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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沧海落日-第17章

小说: 沧海落日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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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壮汉扑倒在地。

壮汉手舞足蹈的拼命挣扎,疼的眼泪鼻涕不停流淌。姜云超按住他的手腕,猛然低头狠狠咬在他的喉咙上。滚烫的献血钻入喉咙,令姜云超的身体暖和了一些。他已经六天没有正常进食了,体力严重下降,刚才的一番打斗,让他腹中一阵饥饿难忍,酸水都要涌出来了。

此时的他忘却了什么正义礼法,忘却了自己的曾经,只是一头发了狂的饥饿野兽。在他的眼里没有什么对与错,只有是否能活下去了。或许,弱肉强食的世界,人就是动物。在他眼里,这名壮汉根本就是一名畜生,而畜生的血是可以吃的。

壮汉的身体不停抽搐,似乎不甘心自己的命运。奈何姜云超咬紧了牙关不撒口,壮汉的双眼泛白,面色铁青,挣扎越来越无力,头部一歪,失去了呼吸。姜云超满足的从地上爬起,宛如一头嗜血的恶魔。而那名下巴挨了他一拳的壮汉,早就被蒋天申扭断了脖子,死的不能再死了。

至于胆小怕死的秦慕楚,则小心翼翼的跟在蒋天申背后。两人虽是第一次合作,但配合的非常默契。蒋天申就像是传说中一往无前战无不胜的勇士,始终冲在最前面。秦慕楚则跟在身后帮他料理那些想要偷袭和尚未死去的敌人。

“保护知府大人。。。”两名衙役一声狂吼,狰狞的抽出了腰中的宝刀,护在孙知府面前。孙知府冷笑望着姜云超,猛然回头打开了刑讯室另一头的铁门,快速逃了出去。

孙知府为人狡诈,心狠手辣,根本不在乎别人的生死。刚才千钧一发之际,他迅速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姜云超的越狱,从某种角度来讲,还是达成了他的计划。

不管姜云超有什么理由,只要他杀死了狱卒越狱,就等于直接承认了自己就是凶手。孙知府只需要逃到地牢外召集驻守的大军,把地牢团团围住,当场格杀掉姜云超即万事大吉。

但他太小看姜云超等人了。蒋天申和秦慕楚之所以这么长时间才赶到,一方面原因是为了杀死地牢中那些守卫,另一方面原因则是为了释放那些关押着的囚犯。

这些囚犯常年忍饥挨饿、受尽酷刑,早已没有了战斗力,但蚁多咬死象,用来当炮灰挡挡箭矢也是好的。孙知府刚逃出刑讯室,即看到狭窄的过道内到处都是囚犯,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全靠大将军风破天派了冷捕头保护他,才多次逃出了蛮族的刺杀,哪里有能力对付这么多囚犯。无奈下,他只好慌忙退回刑讯室,反手把铁门插上,心有余悸的望着外面密密麻麻冲向他的囚犯。

孙知府知道自己完了,早知道他死活也要带上冷捕头,但现在说这些都为时已晚。冷捕头是捕头,但更是一个女人。只要是女人就甚少有喜欢刑讯场面的,少数变。态例外,是以冷捕头甚少陪孙知府出现在刑讯室。谁知人算不如天算,孙知府以为这里十分安全,不需要冷捕头保护,偏偏这次出事了。

“姜云超,你最好想清楚。你和他们不同,你毕竟是皇室血脉,公然越狱袭击朝廷命官,你置皇家颜面何存。”

孙知府声色俱厉,企图分化姜云超三人,但他想不到姜云超压根就不是什么皇室子弟,而是从另一个世界到来的天才刑警,哪里会在乎什么皇室颜面。

“哈哈哈哈…。。”歇斯底里的笑容从姜云超嘴中发出,他红着眼睛恶狠狠地盯着孙知府道:“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既然我是皇室血脉,那我一样可以做皇帝。只要我成为大汉天子,谁会追究我的过去,谁敢在乎我的过去。”

姜云超的目光邪恶,似乎有些发狂。拥有力量的感觉令他品尝到了前所未有的快感,他非常享受这种掌控一切的权力感。他似乎有了一丝明悟,明白了姜尚文说的那句话。在这片混乱的八荒大陆,权力就代表着力量,只要你拥有足够的权力,你就可以随意决定别人的生死。只要你拥有足够的权力,你就是这片大陆的神。

“好。。好一个贼子。。竟敢说出这么大逆不道的话。。。”孙知府颤抖的指着姜云超,内心的震撼根本无法用言语表达。大汉王朝的礼法以忠字为先,每位子民都必须忠于君上,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只要皇帝一句话,自己的儿女都可以随意杀之。可现在,姜云超竟然说出这么大逆不道的话来…。

不过,这句话倒是颇让蒋天申满意。他冲姜云超呲牙咧嘴道:“好,果然是好兄弟,今天我们好好杀一场,闹他个天翻地覆。。。”

蒋天申的身份是点苍山绿林军的二当家,大汉王朝最大的一股叛匪,平生志向就是推翻秦霸天的统治,重建一个王朝,听到姜云超这番豪情状语,自然特别受用。

他善使一对重八十斤的双锤,如今找不到顺手的武器,双手干脆各抓着一个死去衙役的脚腕,用他们的身体当武器,说不出的渗人恐怖,令人不寒而栗。

一名狱卒刚挥舞着钢刀冲上前,头部即和死去衙役的头撞在一起,脑浆四射,黑的白的红的黄的各色液体狂喷。

负责登记犯人的孙老头,此时已经吓得瘫倒在地上,不停地磕头求饶,求姜云超等人放他一命。但他不知怎么虐待过秦慕楚,以至于秦慕楚看到他眼珠子都红了。

秦慕楚脚尖一挑,一把腰刀落入手中,他冲上前去一脚把孙老头踹倒在地,从背后用膝盖顶着他,猛然按住孙老头的手腕,一刀挑断了他的手筋。

孙老头疼的哭天喊地,但他的噩梦才刚刚开始。秦慕楚毫不犹豫的又挑断了他另一条手臂的手筋,然后是脚筋。

血染红了刑讯室的地面,不过半盏茶的时间,除了孙老头所有的衙役狱卒都死了。但有些时候,活着要比死去更加悲惨。

凄厉的惨叫不断从孙老头口中发出,孙知府面色煞白的望着姜云超,剧烈颤抖不已。他右手抓住桌角,强撑着自己的身体,尽量让自己不至于吓的瘫倒在地上。曾经他颇为瞧不起那些经受不住酷刑的软骨头,可当危险真的降临,他只感觉到了害怕。

第十九章 血腥杀戮(2)

孙老头的惨叫声越来越小,渐渐没有了声音。他瘫倒在血泊中,眼球上翻、身体抽搐,眼见活不成了。

浓浓的骚臭味弥漫,姜云超揉了揉鼻子,扫了一眼孙老头红黄相间的裤裆,狞笑着向孙知府走去。

这世上有三件事特别令男人兴奋,一是升官发财,二是受到绝世美女的倒追,三是亲眼看着敌人死在自己面前。可惜姜云超不能把孙知府杀了,虽然他很想这么做,但死人是没有任何价值的,他要靠孙知府才能逃出去。

“因为你的缘故,我这辈子都会成为通缉犯,你说我该怎么报答你?”

姜云超的语气非常温柔,完全不像是在和自己的敌人说话。但这种语气听在孙知府的耳朵里却格外的渗人,他的面色瞬间变得惨白。

他多年和罪犯打交道,虽说制造了不少冤假错案,但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各种类型的犯人都打过交道,知道会咬人的狗不叫这个道理。歇斯底里的犯人通常都不可怕,反而是那些温文尔雅有礼貌的人较为恐怖。

“为什么不回答我的话,你是在尝试激怒我吗?那好吧,你成功了。这些刑具你想先试哪一样。”

姜云超的手从一排排刑具上轻轻划过,威胁的意味不言而喻,孙知府打了个冷战,故作镇定道:“你们不能伤害本官,一旦本官出事你们也别想活着出去。”

“王八杂碎,老子贱命一条,先弄死你这狗官再说。”蒋天申的脾气火爆,他拿起一柄长刀就气势汹汹的冲向了孙知府,秦慕楚忙死死地从背后抱住他的腰,总算把他拦了下来。

“你也看到了,我这位兄弟的脾气非常不好,你最好乖乖的想办法把我们安全送出去,不然的话。。。。”

姜云超冷笑连连,随手拿起了刑具当中一把不过寸长的圆角弯刀,在孙知府的面前晃了两晃。孙知府顿时吓得双脚发软,腿肚子打颤,差点站立不稳瘫倒在地上。

刀是一种艺术、一种哲学,你要把它当成自己的孩子,了解每一把刀的特点,它才会赋予你全部的力量。

刑讯室共有形状大小不同的刀具一百二十把,每一把都采用精铁打造,锋利无比。姜云超拿起的圆角弯刀看似普通,但只要把刀尖轻轻刺入犯人膝盖处,顺着膝盖骨狠狠绕一圈,然后用力一拉,就可以把膝盖骨整个扯下来。这种刑罚有个很艺术的名字叫膑刑。

孙知府常年审讯犯人,自然知道大部分刀具的作用。他咬了咬牙齿道:“本官可以送你们出去,但你们要换上衙役的衣服;乖乖的跟在我身后。大汉朝从来不接受任何人的威胁,外面的士兵一旦发现你们越狱,绝对不会开启地牢的铁门。”

识时务者为俊杰,孙知府前程似锦,自然舍不得为了几个囚犯送命。姜云超见目的达到,忙让秦慕楚和蒋天申按孙知府的要求把衙役的衣服换上。

不过,没有人注意到孙知府的眼中闪过了一丝暴戾狡诈的目光。偌大的黑水地牢,只凭两三个犯人就想逃出去,那也太不堪一击了。

蒋天申的块头太大,普通衙役的衣服根本套不进去。无奈下,只好找了一个肥胖的狱卒,把这名狱卒的衣服勉强套在了身上。

换好衣服,姜云超三人并没有急着离开。逃命固然重要,可刚才他们三人消耗了不少力气,若不及时补充点食物,一旦遇上危险,他们只能任人宰割。

姜云超三人在刑讯室一阵翻找,连死去的衙役捕快都没放过,秦慕楚还特别的周到的连这些人身上的银两都搜刮一空,留待逃出去做盘缠。

姜云超找了一葫芦好酒,蒋天申和秦慕楚找到了一包卤肉、半只烧鸡,以及一些硬邦邦、味道有股淡淡的咸味、上面撒了些芝麻的大饼。三人也不忌讳满地的血污,坐在凳子上就大吃起来。

姜云超刚吃了半块饼子,突然感觉到有些不太对劲。他倒不担心外面驻扎的军队会闯入,事实上这个可能性几乎为零。

黑水地牢常年审讯犯人,惨叫声不断,外面驻守的军队早已习以为常了。不管姜云超在这里搞出多大声响,都不会有士兵起疑。但地牢内的犯人哪去了?

黑水地牢关押的犯人形形色色,但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这些犯人绝对都算不上好人。就算有好人,进入到这里来也变成饿狼了。可这么长时间,外面那些犯人竟然没有冲进刑讯室,也没有发出半点声响,这实在太反常。想当年国际刑警每次出动抓捕犯人的时候…

姜云超的面色突然巨变,他抽出腰刀狰狞的架在孙知府脖子上道:“说,你做了什么?不要挑战我的耐心,一旦惹怒我,我会让你明白,同我的刑罚相比,地狱是如此美丽。”

秦慕楚和蒋天申吃的正欢,不知道姜云超这是在搞什么。但真兄弟,哪怕一个眼神都明白彼此在想什么。他们知道,姜云超绝不会无缘无故的发疯。

秦慕楚用力把一块大饼吞下喉咙道:“二哥,有什么事我们吃完再说呗,你再不吃都要被大哥吃光了。”

六天的时间可以发生许多事,可以让互不相识的人结成莫逆之交,也可以让相敬如宾的夫妻反目成仇。

草莽之辈,最喜欢结拜这种把戏。事实上,直到后世这种习惯他们也没有放弃。但姜云超可不是热血冲动的少年,更不是草莽出身,他没有效仿桃园三结义的幼稚想法,奈何入乡随俗,只能心不甘情不愿的和两人结拜成兄弟。

蒋天申的年纪最大,自然是大哥,秦慕楚的年纪本该做老二,但发觉姜云超狠狠的瞪着他,吓得主动提出做老三。反正他这人没什么荣誉感,平生最大的志向就是花天酒地、混吃等死,不在乎这些。

每个人其实都是一本书,都有自己的故事。秦慕楚本是一家徒四壁的穷酸秀才,爹妈死得早,只留下他一人和两亩薄田。

大汉朝的文人士子,不管多穷都不会做出有辱斯文的事,种地这种粗活他们是瞧不起的。秦慕楚没有吃饭的本事,只能把田地卖了,换了些银两打点一番,在官府中混了份文职勉强度日。

不料,秦慕楚天生长了一副小白脸的样子,在歪瓜裂枣遍地的大汉朝,这副容颜算是极品了。加上秦慕楚正是二十五六的年纪,自然会犯正常男人都会犯的错误,一来二去的竟然跟孙老头的小妾勾搭上了。

这孙老头也不是个东西,仗着自己是孙知府的舅舅,一大把年纪了不知寄养天年,偏偏玩什么老牛吃嫩草,娶了房年芳十六的小妾,简直造孽。可不管多么不经人事的少女,都会有长大的一天。这小妾开始时没那么多欲望,好吃好穿就满足了,可随着年纪的增长,小妾渐渐变成了女人,而孙老头又心有余而力不足,于是就盯上了秦慕楚。

孙老头发现后勃然大怒,不但活活把这个小妾打死,还诬陷秦慕楚是采。花。贼。也该秦慕楚流年不利,不知什么时候,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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