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坦布尔-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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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来到书房,我们看见新生代的大幅肖像照极其对称地沿墙排列:从照片的柔和色彩可以看出它们出自同一位摄影师之手。靠墙边是我那肥壮的大伯欧兹罕,他未服兵役便去美国学医,因此永远回不了土耳其,导致祖母终其一生面带抑郁寡欢的神色。还有他戴眼镜的弟弟艾登,住在底楼。他跟父亲一样学土木工程,一生积极参与各种始终停留在纸上谈兵阶段的工程计划。第四堵墙上挂了姑妈的相片,她曾在巴黎学钢琴,她先生是法学院助教。他们住在多年后我将搬入的顶楼公寓,此刻我就在这儿撰写此书。
离开书房,回到博物馆的主厅,在更添幽暗的水晶灯旁驻足片刻,我们看见许多原封未动的黑白照片,告诉我们生命的欣欣向荣。在这里,我们看见每个孩子在他们的订婚仪式、婚宴、每个重大的人生时刻中摆姿势拍照。在大伯寄自美国的第一批彩色照片旁,放着大家庭成员们在城里各个公园、塔克西姆广场、博斯普鲁斯海岸合家欢宴的照片。在一张爸妈带我跟哥哥参加一场婚礼的照片旁边,放着一张祖父和他的新车在旧家花园内的合影,另一张则是伯父跟他的新车在帕慕克公寓大门外面的合影。除非是异乎寻常的事情——像是祖母取下美国伯父前妻的相片,换上第二任妻子的相片——老规矩依然不变:照片的位置一旦排定,便永不挪动。虽然每张照片我都已看过上百次,每回我走进这间杂乱的房间时,仍要全部再细看一次。
长时间审视这些照片,使我懂得将某些时刻保存下来留给子孙后代的重要性,而随着时光的流逝,我又逐渐认识到,在过着日常生活
的同时,这些加框的场景对我们有多大的影响。看着伯父给哥哥出一道数学题,同时看他三十二年前的照片;看着父亲翻阅报纸,微露笑容,尝试领会荡漾在拥挤的房厅内的笑话的结局,而在同一时刻观看他五岁——我的年纪——时候跟女生一样留长发的照片……在我看来再清楚不过,祖母为这些时刻加框定格,以便让我们把这些时刻与眼前的时刻交织在一起。当祖母以通常在讨论建国议题时才用的口吻提起我那英年早逝的祖父,指着桌上和墙上的相框时,她似乎跟我一样两相为难,既想继续生活下去,又想捕捉完美的时刻,品尝日常事物的同时,依然以理想为荣耀。但即使我反复思考这些矛盾——抓取生命中的某个特殊时刻并加上框,究竟是抗拒还是屈服于死亡、衰落和时间?——我对它们却是渐感厌倦。
日子一长,那些漫长的午宴、没完没了的晚会、饭后全家人留下来玩乐透牌的年夜饭使我畏惧,每年我都发誓最后一次参加,却总是改不掉习惯。尽管我小时候很爱这些聚餐。当我看着坐满人的餐桌上掠过的笑话使伯伯舅舅们呵呵大笑(在伏特加或拉克茴香酒的作用下),使祖母绽放微笑(在她让自己喝的一小杯啤酒作用下)时,我发现相框外的生活有趣多了。我心里踏实无虑,庆幸身为一个幸福大家庭的一份子,陶醉于活在世上是为了喜乐的幻觉中,尽管我一直都清楚,知道这些在节庆欢宴上有说有笑的亲戚们,在对金钱和财产问题起争执的时候同样冷酷无情。在公寓里没有旁人的情况下,母亲老爱跟我和哥哥诉苦,埋怨“你们的伯母”、“你们的伯伯”、“你们的祖母”苛刻狠毒。一旦在所有权、制绳索工厂的股份或公寓哪一层楼给谁住等问题上出现意见分歧,惟一能肯定的是,永远得不到任何解决。这些裂痕或因合家欢宴而消除,但从小我就知道,欢乐背后是堆积如山的旧账和波涛汹涌的责难。
我们大家族中的每个支系都有自己的女仆,而每个女仆都认为自己应当在争战中摆明立场。为母亲效劳的哈妮姆会去找为伯母效劳的伊克芭。之后,在吃早饭时,母亲会说:“艾登说的话,你听说了吗?”父亲感到好奇,但听完后,他只说:“看在上帝的份儿上,就别多心了吧。”然后回去读他的报纸。
假使我当时太年轻,没能懂得这些纠纷的根本原因——我的家族过的生活虽仍跟住奥斯曼宅邸的日子一样,却逐渐分崩离析——我却不会不留意到父亲的破产以及他日趋频繁的缺席。每当母亲带哥哥和我去希什利那间鬼魂充斥的房子找外祖母时,我便能更详细地听到情况有多糟。哥哥和我在一旁玩耍,母亲诉苦,外祖母劝她忍耐。或许担心母亲想搬回这栋如今她独居的三层楼房,外祖母不停地提醒我们注意这屋子缺点不少。
除了偶尔发发脾气,父亲对生活几乎无任何抱怨。他像孩子似的喜欢自己的好长相、好脑筋以及他从不设法隐瞒的好运气。他在屋里老是吹着口哨,照镜子,拿柠檬当发蜡抹在头发上。他喜欢笑话、文字游戏、惊喜、背诵诗歌、卖弄聪明、搭飞机去遥远的地方。他从不是个责骂、禁止、处罚小孩的父亲。他带我们出门时,我们会在城里逛来逛去,四处交朋友,在这些出游期间,我开始认为世界的创造是
为了享乐。
若有倒霉事降临,烦闷逼近,父亲便相应不理,保持沉默。制定规矩的母亲眉头一扬,教导我们人生的黑暗面。跟她相处乐趣虽少,但我仍非常依赖她的爱和情感,因为她奉献给我们的时间远比抓住一切机会逃出家门的父亲要多。我人生中最严厉的功课是得知我得跟哥哥争宠。
或许因为父亲几乎没有权威,我同哥哥的竞争更具意义:他是跟我争夺母爱的对手。那时的我们当然不懂心理学,于是我跟哥哥的战争最初被伪装成一场比赛,我们在比赛中假扮成别人。打斗的人不是奥尔罕和塞夫凯特,而是我和哥哥各自最喜欢的英雄或足球运动员。我们确信自己变成自己的英雄,因此全力以赴。比赛以泪与血收场时,愤怒和妒忌使我们忘了彼此是亲兄弟。
每当我情绪低落,每当我不快乐或烦闷的时候,便离开我家公寓,不告诉任何人,下楼跟嫂嫂的儿子玩,或更常去楼上的祖母家。虽然每间公寓看上去非常相像,公寓里的椅子和餐具、糖罐和烟灰缸全购自同一家商店,但每间公寓都像不同的国家,独立的天地。在祖母那间杂乱幽暗的客厅,在咖啡桌和玻璃柜、花瓶和相框的阴影中,我得以梦想自己身在他方。
晚间我们一家子聚在这间客厅时,我经常玩个游戏,把祖母的公寓当做一艘大船的船长指挥室。这个幻想归功于往来于博斯普鲁斯海峡的船只:我躺在床上时,哀伤的船笛声会闯入我的梦乡。我驾驶假想中的船在暴风雨中前进,惊涛骇浪使我的船员和乘客们越来越不安,身为船长的我则感受到一种船长的自豪,因为我知道,我们的船、我们的家人、我们的命运都交付在我手中。
虽然这幻想很可能是由哥哥的冒险漫画引发的,但与我对神的看法也有关系。神决定不让我们跟城市的命运结合在一起,我以为仅仅因为我们是有钱人。然而随着父亲和伯父一次次破产,家产凋零,家庭破裂,为钱的争执越来越厉害,每回去祖母家便让我苦恼,也让我进一步发现:虽然姗姗来迟,虽然迂回而至,奥斯曼帝国的瓦解给伊斯坦布尔蒙上的那层失落阴影终于也席卷了我们的家。
。。!
《伊斯坦布尔》 我
...
我四岁时,六岁的哥哥开始上学,接下来的两年间,我们之间日趋紧张、好恶参半的同伴关系渐渐缓和。我摆脱了我们之间的对抗,摆脱了他力气强过我的压迫;我整天拥有帕慕克公寓和母亲的全心关怀,于是变得比较快乐,感受到孤独的乐趣。
我趁哥哥上学时取来他的冒险漫画,根据我所记得的他曾给我读的故事;“读”给自己听。一个温暖愉快的下午,我被安顿去睡午觉,却发觉自己精力旺盛睡不着,于是翻开一期《汤姆?米克斯》,不一会儿,我感觉我被母亲称之为“鼻鼻”的那玩意儿硬了起来,我正在看一张半裸的“红番”照片,一条细绳缠在他的腰上,一条平滑的白布像面旗子垂挂到他的腹沟处,布中央画了个圆圈。
又一天下午,当我穿睡衣盖上被子躺在床上,同跟着我已有好一阵子的小熊说话时,我也同样有硬起来的感觉。怪的是,这件神奇的怪事——虽是一件令人快乐的事,我却不得不隐瞒——就发生在我才跟我的小熊说“我要把你吞掉!”之后。并非我对这只熊有任何深刻的眷恋,我几乎随心所欲就能制造同样的效果,只要再说一遍同样的威胁之词。我母亲给我讲的故事当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正是这句话:“我要把你吞掉!”我明白的意思不仅是吞食,而且是消灭。后来我才晓得,波斯古典文学中的“地物”——那些拖着尾巴的可怕怪兽,跟妖魔鬼怪有关,细密画中经常可见——在以伊斯坦布尔土耳其语讲述的故事中化身为巨人。我心目中的巨人形象来自土耳其经典史诗《阔尔库特老爹》的删节本封面,这个巨人跟红番一样身体半裸,对我来说仿佛是世界的主宰。
我的伯父大约在同时期买了一部小型放映机,假日里他去照相馆租短片,有卓别林、迪士尼、劳莱与哈代。他郑重其事地取下我祖父母的肖像,就在壁炉上方的白墙上放映影片。在伯父永久珍藏的影片当中,有一部他只放映过两次的迪士尼电影——为了我而安排的短暂演出。影片主角是一个单纯、笨重、迟钝的巨人,身材跟一栋公寓那样大。他把米老鼠追到井底,单手一扫,将水井拔离地面,像拿起杯子似的喝井水,米老鼠掉进他嘴里时,我便用尽力气大喊大叫。普拉多美术馆有幅戈雅的画,标题是“萨杜恩吞噬自己的孩子”,画中的巨人咬着一个他抓在手上的人类,这幅画至今仍使我害怕。
某天下午,我正像平常那样威胁我的小熊,但也给予它某种奇异的怜悯,此时门开了,内裤拉下、“鼻鼻”硬挺的我被父亲逮个正着。他关门比开门时轻一点,而且(就连我都看得出来)表现出某种尊重。在此之前,他回家吃午饭并稍事休息的时候,总是进来吻我一下再回去工作。我担心自己以此取乐是否错了,甚至比做错事更糟:就在此时,取乐的想法蒙受了毒害。
在我父母某次很长时间的争吵过后,我的顾虑得到证实,当时我母亲已经离家,来照顾我们的奶妈正在给我洗澡。她用无情的语气训斥我“像狗一样”。
我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反应:六七年后进初级中学读书时,才发现这些反应并不稀奇。
在我以为只有我自己一人拥有这种邪恶神力的漫长岁月里,把它藏在我的另一个世界中也是很正常的事,我的乐趣和我内心的邪恶得以自由驰骋。当我只因纯粹无聊而假装自己是另一个人、在另一个地方,我便进入这个世界。逃入我瞒着大家的这个世界很容易。我在祖母的客厅假装自己置身一艘潜水艇里。我才第一次去了电影院,看凡尔纳小说改编的《海底两万里》——当我坐在布满灰尘的皇宫电影院看电影时,让我最害怕的是电影的无声。狂乱且引发幽闭恐惧症的摄影技巧,昏暗黑白的潜水艇内部,都让人不得不从中发现我们家的影子。我年纪太小,读不懂字幕,但运用我的想像力填补空缺并不难。(即使后来我能把书读得很好,最重要的也不是去“读懂”,而是用合适的幻想补充其内涵。)
“腿别摇来晃去,你让我头晕。”在我显然沉浸在自己精心设计的白日梦里时,祖母便这么说。
我的腿虽停止摇晃,但白日梦里的飞机依然在她抽烟的烟雾中飞进飞出。过一会儿,我进入森林,林中有许多之前我在地毯上的几何图形中分辨出的兔子、树叶、蛇和狮子。我让自己投身于漫画里的冒险,骑马,放火,杀人。我的一只眼睛随时对屋里的声响提高警觉,我会听见电梯的门关上,在我的思维还来不及回到半裸的“红番”时,我注意到我们的管家伊斯梅尔已来到我们的楼层。我喜欢放火烧房子,用子弹扫射着火的房子,钻过我亲手挖的地道从着火的屋子逃出去,慢慢杀死被我困在窗玻璃和充满烟臭味的纱窗帘之间的苍蝇——掉在电暖器上方排孔板的它们,是终为罪行付出代价的歹徒。
四十五岁之前,每当我飘浮在美好的半梦半醒状态中,我便以想像自己杀人来自娱自乐。我要向我的亲人——有些人确实很亲,比如我哥哥——还有许多政治人物、文艺界名人、商人以及多半虚构的人物表示歉意,他们都在我的受害者名单中。我常犯的罪还有一个:我会对一只猫极尽宠爱,却又在绝望之时狠狠揍它,大笑一阵摆脱绝望后,我又为此羞愧不已,便赐予这只可怜的猫更多爱。二十五年后的某天下午,当时正在服兵役的我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