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机变-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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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能“做到”!
所以,她不能活!
可对方偏偏还想掩饰这一点,点了名要乔烟眉。乔烟眉已经上路了,就算她没走,龙琪会用别人的生命来换龙欢的命吗?
不会。
那以龙琪的个性,她会怎么做?
如果龙欢是她的亲生儿子,为了大局她倒是可以作别的打算;但龙欢不是。所以,她会不惜一切代价,包括自己的生命。
她别无选择,否则,世人面前如何交待,当然,以她的为人,她不屑于对谁交待什么,可她自己这一关又如何过得?
对方就是这么把她挤兑到牛角尖上。
其实不光是她,随便哪一个人,就算明知是个圈套,也得钻。钻,输的不过是一条命,不钻,输的就是理。天理。
当然,还有一个更坏的结果,那就是,先杀掉龙欢,再引诱龙琪。一石两鸟。
这根本,就是个死亡之约!
得出这个结论,小方惊出一身冷汗。
他抬起头,杨小玉正用一双黑幽幽的眼睛盯着他。
“有没有可能劝住你们老板,这个约会不要去?”
“那我能不能劝住你,不要娶陆薇?”杨小玉将了他一军。
小方沉默了,他不能。
因为有些事,是我们非做不可的。明明知道就算做了,也于事无补,可如果不做,会于心有愧。
比如精卫可以不去填海,它明明知道它填不满的,可它若不填海,它会很不甘心。
对于有的人,不甘比不幸更难熬。──出师未捷,壮志难酬,隐而不发,这比死还难受。
与其活着难受,莫如死个痛快。
所以龙琪一定要去,就算明知是个圈套。她就是这种人。
上官打开手机,是小方。
“晚上出趟差,可能有危险。”他在那边说。声音有点遥远。
“不危险你能找我嘛!”
“带上家伙。”
“我明白。”
“晚上8点以前到我这儿来。”
“你在哪儿?”
“你知道还问。”
他在龙琪那儿。上官想。“喂,别挂,我有话问你。”
“说。”
“你真的要结婚?”
“真的。”
“不再考虑一下?”
“我考虑了7年了。”
“你是考虑了7年了,但你用7年时间考虑的结果是不结婚。而不是结婚。”
“你好像在干涉我的私生活。”
“用词太重了,方队。不是干涉,是作为一个同事,在提醒你。”上官含蓄地表达着。
那边小方沉吟了一下,“谢谢,我知道我在做什么。”
你并不知道!上官合上手机。这件事虽已揭开真相,但现在还不是捅破谜底的时候。
然而,陆薇她,真的可能去策划那一切?
在她印象中,陆薇是个……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这样一想,上官突然觉得她对陆薇并不熟悉。她的名字能如雷贯耳,全是因为──她是小方的女朋友。
其实细细想来,从方队口中倒很听过他提及陆薇的长短,记得好像是今年春天吧,陆薇有次来队里来找小方,他正好出外勤,正在值班接电话的上官就陪她聊,输血的事就是那次陆薇跟她说的。后来等了很久,上官见陆薇有点急,就跟小方联系,他当时说正在回来的路上,马上到,上官说那快点吧,你女朋友等你。话音刚落,小方好像愣了一下,说,那你让她先回去吧,我突然想起来,我还得去一下城南……话没完,电话就挂了。
难道从那个时候,他们之间就有了裂痕?
怪不得陆薇在红月亮那种地方,小方都派她去找而不是亲自去。
那会不会就因为这个,陆薇才出此下策?虽然是不多几次的接触,但上官感觉得到,陆薇是很喜欢小方的。
她是要挽留小方的心,所以才去红月亮玩票?然后意外地遇到文室?
按说,红月亮是方队的地盘,有阿彪看着,如果陆薇不愿意,文室是很难把她约出去的,日记中文室写着他约过她好几次,她并没拒绝。那这其中,陆薇自愿的成分占了几成?不论是出于何种心理。最后却不小心玩火玩到了到床上,也许这是陆薇不愿意的。还算幸运,偏偏龙琪那晚回来了。
那要是龙琪不回来呢?
但是,龙琪回来了。所以陆薇没出什么事。而这件事却产生了两个结果──文室死了,方队要结婚。
这之前,她跟方队都推断不出文室那晚为什么要去酒店,现在这个疑问解开了。那么,下一个问题:文室是怎么死的?
那就该先问问……文室死了,对谁最有好处?
应该不是龙琪,这一点早就分析过。当然,她爱上了小方,文室就成了障碍,但这却发生在文室死亡之后。这个动机不成立。那么,仅从表面上来看,这件事的直接受益者,是陆薇。
──陆薇想跟小方结婚,她现在如愿以偿,但这么做不是没有隐忧,她有没有出事除了她,还有文室知情,那……文室现在死了,真相将不会有人知道。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为泄愤。不管怎么说,文室都把她弄到床上去了。
难道……真的是?
她有动机,她也有条件。只要在文室走后打一个电话,陆星就会找来最好的杀手。这里要注意,文室是死在龙琪的酒店。这还可以解释成栽赃嫁祸。
但,这可能吗?
不过也难说,柏杨曾有妙论:依潜力和爆发力的强度来说,男人不过是男人,女人则不然,每一个女人都像是一颗核子弹,不发挥潜力则罢,一旦爆发,能把全世界人的眼珠子都吓得掉出来。
陆薇除了是个女人,还是陆文辉的女儿,她有条件让人掉眼珠子。
上官文华在别墅的花坛里徘徊。一般而言,他们做刑警和做律师的一样,都不可以把个人感情掺杂到案件中去,这会影响判断。但一刻,她对陆薇的感觉,非常之不好。
于是,她的情感天平,自然而然地倾向了龙琪。
──武王伐纣,开下皆喏。其实人们并非有多喜欢武王,只不过是太恨纣王。
人心都如此。
周烨掐住龙欢的脖子,“我不能留你,没有人见过我在官场以外的真面目。再说,你已经把你的福禄过早地开销完了。你本来是个穷小子,你的命里只有一碗水,你的碗已经满了。不过你放心,就算你死了,你妈也一定会来。”
龙欢听他这么说,反而平静了很多,怕也要死,不怕也要死。
“你为什么一定要杀了我妈?”
“为什么?”周烨笑了,“这个问题太深奥了。这么说吧,官府都希望百姓做顺民,为什么?因为顺民好统治。一群羊肯定比一群狼好管教。一群羊只要一条狗,就可以制得服服帖帖;一群狼可就不行了,那得发虎威才震得住。而你妈,是头狼,恶狼,她这种人,我们做官的不喜欢。很不喜欢。太难束缚了。中国的百姓都要像她那么爱管闲事,我们还怎么贪污腐败?她就是那种刁民!说实话,游自力那件事还在其次。”
“照你这么说,之所以有你这样的人,是因为我妈那样的人太少了?”
“没错,所谓刁民难惹,众怒难犯。可惜,很多人不懂这个。只知道明哲保身。他们总以为闭上嘴巴不说话就没事了。不在沉默中暴发,就在沉默中死亡。而中国人所选择的往往是一起死。就像第一棵树被砍了,没人管,第二棵树被砍了,还没人管,好,后来树被全砍光了,沙尘暴来了,都他妈一起灰头土脸。”
周烨叹息,又道:“羊的世界,必招致狼管。中国的百姓做顺民做惯了,烂泥抹不上墙。逼得急了,就会跳楼、自焚……没出息,死管个屁用。真要活下去的人们,就先该敢说,敢笑,敢哭,敢怒,敢骂……这句话是鲁迅说的。我喜欢那个人。”
“你挺懂道理的。可为什么……做坏人?”龙欢不理解。
“我从小博学多才。就因为太博学,所以才看透了。”
龙欢看着周烨,懂道理的人要是坏起来,比不懂道理的人更坏。
“你这样做,你妈知道吗?”他突然问。
周烨突然像被针扎了一样,瞳孔因痛苦而收缩,他喃喃地:“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
龙欢被他的痛苦感染了,人类有些伤口是共同的,他轻轻地问:“她不在了?”
周烨点头,“我说过要让她过最好的日子,可她老人家却没等到那一天。”
“这也许正是她的幸运,因为你现在所给的,不一定是你母亲想要的。”龙欢说。
“不,只要能让母亲过着天堂一样的日子,就算要我下地狱,我也愿意!”周烨眼中闪出冷酷的光。
这是个孝子,当然,也可能是以孝子的名义。
龙欢默默地看着他,“你如果下了地狱,你母亲她,还能安心在天堂吗?”
“你认为我现在在地狱中吗?”周烨深深地盯着龙欢。
“你不在地狱之中,但地狱却在你心中。”龙欢说,他从小就跟着姥爷读圣经。
周烨突然笑了,“我不信鬼神,也不信有什么地狱天堂,如果真有,这世界怎么会这般地弱肉强食,世态炎凉,人情冷暖?”
“上帝希望人类自治,所以他把慈爱撒在人的心里。”
“慈爱?算了吧。我没看到。从来没有。穷的时候我看到是人们对我的歧视,现在我看到的是人们对我的仰视。慈爱没给我的,钱全给了。”
“可是……你妈没教你做个好人吗?”龙欢继续努力。
“教过。”周烨想了一想说,“我妈跟我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好好念书,好好作人。”
“那你也一定想做个好人,也不想违背你妈妈的意愿。要不,你干吗会粘着个胡子不敢露出脸?”龙欢盯着对方。
周烨沉默了片刻,耸了耸肩,然后揪下那部大胡子随手一扔,原来,他很年轻,五官也很端正,整张脸上,表情冷酷。这种人作事一般坚定不移。他说:“我戴这个,并不是害怕什么,只是觉得这样比较有男人味。”
“可你做的事,却没有人味!”龙欢刺了他一句。
周烨闻言不怒反笑,“小家伙,你一定没看过《红楼梦》,刘姥姥刚进大观园时吃了一道茄子做的菜,可是愣没吃出茄子味儿来。王熙凤告诉她这就是茄子,她不信,说茄子要是出了这味儿,我们庄稼地里不种别的,就种茄子。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一个非常深奥的道理:菜,要是做的做得吃不出本来的味道,那就是名菜;人,要是活得没有人味,那就是名人。”
这话让龙欢发愣。真的太深奥了。他才10岁。人味儿刚发出来。
“可是,上天不会原谅你的。”
“原谅?”周烨苦笑,“小兄弟,我早就回不去了。”
“说不定还可以,回头是岸。”龙欢又冒出一丝希望。他其实也不想死。
“岸?岸在哪儿?我不要岸。惊滔骇浪尽管来吧,在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
“真是一种断子绝孙的想法。”龙欢没词了。他清醒地意识到对方是个亡命徒。
“嚯,你骂人骂得很难听。”
“那你的儿女呢?你真的不希望他们有好日子过?”
“我儿子还小,我会送他们出国。真的,总有一天中国会不行的。知道这是谁说的?胡长清。他的官可比我大。没希望了,烂透了……”
看来,他是什么都不信,也什么都不怕了,所以百无禁忌。
龙欢说:“你杀了我吧。”
“这么想死?”周烨都有点惊奇。
“人就是活得一点希望,希望都没了,还要活着吗?”
周烨被这个孩子说得心里一动,沉默良久后,他再次伸出手,卡在对方脖子上,使劲一用力,然后是骨胳的断裂声……
“谢谢你,为做了一回神父。让我把想说不能说的话,说了一遍。”
(六)
龙欢死了,却仍然有人在为他紧张地忙乎着。这是他的幸,还是不幸?
上官文华接完小方的电话后,回了趟家,她坐在自己卧室中那张舒服的床上,慢慢地卸开枪,把其中的每一个零件用一块柔软的棉布擦得干干净净,再抹上一滴油。
方队说了,不能出一点庇漏。人命关天。
她是个25岁的姑娘,正是风华正茂,旺盛的生命力滋养出一副温润光滑的皮肤和一双明亮沉静的大眼睛。她很美,英姿飒爽,风神挺秀。她的闺房也很温馨,粉红色的床单上放着几个可爱的绒布玩具,梳妆台上摆着几个小瓶,想必是眼霜面膏之类的。
她慢慢地擦着枪,这番动作与整个房间的气氛极端地不协调,但看上去很美。
上官擦好枪,举起,对准门上的靶子,瞄准靶心。每晚临睡前她都要练一练眼法,她是刑警,到了关键时刻,不是你死就是我活,马虎不得。
她瞄准靶心──
门开了,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