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血-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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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心冰
感言
我是一个老书虫,迷在小说中十几年的老书虫,从金庸到古龙,从李凉道梁羽生,再到后来网络小说的兴起,一本本跟着看,从未落下,要说从开始到现在,读过的小说,没有一万也有三千。
有时候啊,我就在想,现在的小说相似情节的那么多,如果我也弄一本,从每一本小说中抽取一个情节,然后按着自己的故事大纲,重新组合排列出一部由无数他书情节组成的小说并且能够表达出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感情。那将会是什么样子?是不是,会很有意思?
然后呢,我就开始写,先要从无数本小说中找出自己需要的情节,然后改造,补充,衔接。这么做的时候,才发现,用别人的情节表达自己的意思,实在是太难了,每个情节都有原本作者的思想穿插其中。要想将这些各不相同的思想互相联系起来,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无奈之下,我只能将这些故事尽量的让他们合理的连接起来。不过这种作品上传到网络上之后,自然少不了被骂,我当时就想啊,反正咱弄这小说本就是玩闹的形式,一不靠它盈利,二不靠它出名,自己弄自己的,至于读者看不看,也不关我什么事儿,谁爱骂谁骂去,三五天更一章,不管别人怎么看,也不管读者有多少。
没想到,弄着弄着,每天都在想情节,想后续,慢慢的构思出了一个完整的大纲。而在这个大纲之上,再想像原来那样衔接别的情节,却是相当的难受,远不如自己根据大纲设计出的情节流畅,而且自己设计的能够完美的表达出自己的意思,自己的思想。这里就出现了分歧。我原本就没想过一直将小说写下去,只不过是心中奇思蹦出来,玩笑性质的闹闹而已,随时可以舍弃。于是果断断更。
没想到,虽然不写了,但是这故事的大纲却在脑子里生了根,落了户。后续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不断在脑海里闪现。弄得本人心里像是有只小猫咪一般,挠的心尖儿直痒痒。
三个月后,终究是没忍住,拿起键盘,接着写,不过,这次不搞什么情节衔接了,要认认真真的将自己心中的故事写出来,因为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懒劲儿,为了怕自己半途而废,我在纵横提交了申请,签了约。同时,自己离开家乡,只带着电脑和一个月的生活费一个人到千里之外的朋友那儿居住,为了给自己凑足一个月的生活费,又不能使自己过得太安逸了,没了写作的动力,就到了一个小厂子,给人做徒弟,不管吃不管住,一个月只能拿几百块钱的生活费。为了止住自己在写作的时候,老是想浏览网页,看电影,我将网线剪断。写好了,每个星期去网吧定时上传一下。现在我的电脑,除了可以听听歌之外,好像只剩下写作的作用了。
在这个时候,写作每天更新三千字,到月底能否拿到的二百七十块全勤,对我的生活,就有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月能否多吃上几顿肉,多见点儿荤腥,就全靠能否稳定的更新了。
有了这样的动力,为了吃肉,为了能够在嘴馋的时候,拿的出钱买点儿时鲜的水果,我写作起来懒劲儿消散,动力十足。不过每天工作八个多小时,而我打字又慢,实在跟不上日更五千的五百块全勤,只能吞吞口水,在心中狠狠的鄙视那些日更五千甚至日更一万的禽兽,然后无奈的保持三千的稳定更新。
到现在已经更新了四百多章,但是我的故事可以说才刚刚开始,小千世界,大千世界,仙界,界与界的大战,天与天的征伐,或为生存,或为守护,或为长生,或为情,或为爱,或为道。
血与火,爱与恨,我有我的执着,你有你的信念。阴谋,算计,铁血,豪情,一切一切的交织,铸成一篇《沃血》,白发三千丈,沃血战齐天。
为了这本书,为了这个故事,为了写出我的感情,为了写出我的梦想,我将自己逼到绝地,置之于死地而后生,写这本书,现在已经是我生活的一部分。为了生活,我不能断更。为了梦想,为了我付出的代价,我不能太监。
不管众位读者,众位兄弟怎么看,我只想说,我依旧会写,您尽管来骂,感觉故事有意思的,不管是留下一个评论,或者赏个红票,对我而言,都是莫大的安慰。感觉不好看的,您也可以在书评区内大骂我一顿,发泄发泄心情,不过先说好,您发泄了心情,心情好了,我肯定心中郁闷,所以,万一我删你的帖子,您可千万不要见怪。
好,就说到这儿吧。
《沃血》现在早已不是玩闹的写了,而是我心血的凝聚。不管您怎么看我,都希望您能将这本小说,坚持的看下去!
第一卷;初入玄元
第一卷第一章原来不是地狱是穿越
第一卷第一章原来不是地狱是穿越
“咦,不对,我已经死了,不应该还拥有这种感觉,”朦朦胧胧之中,老李感觉有些不对劲,他清晰地记着,他已经死了,被人一刀从背后捅入,从心口穿出,不管是再好的医院,也绝对治不好的重伤,更何况自己不过是一个在江湖上飘的可怜人,有谁会为自己付那高昂的医药费,自己肯定死了。
“这个蠢货,已经死了,一口气没喘上来,硬生生憋死的,倒也是一个可怜人,只是命不好,老太爷刚想起他,大爷送来一大块鹿肉,好不容喝一次肉汤,却被肉块噎住喉咙,硬生生的憋死,这就是命,富贵由天定,不能强求啊,”
老李躺在床上,迷迷糊糊的听着外面的声音,和一个小女孩的抽泣声,想要睁开双眼,却发现,身体好似不是自己的一般,不管如何使力,都难以动弹分毫,接着感觉胸口一闷,一种窒息感传来,直接昏了过去,
昏过去之前,脑子里还在纠结,人要倒霉到什么程度,才会这么惨呐,好不容易有顿肉吃,结果却被肉噎死,这就是命,命?真他妈的可笑啊。
自己本就是小喽喽的命,没胆子,却被老大的马子勾引,被自己认为最忠实的小弟,从背后捅了一刀,光光棍棍二十八年,连处都没破,就直奔黄泉,真是不甘心呐。老李抽抽着嘴角,胡思乱想道,可惜已经死了,人生若是能重来一次,将会多么的美妙,绝对不会再留曾经的遗憾,有多少事儿,只有经过了才明白,只有经历了才后悔,却一切都完了,呵呵,没想到已经做了鬼,依旧这么喜欢胡思乱想。希望来世能够投个好胎,有个厉害的爹妈,不用想今世这般孤苦拼搏了。
投胎,不对这种感觉不对,胸口这种痛痛的感觉,绝对不是死人所应该拥有的,难道我真的被人救活了?有谁会愿意为我这么一个黑社会的混混买单?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老李心中暗暗警告自己,奋力的将眼睛睁开一条小缝,缓慢的向四周打量,这是多年打架装死得出来的经验,可惜黄三那小子是熟人,没有防备,被人轻松地给撂倒了。
细细观察之后,老李发现自己待在一个破烂的土房子里,昏暗的床头旁边还站着个穿着打补丁衣服的小女孩。嗯咦老感觉有东西向嘴里袭来,用手一摸瞪眼一看,顿时发出一声惨叫。“怎么回事儿,手怎么变小了?”
原来引入眼帘的不但有鼻涕还有一只十来岁小孩的小手,立马惨叫了起来,
“啊……………………”一声惊叫,声音很是凄厉,只是这声惊叫,却是发自老李自己的口中。因为他突然发现自己刚才的声音又尖又锐,就像一个女孩子,一直保持心情稳定的老李顿时惊惧,难道自己的那啥不在了,不要啊!老李第一个反应就是不顾仪态,不管身前有个小妹妹,不顾一切,一把抓在了自己裤裆里。
总算抓着那个熟悉的一团,老李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上天待俺确实不薄啊,还是有这话儿的。
刚才可吓死我了,老子还以为穿越到了某个姑娘的身上……老李抹了把冷汗。
“少爷,你……你怎么了?”旁边一个怯生生的声音响起,似乎是被他的举动给吓坏了,已经有股想要哭的味道。接着一支冰凉的小手就摸上了他的额头。
额,老李一辈子哪见过这种场景啊,顿时傻了,口水不自觉地从嘴里流了出来,
少爷?我一个穷混混那里是什么少爷,现在不是在做梦么,没想到连梦都可以这么逼真突然!老李一个激灵,猛地睁开了眼睛。接着一股陌生的记忆突然从心底冲了上来!一段段陌生的记忆信息潮水般涌进脑海。老李如同被雷击一般,怔住!
自己在另一具身体里?再度投胎转世了?可是前世的记忆怎么还历历在目呢?难道
是没有喝孟婆汤?还是借尸还魂?
一是穿越了?
二就是转世投胎了?
老李愣愣的瞪着眼睛,半天也没明白眼下是怎么档子事,半晌一动没动。就在旁边那只小手惊惶的在他的眼前晃来晃去的时候,老李突然狂喜起来:
“真的如同小说中的一般,他穿越了,穿越到另一个世界,”嘴角一翘,禁不住跳起来仰天长笑。
就在这时,一个壮硕的家伙破门而入,抱住老李就是一阵乱摇,“如峰,如峰,没事了吧,你说你,怎么就能被一口汤给噎死呢,你死了哥哥我怎么办啊。”
根据刚接收的记忆,这个十七八岁壮得像头牛似地的家伙就是他的堂哥哥李如龙,
“大哥”
根据老李那混沌的的记忆,在家中真正对自己好的就是自己四五岁的时候捡来的那个小丫头,也是现在一直照顾老李的小丫鬟开心。而李如龙说是堂哥,实际上他们并没有丝毫的血缘关系,李如龙乃是李家长房长子,而李如峰却只是老太爷李武德在十年前捡来的一个弃婴而已,只是老太爷当时不知发了什么疯,看到这弃婴之后,认出他的绝世资质,当场便认下他为自己的亲孙子,享李家嫡亲血脉待遇。
这种情况一直到老李六岁,也就是捡到小丫头开心的第二年。因为已经六岁的李如峰依旧是浑浑噩噩的傻子白痴。慢慢所有的嫡亲待遇全部消失,就连原来的房子也被收回,不过看在老太爷当年那个决定的份上,给了他一个土坯房,还有他原来的小丫头开心,让他有了个遮风挡雨的地方。而这位大哥,常来李如峰这里也不过更显得他的仁慈罢了,看似一个四肢发达的莽汉,实际,却只有天知道了。否则,老李也不用住在这种房子里,不用有时候和野狗抢食。
老李将情况了解得差不多之后,很是感叹从今天以后我就是李如峰了。能穿越在这么一个兴武的世界里实在是太幸运了,不过,既然来了,就要活出个样子。否则还有什么脸自称是穿越者啊。
一推房门,老李迈步出来,阳光满地。对着灿烂的阳光出了一会神,老李深深地吸了口气,太阳,已经不是那个太阳,而我,也已经不是我。我现在与前世已经一刀两断,现在的的我,只是李家捡来的弃婴,李如峰!
我是李如峰,一个从地球穿越来的游者弃婴,李如峰!
第二章弓箭
“开心,我饿了,我们吃饭吧。”老李感觉肚子咕噜的。
“少爷,你,你清醒了。”小丫头眼中露出惊喜的的神色,要知道,从前的那傻子就算吃饭了,也只是会瞪着眼睛流着口水,喊饿而已。
“混混噩噩六七年,也到了该清醒的时候了”老李淡淡的一笑,十岁的小脸上露出一抹非同一般的成熟、
“太好了,太好了,我就知道少爷一定会变好的,少爷绝不是傻子,傻子不会有那种眼神,当初将我捡来时的那种睿智的眼神。那种超越了凡俗的眼神。”小丫头喜极而泣,喃喃自语道;
看着桌上那几个由野菜加上一些粳米团成的团子,这样的东西,也许府上少爷们喂猪的也比这好得多吧,老李一阵心酸,“小丫头,跟着少爷我,你受苦了。”
一小口一小口啃着一个小野菜团子的开心对着老李轻轻一笑,“少爷,开心不苦,要不是少爷,开心在两年前的灾荒里早就让人杀死吃掉了,能够活着,能够陪着少爷,开心不苦”
“放心,少爷我既然已经清醒了,我们的日子,就不会这么拮据,我也不会再让你吃苦受累。丫头,看着吧,好日子,不远了”老李拿起一个野菜团子忍着那难吃的味道,大口大口的吃进肚子里。只有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
就在老李吃掉野菜团子之后,就感到腹内一阵温热的能量,传遍四肢百骸,全身麻麻痒痒,仿佛洗桑拿一般。微微一感觉,看着盘子中的菜团子,老李知道,这决不是什么绝世良药,这只是小丫头在庄子外的地里拔的喂猪的野菜而已。而自己的反应,恐怕,老李想到,恐怕这就是我穿越以后赖以生存的金手指了,至于惊喜,连穿越都出现了,还用惊吗?还用喜吗?
老李四下里搜索着,看看自己能做点什么事。他看到了院子里的水缸,想要挑水,却发现小心已经将水缸都装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