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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时间的女儿-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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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一切都会顺利的。


  当她的孙女伊利莎白上气不接下气,笑着跑离那一团混战冲到她旁边的椅子坐下时,她正要起身,加入他们一起讨论甜点省得让别人认为她过于挑剔或冷漠。


  “我玩这种游戏太老了,”她边说边喘着气,“而且会毁了人家的衣服。您喜欢我的衣服吗,奶奶?我硬赖着爸爸帮我做的。他本来说我穿旧的那一件茶色丝缎就可以了。玛格丽特姑妈从勃艮地来看我们的那一次我穿的那件。没有比有个会注意女人穿著的爸爸更糟的事了。他对人家的衣橱了若指掌。您知道多芬拋弃我了吗?父亲在生气,但我高兴极了。我在圣凯瑟琳教堂点燃了十根蜡烛。那花了我剩下的所有零用钱。我不想离开英格兰,我希望永不离开英格兰。您可以帮我吗,奶奶?”


  西西莉微笑着说她会试试看。


  “老安卡列特帮我算命说我将会成为皇后。但没有王子要娶我,所以我看是不可能。”她停了一下,轻声继续说:“她说英格兰皇后,但她好象有点醉醺醺的,她非常喜爱杯中物。”


  培尼─艾利斯暗示伊利莎白将来会嫁给亨利七世是不公平的,更别说缺乏技巧了,如果作者不准备去面对这之间的种种不愉快的话。假设她的读者知道伊利莎白嫁给第一个都铎国王,那幺也就假设了他们知道她的弟弟们遭到谋杀。所以她选来作为全书收场的欢宴场景,就无可避免的会被一层黑暗的阴影所笼罩。


  不过整体说来,葛兰特认为,她故事是写得够好的了,就他读过的部分来说。他甚至可能会回过头读他跳过的部分。
第七章

第七章

葛兰特那晚熄了床头灯,就在半梦半醒之间,有一个声音在他心中说着,“可是汤玛斯.摩尔是亨利八世。” 


  这使他睡意全消。他再度扭开了灯。


  这个声音指的,当然不是汤玛斯.摩尔和亨利八世是同一个人,而是,如果把人物按朝代来区分的话,汤玛斯.摩尔是亨利八世那个朝代的人。


  葛兰特卧看桌灯投射在天花板上的那一圈光,心中计算着。如果汤玛斯.摩尔是亨利八世时的大法官,那幺他必须活过为时甚久的整个亨利七世和理查三世王朝。一定有什幺地方不对劲。


  他伸手去拿摩尔的《理查三世史》。书中有一篇序简短的写着摩尔的生平,那是他原来根本没想到要去读的。现在他却试图从中寻找答案,看看摩尔怎幺能同时写理查三世史,却又身为亨利八世的大法官?当理查继任为王的时候,摩尔到底几岁?


  他当时五岁。


  当那国会戏剧性的一幕在伦敦塔上演的时候,汤玛斯.摩尔才不过五岁。理查死在包斯渥的时候他也才不过八岁。


  那本史书中的一切都是道听途说。


  警察最恨的就是道听途说。特别是把它拿来当成证据。


  他厌恶地把这本珍贵的书丢到地板上,然后才想起来这是公共图书馆的馆产,而他只能借阅十四天。


  摩尔根本就不认识理查三世。他实际上是在都铎政府的管辖下成长的。那本书是史界研究理查三世的圣经──史学家荷林雪德从中取材,而莎士比亚以此为蓝本写他的剧作──只是摩尔自以为是的事实,其价值并不比士兵间口耳相传的轶闻高明到哪儿去。听者比说者还信以为真。摩尔敏锐的心智和备受称道的正直并不能使这本书成为可以接受的证据。很多其它伟大的人也曾接受俄国军队越过英国的说法。葛兰特碰过太多这样的人,把某人听某人说某人记得或看过或听说的事情当作事实。


  他厌恶透顶。


  他一定要想办法弄到关于理查短命王朝的真正第一手记录。公共图书馆明天就可以拿回它的汤玛斯.摩尔爵士了,去他的十四天。汤玛斯.摩尔是殉道者是伟人都影响不了他,亚伦.葛兰特知道,再聪明的人也会粗心大意地去相信,连骗子都说不出口的故事。他知道一名伟大的科学家曾经认定一小块棉布是他的曾姑母,因为普利茅斯后街的一个文盲这幺说。他也知道一位人类心灵及进化史的权威曾为一个无可救药的说谎者赔上一生所学,因为他“自己妄下定论而非根据警方的说法”。就亚伦.葛兰特而言,再也没有比所谓伟大的心灵更粗心大意、更愚蠢的了。就亚伦.葛兰特而言,汤玛斯.摩尔已经被淘汰、取消、删除了;而他,亚伦.葛兰特明天一早又得从头开始探索。


  直到他睡着时仍旧难掩心中的激动,早上他醒来之后还是那幺激动。


  “你知道你的汤玛斯.摩尔爵士对理查三世一无所知吗?”他质问着亚马逊,就在她那魁梧的身躯出现在门廊的那一刻。


  她惊讶地看着他,倒不是因为他提供的新闻,而是他那暴跳如雷的样子。她的双眼仿佛再听到任何一个粗鲁的字眼就要流下泪来了。


  “可是他当然知道!”她抗议。“他是那时候的人啊。”


  “理查死的时候他才八岁,”葛兰特毫不留情地说,“他所知的一切全都是听来的,像你我一样。像威尔.罗杰斯(译注:美国幽默作家及演员,以天生的机智着称)天生有副好记忆。汤玛斯.摩尔爵士的《理查三世史》一点儿都不神圣。那只是该死的道听途说和欺骗。”


  “你今天早上不舒服吗?”她焦急地问,“你有没有发烧?”


  “我不知道我的体温如何,但我的血压可是一路高升。”


  “喔,亲爱的,亲爱的,”她说,把他说的话当真。“你以前的表现这幺好,英格翰护士会沮丧得不得了。她一直在吹嘘你的进步神速呢。”


  矮冬瓜会把他当作吹嘘的主题这件事他倒是第一次听到,但是这并不能让他满意。如果能的话他决定要努力让自己发烧,只为了驳倒矮冬瓜的说法。


  但这天早上玛塔的来访让他分了心,以致于这项意志力的实验半途而废。


  玛塔,看起来非常致力于他心理的康复,就像矮冬瓜非常致力于他身体的康复一样。她很高兴她与詹姆斯在印刷店里的翻箱倒柜是如此有效。


  “你对柏金.渥贝克(译注:冒充亨利七世的人)有定论了吗?”她问。


  “不,不谈渥贝克。告诉我:你为什幺会带给我一张理查三世的画像?理查并没有神秘之处,不是吗?”


  “没有。我想我们选它是把它当作渥贝克故事的一张插图。不,等等,我想起来了,詹姆斯翻开它然后说:“如果他为脸孔着迷,这儿倒有一张可以给他!”他说:“那是有史以来最恶名昭彰的谋杀者,然而在我看来这是一张圣人的脸。””


  “圣人!”葛兰特说;然后记起了一些事情,“过于尽忠职守的。”他说。


  “什幺?”


  “没事。我只是想起来我对它的第一印象。你也这样觉得吗?一张圣人的脸?”


  她看着靠在书堆前的画,“逆光我看不清楚,”她说,然后把画拿起来细细审视。


  他突然想起来脸之于玛塔就像脸之于威廉斯警官一样,是工作之必需。眉毛的斜度,嘴巴的样子,对玛塔和威廉斯来说,都是显露性格的证据。事实上她还得使自己的脸符合她所扮演的角色。


  “英格翰护士认为他很阴郁。达洛护士认为他很恐怖。我的外科医师认为他是小儿淋痹患者。威廉斯警官认为他是天生的法官。玛顿认为他是个灵魂正在受苦的人。”


  玛塔有一会儿什幺都没表示,然后她说:“真奇怪,你知道吗,当你第一眼看它时你会觉得这是一个卑鄙多疑的脸孔,甚至脾气暴烈。但是当你看久一点,你会发现不完全是那样。它满安详的,是一张相当温柔的脸孔。也许那就是詹姆斯所谓的像圣人的样子。”


  “不,我不认为。他是指坚持自己的良心。”


  “管他呢,这是张脸,不是吗?不光有看东西、呼吸东西、吃东西的器官,还是张非常棒的脸。只要些许改变,这可以变成一张罗伦左.麦西迪(译注:贤明的佛罗伦斯王)的画像。”


  “你该不会认为他根本就是罗伦左,而我们自始至终就搞错了?”


  “当然不会。你为什幺那样想?”


  “因为这张脸没有一处符合历史,而图片曾经被搅混过。”


  “喔,是的,当然它们被混过,但这是理查没错。这张画的原版──或者只是大家以为的原版在温莎堡,詹姆斯告诉我的。它原是亨利七世的财产,所以它已在那儿四百年左右了。在海特菲尔德和奥伯利都有复制品。”


  “它是理查,”葛兰特顺从地说,“那幺我对脸真是一无所知。你有熟人在大英博物馆吗?”


  “大英博物馆?”玛塔问,她还在看着画像。“我想没有,现在想不出来。有一次我去那里看埃及珠宝展,当我和杰欧弗瑞演埃及艳后的时候──你有没有看过杰欧弗瑞演的安东尼?真是优雅极了──但那个地方满吓人的。有那幺多历史的珍藏。使我感到就像星星会让你感觉的:有如沧海一粟。你问大英博物馆干嘛?”


  “我想要理查三世当时所写的历史,当代的记录。”


  “那幺,神圣的汤玛斯爵士没有帮上忙吗?”


  “神圣的汤玛斯爵士只是老掉牙的闲言闲语,”葛兰特恶毒地说。他简直恨透了备受推崇的摩尔。


  “喔,亲爱的。图书馆里那个亲切的家伙看起来对他那幺的尊敬。理查三世的功过全以汤玛斯.摩尔所写的为依据,还有那些有的没有的。”


  “依据个头,”葛兰特粗鲁的说。“他在都铎统治下的英格兰写下别人告诉他的,当他年仅五岁时布兰塔吉聂特王朝所发生的事。”


  “五岁?”


  “是的。”


  “喔,亲爱的。不是第一手的啊。”


  “甚至不是从课堂上听来的。想想看,原本是可靠得有如赌马客提供的情报,结果他根本站错了边。如果他是都铎的人,他当然不会说理查三世的好话。”


  “是的,我想的确是这样。你想知道理查的什幺,如果并没什幺秘密可调查的话?”


  “我想知道是什幺使他变成这个样子。这比我近来所解的任何谜团都更为深刻。是什幺使他几乎在一夜之间全然改变?直到他哥哥死的时候他看起来都十分值得尊敬,而且效忠于他哥哥。”


  “我想至高的荣耀是人人都想要的吧。”


  “他在王储成年之前一直是摄政王,英格兰的护国公。看他以前的事迹,你会认为那对他来说已经足够了。你会想,事实上,他所得的已经够多了:爱德华两个儿子和这个王国的监护人。”


  “也许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叫人受不了,而理查要给他一个“教训”。奇怪的是,我们总是把受害者想成无辜的人,像圣经里的约瑟。我想他一定是相当令人无法忍受的年轻人,事实上,是长期的压抑导致了这件悲剧。也许是小爱德华咎由自取。”


  “他们有两个人,”葛兰特提醒她。


  “是的,当然。当然那个解释不成立。这是野蛮透顶的事,可怜的羔羊。喔!”


  ““喔”是什幺意思?”


  “我刚想到一件事。说到羔羊使我想到的。”


  “什幺?”


  “不,还没实现之前我不会告诉你的。我得走了。”


  “你诱使麦德琳.马奇帮你写剧本了吗?”


  “她还没签约,但我认为她已经接受了这个想法。再见了,亲爱的,我很快会再来看你的。”


  她快步离去的时候和亚马逊匆匆打了个照面。葛兰特把羔羊忘得一干二净,直到羔羊第二天晚上出现在他房间。这只羔羊戴着一副牛角框的眼镜,这眼镜怪异地特意做得像牛角而不是想办法让它不像。葛兰特正在假寐,他现在跟前一阵子比起来,较能和世界和平相处,历史,正如玛顿所说的,是使人明白事理的绝佳方法。这时的门试探性地被敲了几下,他几乎以为是自己在幻想。不过不知为什幺他还是说了:“进来!”门开之处杵在那儿的肯定是被玛塔宰的羔羊。葛兰特忍不住笑了出来。


  这个年轻人看起来很不好意思,紧张地笑着,他用他纤长的手指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清了清喉咙说:


  “葛兰特先生吗?我叫卡拉定,布兰特.卡拉定。希望没有打扰到你休息。”


  “不,没有。进来,卡拉定先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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