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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笔灵1·生事如转蓬-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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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中夏暗暗心惊,听她的口气似乎是谈及郑和。那边传来一阵衣服磨地的声音,只见来人拽着赵飞白一条腿,生生拖回墨雨轩内。看她的手法举重若轻,拖起这一百多斤的人来毫不费力。



 



「是该报警还是……」罗中夏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再看一下情况。他一步一步小心蹭到墨雨轩门前,门没关牢,刚好给他留了一道小缝。



 



那人恰好背对着门缝,罗中夏这回看清楚了他穿着一身风衣,身材却是不高。只见他把赵飞白随便甩到一旁,打开日光灯,随后从怀里掏出一个竹制小筒,搁到紫檀桌上。这筒长约十几公分,由暗青色的竹片用金丝籀成,上面似乎还漆着几行字,不过距离太远,实在看不清。



 



再往屋子深处看,罗中夏一惊。



 



一个人在一张简易行军床上盘膝而坐,双目紧闭,正是郑和。



 



但他的模样是何等可怕!



 



郑和的整张脸完全被青色所侵蚀,裸露在外面的手臂也是青筋暴起,黑中透紫,整个人恍如鬼魅。他的脸形本是正方,现在却越发瘦削起来,仿佛被不知名的力量拉得长且直,太阳穴深陷。



 



罗中夏猛然想到,此时的郑和,与颖僮有几分相似。



 



风衣人用手按在郑和的人中和太阳穴各几秒钟,又摸向郑和下腹,一股光亮闪出,隐约可见一管毛笔影影绰绰在丹田之内。她自言自语道:「奇怪了,就算是无心散卓笔,何以炼化得如此之慢呢?」



 



郑和依然沉默,她拍了拍郑和的头,忽笑道:「不过没所谓啦,我就再多等十几分钟,待到日出之时,你便可以开始作为我奴仆笔僮的新人生,这是你的福分哦。」



 



这番话听得罗中夏毛骨悚然。先前他单知道笔僮乃是毛笔所化,韦势然那个老狐狸却没提过炼笔僮还需要活人来作材料的。



 



他心中害怕,身体自然朝后缩去,心中天人交战,不知是该去救郑和的性命还是自顾逃生。郑和虽然讨厌,可毕竟是自己同学。罗中夏虽然浑,可让他坐视别人濒临绝境而不理,却也很难。



 



此时天空已然泛起鱼肚白,只怕没一会儿就要日出。一个人的生死,不,是两个人,不,是三个人的生死就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罗中夏陡然背负起沉重的心理压力,呼吸不觉开始粗重起来。



 



「是谁?!」屋内风衣人厉声叫道。



 



罗中夏大惊,转身就跑。



 



为时已晚。



 



 






第十章 麟阁峥嵘谁可见



 



——出自《全唐诗》卷一百七十·李白〈赠从弟南平太守之遥二首〉



 



从墨雨轩门口到偏院出口只有四十米远,只要逃到那里就安全了。只是想走过这四十米,却如跨天堑深崖。



 



罗中夏刚一转身,只听身后墨雨轩的大门啪的一声被推开,随即一阵罡风呼地擦耳而过。他再定睛一看,那个风衣人已经挡到了他与偏院出口之间。



 



风衣人打量了罗中夏一番,笑道:「我当是谁,原来又是个年轻人。你不在家里睡觉,跑到这种荒僻之地做什么?」语气轻松,倒像是闲谈。



 



罗中夏犹豫了一下,现在想逃只怕也已经晚了,还不如放手一搏。他本来也是个好耍小聪明的人,于是壮起胆子喝道:「你干的一切,我都看到了。」此时他与风衣人正面相对,天色又已泛亮,对方面容看得清清楚楚,竟是一名年近三十的艳丽少妇。她齐耳短发,素妆粉黛,一双圆眼却透着精干之色。



 



她听到罗中夏呼喊,用手端住尖尖下巴,似是饶有兴味,「哦?你倒说说看,我干什么了?」



 



「哼,你想把他炼化成笔,成为你的奴隶!」



 



「哎呀哎呀。」少妇扬扬手腕,羞涩地拍了拍自己的脸颊,妩媚一笑,「真是小孩子,你误会了。那『奴隶』二字可是别有寓意呢。」



 



「我没误会。」罗中夏冷冷回答:「笔僮如行尸走肉,不是奴隶是什么?」



 



少妇没料到眼前这个年轻人竟知道笔僮为何,轻佻做派消失不见,眉宇间一下子涌出煞气,「你,你是诸葛家的还是韦家的?」



 



「我是罗家的。」



 



罗中夏泰然自若,负手而立。少妇被他的气度吓住,先自疑惑道:「罗家?我怎么不知道有这么一派。」



 



「你不知道的,可多了。」



 



罗中夏从容答道,朝前走了两步,忽然伸长脖子,越过少妇肩头向出口处打了个招呼:「老李,我在这儿呢!」



 



少妇听得这个名字,面色剧变,连忙回头。罗中夏见机不可失,心中笔灵一提,发足狂奔,与少妇擦身而过,直扑出口。从刚才他就算准了时间,情知自己敌不过她,所以先虚张声势把对手唬住,再伺机逃走。



 



青莲笔本擅长灵动,只是罗中夏不知如何操控,与笔灵本身相知又低。初时发足之际全凭一口冲气,心念绝命,青莲笔迸力一跃,一下子出去十几米远。而时间一长,身体与笔灵之间流通复窒,他脚步登时又慢了下来。



 



眼看人已经冲到了入口,罗中夏眼前黑影闪过,夹以幽幽香气。他觉得一只软软玉手抵住自己胸膛,轰的一声,自己被震出十几米远,背部正正撞在墨雨轩门上。



 



这一下把他撞得眼冒金星,头晕脑胀,躺倒在地半天爬不起来。



 



少妇款款走来,笑意盎然,「我还真被你吓着了呢,真是个坏孩子。」说完这句,她陡然停下了脚步,表情既惊且疑。罗中夏不知何故,挣扎着要起来,一低头,看到自己胸前衣服已经化为片片碎布,而裸露胸部正闪着青色毫光。



 



「你也有笔灵?」少妇收敛起笑容。



 



「而且是好多枝呢。」



 



罗中夏嘴上胡说八道,心里反复默念绝命诗,希望能催起笔灵。笔灵虽以鼓荡应和,他却不知如何运用。就好像一个人拿了汽车钥匙启动发动机,却不知道如何起步上路一样。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若是自己昨天晚上认认真真读几首诗,也不至于落到这种窘迫境地。



 



少妇不知罗中夏心理波动,警惕地停住了脚步不敢上前。两个人四目相对,却是谁都不敢先动。



 



局势僵持了一阵,少妇眼珠一转,先开口示好,「你既然也有笔灵,那我们就是同道中人了。我叫秦宜,尊驾怎么称呼?」



 



罗中夏不知她突然怀柔意欲何为,也不答话,尽力掩饰住自己的虚弱。如果被她看破自己根本无法驾驭笔灵,只怕生死立决。



 



「啧,疑心病还挺重的。好啦,好啦,为了表示我的诚意,让你先见识一下。」



 



少妇以为他不信,又是妩媚一笑,伸手开始解风衣的扣子。罗中夏大窘,赶紧把视线朝旁边移去。秦宜笑道:「这孩子,这么猴急,我给你看的可是另外一样东西。」



 



风衣之下,是一套粉红色的ol套装,穿在秦宜身上凹凸有致,曲线玲珑。而吸引罗中夏的,不是她前胸两处诱人的圆润突起,却是双峰间一个玉麒麟的挂饰。



 



「很美吧?」秦宜垂头半看,声调柔媚,也不知她指的是什么。



 



随着她的指头抚弄,几缕光彩自玉麒麟头部飘然而出,朦胧间罗中夏看到一管毛笔幻象自秦宜背后冉冉形成,笔端微弯若角,笔身斑驳如鳞,隐有琥光。



 



这是除去凌云笔、咏絮笔和自己的青莲遗笔以外,罗中夏见识到的第四枝笔灵。这管笔流光溢彩,端的华丽,直看得他心驰目炫,不由得脱口问道:「这是什么笔?」



 



「呵呵,好看吧,这叫做麟角笔。」秦宜的笑面在彩光中魅惑无限,「那尊驾的笔灵又是什么呢?」



 



「是当年日军投降时签字用的,叫做派克笔。」罗中夏一本正经地说。秦宜先是一愣,然后很幽怨地说道:「好过分呀,你都把人家的看完了,还净骗人家。」



 



秦宜憨掬尽显,娇柔的幽怨之声让罗中夏心旌动摇。他忽地想到屋子里的郑和生死不知,一股冷气穿心而入,把那股虚火生生压了下去。



 



「快把你的笔灵给姐姐看看嘛。」秦宜半真半假地催促道。



 



罗中夏侧脸看看屋内,郑和的面色愈加惨青,只怕真如秦宜所言,一到日出就会被炼化到无心散卓笔中,沦为傀儡。



 



「可恶,得想个办法啊。」罗中夏挪动一下四肢,在心中暗暗着急。而今之计,只能设法催动起青莲遗笔的神速能力,突破出去找小榕或者韦势然,他性格消极,知道自己是没有胜算的。秦宜又朝前走了两步,罗中夏忽然开口道:「你这么做,就不怕诸葛家不高兴吗?」



 



秦宜果然停了下来,表情有些不自然。从刚才她对「老李」这个名字的反应来看,她似乎对老李颇为忌惮。罗中夏知道自己这一把押在诸葛家算是押对了。



 



「他,他们已经知道了?」秦宜的声音有些发颤。不是那种故作娇嗔的颤音,而是自恐慌而生。



 



「不错,一切都在我们掌握之中。」罗中夏继续演戏,故意停住不往下说。



 



秦宜朝后退了一步,身上笔灵一涣,神情似乎不太相信。罗中夏决定再吓她一吓,眯起眼睛道:「这是李老爷子亲自下的指示。」



 



「……」



 



「我现在若是不回去,就自会有人来接应。到时候你可别怪李老爷子无情了。」



 



秦宜又畏缩地退了退,罗中夏心中一喜,心说得手了,起身就走。突然罗中夏觉得右腿一酥,登时整个人摔倒在地,动弹不得,浑如瘫痪了一般。



 



秦宜放声大笑:「小伙子,我几乎被你骗到了。」



 



「怎……怎么回事?」



 



「你这人真有意思,老李什么时候姓过李了?」



 



罗中夏听了后悔不迭,直骂自己胡乱发挥,反露了破绽。



 



「不听话的孩子就得调教。」



 



秦宜打了两个响指,啪啪两声,罗中夏的左腿和右臂也是一酥,也都陷入瘫痪。他能恍惚感觉到,自己三肢之内的神经似是被三把重锁锁住,阴阴地往外渗出酸痛,如蚁附体。



 



他难受地在地上打滚,张口大呼,秦宜居高临下道:「如何?咱们再换个滋味吧。」



 



又是一声响指,酸痛之感陡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阵奇痒,百蛆蚀骨,更加难耐。这种感觉持续了一分钟,秦宜又打了一个响指,柔声道:「现在如何?」



 



奇痒瞬间消失,一股难言的兴奋从他的下腹悄然升温。



 



「别以为姐姐只会虐待别人,在我手里欲仙欲死的男人可多了呢。」秦宜调笑着拿眼神向下扫去,亲切地说,「只要你告诉姐姐,姐姐就用这麟角笔好好谢谢你,岂不比你双手省力?」



 



罗中夏不知道,这麟角笔本源自西晋名士张华张茂先。当年张华作《博物论》洋洋万言,献予晋武帝,武帝大喜,遂赐其辽东多色麟角笔。若论年代,麟角尚在咏絮、青莲之先。麒麟本是祥物,其角能正乾发阳,故有「麟角如鹿,孳茸报春」之说;所以这麟角笔天生就可司掌人类神经,控制各类神经冲动。只要被它的麟角锁住,就等于被接管了一身感觉,要痛则痛,要酸则酸,要爽则爽。



 



秦宜一边使麟角笔继续抚弄他的兴奋神经中枢,一边逼问道:「你到底说还是不说呀?」罗中夏心想若是被你知道我有青莲笔,只怕死得更快,于是抵死不吭声,只是咬紧牙关硬扛住下腹一波波传来的快感。



 



秦宜见他如此,脸色一翻,纵身跳进屋子里把适才那个小竹筒握在手里,冷冷对罗中夏道:「我说,我已经够客气的了,别敬酒不吃吃罚酒。」罗中夏只是闭目不语。



 



「好,既然如此,我就不问了,反正等我把你的笔灵收了,就知道是什么货色了。」



 



秦宜恨恨说道,高举起那个小竹笔筒,头上麟角笔光彩大盛,一股巨大的疼痛瞬间爬满罗中夏所有的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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