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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情人无泪-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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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宿舍台阶上等她回去的那个晚上,他告诉自己,今后要为她努力。荒废了一年的功课,需要双倍的努力去补回。然而,能为一个人奋斗,那种快乐无可比拟。他无法摘下星星作为她的眼睛,让她的眸子重新闪亮,但他们可以彼此鼓励。
  两个人一起,路会好走一些。
  到了医科三年级下学期,徐宏志已经为她读完了三部引人入胜的福尔摩斯故事。她的“华生医生”在朗读方面很出色。他的声音抑扬顿挫,还非常可恶的经常在紧张关头故意停下来,懒洋洋地说:
  “我累了,今天到此为止。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那么,这件案到底是自杀还是谋杀呢?如果是谋杀,凶手又是谁?福尔摩斯到底是什么时候就了然于胸的?有好多次,她要奉承他、请求他,甚至假装生气,命令他继续读下去。
  读书,是他们两个人之间最私密和幸福的时光。别的情侣是去跳舞、唱歌、看电影,他们却在树下、草地上、房间里,下雨天的某个楼底下,沉醉在不同的故事和文章里。她难免觉得自己亏欠了他。于是,有时候,她会提议出去走走。
  两个人在外面的时候,无论走到哪里,他总是把她的手握得很牢,深怕她会走失似的。那一刻,她会抗议:
  “我还没有盲呢!”
  每一次,当她说到“盲”这个字,都立刻嗅得到他身上那股忧伤的味道。她岂不知道,她是在和时间赛跑?在失明的那天来临之前,她要尽量地贪婪地多看他一眼,把他的一切牢牢记住。造物主拿走了她的视力,却永远拿不走她的记忆。
  她曾经在草原上追逐一群可爱的小斑马,这种无法像马般被驯服的动物,跑得非常快。她也曾在飞扬的尘土后头追赶一群羚羊,傻得以为自己总有一天能追上它们。
  世上没有任何一种动物,跑得比时间和生命快。赛过光阴的,不是速度,而是爱情在两个灵魂之间的慢舞。
  几年前,她读过白芮儿。玛克罕的自传故事《夜航西飞》,这位生于一九○二年,在非洲肯亚训练马匹,也是史上第一位单人驾驶飞机由东向西横越大西洋的英国女飞行家,在她的自传里就提到非洲寓言中一个和生命赛跑的故事。
  改天,她要徐宏志为她再读一遍这本书。
  一个阳光温煦的午后,在医学院旁边的那棵无花果树下,徐宏志为她读一本刚刚出版的《国家地理杂志》,里面有一篇关于肯亚的文章。
  他们背靠着背,他拿着杂志,说:
  “听着啦!是关于你的故乡的。”
  他喜欢把肯亚唤作她的故乡。
  对她来说,那个地方,既是故乡,也是异乡。
  那篇文章说的是肯亚小犀牛的故事。成年的犀牛给猎杀之后,遗下出生不久的小犀牛。它们无法自己生存,志愿组织的保育人员会用奶瓶来喂哺这些可怜的孤儿。
  “你看!是个香港女人!”徐宏志指着上面一张图片说。
  她心头一震,转过身去,眼睛凑近那张图片看。图片里,一个女人慈爱地抱着一只湿漉漉而长相奇丑的小犀牛。就像抱着自己的孩子似的,她用奶瓶给怀中的小动物喂奶。
  不用细看说明,她也知道这是她继父拍的照片。她继父是拍摄野生动物的华裔美籍摄影师。
  相片中那个四十出头的女子,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爱动物胜过爱她的孩子。不,也许她错了,母亲爱的是自由,胜过爱她作为一位母亲的责任。
  她父母在她两岁那年分开。她父亲是个感情的冒险家,轻率地以为婚姻和孩子会让自己安定下来。结果,这段短暂的婚姻只能使他明白,还是单身适合他。于是,有一天,他提着行李,搭上一班飞机,再没有回来。
  她的母亲在她四岁那年认识了她的继父,他是另一种冒险家:在非洲野外拍摄危险的野生动物。母亲深深爱上这位勇敢的摄影师,连他那个蛮荒也一并爱上了。她把只有四岁的女儿留给自己的母亲照顾,跟随她的情人奔赴肯亚。在那里,这个经过一次婚姻失败的女人,发现非洲大陆才是她向往的天地。
  为了赎回某种歉疚,母亲在她七岁那年将她接到肯亚去。九岁那一年,却又把她当作邮包一样扔了回来。
  她无法原谅的是:母亲为了后来那一场可怕的意外而无情地把她送走。
  她慈爱的外婆再一次接住了这个可怜的小孙女。
  直到外婆过身之后,母亲才从肯亚回来一趟。然而,亲情也有等待的期限,久等了,就再也无法修补。她和母亲在葬礼上总共说不上十句话,像两个陌生人似的。
  她没有好好喂养自己的孩子,却温柔地喂养一头小犀牛。
  她很想告诉徐宏志,这个拥有一双任性的眼睛的女人,正是她母亲。然而,也许还需要一点光阴,她才能够平静地道出这个故事。
  苏明慧的外婆出生于重庆一个大富之家。家道中落又遭逢战乱,外婆逃难到香港的时候,已是孑然一身。
  外公早逝,外婆在国内取得的大学学历得不到承认,只能在公立图书馆当一名小职员,靠着微薄的薪水,把独生女养大。到了晚年,还要背起孙女儿这个小包袱。
  同外婆相依为命的日子,图书馆是苏明慧的家和摇篮。外婆上班的时候把她带在身边,她会乖乖的坐在图书馆里读书和画画。书和画笔是她的玩具,陪着她度过没有父母的童年。
  外婆很疼她。晚上回到家里,无论多么疲倦,外婆都会坐在床畔,给她读童话故事。她怎么会料到,许多年后,命运之手竟安排另一个亲爱的人,为她朗读故事?虽然读的不再是童话,却是更动人的故事。
  她只是担心,徐宏志花了太多时间为她读书。三年级医科生要读的书,堆起来比他整个人还要高出一些。他哪里还有时间温习?于是,许多时,她会说:
  “我想听你的医科书!”
  他读的时候,她会很努力去理解,时而拿起一面放大镜认真地瞄瞄书里的图片。
  那些艰涩的内容,由他口中读出来,竟成了诗韵。人体的各样器官、五脏六腑、复杂的神经,以至磨人的疾病,都化作一支为灵魂而谱写的歌。
  她用以回报这种天籁的,是牢牢记住,别再在他面前提起“盲”这个单音节的字。
  多年来,她一个人生活,习惯了独立,也很会照顾自己。同徐宏志一起之后,她总希望能够照顾他,为他做点什么。
  两个人在便利商店再遇的那天,他傻呼呼地说:
  “我是绊倒你的那个人。”
  他并没有把她绊倒。刚好相反,他是扶她起来的那个人。她一向以为自己不需要任何人。即使在知道自己患病之后,她也冷静地安排以后的路,为的就是不需要依靠别人。
  那天,她把所有画具拿去扔掉。回去之后,发现手里沾了油彩。她用松节油使劲地擦掉那些油彩。就在那一刻,她对镜一瞥,吃惊地发现,她像她母亲,同样冷漠无情。
  我们都遇过这种情况:某人跑来,说:
  “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要先听哪一个?”
  她会毫不犹疑地选择先听坏消息。不是出于悲观,而是骄傲,同时也是对世情的愤怒。她从来没想过逃避,即使前面是一头发怒的狮子。
  徐宏志是接着坏消息而来的好消息。
  医生说,她将会渐渐看不见。然后,他出现了,她哭笑不得。
  明日天涯,总有他在身畔。他治好了她的愤世嫉俗。遇上了他,她恍然明白,独立和有一个可以依赖的怀抱之间,并没有矛盾。
  我们为什么渴望照顾自己所爱的人?那是爱的延伸,想在对方的生活中留下爱的痕迹。
  这一刻,她发现自己在徐宏志的房间里,一边听音乐,一边替他收拾。她把洗好的衣服挂在衣柜里,顺便嗅闻一下刚洗过的衣服上面的、香香的洗衣粉味道。
  她把他的袜子一双双卷好,放到抽屉里。一天,她发现他的袜子全是蓝色的,而且都是同一个款式,她觉得不可思议。他笑笑说:
  “全都一样,就不用找对另一只。”
  她咯咯地笑了,没想到男生是这样的。
  她舍不得花钱买衣服,倒是多买了几双袜子。她每一双袜子都不一样,都是有图案的,用最低调的方式来点缀她一身朴素的衣服。她现在倒是有些后悔了,她要把袜子凑近眼睛看,才能找出相同的一双。
  他的书架乱七八糟。她把挂在书架旁边的那副骷髅骨头拿下来,放在床上,然后动手整理书架上的书。
  过了一会,她转过身去,发现一个中年男人站在门口,似乎已经来了一会儿光景。
  她除下耳机,问:
  “请问你找谁?”
  “我找徐宏志。”
  “他上课去了,你是?”
  “我是他爸。”徐文浩说。他朝那张床一瞥,不无震惊地发现,躺在床上的,不是他儿子,而是一具骷髅骨。
  她没想到这个高大的,有一把冷静而威严的声音的男人,是徐宏志的父亲。她连忙拉了一把椅子给他。
  徐文浩在椅子上坐了下来,发现他儿子的房间比他上次来的时候整洁了许多,似乎是有一双手在照顾他。
  “世伯,你要喝点什么吗?”她问。
  “不用了。”
  “他应该快下课的了。”她朝他微笑。
  他朝书架看了看,问:
  “这些书,他都看过了?”
  “嗯,他喜欢看书。”她一边收拾一边说。
  “我不知道他喜欢福尔摩斯。”他留意到书架上有一套福尔摩斯。
  “他喜欢读侦探小说,说是可以训练逻辑思维。他也喜欢描写法医生涯的小说,虽然他并不想当法医。”
  “他想修哪一个专科?”
  “脑神经外科。”她带笑回答,心里奇怪为什么他不知道。
  徐文浩朝这个女孩子看了一眼。他对她有些好奇。许多人都怕他,觉得他高不可攀,连他的儿子都有点怕他。眼前这个女孩子,却把他当作一个普通人看待。现在,他甚至要从她那里才知道儿子将来想要修哪一个专科。多少年了?他和儿子之间,总需要一道桥梁。
  他听到脚步声,是他儿子的吧?也许是,也许不是,他不太确定。
  “他回来了。”她肯定地说。
  果然,过了一会,他看到儿子怀里揣着书,神清气爽地爬上楼梯。
  徐宏志看到自己的父亲和苏明慧待在一起,不禁吃了一惊。他没那么轻松了,笔直的站在门口,叫了一声爸。
  “你找我有事吗?”他问。
  “我经过这附近,顺便来看看你。”徐文浩说。
  沉默了一阵,他问儿子:
  “这位是你朋友吧?”
  他点了点头,走到她身边,说:
  “这是苏明慧。”
  徐文浩锐利地瞧了她一眼,说:
  “那张画,就是你画的?”
  他记起那天来看儿子,在一本画展的场刊上见过她的画。他的记性一向超凡,也遗传给了儿子。
  她讶异地朝徐宏志看了一眼。
  “爸在画展那本场刊上看过你的画。”他温柔地告诉她。
  她明白了,朝徐文浩点了点头,回答说:
  “是的,世伯。”
  “这个周末是我的生日,苏小姐,赏面来吃顿饭吧。”
  她转过头去看徐宏志,征求他的同意。
  徐文浩已经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像对儿子下一道命令似的,说:
  “八点钟,就我们三个人。”
  徐宏志无奈地朝父亲点了点头。
  “我走了。”徐文浩说。
  “爸,我送你出去。”
  “不用了,你陪着苏小姐吧。”
  徐文浩出去了。徐宏志这才松了一口气。他放下书,在那具骷髅骨头旁边躺下来,头枕在双手上。
  “你很怕你爸的吗?你见到他,像见鬼一样。”她朝他促狭地说。
  “我才不怕他。”他没好气地说。
  “是吗?”她笑了,说:“你们两个说话很客气。”
  “他喜欢下命令。”他不以为然地说。
  “我从来不知道我爸是什么样子的。我两岁后就没见过他。”她说起来甚至不带一点伤感。
  他却怜惜起来了。我们爱上一个人,希望和她有将来,遗憾的是,我们无法回到过去,修补她的不幸。她从小就没有父亲,他告诉自己,要对她好一点。
  “你不怕我爸?你真的敢跟他一起吃饭?”他笑着问。
  她投给他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眼神,说:
  “我连狮子老虎都不怕。何况,他是你爸。他又不会吃人。”
  “他比狮子老虎可怕。”
  “你不是说,你不怕他的吗?”她瞧了他一眼。
  “我是不怕。”他揽着那副骷髅骨头,懒洋洋地说。
  他不怕他父亲这个人,他是怕跟这个永远高高在上的人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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