点声音来,恨不得把鞋子都脱掉。
  可是现在走上来这个人,却穿着一双很重很重的靴子,我们甚至可以说,这个世界上绝对不会再有另外一个人穿靴子比他更重。
  这个人穿的居然是一双铁靴子,用纯铁打成的铁靴子。
  如果有一个经验非常丰富的老铁匠在这里,要他作最保守的估计,这双铁靴子每只最少也有一个最胖的人一条大腿那么重。
  这种重量是很难估计的,可是最少也在九斤半到十三、四斤之间。
  从中间算,一条腿十斤,两条腿二十斤,穿着一双二十斤重的铁鞋子,大多数人走路的声音都会像打雷一样,何况是在爬山越岭走险坡,何况这个人又是个超级大胖子。
  可是这个穿着一双超级铁靴的大胖子,从平地爬上这座高山绝岭来的时候,他的脚步声甚至比一个迟归的丈夫更轻,轻得简直就像一个要到厨房去偷嘴吃的小丫头。
  这个人又高,又大,又壮,又肥,却又偏偏轻如蝴蝶。
  这个人肥头大耳,眉清目秀,一脸笑眯眯的样子,看起来就好像弥勒佛一样,可是知道他的人,宁可看到一百个拘魂的恶鬼,也不愿意看到他。
  西门吹雪根本就没有回头去看这个人,这个世界上也许还没有一个值得他去看的人。
  这个人居然也没有去骚扰他,更没有用那双大铁靴去踢他,只不过从他背上一个包袱里,拿出了一大块卤牛肉,两只烧鹅,十七、八条岭南师傅做的叉烧肉,一整只小肥猪,三、四十个包子,七、八十块猪油冰糖千层糕,摊起一大块布,把这些东西都摆上去,然后就坐在那里。
  真的就是那么样坐在那里,既不动手,也不动口,这么样一个大胖子,面对着这么一大堆好吃的东西,他居然就动也不动的坐着,只看,不吃。
  西门吹雪也没有动,更没有看,但却忽然说了句很奇怪的话。
  “小瘦子,我知道不是你,所以你今天还不会死。”他说:“可是你今天实在不该来的。”
  穿铁靴的人,脸上的肥肉忽然在一刹那间像冒泡的泥将一样凸厂起来,而且一直不停在抖,抖得就像是油锅里的猪宁田。
  他又不是小瘦子,他是个大胖子,如果西门吹雪说的话,是在警告—个瘦子,这个大胖子怕什么?
  胖子怕怕,只因为他从小瘦瘦,所以他穿大铁靴,所以他拼命吃—些可以让他胖起来的东西。
  他这么样吃,怎么能不胖。
  他为了增加他的重量,很小就开始穿铁鞋走路,这么样一个人的轻功如果还不好,还有天理吗?
  可是现在他已经不能再胖下去了。
  所以他虽然总是随身带一些他最喜欢吃的东西,也只有看,不能吃。
  这个小瘦子,当然就是近两、三年来才倔起于江湖的超级杀手“大鼓”。
  他的肚大如鼓,他的呼吸声如鼓,甚至连他的人都好像—个鼓一样。
  像这么样一个臃肿平凡俗气的人,有谁会提防他?
  所以在最近十九个月以来,死在他那一双肥肥小手下的武林大豪,已经比死在西门吹雪剑下的多得多了。
  可是西门吹雪却知道这一个人今天到这里来绝不是为赴约而来。
  这个小瘦子肥小胖,就算吃了妖魔教的迷幻药,也不敢来动西门吹雪。
  谁敢动西门吹雪。
  这个时候绝岭下又有一阵脚步声传了上来,一阵好重的脚步声,就好像有一个八百厅重的大胖子穿着一双八十斤重的铁靴子一样。
  可是这个人还没有走上来,西门吹雪就知道这个人既不胖,也不重,穿的还是双轻轻薄薄、软软的绣花鞋。听到这个人的脚步声,穿铁靴的人那张紧张的脸立刻就放松了!西门吹雪的眼神却忽然变得红如血,冷如雪。(注)
  写武侠小说写了二十三四五六七年,从没有写过“注”。
  可是我从小就很喜欢看“注”因为它常常是很妙的,而且很绝,常常可以让人看了哈哈大笑。
  譬如说,有人写“××拔剑”之后,也有注“此人本来已经把剑放在桌上了,等他吃过饭之后,又带在身边,所以立刻可以拔出。”
  看了此等注后,如不大笑,还能怎样?哭?
  “注”有时也可以把一个作者的心声和学识写出来,注出一些别人所不知而愿闻的事,有时甚至就像是画龙点睛,无此一点,就不活了。
  才子的眉批,也常类此,金圣之批四才子,更为此中一绝。
  我写此注,与陆小凤无关,与西门吹雪更无关,甚至跟我写的这个故事都没有一点关系,可是我若不写,我心不快,人心恐怕也不会高兴。
  因为在我这个鸟不生蛋的“注”中出现的两个人,在现代爱看小说的人们心目中,大概比陆小凤和西门吹雪的知名度还要高得多。
  这两个人当然都是我的朋友,这两个人当然就是金庸和倪匡。
  有一天深夜,我和倪匡喝酒,也不知道是喝第几千几百次酒了,也不知道说了多少鸟不生蛋让人哭笑不得的话。
  不同的是,那一天我还是提出了一个连母鸡都不生蛋的上联要倪匡对下联。
  这个上联是:“冰比冰水冰。”
  冰一定比冰水冰的,冰溶为水之后,温度已经升高了。
  水一走要在达到冰点之后,才会结为冰,所以这个世界上任何一种水,都不会比“冰”更冰。
  这个上联是非常有学问的,六个字里居然有三个冰字,第一个“冰”字,是名词,第二个冰字是形容词,第三个也是。
  我和很多位有学问的朋友研究,世界上绝没有任何一种其他的文字能用这么少的字写出类似的词句来。
  对联本来就是中国独有的一种文字形态,并不土分困难,却十分有趣。
  无趣的是,上联虽然有了,下联却不知在何处。
  我想不出,倪匡也想不出。
  倪匡虽然比我聪明得多,也比我好玩得多,甚至连最挑剔的女人看到他,对他的批语也都是:“这个人真好玩极了。”可是—个这么好玩的人也有不好玩的时候,这么好玩的一个上联,他就对不出。
  这一点一点也不奇怪。
  奇怪的是,金庸听到这个上联之后,也像他平常思考很多别的问题一样,思考了很久,然后只说了四个字:“此联不通。”
  听到这四个字,我开心极了,因为我知道“此联不通”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我也对不出。”
  金庸先生深思容智,倪匡先生敏锐捷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有一个人对得出“冰比冰水冰”这个下联来,而且对得妥切,金庸、倪匡和我都愿意致赠我们的亲笔著作一部。作为我们对此君的敬意。这个“注”,恐怕是所有武侠小说中最长的一个了。
  第三章 大鼓与绣花鞋
  上山来的这个女人,高高瘦瘦的身材,长长的脸,眉和眼都是向上挑起来的,在刚健的英气中又另有一种妖媚。虽然不美,却有魅力。
  她身上穿着个很短的银狐披风,露出一双修长的腿,脚上穿的果然是双绣花鞋。
  这么样一个苗条的女人,走起路来怎么会比“大鼓”的脚步还响?
  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一个。
  她是故意的,故意在焰耀自己,焙耀她的武功。
  她练的是一种很特别的,而且在江湖中绝传已很久的外门功夫,在必要时,甚至可以把自己的身子变得比一个几百斤的大秤铣还重。
  这种功夫从来也没有女人练过,更没有女人能练得成。
  她一向以此为荣。
  她的名字就叫做:“绣花鞋”
  这当然不是她的真名,可见认得她的人,谁也不知道她还有什么别的名字?
  绣花鞋上山来的时候,也和“大鼓”一样,带着一些很奇怪的东西。
  她带的当然不是吃的。
  她带来的却是一管萧,一个用上好漆器制成的梳桩箱,一副用象牙匣装着的赌具,其中包括了一副殿子、一副牌九,和四副叶子牌。
  最奇怪的是,她后面还跟着个很漂亮的小男孩,替她姚着一副铺盖棉被。
  这么样一个女人,真的是怪异了。
  西门吹雪极目苍茫,仍末回头,大鼓脸色发青,一双眼睛瞪得就像是两个肚脐眼一样。
  他们都知道这个女人的来历和底细。
  她也是这几年来倔起江湖的有限几个超级杀手之—,只不过她还有一些非但大鼓比不上,别人也L'不上的特别本事。
  据说她赚的钱,比其他那三、四个和她有同样身份的杀手加起来还多。
  这是什么缘故?
  看见大鼓,绣花鞋就笑起来了,笑起来的时候,眼神更媚。
  “大鼓兄,别人都说,心宽体胖,你的确是个宽心大量的人,近来的确越来越发福了。
  大鼓却在叹气。
  “发福有什么用?肥肉能卖多少钱一厅?”他说:“要能发财,才是本事。”
  “这倒是真话。”“听说你越来越发财了:”大鼓说:“听说连山西那几家大名号有时都要向你周转点银子。”“那倒也不假:”绣花鞋也叹了口气:“钱多了虽然也麻烦,可是谁叫我天生就会赚钱呢。”
  她忽然一本正经的问大鼓:“你有没有听说我赚的钱比你们加起来的都多?”“我听说过。”
  “可是你也应该知道,我杀人要的价钱,并不比你们高。”我知道。“
  “那我赚的钱为什么会比你们多?”
  她替自己回答了这个问题。
  “因为我不但会赚钱,而且什么钱我都赚:”绣花鞋说:“我不像你们,只肯做天下第二古老的生意,连最古老的一种我都做。”
  大鼓故意问:“我知道天下第二古老的生意就是杀人,最古老的一种是什么?”
  “当然是卖淫。”
  绣花鞋面不改色:“天下历史最悠久的—种生意,就是卖淫”
  大鼓苦笑,笑得并不像要哭出来的样子,却有点像要吐出来的样子。
  绣花鞋却好像连一点感觉都没有。
  “别人要什么,我就卖什么,要我杀人,可以,一万七干五百两,钱到命除,从不失手。”绣花鞋说:“要我赌钱,可以,我腰里有副牌,谁来都跟谁来,只要有钱能输,就是你的钱是刚从祖埋里挖出来的,我也照赢不误。”“好。”大鼓故意拍手:“有性格。”
  “别人要我唱一曲,可以,一曲五千两,钱到就唱。”
  “一曲五千,是不是未免太多了一点?”“不多。”绣花鞋说:非但不多,还赚太少了一点。“
  “有谁肯花五千两听你唱一曲?”“这种人多的是”
  “他们是不是有点疯?”
  “一点都不疯。”
  “你唱的哪一点比别人好?”
  “一点都没有。”绣花鞋说:“只不过我这个人跟别的唱曲人有很多点不同而已。”
  她问大鼓:“你想想,那些一肚子肥油的暴发户们,能请到当今江湖中最成名的杀手之一到他们的喜庆堂会上去唱个曲子,是件多么有面子的事。”
  大鼓叹气:“这倒也是真的。”
  “他们给你五千两,你肯不肯去唱?”“不肯。”
  “那么,五千两多不多?”“不多。”
  “所以我比你们赚的钱多,就是天经地意的事了。”绣花鞋说:“何况我还肯陪人睡觉。”“我看得出。”大鼓苦笑:“你甚至随身都带着铺盖。”“不错,随身带铺盖,清洁又方便:”绣花鞋说:“你要我陪你睡觉,可以,也是一万七干五百两,钱到裤脱。”
  大鼓吃了一惊:“睡一觉的价钱也和杀人一样?”
  “当然一样。”
  大鼓上上下下打量着她,故意摇头:“这一点倒真是看不出。
  绣花鞋也不生气:“我明白你的意思,我这个人长得虽然不算丑,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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