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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幸福来呀幸福来-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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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时间就该浪费在美好的事物上呀!再忙再累,也要跟你吃吃饭、喝杯咖啡。”像是有掏不完的法宝,从大包包里又拿出一个装著冰咖啡的大保温瓶,得意地晃了晃。
  熟悉的热辣在肤底漫开,范馥峰的心脏咚咚重响。
  自从认识她这一号人物以来,诸如头晕、昏热、耳鸣、喉涩、心悸等等的症状,他早已习以为常。
  唉……情况很不妙,他越来越难把持了。单纯想把她视作朋友,隔在安全范围之外,她偏偏韧性得很,一次又一次地闯入他的禁区,一次再一次地拉近彼此的距离。对她的界定一旦模糊、软化,他非跟著陷下去不可了。
  但,他不想。
  他不想的。在感情这条路上,他尝的苦头够多了。
  爱情的甜蜜与美好到得最后,倘若无法升华,往往变得酸腐、丑陋。一再地往漩涡里跳,这又何必?他老了,玩不起爱情游戏了。
  “别只顾著说话,你快吃!”她脆声催促著。
  撩住内心那股说不出的沉郁,他轻应了声,正要动筷,疑惑登时涌现。
  “你呢?不是也还没用餐?”眼前只见一个好大的餐盒、一双筷子,连盛汤的免洗纸碗也仅有一个。
  耶~~他有注意到她耶!都说了嘛,他这款懂得体贴别人、有爱心的标准好男人,就是值得有人对他好!
  “我等你挟菜喂我吃啊!”眼笑得弯弯的,余文丽心花朵朵开。
  看不出她是说真的、抑或故意逗人,范馥峰脸皮闷烧,语气倒维持一贯的沉静。“你吃。”把餐盒连同垫匠的方巾全部转移阵地,放在她膝上,连尚未沾唇的筷子也递回去。
  男子汉大丈夫,脸皮这么薄啊?不怕不怕,她脸皮够厚就成啦!
  “那你是要我喂你吃喽?”他愈要划清分界,她愈是不屈不挠,反正拐个弯儿来做,依然能达到目的。
  “不是,你吃就好,我去员工餐厅——唔唔唔……”
  哪容得他多说话,大美人皓腕一抬,腕上波西米亚风的珠珠手饰叮叮咚咚乱响一通,筷子已挟住一块外皮酥香、内馅丰美的糯米卷送入他唇齿里。
  “唔唔……你……”他瞪大眼。
  “吃饭皇帝大,别说话。”
  事实上,他也没办法再抗议什么。
  美味啊!真的好好吃……Q软糯米中综合著多种食材,层次分明,越嚼越香,饥饿感瞬间暴涨,因此,当第二块、第三块糯米卷接连凑近时,他就很没原则地乖乖张嘴了。
  美食一旦入口,抗拒指数瞬间自动归零。
  余文丽秀气地挟起玉米笋吃著,又喂了他一大口红烧狮子头。
  “好吃吗?”偷笑,问得很不经意。
  “嗯嗯。”他头点得用力,嘴里迳自嚼著,即便没说明,表情已诚实道出一切。
  其实,放眼周遭,在凉荫底下野餐的游客,多得是勾肩搭背黏成连体婴或深情相凝到地老天荒的小情侣,光舔一支甜筒,中间就得交换十几个热吻,如果真要比亲热、比肉麻,他们俩这种你一口、我一口的互动只能算小儿科,没多大看头,但就是有人要把焦点锁定在他们俩身上。
  “丽丽!”
  伴随著一道阴影笼罩过来,唤声申明显听得出来者正隐忍著满腔怒气。
  两人小世界突然被骚扰了,范馥峰回过神来,发现面前杵著一名西装笔挺的高大男子。
  男人的穿著十分考究,合身剪裁的手工西装、名牌皮鞋。潇洒的日式挑染飘发下是一张足以当电影明星的俊美脸庞,挺直鼻梁上架著无框超薄眼镜,乍看下有几分裴勇俊的味道,如果他那双漂亮眼睛不发火、好看的薄唇别抿得这么紧的话,将会更完美。
  “我特地包下整间法国餐厅要请你吃饭,你不愿意,还把我送的花直接退回,你知不知道,那束粉紫郁金香是我让人从荷兰空运过来的?你、你你——”气得胸膛剧烈起伏,火光乱窜的眼瞳盛气凌人地扫向范馥峰,从头到脚又由脚到头迅速打量,不甘心到了极点地磨牙道:“就是他吗?你嚷著要煮饭给他吃,所以没空理我,就为了这个男的?!你找上他?好、好、很好……你存心惹怒我是吗?”
  “赵先生,你会不会想太多了?”余文丽忍住翻白眼的冲动。
  赵紫阳,“昌林金控集团”的二公子,典型含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少爷,长相无疑是上上之选,无奈个性让人很不敢恭维。
  他追求文丽整整三个月,偏偏一点进展也没有,这在他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猎艳史里简直是一大败笔,这样的耻辱他是绝对无法忍受的。
  “我哪里比不上他?你一再拒绝我是为了吊我胃口,藉以抬高自己的身价吗?告诉你,我就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别再跟我拿乔了!我已经没有耐性再玩下去了,等著我青睐的美女多得是,你最好想清楚!”
  她是想清楚了,这自恋又自大的家伙如果再不滚得远远的,她就要赏他一记无影脚!瞧瞧。她用心经营的午餐约会全给破坏殆尽,还想要她摆出好脸色啊?门儿都没有!
  这一闹,引来周围游客的注目,大伙儿当作看戏,越看越有趣,议论纷纷之声不绝于耳。
  余文丽冷哼了声,当他是疯犬乱吠,懒得理会。
  停箸,她改而捧起那碗竹笙排骨汤,面对与自己并坐在一块儿的范馥峰时,丽容上的冷霜瞬间消退得无影无踪,软软的呢喃像极了努力在讨主人欢心的小动物。
  “喝喝看,没有加味精喔!”
  “丽丽!”
  赵二少恼羞成怒了,感觉自尊和骄傲被狠狠践踏,气得险些吐血。一个箭步上前,他猛地抓住文丽的臂膀。
  “哇啊!”讨厌,汤洒出来了啦!吼~~杀无赦!
  下一秒,她还来不及“变身”成庙街十三妹,加注在她细瘦臂膀上的蛮力陡地松弛,因为坐在身旁的男人已旋风般地起身挡在她面前,古铜色的粗犷大掌猛地扣住赵二少的手腕,不知用了多少力道,总之是让对方下得不松手。
  “她不想跟你走,别动手动脚的。”范馥峰细眯双眼,一向温和内敛的目光此时非比寻常的凌厉,语气虽淡,却有股说不出的压迫。
  “我、我……你、你你……”赵二少胀红俊脸,被这个比自己还高过半个头的魁梧男人一把钳制住,腕骨其实痛毙了,痛得都快飙出泪,但他死要面子,额头虽渗出点点冷汗,却硬是ㄍㄧㄙ住不喊疼。
  “你、你……你放手……”
  范馥峰眉峰微蹙,依言放开他,仍像座小山般保护性地挡在余文丽面前,那深沉目光盯得人头皮发麻。
  就算心不甘、情不愿地被逼退场,被宠坏的赵姓帅哥依旧得撂下几句狠话!
  “丽丽,你不会知道你错过了什么!我原本打算找一个适合的对象定下来、结束单身生活的……我给过你机会了,是、是你自己错、错失了良机!”说到最后有些结巴,他吞吞口水,忿忿地瞪了范馥峰一眼,终于掉头走人。
  走得好、走得妙、走得呱呱叫!
  余文丽冲著赵二少离去的背影吐舌、歪嘴、皱鼻地扮鬼脸。
  “有没有烫著?”
  “啊?!”鬼脸在千钧一发间赶紧回复至美美的模样。
  “我看看。”
  范馥峰蓦地转过身来蹲在她面前,旁人议论的声音仍在,他却不在意,只垂目仔细察看她小手的状况,神情认真且严肃。他嘴角抿得很紧,刚毅的下巴线条绷起,似乎真动怒了。
  “我没事,那碗汤倒出来好几分钟了,已经没那么烫,我的手好好的,只是油油的,还有……唔……人家漂亮又梦幻的绉纱蓬蓬裙弄脏了啦!”说著说著,竟忍不住对他撒起娇。
  不知怎么一回事,纤指只是被他握在粗糙大手里,她的心就跳得飞快。
  又不是没被其他男人握过小手,但这一次特别不同,特别、特别的不同啊!他的掌温热得像团烈焰,毛细孔透出的热气烘得她酥酥软软的,唉~~她得咬牙才能勉强忍住几要滚出香唇的叹息……
  “……我想去洗洗手。”软声嚅著,心里因他自然而然的呵护感到万分雀跃。
  深深看了她柔润的脸容一眼后,范馥峰动作俐落地收拾起一旁的餐盒和餐具。
  “还剩很多,你不吃了吗?”余文丽讷讷问道。
  将东西迅速装好,他拎起她的彩虹亮片大包包,也不在乎她的手还沾著汤汁,另一只大掌握住她的柔荑,一把将她牵起。
  “阿峰?”要带她去哪里呀?
  “回我的研究室再吃,那里有冷气,也有私人的卫浴设备。”略顿了顿,多加一句。“也有洗手乳。”
  “喔……”她傻傻地被带走。
  瞅著男人宽厚的肩背,她心里甜滋滋的,笑得真像只偷吃了满缸蜜的猫咪……
  第四章
  “我可以看看吗?”
  站在都快顶到天花板的大书柜前,余文丽指著摆成长排的相片资料夹,微侧身子询问刚从专用洗手间步出、双手拎著洗净的大餐盒和餐具的男人。
  她洋装莲蓬裙上的汤汁早在一个小时前清理过,小手也用他的洗手乳洗得干干净净的,凑在鼻间轻嗅,还可以闻到柠檬草的清香。
  范馥峰眼神一浓,迅速闪过些什么,无语,只点点头。
  她娇唇浅笑,立即抽出当中标示著“台湾乡土动物”的档案夹,低垂著秀白颈项,细细翻看。
  室内空调舒爽偏凉,午后阳光由她身侧的玻璃窗透入,迤逦在光可鉴人的石英砖上。
  她偏不穿地板拖鞋,就裸著秀足浸润在金阳里,发梢、白额、巧肩、藕臂都轻跃著暖暖光点,连那件无袖的连身小洋装也把暖阳全兜住似的,她盈盈一动,阳光就在裙上跳舞,浑身都是慵懒的暖意。
  不去注意她,是件极为困难的事。
  范馥峰抽出几张面纸,慢条斯理地拭净餐具上的水珠,眼角余光却不受控制地直往她那个方位瞄去。
  她虽然来找过他好几回,今天倒是第一次踏进他的私人研究室。
  两人适才一块儿把大餐盒里的食物扫得精光,但他没再由著她喂,而是从办公桌的抽屉中取出另一套餐具,和她静静分食。
  思及她适才吃饭时瞧他的眼神,那种呼吸窘迫的症状再一次发生在他身上,气氛温馨却暧昧得要命,他觉得自己很没用,堂堂男子汉竟被她逗著玩,生活也因她的闯入而掀起波澜。
  近来,他想起她的时候越来越多了,这又代表什么?
  桌面上,他中规中炬的餐具和她印满卡通图样与小花的餐盒、筷匙摆在一块儿,感觉颇为突兀好笑。两种截然不同的调调硬要强拉在一起,真能合得来吗?会是谁包容了谁?还是谁伤害了谁?又或者……只是彼此伤害?
  想太多了!
  他这脑袋最近挺爱跟他作对,稍不留神,思绪就偏得厉害。
  下意识甩甩头,他苦笑。
  “这些照片都是你拍的?”这一方,看档案照片看得津津有味的余大美女瞠圆亮眸。
  她面颊红扑扑,见范馥峰点头,轻扬的软嗓充满崇拜。“你不是专攻生态吗?为什么也懂得摄影?噢,,我的老天!这张梅花鹿拍得真好!”
  脚步不受控制地走向她,居高临下一瞧,原来是他刚回台湾的第一个礼拜,跟著登山社团申请入山,在海拔三千公尺左右的坡原上所拍到的梅花鹿。
  照片中,日出云海间,万丈光辉笼罩著整片温柔起伏的草坡,那只公梅花鹿伫足在高原湖泊边,回望远处山头。
  “好美啊,。”真心证叹。“你怎么这么厉害~~”
  他目光离不开她诚挚的美丽脸蛋,蓦然哥被某种力道重重弹了一下心口。
  “我在大学时上过几堂摄影社团开的课,后来自己又胡乱摸索,技术其实不好……是因为这场景原本就美,拍出来当然好看,不是我厉害。”
  “不不不!”余文丽叠声轻嚷。“不只这张相片,你其他的作品也很能抓紧人心!虽然大部分都是为了研究和记录而拍摄的,没运用多少技巧,但呈现出来的感觉却自然又直接,真的很美的!”
  没有谁不喜欢被称赞的,特别是被一个大美女以外显得不得了的崇拜眸光,从头到脚地巡礼一番。
  在那样的注视之下,男人的自尊通常会被喂得饱饱的,自信心十足,胸膛鼓胀,一颗心仿彿飞翔在太平洋上,严重点的还会呵呵傻笑。
  范馥峰同样是男人,该发生的症状都齐全了,只是他没傻笑,只呼吸变沉,黝黑脸皮又不争气地热辣辣一片。
  “嗯……呃……”脑筋打结,连口齿都有点不清,他假咳了咳,清清喉咙。“那个……其实,梅花鹿每年会换一次毛,这只公鹿应该刚换毛没多久,所以毛色很美丽,身上的梅花斑点也很明显。还有,你看,”略方的指尖指向照片中公鹿那对昂扬的大头角,接著道:“这只公鹿的对角又大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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