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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千机变-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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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琪看着他那张年轻的脸,这也是个较早觉醒的人,知道在未来的社会能力将高于一切,但她说:“道理是这样,但你还是要想清楚,企业跟行政就是泥饭碗跟金饭碗的区别。”
  “我想过了,真正的金饭碗,不是在一个地方吃一辈子的饭,而是在什么地方都能吃到饭。”博士说,他又说,“政府单位也不一定永恒不变。”
  龙琪看着他,沉思片刻:“好吧,不过,在我这里,你得从头做起,你会英语吗?口语流利吗?”
  博士点头。
  “好,你先到茶座作侍应生,一个月300元。愿意吗?”
  “愿意!”博士这次回答的很响亮。
  “行!”龙琪说,“现在你就去人事部报道吧。小玉,你带他去。”
  博士显然对龙琪这个提议感激莫名,忙向杨小玉问:“你就是杨秘书吧?你是不是学金融的?”
  杨小玉哂笑,“怎么?看上我啦?”
  博士大窘,杨小玉推了他一把,“走吧你。”
  博士出去了,陆星怔怔地看着他的背影──不是我不明白,是这世界变化太快。
  龙琪微笑,“怎么,是不是也想留下来?”
  陆星说,“还真想。”
  “可以,你长得不错,气质又好,当见习门童吧。”龙琪微笑道,“不过没工资的。”
  “为什么?”
  “避免你掉进那金钱的万恶之渊。”
  陆星笑了,她还记得呢!不过这一仗,他的确是输了,连他的手下都跑去跟了龙琪。唉,难道政府的铁饭碗真比不上商界这只泥饭碗?
  “对了,陆局,你喜欢旅游吗?”陆星都要走到门口时,龙琪突然问。
  “怎么,想请我去旅游?先说好了,我可是个旅游专家,一般的地方休想打动我。”
  龙琪笑了,“我保证,这条旅游线路,你绝对是第一次。”
  陆星见对方笑得颇为神秘,不由向往起来。“到底什么地方?”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龙琪在这边侃侃而谈,上官文华却在那边又查出了她的另一隐情。上官拦住刚从局长办出来的小方给汇报说:“下午我去了龙欢的学校,小家伙碰伤了,我给他输了血,结果发现,他的血型是A型,文室的血型在验尸时确认为是B型,而龙琪则是O型……”
  这么一来,从医学的角度上讲,龙欢应该不是文室的儿子。
  第三章
  “走,先去办公室。”小方拿钥匙。这会儿已经下班了,警队已经没人了。小方倒了杯水给了上官,自己又倒了一杯。“说吧,接着说。怎么回事?”
  上官边喝水边说:“你去见侯钧的时候,我去了龙欢的学校。当时他们正在上课,我就坐在操场的秋千架上等着。好不容易快下课了,下课铃没响倒听到救护车尖锐的呼啸声从校园里穿过。我一下敏感起来,我是警察呀,我当时以为出什么事了,赶快找人问,原来正是龙欢出事了,那小家伙上课溜号跑出去玩双杠给掉了下来,流了很多血。校长拨了120,让送医院,于是我就跟着救护车去了医院。
  “医院的医生说龙欢失血过多,要输血。当时血库存血不足,一群老师纷纷换起袖子,奋勇献身。但经化验,他们都献不成,只有我,我合适。我是A型血,我就为龙欢输了300CC的血。
  “学校的老师们这下可感动了,围住我,使劲地夸,好听的形容词基本上都被他们用完了。正热闹着,龙琪来了,带着二十多号员工,还有那个杨小玉。一色儿的黑西服,墨镜,那阵势,跟黑社会差不多了。
  “她一来,老师们都围她那儿去,据说她每年往学校投资不少。老师们说明情况,又跟她夸了我,说我是龙欢的救命恩人。龙琪倒是没为难老师们,还安慰他们,说小孩子太调皮,摔打一回,给他点教训也好。
  “但当她看到我的时候,整个脸就变色儿了。她回头不知跟杨小玉说了句什么,杨小玉便带着两个员工挟持着我,我觉得纳闷,他们想干什么?光天化日之下公然袭警?我也没反抗,我倒要看看,龙琪到底要怎么折腾。万万没想到,她们竟然是带着我给我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彻彻底底地做一回体检。包括CT,血糖,脑电图,最后证明我一切正常而且十分健康。完事后龙琪对我说:对不起,你既然给我儿子输血,我就得知道你的身体是否健康。还好,你的身体很健康。这是我的幸运,更是你的幸运。我很气愤,就问她我要是身体不好呢?她说,你身体不好还给人输血,这不是害人吗?害人者死!
  “她简直肆无忌惮。我也懒得跟她计较,我只问她,既然你不放心别人,那你干吗不早点来?她则告诉我,她不能给龙欢输血。这话让我起疑心。于是我一回来就调出文室的验尸报告,又让化验科的小刘帮我验一下龙琪的血型,我从她衣服上捡了根头发。结果,查出了这个秘密。”
  “她的头发?”小方皱眉,“你确定那根头发是她的吗?”
  “放心吧,我从医院出来时,她正蹲下系鞋带呢,我就假装包掉了,拿包时顺便从她头上揪了一根,那头发还沾着头皮呢!”上官挺得意。
  “什么?”小方的心突然随着上官的话猛跳了一下,跳得很疼,他生气地,“这是你干的事吗?我从不觉得你会用这种旁门左道。”
  上官自己也觉得有点理亏,无力地解释道:“她没发觉。”
  “没发觉你就可以揪人家头发吗?”小方嚷嚷起来。
  上官为他的态度吓了一跳,不就一根头发嘛,至于嘛,以前比这特别的手段还使过呢,“我这也不是为了破案嘛。再说对方是个嫌疑犯,万一搞不好还真是个凶手呢。你说过的,为了结果,可以用点特别的手段。”
  “噢?!”一听到凶手这个词,小方的脸色不知为什么突然给变了,“你刚才说什么?”
  上官被他的表情弄得有点儿不知所措,“没说什么。”
  “噢,那算了,下不为例。”小方显然有点儿心不在焉。
  但只要队长不追究,上官也就心安了,现在做什么事不得用点非常手段?她又请示道:“那下一步咱们……”
  “你待命,我先去酒店看看。”
  “现在?”
  “现在。”
  “等等。”上官叫住小方,“方队,问你个事。
  “说吧。”
  “那个乔烟眉在庄竞之身边那么久,你一点儿也不怀疑──”
  小方明白上官的意思,笑了,“像老庄那么风流成性的人,你以为他会去贩毒?”
  上官也笑了。
  “对了,”她说,“阿庄那个礼品盒上的指纹跟那天电梯中留下的指纹是一样的。这就证明,那些指纹确实是龙琪的。而且电梯中只有她的指纹。”
  陆星告别龙琪从大厅里走出来,手里拎着一个包。这个包来的时候是博士给他拎着,回去时,他却得自己拎着。所以这时他脸上的表情很不好看。还偏偏地,一出门他又遇上了他很不喜欢的小方。
  小方对他也没什么好感。其实人与人之间也是讲缘分的,有些人呢,虽然从没给过你什么好处,但你一见他,就很喜欢,愿意跟他来往;而有些人呢,尽管对你很不错,可你就是讨厌他,理都不想理。也说不出是为什么。
  小方与陆星就是第一次见面就开始互相反感的两个人。
  “你来干什么?”陆星跟小方一开口说话就没好气。而他更气的是他那个笨蛋妹妹,什么人不好喜欢,偏偏喜欢上这么一个家伙,风流、风度、风趣全无,尤其那双眼睛,贼亮贼亮,活像吃了兴奋剂的猫,看谁都像是贼耗子。
  “那你又来干什么?”小方对他也没好声气。
  “我是来谈生意的。”
  “你是反贪局局长,中央三令五申不许机关干部下海做生意,你不知道?”
  陆星倒吸了一口气,“方队长,你别管得太宽了。”
  小方冷笑,“你既然叫我队长,我又怎能不管。”
  陆星这时笑了,“好,很好,方队长,我妹妹陆薇好几天没回家了,你管管吧。你可是他的男朋友。”
  “你还是她哥呢!”小方寸步不让。
  “哥没男朋友亲。”陆星冷笑,“有你这个男朋友在,别说我这个哥了,就是我爹,现在在我妹子心中也早退居二线了。”说完,陆星走了。
  小方看着他的背影,发觉他跟陆薇长得很像,连走路的姿势都有点像。唉,总归是亲戚,何况陆星说得很对,陆薇对他确实是好的不得了。
  这时,手机响了,“喂,小方啊,你们这些年轻人怎么搞的,小薇又跑到哪里去了?手机关机,呼她不回,嗯?你让她回家看看,告诉她就说是她父亲请她回家一趟。”
  是市长陆文辉的。
  看来,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找陆薇,而不是找龙琪。可她去哪了?
  因为家庭的关系,陆薇从小就像公主一样,被人宠着,捧着,娇惯着。
  刚大学毕业时,她一脑门子热血,嚷嚷着要当教师,要教育强国。在中学代了两月的课,就烦了,转到报社当了记者,一篇稿子没写,闲事倒管了两箩筐。什么农民上访、厂长贪污、医生收红包,只要有人反应到报社,她就要管。结果呢?总编亲自求她,让她不如去信访办高就。明摆着新闻界是混不下去了,她又去一家公司应聘居然做了副总,保镖秘书前呼后拥伺候着,半年后,这家公司被查出偷税漏税。没法子,她又立志要做一个律师,做一个惩恶扬善的代言人,但当她面对一堆枯燥的专业书时,她的律师梦也就做到头了。正好,电视节目主持人又开始流行,陆薇的心又动了,去电视台接了一档少儿节目,这回倒是做得比较长久,但收视率又太差。她自己也不好意思了,收拾起东西去一家期货公司做了经纪人,当然,也是兔子尾巴。总之吧,凡是中国现有的行业,她几乎都尝试过,虽然均以失败告终,但丝毫不影响她高涨的情绪,因为对她来说,换个工作就像小学生换个坐位一样方便。她还将继续她的尝试。这不,前一阵子,她居然吵着要去夜总会当坐台,体验一番“另类”生存。
  这活儿能随便体验吗?小方坚决反对。但反对无效。陆大小姐想做一件事,那是非做不可的。与其让她偷偷去做,不如给她找个安全的地方。小方于是把她带到一家叫“红月亮”的夜总会。
  红月亮的老板叫魏彪,江湖人称彪哥,几年前因为哥们意气替人出头弄出人命,本来该判十年,但小方作为警方的证人为他出了有利的证词,所以他才被判了三年刑。他很感激小方,出狱后,就成了警方的线人。因为这层关系,小方就把陆薇给他照顾,但并未说明陆薇的身份,是陆薇不让说,说一穿帮就没意思了。小方也不愿意给彪哥太大的压力,只跟他说是乡下的亲戚想找口饭吃。
  彪哥见是小方领来的再看看陆薇的模样,说没问题,还给她取了个洋名叫COCO。陆薇就此开始了她的“坐台”生涯。
  这件事,小方可没敢让陆薇的家人知道。所以一听陆薇不见了,他马上就来到红月亮。他得在陆星知情以前,赶快销毁“罪证”,否则……后果自己想像。
  夜幕刚落,红月亮的生意还不很好,夜总会一般要到午夜才会真正热闹起来。这会儿客人不是很多,错错落落坐着几个,小方一眼看过去,发觉杨小玉竟赫然在座,而且坐的时间好像不短了,桌上的两个空酒瓶,她的酒量不坏。
  “杨秘书,幸会。”
  杨小玉眼皮一抬,小方已坐在她对面。“查案呢?”她问。
  “干吗非得查案,我们就不能出来轻松轻松?”
  “哄鬼吧你,我可是这儿的老客了,怎么从来没见过你。”杨小玉的神情有些萧条。
  小方心里一动,她常来?
  “说说看,到这儿跟谁约会?”小方笑着问。
  杨小玉笑一笑,“不是约会。”
  她说的是“不是约会”,而不是“没有跟人约会”,那她一定是在这里见一个人。小方迅速分析。
  “不是约会是什么?接头?台湾特务?”
  “跟接头差不多吧,不过那个人可不是台湾特务。”
  “唔,”小方恍然大悟状,“一定是个有妇之夫。”
  “有妇之夫”本来是小方随口说的,不料杨小玉一口承认了,“对,是一个有妇之夫。不过是他老婆批准我来的。”
  批准!小方揣忖了一下这个词,马上问:“是龙琪让你来的?”
  除了龙琪,杨小玉的行动还用得着谁批准呢?如果龙琪是老子天下第一,杨小玉绝对是自命为第二。
  杨小玉笑了,是欣赏的笑,“你真不愧是神探,怪不得我喜欢你。猜对了,加10分。我是来见文室的。”
  小方初获成功,步步为营,也不顾及对方的态度,他告诉自己,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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