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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目送-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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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呢?我们难道不可以搭乘‘死亡’到星星那一站?”


三十七岁的凡?高真的买了一张死亡的单程票,说走就走了,行囊里只有煎熬的痛苦和无可释放的热情。《星夜》,在我看来,其实是一幅地图──凡?高灵魂出走的地图,画出了他神驰的旅行路线:从教堂的尖塔到天空里一颗很大、很亮、很低的星,这颗星,又活又热烈,而且很低,低到你觉得教堂的尖塔一不小心就会钩到它。


我会被深圳画家村的《星夜》感动吗?


换一个问法:如果科学家能把一滴眼泪里所有的成分都复制了,包括水和盐和气味、温度──他所复制的,请问,能不能被称做一滴“眼泪”呢?


。。



狼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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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环保部今年二月开了一个很正经的会议,主题是:“谁怕大野狼?”穿西装的人们坐下来热烈地讨论:欧洲森林里消失了一两百年的灰狼又回来了,该怎么处理?


读这样的新闻,实在让人忍俊不住,你可以想象一群“东郭先生”开会讨论“中山狼”吗?


德国的狼,被格林兄弟抹黑得可厉害。好几代人,从还不会说话、走路的幼儿期,就被他们的父母以床边故事的温柔方式灌输“狼很可怕”的意识形态。小红帽的奶奶就被那尖牙利嘴的狼给吞下肚了。而且狼还有心机,它会伪装成奶奶的样子来骗小红帽。七只可爱小羊在羊妈妈出门的时候,差点全完蛋。那狼,不但会装出妈妈嗲嗲的声音,还会用面粉把自己的手敷成白色。三只小猪,那更别说了,被个大野狼搞得倾家荡产。最后,当然是邪不胜正,野狼总是会死的,而且格林总让它们死得很难看。小红帽的大野狼是被猎人的枪给轰死的,七只小羊的大野狼是淹死了以后再被开膛破肚的。


这样在仇恨教育中长大的孩子,真正长大以后能与狼和平共处吗?中文世界里的狼,名誉和境遇好不到哪里去。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吞虎咽、鬼哭狼嚎、声名狼藉、杯盘狼藉、豺狼成性、官虎吏狼、引狼入室、“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哪有一个好词?


在罗马、蒙古和日本原住民的远古传说里,狼都是高贵和力量的象征,但是挡不住污名化。人类对狼族进行理直气壮的“种族大屠杀”,到了二十世纪,欧洲和北美的森林里,狼已经基本被清算干净。


同时,城市里每一个广场上,鸽子聚集。


纽约市有一百万只鸽子。在水城威尼斯,鸽口是人口的三倍,走路过桥都要被鸽子撞上。每一对鸽子夫妻平均一年要生十二个孩子鸽,繁衍速度惊人。市政府的卫生官员都很头痛,因为鸽子带来种种疾病,尤其对孕妇、儿童、老人、病人威胁最大。鸽子,其实就是一种长了翅膀的老鼠。人们谈鼠疫而色变,对于会飞的“老鼠”却宠之喂之姑息之,因为,唉,鸽子的形象实在太好了。


《圣经》里,洪水几乎毁灭了丑陋的人类,绝望中的第一线光明,就是鸽子衔着橄榄叶带来的。从此,鸽子的肥,被看作可爱;鸽子的笨,被看作和平。鸽子泻肚似白稀稀的粪便,糊住伟人铜像的眼睛;沾着唾液脏脏的羽毛,掉进你露天的咖啡杯里。卫生部门发明出各种排除鸽子的方法──把避孕药掺进它们的食物里,用噪声波驱赶,但是没人敢大咧咧地说,要灭杀鸽子。如果有哪个不要命的官员敢用“灭鼠”的方式或甚至语言来谈鸽子的处理,那他真的不要命了,爱好和平的市民会愤怒地驱逐他,对他吐口水。


 


狼,快消失了,保育人士开始为狼族平反,从形象开始。东自波兰西至英国,呼吁尊重“狼权”的团体越来越多。在广场上摆出花花绿绿的摊子,也许隔壁就是“抗议苏丹屠杀”的摊子。狼的庄严的照片放在海报上,激越的声音告诉过路的人,狼,从来就不害人,它躲人唯恐不及。保护政策开始出现,今天,挪威有二十只,意大利五百,西班牙两千,瑞士有三只,瑞典有九群,德国有三十只。美国的黄石公园,为狼权努力了很久,现在有四百五十只快乐的狼。


你说,狼吃了农人的羊怎么办?是的,农人生气地说,你们城市人自以为浪漫,喜欢森林里有大野狼,但是大野狼吃我们的羊,谁赔?结果是,农民可以申请国赔,于是农民也不说话了。但是申理国赔之后,统计数字一出来,人们发现,狼其实并不那么爱吃人家养的羊。反倒是,森林里因为又有了狼,生态平衡更健康了点。在狼族回来之前,黄石公园里因为麋鹿太多,杨树和柳树被麋鹿吃个殆尽,使得需要杨、柳树的水獭和大角驼鹿难以维生。在狼族回来之前,体形较小的土狼猖獗,害死了狐狸部落。


狼来了,麋鹿少了,而且把吃不完的麋鹿肉留给大灰熊,于是大灰熊的孩子们多了起来。狼来了,土狼少了,小鼠小兔多了,于是狐狸和秃鹰们就成了旺族。


狼来了,唉,真好。


.。



目送乱离



 


这条巷子很短,巷头看到巷尾,不过五十米。而且巷子还挺丑的,一棵绿色的树都没有。我只是散步,看见这一户的大红门上贴着“售”字,包里刚好放了个相机,就“咔嚓”拍了张照片。从来没问过卖房子的事,也从来没这样拍过照。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这样回到了办公室。


几个小时之后,竟然又想起这件事,于是拿出相机,打开照片,把号码抄下来,请小春打电话去询问房子多少钱。小春就在我眼前打电话。她是个满脸笑容的甜蜜女孩儿,欢欢喜喜客客气气地问:“请问……”但是没说几句话,脸就变了颜色。


她吞吞吐吐地说:“那个业务员说,是职业道德,一定要讲清楚……”


“凶宅?”


她点头。一个七十岁的老兵,被讨债的人活活打死在房间里头。


“喔,”我兴高采烈地说,“好啊,约他今晚去看房子。”


“晚上?”小春睁大了眼睛。


冬天的晚上,天黑得早。凉风飕飕的,我们走进巷子里,没有树的巷子在昏昏的路灯下看起来像废弃的工厂畸零地。业务员小伙子在停机车,路灯把他的影子夸大地投在墙上。这时,我们发现,大门是斜的。“路冲,”他一边开锁一边说,“大门对着巷口,犯冲。”我悄悄看了眼路口,一辆摩托车“咻”地一下闪过,车灯的光无声地穿进巷里又倏忽消失。


进了大门,原来是露天的前院,加了塑料顶棚,遮住了光,房间暗暗的。业务员开了灯,都是日光灯,惨白惨白的,照着因潮湿而粉化脱落的墙面,我们的人影像浮动的青面獠牙。小春小声地问:“什──什么时候的事?”


“七年前了,”业务员说,一面皱着鼻子用力在嗅。小春紧张,急促地问,“你在闻什么?在闻什么?”


“没有啦,”业务员停下他的鼻子,说,“只是感觉一下而已。”


“感觉什么?你感觉什么?”小春克制不住情绪,几乎就要掐住那人的脖子。


我说:“总共有三个卧房,请问老兵住哪一个房间?”


业务员站得远远的,遥遥指着厨房边一个门,说:“那个。就在那个房间里。”


我走进他指的房间,听见他在跟小春说:“他们把他绑起来,两只手用胶带缠在后面,嘴巴用抹布塞住,然后打他踢他,最后用他自己的夹克套住头,把他闷死。邻居都听见惨叫,可是没有人下来。”


房间大概闷久了,有逼人的潮气,墙角长了霉,晕散出一片污渍,有一个人头那么大。


 


“很便宜啊,”业务员这回是对着我说的,但仍旧站得远远的,“很便宜啊,才一千万。”


我走出霉菌长得像人头的房间,问他:“老兵叫什么名字?”


业务员说:“名字满奇怪的,叫莫不谷。”


姓“莫”名“不谷”?这可是个有来历的名字啊。《诗经?小雅?四月》:


四月维夏,六月徂暑。先祖匪人,胡宁忍予?


秋日凄凄,百卉具腓。乱离瘼矣,爰其适归?


冬日烈烈,飘风发发。民莫不谷,我独何害?


以《诗经》命名的一个孩子,在七十岁那年,死于残暴。


一个星期以后,我和十个教授朋友聚餐,都是核子工程、生化科技、物理动机方面的专家。我把看房子的故事说了,然后问:“反对我买的举手?”


八个人坚决地举起手来,然后各自表述理由──有一个世界,我们肉身触不到、肉眼看不见的世界,可能存在,不能轻忽。三四个人,开始谈起自己亲身“碰触”的经验:沙上有印,风中有音,光中有影,死亡至深处不无魂魄之漂泊……


另外两个默不作声,于是大家请他们阐述“不反对”的理由。众人以为,看吧,正宗的科学家要教训人了。然而,一个认真地说:“鬼不一定都是恶的。他也可能是善的,可以保护你,说不定还很爱你的才气,跟你做朋友。”另一个沉思着说:“只要施点法,就可以驱走他。而且,你可以不在那里住家,把它当会客的地方,让那里高朋满座,人声鼎沸,那他就不得不把地方让给你了。”


又过了一个星期,和一位美国外交官午餐。我把过程说完,包括我的科学家朋友的反应,然后问他的意见。外交官放下手里的刀叉,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直直地注视着我说:“我的朋友,这有什么好犹疑的?当然不能买啊。你不怕被‘煞’到吗?”


倒是小春,从那时起,就生病了。后来医生说,她得了忧郁症。


 %%。



目送距离



 


从泰寮边村茴塞,到寮国古城琅勃拉邦,距离有多远?


地图上的比例尺告诉你,大约两百公里。指的是,飞机在空中从一个点到另一个点的直线距离。两百公里,需要多少时间去跨越?


在思考这个问题时,我已经坐在琅勃拉邦古城一个街头的小咖啡馆,街对面是旧时寮国公主的故居,现在是旅店。粉红的夹竹桃开得满树斑斓,落下的花瓣散在长廊下的红木地板上。你几乎可以想象穿着绣花鞋的婢女踮着脚尖悄悄走过长廊的姿态,她揽一揽遮住了眼睛的头发。头发有茉莉花的淡香。


寮国的天空蓝得很深,阳光金黄,一只黑丝绒色的蝴蝶正从殷红的九重葛花丛里飞出,穿过铁栏杆,一眨眼就飞到了我的咖啡杯旁。如果它必须规规矩矩从大门走,到达我的咖啡杯的距离,可不一样。


茴塞是泰寮边境湄公河畔的小村。一条泥土路,三间茅草屋,婴儿绑在背上的妇女两腿叉开蹲在地上用木柴生火。一个衣衫褴褛的孩子肩上一根扁担正挑着两桶水,一步一拐举步艰难地走在泥地上;凶悍的火鸡正在啄两只打败了却又逃不走的公鸡。茴塞,没有机场,因此空中的两百公里只是理论而已。


如果有公路,那么把空中的两百公里拿下来,像直绳变丝巾一样拉长,沿着起伏的山脉贴上,变成千回百转的山路,换算下来就是四百公里。四百公里山路,从茴塞到古城,无数的九湾十八拐,需要多少时间去横过?


这个问题同样没有意义,因为,贫穷的寮国山中没有公路。从茴塞,走湄公河水路是唯一抵达古城的方法。


湄公河这条会呼吸的大地丝带,总长四千两百公里。其中一千八百六十五公里穿过山与山之间润泽了寮国干涸的土地。从茴塞到琅勃拉邦的水路,大概是三百公里。这三百公里的水路,需要多少时间去克服?


本地人说,坐船吧。每天只有一班船,趁着天光,一天行驶七八九个小时,天黑了可以在一个河畔山村过一夜,第二天再走七八九个小时,晚上便可以抵达古城。


 


我们于是上了这样一条长得像根香蕉的大木船。茴塞没有码头,船老大把一根木条搭在船身和河岸上,我们就背负着行李巍巍颤颤地走过。村民或赤足或趿塑料拖鞋,重物驮在肩上,佝偻着上船。鸡笼鸭笼米袋杂货堆上了舱顶,摩托车脚踏车拖上船头,旅客们拥挤地坐在木板凳上。木板又硬又冷,不耐艰辛时,人们干脆滑下来歪躺到地板上。没有窗,所以河风直直扑面终日冷呛,但是因为没有窗,所以湄公河三百公里的一草木一岩石、一回旋一激荡,历历在眼前。


没有人能告诉你,三百公里的湄公河水路需要多少时间,因为,湄公河两岸有村落,当船老大看见沙滩上有人等船,他就把船靠岸。从很远的地方望见船的影子,村落里的孩子们丢开手边的活或者正在玩的东西,从四面八方狂奔下来。他们狂奔的身子后面掀起一阵黄沙。


孩子们的皮肤晒得很黑,身上如果有蔽体的衣衫,大致都已磨得稀薄,或撕成碎条。比较小的男孩,几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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