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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死光-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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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恩吓得心跳加速。他看到贝尔茨站在街对面抽着烟。维克多走过去,他们两个说了些什么,就各走各的路了。班恩感到脸有些发烫。他们总能逮住你。这好像是命。 

“你这么喜欢这个地方,要在这里站一天吗?” 

班恩转过身,他的脸更烫了。是贝弗莉。马什。她那红褐色的秀发像一团云垂在肩上,灰绿色的眼睛那么迷人。她的运动衫像班恩的一样肥大,领口都磨破了。衣服太肥,看不出她的身段。不过班恩一点儿也不在乎。少年的爱来得如此强烈,任何人都无法阻挡那种纯洁的冲动。班恩也从来不想压抑自己的情感。他感到既愚蠢又兴奋,即尴尬又幸福。这种无望的情感是如此强烈,使他快乐得要晕倒了。 

“不,”他声音有些嘶哑,“当然不是。”他咧开嘴笑了。他知道自己看起来一定很傻,但是他控制不住自己。 

“啊,因为学校放假了。谢天谢地。” 

“暑假……”他的话卡住了。他不得不清清嗓子,满脸鲜红。“暑假愉快,贝弗莉。” 

“也祝你暑假愉快,班恩。下学期见。” 

她快步走下楼梯。班恩满含深情地看着她:明亮的格子套衫、飘舞的秀发、白皙的皮肤,还有在右脚上闪闪发光的一条金色脚镯。 

一个声音——一种特殊的声音——渐渐远去。他像一个羸弱的老人,慢慢走下楼梯,站在那里一直注视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高高的树篱后面。 

4

他呆呆地在那里站了一会儿。孩子们一群一伙吵吵嚷嚷地从他身边跑过。他又想起亨利。鲍尔斯,便急忙绕过教学楼,穿过操场,出了朝向查特大街的小门,向左拐去。他把成绩单揣在裤子后面的口袋里,吹着口哨,一路小跑穿过八个街区。 

刚过中午学校就放了学。妈妈要到6点钟才回来。她每个星期五下班后都去购物。这后半天就属于他自己了。 

他到麦卡伦公园坐了会儿。他无所事事地坐在大树下,偶尔轻声对自己说“我爱贝弗莉”。每说一遍,他就感到更加轻飘飘的,更加浪漫。他还不由自主地念叨“见弗莉。汉斯科”。说了又把滚烫的脸颊埋在凉丝丝的草地上。 

过了一会儿,他站起身朝卡斯特罗大街走去。再过五个街区就到公共图书馆了。就在他快要走出公园的时候,一个六年级的学生叫住他。“嗨,胖子!想玩球吗?我们还缺个右场守卫!”孩子们一阵哄堂大笑。班恩像个缩头乌龟似的,脖子缩进衣领,飞也似地逃走了。 

沿着卡斯特罗大街走过三个街区,班思在一户人家门前的篱笆边发现一点意外的惊喜。一个破纸袋露开一角,闪烁着玻璃的光芒。他用脚钩出纸袋。有四个啤酒瓶,四个大饮料瓶。一共能卖28美分。 

那人家把28美分放在篱笆旁,专等哪个孩子来捡。一个幸运的孩子。 

“那就是我了。”班恩高兴极了,不知这一天还会遇到什么事情。 

他双手兜住纸袋,走了一个街区,到卡斯特罗市场卖掉瓶子。他把瓶子换成钱,又拿钱买了糖果。 

班恩兜里揣着剩下的4分钱,手里拿着糖果走出商店。他看了看手里装满糖果的棕色纸袋,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你再这么吃下去,贝弗莉看也不看你一眼了。”这种想法令人不快,于是他把这想法压了下去。 

如果有人问他:“班恩,你不觉得孤独吗?”他会吃惊地看着那个人。他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他没有朋友,但是他有书,有梦想,有各种各样的模型,能摆出各种各样的房子。妈妈曾经说过他用林肯积木摆成的房子比根据图纸造出的真房子还好。10月过生日的时候,他希望能得到那套“超级模块”。那他就可以造一个真正能报时的钟和一个有排档的汽车。孤独?什么叫孤独? 

就像一个先天失明的孩子不知道自己是瞎子一样,班恩也不知道孤独为何物。如果换个新的环境,更具体些,他也许就懂了。但是孤独一直困扰着他的生活,而且将来还会纠缠他。 

就像门牙上的小辖口,每当他感到紧张的时候,就不由自主地去舔。 

贝弗莉是个甜美的梦,糖果是甜美的现实。糖果是他的好朋友。 

让那奇怪的想法见鬼去吧。 

班恩来到卡斯特罗大街和堪萨斯大街交叉的路口。对面就是公共图书馆。图书馆实际上是两栋楼,前面是一座古老的石头建筑,后面的儿童图书馆是一座低矮崭新的建筑。中间由一道玻璃走廊连接起来。 

这里离市区很近。堪萨斯大街是单行线,所以班恩过马路之前只朝右看了看。如果他朝左看看的话,他一定会吓个半死。贝尔茨、维克多、亨利正站在德里社区服务中心附近的一棵老橡树下。 

5

“咱们过去抓住他,亨利。”维克多气喘吁吁地说。 

亨利看到那个小肥猪快步走到街对面,肚子一颤一颤的。他打量着和班恩之间的距离,班恩和图书馆之间的距离。或许在那小子钻进图书馆之前他们能逮住他。可是班恩就会大嚷大叫。那么大人就会出来干涉。他可不想有人管闲事。道格拉斯那条母狗已经告诉他,他的英语和数学都没及格。还说,他在假期里补4周课就让他通过。亨利宁可留级。留级的话,只不过挨一顿打。但是现在正是农忙季节,让他在学校每天花4个小时补4周课,他爸非得把他揍个半死。反正什么他都认了。下午他就要好好教训那个胖小子先解解气。 

“对,咱们过去。”贝尔茨在一旁煽风点风。 

“咱们等他出来。”亨利知道他总会出来的。等他一出来,就给他点颜色看看。 

6

班恩喜欢图书馆。即使在炎热的夏天,那里也总是那么凉爽。他喜欢那里的宁静:喜欢听图书管理员在书籍、卡片上盖章的嗒嗒声;喜欢听书页翻动的沙沙声。他喜欢这里的光线:冬日里屋外冷风呼啸的时候,午后的太阳穿过高高的窗子斜斜地照进来;天黑了吊灯就洒下一束束懒洋洋的光。他喜欢书香的味道。每次走过成年人的书架,看看浩如烟海的书卷,他就不由得想象书里的那个世界。他还喜欢将旧楼和儿童馆连接起来的那道玻璃长廊。除了阴天,即使是冬天那里也总是暖洋洋的。儿童馆的负责人——斯塔瑞特夫人说那是因为温室效应。班恩特别喜欢这个新名词。多年以后,他负责建造了伦敦的bbc广播中心,从而引发了一场热烈的争论。那场争论永远也不会有结果。除了班恩自己,谁也不会知道广播中心只不过是竖立起来的德里公共图书馆的玻璃长廊。 

他也喜欢儿童馆,虽然那里缺少旧馆里朦胧神秘的味道。到处挂着色彩艳丽的海报。一张卡通画上画着一个正在刷牙的好孩子;另外一张画了个抽烟的坏孩子。下面写着一行字:“长大以后,我想像爸爸那样疾病缠身。”墙上还有一张漂亮的照片,黑暗的背景上点缀着点点灯光。下面写着一句名言:“思想的火花能够点燃千万盏烛光。” 

在这一片明亮祥和的色彩世界里,一张呆板严肃的海报贴在还书台上——没有卡通画、没有漂亮的图片,白纸黑字,显得格外醒目:请铭记宵禁时间晚7点德里警察局只看了一眼,班恩就浑身发冷。刚才太紧张了:取成绩单、担心亨利会报复,跟贝弗莉聊天,开始计划暑假生活,他早把宵禁、谋杀忘在脑后了。 

有几人被害至今人们还众说纷纭。但是可以肯定从去年冬天到现在,至少有4人遇害——加上乔治。邓邦一共5个(大家都觉得小邓邦死得很蹊跷)。 

博顿警长被这几宗命案搞得焦头烂额。第二天晚上城市委员会召开紧急会议,博顿警长在会上建议每晚7点钟开始实行宵禁,大家一致通过。报纸上也建议应该有一位尽心尽责的成年人形影不离地照顾小孩。一个月前,班恩的学校还召开紧急大会。博顿警长站在台上,拇指别在挂枪的腰带里,安慰孩子们不要害怕,只要他们遵守这么几条规定:不要跟陌生人讲话;不要搭乘生人的车;牢记“警察是大家的朋友”……严格遵守宵禁的规定。 

一天晚上班恩的母亲把他叫到客厅,坐在沙发上。母亲拉着他的手,盯着他。他看着母亲,感到有些不自在。 

“班恩,”母亲停了一会儿说,“你笨吗?” 

“不,妈妈。”班恩感到更加不安。他一点也不明白眼前发生的这一切。他从没见过母亲如此严肃。 

“不,”母亲重复着,“我想你也不笨。” 

她好一阵没有说话,满腹忧虑地望着窗外。一时间班恩怀疑是不是母亲把他忘了。她还很年轻——才32岁——独自一人抚养孩子的辛苦在她身上留下岁月的痕迹。她在新港的一家纺织厂的棉纱车间每周工作40小时。有时车间里粉尘太大,下班后她就不停地咳嗽。班恩为此深感忧虑。夜里他翻来覆去睡不着,望着无际的黑夜,想着如果妈妈死了,他会有什么样的遭遇。他想那样他就是孤儿了。成了一个“国家的孩子”,必须住到农民家里,被人强迫从早到晚地干活。 

也没准会被送进班戈的孤儿院。他竭力告诉自己这样的想法很愚蠢,但是那仍然无济于事。他不仅为自己担心,还为母亲忧虑。她是个很苛刻的女人,做事总喜欢一意孤行。但是她是一个好母亲。他很爱她。 

“你听说那些谋杀案了?”母亲回头看着他。 

他点点头。 

“开始人们以为那是……”她犹豫了一下。从没在儿子面前提过这种事。但是形势所迫,她不得不说了。“……情杀。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也许这一切已经结束了,也许仍在继续。除了有一个亡命之徒在街上不断地谋害孩子,别的事情谁也说不准。你明白吗,班恩?” 

他点点头。 

“你明白情杀是什么意思吗?” 

他并不完全理解,但是他还是点了点头。他想如果让妈妈给他讲这其中的细节,他会羞死的。 

“我很为你担心,班恩。我担心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你会出事。” 

班恩紧张地扭了扭身子,什么也没说。 

“你总是一个人。太……”

“妈妈——” 

“我说话的时候别吭声。”她说。班恩沉默不语。“你要多加小心。暑假就要到了。我不想让你假期过得不开心。但是你一定要小心。我希望你晚饭的时候按时到家。我们几点吃晚饭?”

“6点。” 

“准时回家!我跟你说,如果我摆好碗筷还不见你回来,我就立刻报警,你懂吗?” 

“懂,妈妈。” 

“你知道我绝对是认真的?” 

“是。” 

“也许只是虚惊一场。我并不是不了解男孩子。捣蜂巢、打球、踢盒子。无论什么,一玩就着迷。我知道你和你的小伙伴都干些什么。” 

班恩严肃地点点头,心里想,如果母亲知道他根本没有一个朋友,那她就会明白班恩的世界与她所想象的相去甚远。但是他从没想过要把这些事情告诉母亲,从来没有。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塑料盒子。班恩打开盒于,看到里面的东西,不禁惊叫起来。“哇广班恩毫不掩饰他的喜悦。“谢谢!” 

那是一块有着银色表星,仿皮表带的手表。妈妈已经调好了,他听到“嘀哒嘀哒”的声音。 

“太棒了!”他紧紧地搂住母亲,不停地亲她的脸颊。 

“好了,现在你有手表了,没有理由不按时回来。记住我说的话:如果你不准时回家,警察就会到处找你。在警方抓住那个杀害孩子的混蛋之前,不许你晚回家一分钟。不然我就报警。” 

“好的,妈妈。” 

“还有一件事。我不想让你一个人到处乱跑。虽然你长大了,懂得不吃陌生人的糖果,不搭生人的车。但是一个大人,特别是一个亡命徒,总比孩子的力气大。你去公园或图书馆的时候,要和朋友们一起去。” 

“我会的,妈妈。” 

妈妈望着窗外,叹了口气,还是满腹忧虑的样子。“一旦发生这种事,各种怪事都会发生的。我总觉得这个镇子有些地方很让人讨厌。”妈妈回头看着他,皱着眉头。“班恩,你总喜欢四处乱窜,你肯定对德里的大街巷都很了解。至少城里那部分。你没有看到过什么吗?嗯……可疑的人或事?有什么反常的吗?有没有让你害怕的?” 

他刚要开口,突然什么东西——一种强烈的直觉——阻止了他。 

到底是什么东西?直觉。肯定是。即使是孩子凭直觉也会知道,爱意味着责任。在某些情况下还是保持沉默比较好。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原因。还有一些别的,不那么高尚的原因。他的妈妈可能很苛刻,喜欢发号施令。但是她从不说他“胖”。她只是说他“很魁梧”。 

有时他正在看电视或写作业,妈妈会给他端来剩菜剩饭。他总是乖乖地吃掉,虽然心里隐隐约约恨自己这么做。或许在他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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