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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冰与火之歌(卷五)魔龙的狂舞-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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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脸。握紧右手,松开,再握紧。“好的,艾迪,把白灵送回去。”



 



梅丽珊卓知道雪诺想密谈,也遣散了自己的侍卫。他们穿过庭院,就只有他俩,四周飘着雪花。她与雪诺靠得很近,再近一点她就不敢了。她甚至可以感觉到他对自己的猜疑,就像黑雾一样从他身上冒出来。



 



他不爱我,以后也不会爱我,但他会利用我。这就足够了。她刚遇见史坦尼斯的时候,跟他跳过同样微妙的舞步。事实上,年轻的司令官和她的国王,他俩拥有很多共同之处。比他们愿意承认的多得多。史坦尼斯从小到大都活在兄长的阴影之下,琼恩·雪诺也一样,他是个私生子,他那位人称“少狼主”的嫡出哥哥,那位早逝的少年英雄,一直映衬着他,让他黯然失色。他俩天性就不信神,谨慎多疑,难以说服。只有荣誉和责任,才是他俩崇拜的真神。



 



“你还没问你妹妹的情况呢,”他们沿着螺旋楼梯爬上国王塔,梅丽珊卓说道。



 



“我告诉过你的,我没有妹妹。守夜人立过誓就得抛开亲属。遵照誓言,我不能帮助艾莉娅,即使我——”



 



一迈进她房间,他就住口了。野人在里面。他坐在餐桌前,用他的匕首往一块不平整的温热的黑面包上涂黄油。他把骨甲穿上了,这一点她很满意。他当头盔用的那块破烂的巨人头骨,放在背后的靠窗座椅上。



 



琼恩·雪诺心中一凛。“是你。”



 



“雪诺大人。”野人咧嘴朝他们笑,露出满口焦黄的烂牙。他手腕上的红宝石在晨光中朦胧地闪烁着,像一颗昏暗的红色星星。



 



“你在这里干什么?”



 



“吃早饭啊。我可以分点给你。”



 



“我可不会跟你同桌。”



 



“你亏大了。面包还热乎呢。哈布至少还会热热面包。”野人咬了一口。“我可以轻而易举地到你家串门,大人,你门前的侍卫都是摆设。我爬长城爬过五六十次了,爬爬你家窗子不在话下。可是杀了你又有啥好的?黑乌鸦会选一个比你更坏的。”他嚼着面包,咽了下去,“我听说过你的游骑兵了。你该让我跟着他们的。”



 



“你好把他们出卖给';哭泣者';?”



 



“要说说出卖的事儿么?你那个野人老婆叫啥名儿,雪诺?耶哥蕊特,是不是?”野人转向梅丽珊卓。“我要马,六匹好马。而且这事我一个人做不了,有几个矛妇关在鼹鼠村,可以派上用场。女人适合做这事,小姑娘更信任女人些。再说,我想到一个妙计,缺她们不好行事。”



 



“他在说什么?”雪诺大人问她。“你妹妹。”梅丽珊卓抬手搭在他胳膊上,“你不能帮她,但是他能。”



 



雪诺甩开胳膊,“绝对不行。你不了解这个怪物。叮当衫即使一天洗一百次手,他的指甲里还会有血。她会救艾莉娅?不强暴她,不杀她就不错了。绝对不行。如果你在火里见过他救人,女士,你一定是眼里进灰了。如果他未经我准许就离开黑城堡,我会亲手砍掉他的脑袋。”



 



没办法了,只能这样了。“戴冯,退下。”她说。她的侍从带上门默默地出去了。



 



梅丽珊卓触摸着脖子上的红宝石,念出一个词。



 



声音在房间四角诡异地回荡着,如同虫子一般在他们耳中徐徐蠕动。野人听到的是一个词,乌鸦听到的是另一个,却均非自她唇中吐出的那一个。



 



野人手腕上的红宝石黯淡下来,周身丝丝缕缕的光影荡漾了几下,消散了。



 



所有的骨头都还在—叮当乱响的肋骨,从上到下挂满他肩膀和手臂的爪骨和牙齿,还有他肩上那条泛黄的巨大锁骨。巨人的破头骨还是巨人的破头骨,泛着黄,满是裂缝,咧着肮脏的嘴,凶残地笑着。



 



可是耷拉在额头的v型发尖消散了。棕色小胡子,疙疙瘩瘩的下巴,枯黄的皮肤,还有细小的黑眼睛,全都渐渐消失了。他用灰色的手指梳理着棕色的长发。笑纹从嘴角浮现出来。突然之间,他身材高大了许多,胸脯和肩膀都宽阔起来,腿变得瘦而长,久经风霜的脸刮得清清爽爽的。



 



琼恩·雪诺的灰眼睛圆睁起来,“曼斯?”



 



“雪诺大人。”曼斯·雷德没有笑。



 



“她把你烧死了。”



 



“她把骸骨大王烧死了。”



 



琼恩·雪诺转向梅丽珊卓,“这是什么妖术?”



 



“叫什么都可以。变形咒,障眼法,幻术,随你便。拉赫洛是光之王,琼恩·雪诺,有了他的恩赐,他的仆人能把光织成任意影像,就像凡人把线织成布匹一样。”



 



曼斯雷德轻声笑着。“开始我也不信,雪诺,为什么不让她试试呢?当时,我要么让她试试,要么让史坦尼斯把我给烤了。”



 



“骨头起的作用,”梅丽珊卓说,“骨头能记住死者的身形相貌。最强的魔法都是靠这类东西起作用的。亡者的靴子,一绺头发,一袋指骨什么的。轻轻念个咒,祈祷几句,就可以把亡者的身形相貌从这些东西里汲取出来,再覆盖在他人身上,就像斗篷一样。这个人本身其实一点都没变,但在别人眼里,他却成了另外一个人。”



 



她故意说得很轻松,好像简单得不值一提。她费了多少力,冒了多大险,才施成这个魔法,那是绝对绝对不能告诉他们的。远在亚夏之前她就学到一条经验:施法时越显得轻松自如,别人就越敬畏。



 



当时火舌正舔着叮当衫,她喉咙上的红宝石热得发烫,她甚至害怕皮肤会烧黑冒烟。幸亏雪诺大人及时射杀了叮当衫,把她从煎熬中解救出来。史坦尼斯对雪诺的公然挑衅大发雷霆,她却如释重负,颤栗不已。



 



“我们的伪王举止粗鲁。”梅丽珊卓告诉雪诺。“但他不会出卖你,他儿子在我们手里,记不记得?再说,他欠你一条命。”



 



“欠我?”雪诺吃了一惊。



 



“除了你还有谁,大人?曼斯是守夜人的叛徒,遵照守夜人的法律,只有血才能抵罪,而史坦尼斯国王是从不反对法律的……但是,你也曾说过一句非常明智的话:';世间的法律止于长城';。我告诉过你,光之王会听到你的祈祷。你希望找到一种方法,既能挽救你的妹妹,又无损你无限珍爱的荣誉,无损你对木头大神发过的誓言。”



 



她竖起一根苍白的指头,指向曼斯,“光之王听到你的祈祷了,雪诺大人。艾莉亚会获救的,这是光之王的馈赠……也是我的馈赠。”——



 



注释:



 



①在东方大陆;按组拍卖奴隶时;一组称为一个“lot”;lotseven的意思是第七组。梅姐小时候跟小矮人一样,被当做奴隶拍卖过,当时她编在第七组。某个拉赫洛大神庙把她买下来,梅姐就是这样加入拜火邪教的。






第三十二章 臭佬(席恩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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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总之就是拉姆斯正和一帮人吃喝,然后老波顿进来把他们都赶走。



 



听从本·伯恩斯(拉姆斯的训犬师)的招呼,他的“女孩儿”们纷纷尾随他离开,有的嘴里还叼着肉骨头。哈伍德·斯托特什么也没说,生硬地向波顿大人鞠了一躬,不情愿地让出了他的大厅。“解开臭佬的链子,带他出去,”拉姆斯大人朝souralyn吼道。但他父亲挥了挥苍白的手,命令道:“不,把他留下。”



 



卢斯波顿大人甚至把自己的护卫也轰了出去,随后关上大门。当一切都安静下来后,臭佬发现大厅里只剩下了他和波顿父子。



 



“你还没有找到失踪的弗雷们。”卢斯波顿大人与其说是发问不如说是更像在陈述事实。



 



“我们骑马回到鳗鱼大人所声称的他们离开的地方,但狗儿们没能找到任何踪迹。”



 



“你应该去村子里打探他们的消息。”



 



“那只会白费唾沫。那些农民根本不会记得他们见到了什么。”拉姆斯大人耸耸肩,“这有什么大不了的?这个世界从来不缺弗雷。如果我们需要一个弗雷,滦河城里还有的是。”



 



卢斯波顿大人扯下一小块面包放到嘴里,“霍斯丁和伊尼斯为此很伤心。”



 



“如果他们愿意就让他们自己去找。”



 



“鳗鱼大人也很自责,据他自己说他已经喜欢上rhaegar(馅饼馅之一)了。”



 



拉姆斯大人已经压不住火了。臭佬能从他扭曲的厚嘴唇和脖子上的青筋看出这一点。“那两个蠢货就应该老老实实和曼德利呆在一起。”



 



卢斯波顿大人耸了耸肩,“鳗鱼大人的行动慢的像蜗牛……当然他的健康情况也不允许他在一天中持续旅行几个小时,为了进餐中途还要频繁停顿。那两个弗雷急于去荒冢屯(barrowton)和他的亲戚们团聚,你难道能因此指责他们先行一步?”



 



“如果他们确实是这样作的。你相信曼德利吗?”



 



他父亲的白眼珠闪烁着,“我给了你这样的印象吗?让你觉得我相信他?不过曼德利大人对于此事是最为忧心忡忡的。”



 



“还没有忧心冲冲到吃不下饭。肥猪大人一定是把他存在白港的一半食物都搬来了。”



 



“四十辆装满食物的货车。装红酒酒和甜酒的酒桶,成桶成桶的鲜鳗鱼,一群山羊,几百头猪,成箱成箱的螃蟹和牡蛎,一条巨大的鳕鱼……鳗鱼大人喜欢美食,你应该早就注意到了。”



 



“我注意到的是他没有把那两个弗雷带来。”



 



“我也注意到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



 



“这会很难办。”卢斯波顿发现了一个空杯子,就用桌布把它擦干净,然后倒上酒。“曼德利大人似乎并非唯一一个开宴会的人,至少看起来是这样。”



 



“本来是应该由你举办这场宴会欢迎我回来,”拉姆斯抱怨道,“而且它应该在barrowhall举办,而不是这个她妈的破地方。”



 



“barrowhall和它的厨房都不归我管。”他的父亲慢条斯理地说,“我在那里只是客人。那城堡和城镇都归达斯丁夫人所有,而我想她不会容忍你。”



 



拉姆斯的脸黑了下来,“如果我切掉她的乳头喂我的狗,她也许就会容忍我了?如果我剥了她的皮给我做双新靴子,她也许就会容忍我了?”



 



“不可能。而且这双靴子的代价会很昂贵。它将令我们丧失荒冢屯,达斯丁家族,还有莱斯威尔人。”卢斯波顿坐在他儿子对面,“达斯丁夫人是我第二任妻子的妹妹。罗德利克·莱斯威尔的女儿。罗尔杰和瑞卡德,以及和我同名的卢斯的姐姐,另一个莱斯威尔家的表亲。她很喜爱我的小儿子,并且她怀疑是你害死了他。达斯丁夫人是个记仇的女人。谢天谢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对奈德史塔克间接害死了她丈夫心怀怨恨,荒冢屯才效忠于波顿家。”



 



“效忠?”拉姆斯强压怒火,“她的所作所为都在朝我吐口水。总有一天我要把她珍爱的城镇一把火烧了,然后再让她吐口水,看看能不能把火浇灭。”



 



卢斯波顿扮了个鬼脸,好像他正在品尝的浓啤酒突然变酸了。“有好几次你都让我怀疑你到底是不是我亲生的。我的祖先里什么人都有,但是没有傻瓜。别说话,给我安静,我已经听够了。是的,现在我们看起来很强大,我们在兰尼斯特家和弗雷家有一些强大的盟友,而且北境的大部分诸侯也至少能勉强站在我们一边……但你有没有想过当一个史塔克家的儿子冒出来的话会发生些什么事?”



 



奈德史塔克的儿子全死了,臭佬知道。罗卜在滦河城被谋害,至于布兰和瑞肯……我们把他们的头涂上焦油……他的脑袋嗡嗡作响。他不想去回忆任何发生在他知道自己名字之前的事情。回忆这些事情是那样的痛苦,几乎和拉姆斯的剥皮刀一样痛苦……



 



“史塔克家的狼崽子都死了。”拉姆斯说,他酒杯里的浓啤酒晃动作响,“而且他们会一直死着。他们的丑脸一出现,我的狗儿们就会把他们的狼撕成碎片。他们什么时候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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