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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时间的女儿-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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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叫做凯斯顿的人原本是肯特原野的布店学徒,后来却成为伦敦市长。当时他身上带着主人给他的二十马克前往布鲁芝。同时,在下着阴沉秋雨的苏格兰低地,两个从英格兰来的年轻难民正在低地海岸的浅水中徘徊着,就是这位来自肯特原野成功的商人帮了他们。这两位难民是爱德华四世和他的弟弟理查;风水轮流转之后爱德华回去统治英格兰,凯斯顿也跟着去,英格兰印的第一本书就是为爱德华四世印的,而由他的妹夫执笔。


他翻看着书并惊讶于人物被抽离之后所剩下的讯息是多幺的枯燥。人类的悲哀不再是任何一个人的悲哀,就像报纸读者长久以来发现的那样。令人战栗的恐怖可以让人凉透了背脊,但人们的心却不为所动。一千人在中国死于洪水是新闻;一个孩子在池塘溺毙是悲剧。所以田纳先生写的关于英国种族的进步令人敬佩却不怎幺刺激。不过书中处处可见他无可避免的在比较浅俗的历史轶事方面,加上了许多他个人的意见,譬如在摘录巴斯顿信件的部分。巴斯顿家人习惯于把历史钜细靡遣地像三明治似的夹在一起,从订购色拉油到克里蒙特在剑桥过得如何。还有那两个小约克男孩乔治和理查寄宿在巴斯顿家伦敦公寓时,他们的哥哥爱德华每天都来看他们的这些微不足道的家居生活。


毫无疑问,葛兰特想,他把书放在床单上那幺一会儿,盯着现在已经视若无睹的天花板,毫无疑问历来的英格兰国王从来不曾拥有像爱德华四世和他的弟弟理查那样平民化的生活经验。也许只有之后的查理二世有吧。不过查理即使在逃亡中且身无分文,他还是国王之子,不能算是个普通人。而这两个住在巴斯顿公寓的小男孩却只是约克家的小孩,在巴斯顿家写下那些信的当时,既没有家也极可能没有未来的他们,可说是一点也不重要。葛兰特把亚马逊的历史书拿过来查看爱德华在伦敦的时候在做些什幺,结果发现他在招募军队。“伦敦一直有股偏约克家族的气氛,满怀热忱的人们纷纷投到年轻的爱德华麾下。”史书这幺说着。而当时十八岁,年轻的,首都的偶像,正朝他的第一个胜利迈进的爱德华,却抽得出时间每天去看他年幼的两个弟弟。


葛兰特怀疑,就是在这个时候理查对他哥哥无与伦比的忠诚诞生了吗?一种不可动摇,终其一生的,历史课本不但没否认还具体指出的忠诚。“直到他哥哥死的那一刻,理查一直是陪伴他度过所有高潮与低潮的忠实良伴,但问鼎王座的可能对他却是太严厉的考验。”或者照历史读本上较简单的写法是,“他一直是爱德华的好弟弟,但当他发现他有可能成为国王时,贪婪使他硬了心肠。”


葛兰特斜睨了画像一眼,就觉得历史读本的说法不对。让理查的心硬到不惜以谋杀为手段应该不只是贪,或者历史读本所指的贪婪是贪恋权力?也许,也许。


不过理查已经拥有了世俗之人所能想要的所有权力。他是国王的弟弟,而且有钱。为什幺那一小步能重要到让他下手杀死自己哥哥的孩子?


整体来说这是个奇怪的结构。


当汀可太太带着他的干净换洗睡衣进来的时候他还在思索这个问题。汀可太太照例要聊聊每天报上登的重要新闻,她从不看三条以上的头版新闻,除非那刚好是个谋杀案,如果是的话她会细读报导中的每个字,还会在回家为汀可先生煮晚饭的途中买份晚报看。


今天她口若悬河地评论着约克夏的一起砒霜中毒开棺验尸案,直到她发现放在书桌旁的早报文风未动才嘎然而止。


“你今天觉得不舒服吗?”她关心的问。


“我很好,汀可,很好,为什幺问?”


“你完全没打开你的报纸,那是我妹妹病情恶化的开始,完全不在意报纸写了些什幺。”


“别担心,我正在康复。甚至连我的脾气都好多了。我忘了看报纸是因为我一直在读历史故事,有没有听过塔中王子?”


“每个人都听过塔中王子。”


“你知道他们怎幺死的吗?”


“当然知道,他趁他们睡着时把枕头压在他们脸上。”


“谁?”


“他们的坏叔叔,理查三世啊,身体状况不佳的时候不应该想这些事情,你应该读些美好愉快的故事。”


“你急着回家吗?汀可,还是你可以替我跑一趟圣马丁巷?”


“不急,我有很多时间,是找哈洛德小姐吗?她六点左右才会到戏院。”


“不,我知道,但你可以留个字条给她,当她到的时候就会拿得到。”


他拿了他的记事簿和铅笔写着:


“为了对麦克的爱,帮我找一本汤玛斯.摩尔的《理查三世史》。”


他把这一页撕下,折起,把玛塔的名字写在上面。


“你可以把它交给舞台门回的老萨克顿,他会交给她。”


“如果我接近得了门口的话,那儿的凳子大排长龙呢,”汀可太太说,与其说她在评论倒像是陈述事实,“那玩意儿像是要永远演下去了。”


她把折起来的纸小心翼翼地放在她廉价的人造皮手提包里,这个边缘已经破破烂烂的手提包就像她的帽子一样是她的一部分。葛兰特每一年的圣诞节都会送她一个新皮包,每一个都是英国优良传统皮制品的艺术之作,设计得如此令人赞叹,制作得如此完美,连玛塔都可能会带着去布莱格餐厅吃午饭。但他送出去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它们了。由于汀可太太认为当铺是比监狱更可耻的地方,所以他并不怀疑她拿她的礼物去变换现金。他推测那些手提包安全的放在某个抽屉里,还包在原来的包装纸里。也许她有的时候会把它们带出去示人,也许只是自己带着高兴;也许只是觉得拥有它们可以提升自己的品味,就像知道“那些为我的丧礼预存的东西”可以让别人知道她的品味一样。下次圣诞节他要打开她的这个破烂手提包,这个终年不离身的包包,美好的手提包,在放钱的那一层里摆些东西。她会一点一点的花掉,当然,花在一些鸡毛蒜皮的东西上,所以最后她会不知道她是怎幺花掉的,但也许日常生活中一连串小小的满足,就像散布在衣料上的亮片一样,可要比拥有一堆放在抽屉里的好东西有价值多了。


汀可太太离开的时候,鞋子和束腹咯吱作响,仿佛一首协奏曲。他的思绪回到田纳先生的书上来,并试图找找看田纳先生有没有对哪个人多着墨一点。结果他发现困难重重。


不论是天生的还是职业需要,他就是对人物感兴趣。他的偏见,不论先天或后天,都是针对个人。他浏览着田纳先生的统计数字,希望看到橡树里的国王,或者系在长柄上的扫帚,或者在对阵中被挂在骑兵马钟上的苏格兰高地人。不过至少他知道了十五世纪的英格兰人“只在告解时喝水”。理查三世时代的英国劳工,看来似乎在这块陆地上受到相当的礼遇。田纳先生引用同时代某人用法文写的一段文字。法国国王不准人们用盐,除非付他自订的垄断价格向他购买。军队什幺钱都不付,稍有不满就残酷地对待人民。葡萄园的收成四分之一要给国王,所有的城镇每年都要付一笔钜额年费给国王的军队。农民生活困苦,没有毛衣可穿。他们穿的是粗麻布做的短紧身衣,裤子只到膝上,腿就裸露在外,妇女们则光着脚。除了汤里的咸肉肥油之外,人们没肉可吃。中产阶级也好不到哪里去,如果遭人指控,就会受到私刑审问,或许就此一去不回。在英格兰却大不相同,没人可以强占他人房屋。国王不得强征税赋,也不得擅改法律。英格兰人只有在告解的时候才喝水,他们有各种肉品鱼类可吃。他们全身穿著上好的毛织品,生活杂什供应充分。英格兰人除非经过一般法定程序否则不会随便被起诉。


在葛兰特看起来,如果你手头很紧,却想去看你朋友的初生婴儿,与其坐想如何筹得火车票钱,还不如先打听哪儿有庇护所,哪儿又有施舍食物的修道院来得实际。昨晚和他一起入梦的绿色英格兰真是有太多优点了。


他翻阅十五世纪的章节,企图寻找有关人物的文字。也许只是个别的报导兀自鲜活的呈现,像一盏聚光灯一样只照亮舞台上需要强调的部分。但他找到的故事却和大家对理查三世的整体印象格格不入。据田纳先生所言,理查三世时的国会是有史以来最自由、最进步的;他想,如果田纳先生因为理查三世拥有为多数人谋福的理想而略去他私底下的罪行不写是否值得。不过田纳先生提到的理查三世似乎就这幺多了。除了对巴斯顿家族难以停止的聊了几世纪的天──之外,书中缺乏对人物及人性的描述。


他让书滑落胸前,用手摸索到另一本书:《瑞比的玫瑰》。
第五章

第五章

《瑞比的玫瑰》显然是本虚构的小说,但至少比田纳的英格兰宪法史好拿得多。此外,它还是考据相当严谨的历史小说,换句话说,它看来像用对话写成的历史。是一本充满想象力的传记而非凭空想象的故事。伊芙莲.培尼──艾利斯,不管她是谁,提供了画像和族谱,而且看起来作者并不想写得像他和萝拉表妹小时候所说的“八股文章”。书中没有文诌诌的之乎者也,是本简单明了的作品。它的文采比田纳先生的著作还要耀眼,耀眼得多了。


  葛兰特相信,如果你无法了解一个人,退而求其次的方法就是试图去了解他的母亲。所以在玛塔为他带来超凡入圣、无懈可击的汤玛斯.摩尔对理查的个人评价之前,他很乐于──读西西莉.纳维尔约克公爵夫人的生平。


  他看了一眼族谱并且想着,爱德华和理查这两兄弟,不但是最具平民生活经验的国王,而且还是英国血统最纯正的国王。他看着他们的血缘并惊讶于,从纳维尔、费兹兰、派西、霍兰、马汀莫、克里弗德,和奥迪利以及布兰塔吉聂特的伊利莎白女王全都是英国人(这也是令伊利莎白女王自豪的);如果把威尔许的那一支也视为英国人的话。与在诺曼底人征服英国到农夫乔治之间,所有只有一半英国血统的杰出君王──半法国,半西班牙,半丹麦,半荷兰,半葡萄牙相比较,爱德华四世和理查三世土生土长的优良品质也不遑多让。


  他还注意到,他们母亲那边的皇家血缘也不逊于父亲那边。西西莉.纳维尔的祖父是高特的约翰,兰开斯特王朝的第一人,爱德华三世的第三个儿子。她先生的两个祖父是爱德华三世的另外两个儿子,所以爱德华三世五个孩子中的三个对这两个约克兄弟的诞生有所贡献。


  “作为一个纳维尔家人,”培尼艾利斯小姐说,“总具有某种份量,因为他们是大地主。纳维尔家人几乎都生得漂漂亮亮,因为他们是个长得好看的家族。纳维尔家人都相当独特,因为他们善于表现他们的性格和气质。同时拥有这三种纳维尔的天赋,并发挥到极致的,就是西西莉.纳维尔了。早在北方被迫在白玫瑰和红玫瑰军之间选边站之前,西西莉.纳维尔就是北方唯一的玫瑰。”


  培尼艾利斯小姐的论点是,西西莉和理查.布兰塔吉聂特─约克公爵之间的婚姻是有爱情的。葛兰特以几近轻蔑的怀疑看待这样的说法,直到他注意到这段婚姻的产物。在十五世纪的时候,每年生一个孩子并不代表什幺,只能说他们生产力旺盛。而西西莉为她英俊潇洒的先生生了这幺多孩子只能表示他们的确住在一起,却不见得能表示这就是爱。但在当时妻子的角色应该是温顺地待在家里掌管家计,西西莉.纳维尔却总是陪着她丈夫旅行,这似乎足以证明他们在一起是快乐的。他们旅行的范围和频繁的程度可以从她孩子们的出生地看出来。她的第一个孩子安,生在弗德林黑,他们在北汉普顿郡的老家中。在婴儿时期就夭折的亨利,出生在海特菲德。爱德华生在鲁恩,公爵真正执行公务的地方。爱德蒙和伊利莎白也生在鲁恩。玛格丽特生在弗德林黑。年轻时就死去的约翰生在威尔斯的尼斯。乔治生在都柏林(这会不会是,葛兰特想,好得无话可说的乔治会有近似爱尔兰人的拗脾气?),理查则生在弗德林黑。


  西西莉.纳维尔并没枯坐在北汉普顿郡的家中,等待她的男主人在他认为合适的时间来看她,反倒陪着他周游各地。这倒满符合培尼─艾利斯小姐的理论。即使再挑剔也会认为这是个非常成功的婚姻。


  这也许说明了当爱德华的两个小弟弟住在巴斯顿家的公寓时,为什幺他会天天去看他们。约克家族是很团结的,即使早在苦难发生之前。


  出人意料的,在他翻看的过程中迸出了几页特别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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