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赫斯文集-第2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璃杯的洗脸架。墙上有一幅布宜诺斯艾利斯省的地图和一个十字架;墙纸是胭脂红色的,图案是许多重复的开屏的大孔雀。唯一的一扇门朝着天井。挪动椅子位置之后才搁得下大衣箱。房客表示满意;当那女人问他怎么称呼时,他回答说姓维拉里。他之所以说这个姓,并不是当做秘密的挑战,也不是为了减轻事实上他并不感觉的屈辱,而是因为这个姓一直困扰着他,他不可能想到别的姓。认为冒用仇人的姓是狡黠的手段,是小说里胡编的,他当然没有这种想法。
维拉里先生最初足不出户;几星期后,等天黑了才出去一会儿。一晚,他进了离住处三个街区远的一家电影院。他总是坐最后一排;总是不等终场,提前一些站起来离开影院。他看了下层社会的悲惨故事;毫无疑问,这种故事包括失误,包括他以前的生活的形象;维拉里没有注意这些,因为他从没有想到艺术和现实会有巧合的可能。他顺从地努力让自己喜欢故事情节;他希望抢在展示情节的意图之前。和爱看小说的人不同,他从不把自己看成是艺术作品中的人物。
他从没有信件,甚至没有寄给他的广告宣传品,但他带着模糊的希望看报纸的某一栏消息。傍晚时,他把一把椅子搬到门口,认真地喝马黛茶,眼睛盯着隔壁房子墙上的爬藤植物。独处的岁月使他知道,在记忆中每天的日子大多是一模一样的,但没有哪一天,即使在监狱或者医院里,不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以前在幽居的情况下,他情不自禁地要计算日子和小时,不过这次情况不同,因为这次幽居是没有期限的——除非一天早晨报上登出阿列杭德罗·维拉里死去的消息。也有可能维拉里已经死了,那么现在过的日子就像是一场梦。那种可能性使他忐忑不安,因为他弄不明白它带来的感觉是如释重负呢还是大祸临头;他对自己说那种可能性太荒唐,便把它排除了。在遥远的过去(使他觉得遥远的不是时间长,而是两三件不可挽回的事),他怀着不顾一切的爱,曾向往过许多东西;那种强烈的愿望招来了男人们的憎恨和一个女人的爱情,现在却不想某些特殊的东西了:只希望能持续,不要结束。马黛茶味,烈性烟味,天井地上越来越长的影子。
这幢房子里有一条老狼狗。维拉里同它交上了朋友。他用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和记忆所及的小时说的一些乡村方言同狗说话。维拉里试图只顾眼前,不回忆过去,也不考虑将来;对他说来过去的回忆比展望将来更没有意义。他隐约觉得过去是构成时间的物质;因此时间很快就变成过去。有时候,他的厌倦像是一种幸福感;那时候,他的心理活动不比一条狗复杂多少。
有一夜,他嘴里一阵剧痛,使他惊恐哆嗦。那个可怕的奇迹几分钟后重演一次,快天亮时又来了一次。第二天,维拉里雇了一辆马车,去十一区的一家牙科诊所。大夫替他拔掉了那颗大牙。在那紧要关头,他不比别人胆小,也不比别人镇定。
另一夜,他从电影院回家,觉得有人推撞。他心头火起,但又感到隐秘的宽慰,转过脸去看那个冒犯他的人,恶狠狠地骂了一句。对方一惊,结结巴巴地道歉。那是个高个子的年轻人,黑头发,身边有个德国型的女人;维拉里那晚再三思索,确定自己不认识那两个人。但是他在家里蹲了四五天才敢上街。
书柜里有一部安德里奥利评注的《神曲》。出于些许好奇和强烈的责任感,维拉里开始阅读那部煌煌巨著;他晚饭前看了一歌,然后严格按照顺序细读了注释。他认为地狱里的苦难不是不可能或过分的,他没有想到但丁已把他打进最后一层地狱,在那里乌果利诺不停地用牙齿啮咬着卢其埃里的脖子。
大红墙纸上的孔雀似乎会引起纠缠不清的梦魇,但是维拉里先生从没有梦见由密密匝匝的活鸟组成的怪异的凉亭。天亮时,他总是做一个背景相同、但细节各异的梦。维拉里和另外两个人握着手枪闯进他的房间,或者在他从电影院里出来时袭击他,或者三个人都成了那个推操他的陌生人,或者阴沉地在天井里等他,见了面却好像又不认识他。梦快结束时,他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掏出手枪(他确实在抽屉里放了一把手枪),朝那些人发射。枪响把他吵醒,但那始终只是一个梦,在另一个梦中那些人重新袭击他,在第三个梦中他不得不再次把他们打死。
7月里一个朦胧的早晨,陌生人的在场(不是他们开门的声响)惊醒了他。在幽暗的房间里,他们显得很高大,面目在幽暗中却模糊得出奇(在恶梦中一直比现在清晰得多),他们虎视眈眈,一动不动,耐心等待,仿佛手中武器的重量压弯了他们的视线,阿列杭德罗·维拉里和一个陌生人终于找到了他。他做个手势,让他们稍候,然后朝墙壁翻过身,仿佛想重新入睡。他这样做,是为了引起杀他的人怜悯,还是因为承受一件可怕的事要比没完没了地想像它、等候它轻松一些,或者——这个可能性也许最大——设想那些杀手只是梦中的景象,正如他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多次见过的那样?
他正这样恍恍惚惚时,枪声抹掉了他。
。。
门槛旁边的人
。网
比奥伊·卡萨雷斯从伦敦带回一把奇特的匕首,三棱形的刀身,竖工字形的刀柄;我们那位英国文化协会的朋友,克里斯托弗·杜威说,这种武器是印度斯坦人常用的。这一见解使卡萨雷斯打开了话盒子,说他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在那一地区工作过。(我记得他还误引了玉外纳的一句诗,用拉丁文说〃恒河之水天上来〃。)我根据他那晚讲的见闻,编写了下面的故事。内容肯定忠实于原意:愿真主助我摒绝诱惑,以免添校加叶,或者像吉卜林那样夹叙夹议,渲染故事的异国情调。此外,这篇故事有一种简古的意味,或许可以和《天方夜谭》里的故事比美,让它泯灭,实在是一大憾事。
我所要讲的故事,确切发生在什么地点无关紧要。再说,在布宜诺斯艾利斯,有谁记得住阿姆利则或乌德这类地方的精确的地理位置呢?因此,我只消说当年一个伊斯兰城市里发生了骚乱,中央政府派了一个铁腕人物前去恢复秩序。那个人出身于苏格兰一个显赫的武士家族,血液里带有暴力的传统。我只见过他一次,但再也忘不了他乌黑的头发,高高的颧骨,贪婪的鼻子和嘴巴,宽阔的肩膀和北欧海盗似的结实的骨架。今晚在我的故事里暂且称他为大卫·亚历山大·格兰凯恩吧;这两个名字对他很合适;因为两位以铁的权杖治理国家的君主分别叫这两个名字。我猜想大卫·亚历山大·格兰凯恩(我得习惯于这么称呼他)叫人生畏;他走马上任的告示一张贴出来,全城就平安无事。但他仍旧颁布了许多酷烈的法令。几年过去了。锡克族和穆斯林捐弃了宿怨,城里和附近地区太平无事,这时格兰凯恩却突然失踪。很自然,有不少街谈巷议,有的说他被绑架,有的说他给杀死了。
这些情况是我从上司那里听来的,因为新闻审查十分严厉,格兰凯恩失踪之事报上未予评伦(据我回忆,甚至没有报导)。有句谚语说,印度之大大于世界;格兰凯恩在奉诏管辖的城市里也许可以一手遮天,但是在大英帝国的行政机器里只是个小小的零件。当地警方的调查毫无结果;我的上司认为派一个人微服私访或许能减少疑惧,取得较大效果。三四天之后,(印度街道之间的距离够大的),我跑遍了那个吞没一个大人的城市的街道,没有多大指望。
我几乎立即感到一个隐瞒格兰凯恩下落的庞大阴谋。我觉得,这座城市里没有一个人不知道这个秘密,没有一个人不发誓守口如瓶。我询问的人中间,大多是一问三不知;连格兰凯恩是谁都不知道,从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说过这个人。另一些人则相反,说什么一刻钟之前还见到他同某某人在讲话,甚至还陪我到两人进去的那户人家,可是里面的人说是根本没有见过那两人,或者说是刚刚离开。有些人说得有鼻子有眼,却没有一句真话,气得我照着他们的脸就是一拳。证人们尝到了我的厉害,又编出一套谎话。我不相信,但不敢置之不理。一天下午,有人留给我一个信封,里面的纸条上写着一个地址……
我赶到时,太阳已经西沉。信里的地址是个贫民区;那座房屋很低矮;我从人行道上望到里面有好几进泥地的院落,最里面是一片空地。最后一进的院子里在举行某种穆斯林庆典;一个盲人捧着红色木制的琵琶走了进去。
我脚下有个老态龙钟的男人蜷缩在门槛上,一动不动,仿佛一堆什么东西。我得描述一下,因为他是故事的重要部分。漫长的岁月磨掉了他的棱角,抽缩许多,有如流水冲刷的石头或者经过几代人锤炼的谚语格言。他鹑衣百结,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缠头长巾也是一条破布。他向我抬起头,在沉沉暮色中只见黧黑的脸和雪白的胡子。反正我已不存什么希望,开门见山就向他打听大卫·亚历山大·格兰凯恩。他开始没有听懂(或许没有听清),我不得不解释说格兰凯恩是司法长官,我在找他。我说话时觉得询问这样一个老头未免可笑,对他来说,现实无非是模糊的嘤嘤声。我想,这个老头也许能谈谈有关暴乱或者阿克巴的事情,但绝没有格兰凯恩的消息。他随后讲的话证实了我的怀疑。
〃司法长官!〃他略带诧异地说。〃长官失踪了,你们在找。我还是小孩的时候发生过这种事情。日期我记不清楚了,不过那时候记卡尔·赛因(尼科尔森)还没有在德里城下阵亡。过去的时间留在记忆里;我当然记得当时发生的事情。神一怒之下容许人们败坏堕落;因此人们满口诅咒,谎骗欺诈。话虽这么说,不是所有的人都是邪恶的,当传闻女皇要派人到这个国家行使英吉利的法律时,那些不太坏的人额手相庆,因为他们认为法治总比混乱为好。那个基督徒上任不久就滥用职权,欺压百姓,贪赃枉法,罪大恶极的人都从轻发落。最初,我们并不怪罪于他,因为谁都不清楚他推行的英国司法制度,新长官的明显的倒行逆施也许自有他的奥妙。我们总是往好里想,认为他总有他的道理,但是他同世界上所有贪官污吏的相似之处实在太明显了,到头来,我们不得不承认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恶棍。他成了暴君,穷苦百姓(他们一度对他寄予厚望,现在发觉看错了人,格外忿恨)打定主意要绑架他,加以审判。光说不干是不够的;计划必须付诸行动。除了头脑简单、少不更事的人之外,也许谁都不信这个大胆的计划能够实现,但是成千上万的锡克族和穆斯林履行了自己的诺言,一天居然难以置信地做到了他们谁都认为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他们绑架了司法长官,把他囚禁在偏僻郊区的一间农舍里。然后,他们遍访遭受他伤害的人,或者(在某种情况下)寻找那些遗孤遗孀,因为那些年来,这个屠夫手中的剑从没有休息过。最后,也许是最艰巨的工作,是寻找并任命一位审判司法长官的法官。〃
这时候,有几个妇女进了屋,打断了他的话。
过了一会儿,他缓缓地接着说:
〃谁都知道每一代都有四个正直的人,秘密地支撑着天宇,并在神面前证明了自己当之无愧:这四个人中间准有一个最称职的法官。但是人海茫茫,湮没无闻,相见不一定相识,何况他们自己也不知道身负秘密使命呢?于是有人出主意,既然我们无缘辨识贤人,那就从痴骏中间去找。这一意见占了上风。《古兰经》学者,法学博士,有狮子之称、信奉一个神的锡克族,信奉众多神祗的印度教徒,宣扬宇宙的形状像是叉开两腿的人的马哈毗拉和尚,拜火教徒和信奉犹太教的黑人组成了法庭,但是最终的判决交给一个疯于去做。〃
这时候,有几个人从庆典活动中出来,打断了他的话。
〃由一个疯于来判决,〃他重复了一遍。〃以便神的睿智通过他的嘴来表达,让人的狂妄自大感到羞愧。疯子的名字已被人遗忘,或者根本没人知道,他赤身裸体或者披着褴褛的衣服在这一带街上转悠,老是用大拇指数自己的手指,或者同路旁的树木调笑。〃
我不以为然。我说,由疯子做最后判决,审讯是无效的。
〃被告接受了这个法官,〃他回答说。〃也许他明白,假如密谋者释放了他会有危险,他只能从一个疯子那里得到非死刑的判决。据说人们告诉他法官是谁时,他哈哈大笑。由于证人数目庞大,审判过程持续了许多日日夜夜。〃
老头不做声了,显得心事重重。我得找些话来说,便问他审判了几天。
〃至少十九天吧,〃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