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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惊魂过山车-第3章

小说: 惊魂过山车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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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问使我感到不只是害怕,而是恐怖,现在一切都变得那么不对劲,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发展这么快,使我惊慌失措。可我心里很清楚:我不想让他知道我的名字,就象不让他知道我为何去路易斯顿一样。虽然我们正在开往路易斯顿的路上,但我突然感到我再也到不了,担心他会在半路上死去,车也会停下。我也知道车厢里的气味,不是空气清新剂发出的,而是某种不祥的气味。

“赫科特。”我随口说出我舍友的名字,“我叫赫科特·帕斯摩尔。”话从我干涸的嘴平静地说出,这个谎真是撒得好。我有股强烈的念头,不能让那开车的家伙知道我紧张害怕的情绪。所以我只好撒谎。

他身体稍稍向我这边侧了侧。我看见了那徽章上写着:我在惊悚园坐了过山车,雷科尼亚。我知道那地方,曾经去玩过,但现在很久没去了。

我还看见一条有大又粗的黑线绕在他的脖子上,就象他胳膊上纹着的刺青,可脖子上这条黑线不是纹身。它是由很多垂直交叉的黑线缝成的,是手术后缝合的线,是把他的脑袋重新安装回他的身体上而缝的。

“很高兴认识你,赫科特。”他说,“我叫乔治· 斯托伯。”

我大吃一惊,手象在梦里一般不由自主地抬了起来。我倒希望这是在做梦,但不是,这全都非常真实。车里的气味象是松香,但实际上是某种化合物,可能是甲醛。我意识到我和一个死人同车。野马车在历奇路上以每小时60英里的速度在白亮的月光下疾驶。路两边的树在风中狂舞着,不断地挤过来。乔治·斯托伯用他那空洞的眼睛微笑地看了看我,把我抬着的手压下,然后又集中注意力开车。在高中时我读过吸血鬼德古拉的故事,现在与书中相似的事发生在我身上。死人开车都很快,这想法象口破钟在我脑中嘡嘡作响。

不能让他知道我的心事,这念头也在我脑中嘡嘡作响。这虽无关紧要,但我就是不能松口,不能让他知道,不能,决不。我想起了那老头,他现在在哪里?他哥哥还好吗?他仍旧独行吗?也许他正开着旧道奇车在我们后面,耸着肩猫着腰握着方向盘猛扯他的疝带。他也是死人吗?可能不是,根据布朗姆·斯托克⑤的说法,死人开车都很快,但那老头的车速从不超过45英里。想着想着一阵神经质的笑从我喉咙深处涌出,但我忍住了。我一笑他就知道我的心事了。可他现在一定不知道,因为这只是我的心事而已。

“没有什么能比得上婚礼。”他说。

“对,”我回答,“每个人一生中至少应举行两次。”

我双手叉在一起,紧紧抓着,指甲陷进指关节上的皮中,但却不感到痛。我只想着不能让他知道我的心事。森林从四周包围了我们,没有其他灯光,只有白亮的月光冷漠地照着。我不能让他知道我认为他是死人。但他不是鬼魂,这就可怕了,鬼魂不象他这样会停车载人。那他是什么东西呢?僵尸、食尸鬼、吸血鬼、或者都不是。“对,兄弟,应举办两次,我的家人都是如此。”

“我的家人也是。”我平静地说,就象一个花了一整天搭车的人和车主商量付点车费的对话。我又接着说:”确实也没有什么比得上葬礼。”

“婚礼。”他温柔地说。借着车里仪表盘发出的光,我看见他的脸腊白,一张在殡仪馆中未化妆的死尸的脸。那反戴的鸭舌帽里的东西更可怕,我想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我曾看到这样的消息:殡仪人员把死尸的头骨顶部锯掉,掏出脑物质,塞入经化学处理过的棉团以防止死尸的脸部可能凹陷下去。

“婚礼。”话从我麻木的双唇穿过,然后窃窃地笑了起来。“我想说的就是婚礼。”

“我想我们总是在说我们想说的话。”他仍然带着微笑说。

是的,弗洛伊德也早就相信这一点,我在《心理学101问》中读到。我怀疑这家伙对弗洛伊德的心理学知道很多。我想弗洛伊德学派的学者不会穿这样的无袖t恤和反戴鸭舌帽的,但他懂的够多了。而我居然说出了葬礼,天哪,我居然说出了葬礼。我不想让他知道我认为他是死人,而他不想让我知道他已明白了我认为他是死人。因此我不能让他知道我发现他已明白了我认为他是死人。

整个世界开始在我眼前摇晃打转,接着就天翻地覆。我一下失去了感觉,我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月亮的余影仍悬在黑暗的眼前,正变成绿色。

“你没事吧,兄弟。”他问道,他关切的声音却让我感到悚然。

“没事。”我睁开眼睛,眼前的景物又平静下来了。手背上被自己的指甲所抠的痛感此时真实而强烈,车里不只是松香空气清新剂和化学药品的气味,也有泥土的气味。

“真的没事?”他问道。

“只是搭了很久的车有点累,有时我还会晕车。”我突然灵感迸发,随口说个理由。“你最好,我想你最好让我下车,呼吸新鲜空气,我的胃就好很多。还有其他人会路过,我就……”

“我可不能那么做,”他说,“让你在这儿下车?绝不能在这里下车,再过一个小时可能才会有车经过,而他们还可能不载你。我应该载你,那句歌词怎么唱来着?‘准时带我去教堂’对不?我绝不能让你在这儿下车,把车窗摇下来些,这样会好点。我也知道这里的气味不大好,我挂了个空气清新剂在这儿,但一点屁用都没有。有些气味是比较难消除的。”

我想伸手去摇车窗的摇柄,让新鲜的空气进来,但手臂似乎没了力气。我只能双手紧握坐在那里,指甲抠进手背上的肉里。真是好笑,手臂肌肉没力,而手指却无法松弛,抓得紧紧的。

“就象有个故事。”他继续说:“讲的是有个小孩用了750元买了一辆卡迪拉克,你应该听过那故事,是吧?”

“是的,那是个流传很广的故事。”我动了动麻木的双唇,我实际没有听过这个故事,但握要完全装作听过的样子,因为我不想听他讲任何故事。我们前面的路象黑白电影里的画面一样,飞快地闪过去,闪过去。

“对了,很他妈的流行。有个小孩想买辆旧的二手车,他看见一辆几乎全新的二手车停在一个家伙的草坪上。”

“我说我听……”

“车窗里坐着车主,边上有个牌子写着‘出售’”。

有根卷烟夹在他的耳朵上,他摘了下来。摘得时候,t恤前领被扯了上去,我看见了另外一条起皱的黑线,上面的针线眼更多,而后他伏下去取点火器,t恤前领又回到原位。

“那小孩知道根本买不起在近在咫尺的卡迪拉克,可他感到好奇,于是走过去问那车主:‘象这样的车要多少钱?’那车主正在洗车,他关上软管上的龙头,对那小孩说:‘小鬼,今天你走运,给七百五十块就可以开走。’”

点火器从仪表盘里弹出来,他拿起来,把火凑到烟头上点了。他吸了口烟,我看见一些小烟须从脖子上断口的针眼处渗出来。

他接着说:“那小孩透过驾驶座的玻璃窗看见里程表上的行驶距离只有一万七千公里,小孩就说:‘ 啊,真的?这交易看起来好极了。’ 不开玩笑,小鬼,钱拿来它就是你的了。你看起来很老实,我他妈的甚至可以收支票。那小孩说:‘…… ”

我看着窗外,想起在多年前曾听过这故事,可能是在读初中时。我听到的版本除了车子是雷鸟而非卡迪拉克,其它完全相同。我记得那小孩说虽然我只有十七岁,可我不是白痴。没有人愿把这车以七百五十块的价格卖出去,而且只开了这么短的路程。那车主告诉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车里有股怪味无法除去,他试了很多次,没有什么东西能把这怪味消除掉。车主曾出差很长时间,至少……”

“……两周,”斯托伯还在说。他面带微笑,那样子就象在一个很好笑的笑话。”他回来时,发现车停在车库里,他妻子死在车里,是在他出差期间死的。不知道她是自杀还是心脏病突发或是其它原因。她全身浮肿而且车里充满了那种气味,所以他只好把车贱卖了。”他笑着问我:“很有意思是吗?”

“出差期间他为什么不打电话回去?”我不由自主地问,可脑子却一片空白。“他出差两个星期,从没有打电话回去看看他妻子在干什么吗?”

“咳,”他说,“你如果这么说就错了,我要说的是这项交易,谁不动心?这才是关键。因为开车时你一般总是开着车窗,就闻不到了,对不?故事就是这样的嘛。我认为是因为车里有怪味,才使故事可信。”

我们都沉默了。我想他正在等我说几句话来结束这个话题。我是要结束这个话题,所以我就不说话,除非他继续讲,如果是这样,他会讲什么呢?

他用拇指肚搓着别在t恤上的徽章,上面印着:我在惊悚园坐了过山车,雷科尼亚。指缝里黑黑的。他说:“我今天去了惊悚园这个地方。我替一个家伙干了些活,他给我一张可以玩一整天的票。我女朋友打算和我去,但她却打电话来告诉我不舒服,她这几天来了月经,有时候确实让她比生病还难受。真糟糕,可我也想如果月经没有来,啊,一点也没有,那我就麻烦了,我们都麻烦了。”他唧唧歪歪地说了一大堆话,一点都不幽默。“所以我只好自己去了,没理由浪费这个机会。你曾去过惊悚园吗?”

“去过。”我回答。“那时我十二岁。”

“谁和你一起去的?”他问“你不会自己去,对吧?因为你只有十二岁。”

我才不告诉他真相。他正在玩我,左右摆弄我。我想打开车门,双臂抱头,滚出车外,如果这样他只会伸手推我下去。因此我无论如何也不能举手抱头以免他发现我的意图。我只能紧握双手。

“不,”我说,“我和我爸爸,是爸爸带我去。”

“你坐了过山车了吗?我坐了四次那鸟东西。它直直地窜上去,又直直地冲下来。”他看着我又发出了一阵空洞的笑声。月光在他的眼中荡漾,使整个眼睛发白,象雕像的眼睛。我知道他不仅是死人,而且还很疯狂。“你坐了吗,阿兰?”

我想告诉他叫错了名字,我的名字是赫科特,但有什么用?我们到了快摊牌的时候了。

“坐了。”我低声说。只有月光洒落,路边的树扭动着枝桠飞快地向后冲去,象祭神仪式上疯狂的舞者,路在车下飞逝。在时速表上看到他正以每小时八十多英里的速度在行驶。死人开车很快。我们两人就是在坐过山车。“是的,我坐了那过山车。”我回答。

“嗯。”他应了一下。他又吸了口烟,我再次看到一缕缕小烟须从他脖子上针线缝着的断缝中逸出来。“你从未坐过,尤其是和你爸爸,你排队等着,对,是和你妈妈。队排得很长,等坐过山车的队都是这么长,而你妈妈不愿在那么热的太阳下陪你站着。她那时就很胖了,所以热气让她感到很难受。但你整天缠着她,缠着她,缠着她要去坐。但可笑的是,当你终于排到队伍的前头时,你却胆怯了,是吗?兄弟。”

我无言以对,舌头粘在了上腭上。

他的手偷偷地伸了出来,皮肤在野马车仪表盘灯光的照射下显得发黄,指甲缝中黑乎乎的,抓住我握在一起的手,一股力量从他手中传出,我的双手分开了,象个死结在魔术棒的轻触下神奇般自动地打开了。他的皮肤有点冰凉象蛇一样。

“是吗?”

“是的。”我轻声说,再也无法让自己的声音大起来了。“当快轮到我们时,我看到它是那么高,那么快,冲到顶上倒了过来,坐在里面的人大声尖叫着,我害怕了。她狠狠地搧我,在回家的路上她气呼呼地不愿理我,所以我还没有坐过。”是的,直到现在我还没有坐过。

“兄弟,你应该去坐坐,那东西坐起来非常刺激,至少那儿没有比这更刺激的了。从惊悚园回来,我在州公路边的小店里买了些啤酒,准备到我女朋友家去一下,给她一个徽章,逗她乐一乐。”他轻轻地拍了拍胸前那徽章,摇下车窗,把烟头弹到外面秋风瑟瑟的夜晚中。“你应该知道随后发生了什么事。”

我当然知道,不正如曾听过的每个鬼故事一样吗?他出了车祸,当警察赶到时发现他仍坐在车的残骸里,身体在驾驶座而脑袋在后座,帽子反戴在头上,眼睛死死地盯着车顶。从那以后在月圆风高之夜,呜…呜……他就出现在历奇路上。现在我明白了过去不明白的事:最糟糕的故事就是那些你一生都在听的,那才是真正的噩梦。

“没有什么比得上葬礼。”他笑着说:“这不是你说的吗?阿兰,你偷偷到过那儿,一定到过,到那儿的时侯被绊了一下摔倒了。”

“让我出去,”我低声说“求你了。”

“哼,”他转向我,“我们只好讲正事了。阿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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