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小说网 > 玄幻电子书 > 玄魂纵横 >

第91章

玄魂纵横-第91章

小说: 玄魂纵横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两块令牌太像了,让凌云以为自己的令牌丢失了,被丹蒙捡到,此刻交给了自己。
  两块令牌,一块是老师刑厉交给自己作为信物的,还有一块是丹蒙教官的,两块令牌别无二致,从正面看去,一样的精美,小巧,就连材质,花纹都一模一样,唯有在令牌的背面有着一处小小的不同。
  老师交给凌云的令牌背面的一副字符用特有的解密手段书写着两个字,血杀。
  这块令牌如果有人能看懂令牌背面的符文所代表的意思,那么便知道,这就是血杀令。
  而丹蒙的令牌,在正面与血杀令一模一样的同时,背面的一副符文里,只有几个符号略有不同,但就是这几个符号的不同,让背面这副符文所表达的意思便有了不同。
  这整副符文所表达的意思,为血隐二字。这个令牌,可以称之为血隐令。
  看到丹蒙的血隐令与老师交给自己的血杀令如此相似,背面还用着同一种师承的密语手段,凌云心中肯定了丹蒙与自己老师的密切关系,就是不知二人是何关系。
  看到凌云看出两块令牌的不同,将血隐令还给自己,丹蒙淡淡的笑了,收起了血隐令,问道,“是不是在想,我和你的身份关系?”
  丹蒙这话问的倒也没错,凌云虽说在想丹蒙与刑厉的关系,但也是以自己为出发点想的,说成在想自己与丹蒙的关系也没错。
  “丹蒙教官,你和老师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凌云点了点头,承认了自己的想法,反问丹蒙。
  “还叫我教官,应该叫我师兄才对。”
  丹蒙口中说出了让凌云大吃一惊的话来,没想到,自己与丹蒙的关系如此亲近,怪不得两块令牌如此相似,同时凌云心底也在震惊师兄的强大。
  师兄看上去不过三四十岁,但实力也就比老师稍弱。自己见过的人当中,也就老阴头比丹蒙强了一丝,但老阴头明显比丹蒙的年纪要大许多。
  “见过师兄。”
  凌云连忙改了口,同时对丹蒙行了一礼。凌云心中很在意老师刑厉,即然丹蒙是自己的师兄,那么礼节方面凌云绝不会怠慢了。
  想到丹蒙与自己的关系,为什么丹蒙在平时的训练中对自己严加操炼也就说的过去了。不过这样一来,西图那个壮汉,年纪比十三都大,二十多岁的人就成了自己的师侄了。
  想到如果西图知道自己与他的老师丹蒙的关系,叫自己师叔时肯定会很爽,凌云不由很期待的在心中偷笑了。
  且不说凌云在心中偷笑,丹蒙在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后,目光中的温柔更是流露无疑,手指不断摆弄着手中的戒指,神色在温柔中夹杂着几分悲伤的情绪。
  “老师总算将这枚戒指给你了。”
  说着,丹蒙将戒指还给凌云,语气带着淡淡的愁怅。
  “云儿知道老师对这枚戒指的感情,但老师给的,云儿也不敢推辞,只有好好珍惜。”
  凌云拿回戒指,流露出的目光也极为深情,将戒指戴在了手上。
  其实,不用凌云说,丹蒙也看得出来,凌云对戒指与血杀令的珍惜。虽说凌云将戒指交给了自己看,但是一旦自己流露出占为己有的心思,凌云将会抵死不从。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丹蒙内心想着,有些自嘲。
  看到凌云戴好戒指后,丹蒙道,“你可知老师为何如此看重这枚戒指,而老师将戒指给你后,我为什么会觉得高兴,却略带悲伤吗?”
  “我看的出,这枚戒指蕴含着老师极深的感情,所以对老师来说极为珍贵。”
  凌云说出了自己对于这枚戒指的看法。
  “是呀,这枚戒指,是老师为了思念无法相见的妻子耗尽心血打造的。能看到老师将这枚戒指给你,也说明老师对妻子的心结也开始解开了,你要珍惜这枚戒指,知道么?”
  丹蒙说出了凌云手中的戒指原本该属于它的主人,让凌云感到手上的戒指一下沉重起来。
  没想到,老师竟然将给自己妻子准备的戒指给了自己。而且,听丹蒙的话,老师对妻子的感情分明极深,但结果似乎很悲惨。
  想到如此悲惨的命运,再联想到自己悲惨的人生,为了救自己委身他人的紫萱,与自己被迫分离的龙兰,凌云紧紧的握住了拳头,内心深处无比激荡。
  而这枚戒指也在凌云的心底的份量变的更重,并且有了新的含义。
  想到这儿,凌云坚定的目光回答着丹蒙的问题,“我当然会珍惜的。即然老师不能将这枚戒指送给自己的妻子,那么我便完成老师的愿望,让这枚本该承载着爱情的戒指终有一天发恢出它的作用。”
  说着,凌云再次想起了龙兰,心里顿时无限温柔起来,将对龙兰的爱意化为自己坚定信念的一部分。
  听到凌云如此承诺,丹蒙有些欣慰的笑了,明显在表达一个意思,老师收凌云这个徒弟没白收。
  同时,丹蒙心底也做出了最终的决定,对老师将戒指送给凌云完全赞同起来。
  “凌云,你知道,这枚戒指除了倾注老师一生的情感外,还有更珍贵的一点在什么地方么?”
  丹蒙做出决定后,说出的关于戒指的最后一个问题。
  凌云听到丹蒙的话,不停的打量着手中的戒指,思索着其中的含义。
  丹蒙如此问,肯定说明这枚戒指并不简单。
  看来以往是自己将这枚戒指看的太简单了,现在看来,这枚戒指似乎在平凡的外表下,有着更深刻的珍贵之处。
  毕竟倾注了圣者所有感情与心血的戒指,不可能如此普通。
  只是,任凭凌云怎样观察,都无法看出手指上的戒指除了戒面较为别致外,没有一丝出众之处。
  但是,凌云回想着得到这枚戒指的一幕幕经过,心里渐渐明亮起来,尽管依旧无法找出戒指的独特与珍贵之处,但是越加肯定,这枚戒指肯定有着不为人知的珍贵之处。
  第一百一十二章 血炼之术
  越发肯定自己手中戒指不平凡的凌云看向了丹蒙,等待丹蒙解开自己心中的迷惑。
  丹蒙看到凌云充满肯定的眼神,已明白凌云觉察出了戒指的不平凡之处,不过以凌云的见识,看不出来戒指的不平凡之处也不足为奇。
  就连丹蒙,如果不经过一些工序对戒指做些处理,也无法让戒指恢复真正的面目。而丹蒙的决定,也该让凌云手上的戒指现出真面目了。
  “你是否决定,真正接受这枚戒指?”
  决定好后,丹蒙不再拖沓,目光灼灼,正视着凌云,无比郑重。
  “当然!老师给我的戒指,这么珍贵,我必需得接受。”
  凌云口气也无比坚定,毫不退让的看着丹蒙,目光无比犀利。
  如果到了那一天,希望你不想后悔!
  丹蒙心里想着,从自己的储物器中取出一块血红色的晶石,递给了凌云。
  血红色晶石内蕴含了一种秘术,而且这种秘术是丹蒙修炼到大成后将自己一部分修行感悟注入晶石后的成型秘术,只要凌云完全吸收尽血色晶石中的修行感悟,便可将晶石内的秘术修行有成。
  “血炼之术!”
  凌云接过血红色晶石,精神力探入其中,顿时明白了晶石内的秘术是什么,发出了惊喜的喊声。
  将自己一部分修行的感悟直接从自己的精神意识中分离,封入一些特殊物品中,让别人直接接受这段修行感悟的精神意识,从而省去修练的大部分精力,也只有丹蒙这样的强大。法师才能做的出来。
  不过,法师有这样的方法进行快速传承秘术,斗士,剑士,体修的力士,也各自有着自己的传承方法,并不比法师的快速传承方法差。
  凌云感受到血红色晶石中修练到极为高深的血炼之术后,一瞬间便对血炼之术有了极深的理解。
  同时,凌云也知道了丹蒙刚才为什么会问自己是否决定好的原因。
  血炼之术也是一种强大的炼金术,相较其它的炼金术,炼器的能力来的更加直接而强大,但也有缺点。
  因为血炼之术是以鲜血进行炼器,并且还要以自己的精血为引,虽然在理论上自己实力越强大,血炼后的器物也会越强大,让器物经过血炼之后有了可进化的能力,但是这种能力建立在不断消耗大量精血的基础上,就显得有些缺陷了。
  不过,相对于血气强大的体修,血炼之术还是很合适的,不过对于凌云,修行了血炼之术后,在能力承受的范围内,估计能将一件器物煅炼好就很不错了。
  而血炼后的器物,与自己的关系将会极为密切,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同时威力也十分强大,如果凌云将这枚戒指当作了自己的血炼之物,那么就失去了选择一件强大的武器或防具做为自己血炼之物的可能了。
  毕竟血炼之术的局限就在这里,也因此使得血炼之术的威力极为强大,如果凌云选择一件对自己更有用的器具做为血炼之物,便可以对自己起到很大的帮助,而不是选择一件只能做为储物的空间戒指做为血炼之物。
  尽管空间戒指也极为珍贵,但一般人决不会将自己拥有一件强大武器或防具的机会换成拥有一枚强大的空间戒指。毕竟拥有了强大的武器或防具,关键的时候能救自己的命。
  不过对凌云来说,自己先不说拥有苍穹宙极爪这项不需要武器的绝世级的击技,还拥有着融合天晶战衣召唤术与自己的气场之力自创的冰霜铠甲这种能随着自己修为提升防御力一起提升的强大秘术,就算凌云什么都没有,如同十三一样只靠一把剑修行,也会选择将戒指进行血炼,而不是血炼自己的“剑”。
  相对于一件强大的武器或防具,凌云更看重的,是自己的感情,自己的内心。
  选择好后,凌云开始参悟起血红色晶石中的血炼之术,越是参悟,便越加感觉到血炼之术的神奇,竟然能够化腐朽为神奇,让一件器物的性能通过血液的淬炼得到极大的强化,提高更强的性能。
  看凌云参悟起血炼之术,丹蒙不再停留,静静的离开了。
  血红色晶石中有了足够多足够详细的修行血炼之术的方法,丹蒙根本不担心凌云修行血炼之术会出问题。而满地的血肉,也为凌云修成了血炼之术后对戒指进行血炼提供了足够的血液。
  等到凌云将血炼之术修成,血炼了戒指后,就会明白,刑厉给凌云的戒指有多珍贵了。
  丹蒙无声无息的离开,整个高高的围墙之中就剩下凌云一人,站在满地的血肉中手执血红色晶石,参悟着血炼之术,看上去有些骇人。
  不过凌云的心神已完全被血炼之术的修行方法所吸引,正在全力参悟血炼之术,根本没有受到外界的影响,甚至连丹蒙离自己而去都没有察觉到。
  在修炼一途上,凌云比任何人都认真,都拼命,都努力。
  没有徘徊在地狱中的痛苦,就不能体验到光明的宝贵。
  凌云从小悲惨的人生,让凌云在对人生发出挑战后,对力量渴求到了极点,因此修练起来也极为投入,认真,甚至是执着。
  凌云如此全力的参悟血炼之术,连身周的环境都顾及不到了,其实还有一个原因。
  毕竟凌云手中的血炼之术是成品,里面含有丹蒙大量的修行感悟,本不需要凌云花这么大力气去参悟的,但凌云为了十三,硬是让自己竭力参悟着血炼之术,尽量少的吸收丹蒙在晶石内血炼之术的修行感悟。
  血炼之术对于十三的珍贵性,远远超过了自己。在凌云第一眼看到血炼之术的时候,便打定了主意,即便自己暂时学不会血炼之术,也要让十三学会血炼之术。
  等十三学会血炼之术后,十三与剑之间的关系会更加的亲密,而且剑的威力也会再一次提升。
  好在,凌云有了深度冥想的能力,在完全进入深度冥想的境界后,即便不吸收丹蒙留在血红色晶石内的修行感悟,对血炼之术的参悟也在不断进深,不断了解。
  况且,血炼之术的初步修行并不是很难,难在后续的修行,只有后续不断的修行血炼之术,才能将自己的血炼之物不断变的强大起来。
  因此,在过了一个多小时后,凌云终于对血炼之术有了初步的参悟,已经可以进行血炼器物了。
  感受到手中的血红色晶石中,自己仅仅消耗了不过十之一二的丹蒙关于血炼之术的修行感悟,凌云高兴的笑了笑,想到自己将这块血红色晶石给十三后的情景,就连身边血流遍地的可怖场景也不那么在意了。
  收起血炼之术的晶石,凌云将空间戒指中所有的东西都暂时挪到了血杀令的空间中,开始了对空间戒指的血炼。
  随着凌云运转血炼之术,开始对戒指的血炼,凌云手中的戒指便被一股奇特的力量波动所包裹,浮到了凌云的面前,渐渐吸收着这股奇特的力量波动。
  在戒指吸收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