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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情人无泪-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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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可以给我读《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吗?”
  “你不是已经读过了吗?”
  “那是很久以前,我自己读的。你从没为我读过。”
  “好的。”他答应了。
  他想起了伊甸园的故事。亚当和夏娃偷吃树上的禁果,从此有了羞耻之心,于是摘下无花果树上的叶子,编成衣服,遮蔽赤裸的身体。他不知道,世界的尽头,会不会也有一片伊甸园,我们失去的东西,会在那里寻回,而我们此生抱拥的,会在那里更为丰盛。他和她,会化作无花果树上的两颗星星,在寂寂长夜里彼此依偎。
  保罗。科尔贺写下了一个美丽的寓言,但也同时写下了一段最残忍的文字:牧羊少年跟自己的内心对话。心对他说:“人总是害怕追求自己最重要的梦想,因为他们觉得自己不配拥有,或是觉得自己没有能力去完成。”
  发现这个病的时候,她觉得自己不配再拥有画画的梦,也没能力去完成。尽管徐宏志一再给她鼓励,她还是断然拒绝了。
  她的执着是为了什么?她以为执着是某种自身的光荣。她突然明白,她只是害怕再一次失败,害怕再次看到画布上迷蒙一片的颜色。
  现在,她连颜色都看不见了,连唯一的恐惧也不复存在。一个人一旦瞎了,反而看得更清楚。
  她亲爱的丈夫为她做了那么多,她就不能用一支画笔去回报他的深情吗?假使她愿意再一次提起画笔,他会高兴的。她肯画画,他便不会再责备自己没能给她多点时间。
  画具店的门已经打开了,是梦想对她的召唤。她不一定要成为画家,她只是想画画。她想念油彩的味道,想念一支画笔划在画布上的、纯清的声音,就像一个棋手想念他的棋盘。
  她坐在窗台上,焦急地等着徐宏志下班。当他回来,她会害羞地向他宣布,她准备再画画,然后要他陪她去买油彩和画笔。
  她摸了摸身旁的点字钟,他快下班了,可她等不及了。她拿了挂在骷髅骨头上的紫红色便帽戴上,穿了一件过膝的暗红色束腰羊毛衣,钱包放在口袋里,穿上鞋子,拿了手杖匆匆出去。
  当他归来,她要给他一个惊喜。
  她走出公寓,往左走三百四十步,来到那间画具店,心情激动地踏了进去。
  她买了画笔,说出了她想要的油彩。它们都有名字,她早就背诵如流,从来不曾忘记。
  一个拥有一把年轻声音的女店员把她要的东西放在一个纸袋里,问:
  “这么多东西,你一个人能拿吗?”
  “没问题的。”她把东西挂在肩上。
  他们大概很惊讶,为什么一个拄着手杖的盲眼女孩也会画画。
  她扛着她曾经放弃的梦,走了三十步,突然想起欠了一管玫瑰红的油彩。她往回走,补买了那支油彩。
  那三十步,却是诀别的距离。
  她急着回家去,把东西摊在桌子上,迎接她的爱人。然而,就在拐弯处,一个人跟她撞个满怀。她感觉到一只手从她身上飞快地拿走一样东西。这个可恶的小偷竟不知道盲人的感觉多么灵敏,竟敢欺负一个看不见的人。她抓住那只手,向他吼叫:
  “把我的钱包还给我!”
  那只手想挣脱,她死命拉着不放。
  一瞬间,她明白自己错得多么厉害。那只枯瘦的手使劲地想甩开她,她的手杖丢了,踉跄退后了几步,感到自己掉到人行道和车流之间,快要跌出去。她用尽全身的气力抓住那只手。她的手从对方的手腕滑到手背上,摸到一块凹凸不平的伤疤。她吃惊地想起一个她没见过的人。
  “我是徐宏志医生的太太!”她惊惶虚弱地呼叫,试图得到一种短暂的救赎。
  那只手迟疑了一下,想把她拉回来。
  已经晚了。
  她听到一部车子高速驶来的声音和刺耳的响号声。她掉了下去,怀里的画笔散落在她身边。一支油彩给汽车辗过,迸射了出来,颜色比血深。
  一条血肉模糊的腿抖了一下。她浮在自己的鲜血里,这就是她画的最后的一张画。
  她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的。她何必梦想画出最好的作品?徐宏志就是她画得最好的一张画。他是她永恒的图画,长留她短暂的一生中。
  他用爱情荣耀了乡愁。
  徐宏志赶到医院。他走近病床,看到他妻子血染鬓发,身上仅仅盖着一条白尸布。医生对他说:
  “送来的时候她已经死了。”
  她告诉他,最近她常常梦见非洲。他明白这是她对非洲的想念。他买了两张往肯亚的机票,准备给她一个惊喜。他们会在那里过冬。下班之后,他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旅行社。他回去晚了。路上,他接到从医院打来的电话。
  眼下或将来,她都回不了非洲去。
  白尸布下面露出来的一双黑色鞋子黏满颜料。她当时刚去买了画笔和油彩。是他告诉她附近开了一家画具店的。是他老是逼着她画画,结果却召唤她一步一步走向死亡。
  他不能原谅自己。他凭什么认为梦想重于生命?他难道就不明白,一个人的生命永远比他的梦想短暂?
  同光阴的这场赛跑,早已注定败北。
  他望着她。她的眼睛安详地合上。她要睡了。她用尽了青春年少的气力来和她的眼睛搏斗,她累了。
  他曾经以为最黑暗的日子已然过去。她眼睛看不见的那天,他们在地上紧紧相拥,等待终宵,直到晨光漫淹进来。
  “天亮了。”他告诉她。
  “又是新的一天了。”她朝他微笑。
  这句寻常老话,现在多么远了。
  他掀开尸布,那朵染血的紫红色便帽静静地躺在她怀中,像枯萎了的牵牛,陪她走完最后一程。
  她在牵牛花开遍的时节来到,在花谢的时候离去。他支撑不住自己了,俯下身去扑在她身上。
  一个警察走过来通知他,他们抓到那个把他太太推出马路的小偷。这个少年小偷逃走时哮喘发作,倒在路旁。他现在就在隔壁,医生在抢救他。
  徐宏志虚弱地走出去。他想到了少年小偷,想到了哮喘。
  战栗的手拉开房间的帘幕,他看到了躺在病床上那张苍白的脸。他晕眩了,用最后一丝气力把帘幕拉上。
  醒来时,他发现自己在医院里,在她空空的床畔。
  护士把苏明慧留下的东西交给他:一根手杖和一双鞋子。
  天已经亮了,他走到外面,开始朝草地那边走去。
  眩目的阳光下,他看见他的父亲匆匆赶来。
  父亲那双皱褶而内疚的眼睛朝他看,说:
  “我很难过。”
  那个声音好像飘远了。他疲惫不堪,嘴唇抖动,说不出话。
  他自个儿往前走。昨夜的雾水沾湿了他脚下的青草地。一只披着白色羽毛的小鸟翩跹飞舞,栖息在冬日的枝头上。
  是谁把她送来的?是天堂,还是像她所说的,爱情和梦想是造物以外的法度,人要自己去寻觅?
  她来自远方最辽阔的地平线,就在那一天,她滑过长空,展翅飞落他的肩头上,不是出于偶然,而是约定。纷纭世事,人们适逢其会,却又难免一场告别。
  后记
  今年初的一个夜晚,我脑海里浮现了《情人无泪》这个小说的腹稿。那时候,只是想写一个盲眼女孩和一个深情男孩的故事。原意是把它放在《Channel A》第五集里作为一个短篇。往后,想到的情节愈来愈多,一个短篇根本容不下,于是开始考虑把它化作一个长篇故事。
  除了书中女主角逐渐失去视力之外,现在的故事,跟那个晚上闪过我脑海的故事,全然不一样。
  为女主角的病做过一些资料搜集,请教了一位眼科教授。最后,我选择了“视觉神经发炎”这个病,因为它会在年轻人身上发生。病人的视力萎缩,可能在几年之间完全失明。也可能“幸运地”保持现状。
  但是,我始终希望能够跟一位失明或是渐渐失去视力的女孩子谈谈,了解一下她的生活。出版社帮我找到了一位患上黄斑性病变,七、八岁时就失去大半视力的女大学生。我和这个女孩子聊了一通电话。她为人爽快,声音开朗,而且很了不起地完成了大学,并准备今年往外国升学。放大器这种视障人士的辅助工具,我是从她那里知道的。
  她毫不介意谈到自己的病。我们聊到爱情,她羞怯地说,她不想成为别人的负累。她不是我的读者,学校里要读的书,已经把她的眼睛累坏了,根本不可能再读课外书。我希望有一天,会有一个人为她读书。读我的小说也好。别人的也好。读书的时光是幸福的。
  搜集了这些资料,便要开始我自己的故事了。我习惯了不到死线也写不出稿来。每年七月香港书展之前的两、三个月,往往才是我动笔的日子。这个故事,一直给我耽搁着,当我终于动笔的时候。身边却发生了一连串的事。可以说,这是我生命中最动荡的一段日子。我没料到,香港的时局也同样动荡。
  我的压力大得难以形容,要处理的家事也一言难尽,而写作偏偏又是最需要集中精神的。在疲倦和心情沉重的日子,我告诉自己,要是我能克服这个困难,以后也就可以面对更大的困难。
  书的名字唤作《情人无泪》,这段日子,我却不知道掉了多少眼泪。我不得不去面对老、病、死,生命由盛放到凋零的现实。我也不得不去面对交稿的限期。原来,我也是在和时间赛跑。
  我得感谢我身边的亲人、朋友和同事帮我处理了许多繁琐的事情,让我可以埋头写作。写作的人也许都是疯子,痛苦和劫难反而成了创作的养分。和时间的这场赛跑,我终于在限期前冲刺。不过,觉得自己一下子苍老了三年就是了。那么,到底是谁赢了?是我还是光阴?
  故事写完了,我觉得我好像是认识徐宏志和苏明慧的。我同情他们,我也向往这样的爱情。然而,就像小说的结局,纷纭世事,人们适逢其会,却又难免一场告别。
  张小娴
  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于香港家中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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