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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经典短篇小说集(国内篇)-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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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硬梆梆的?”我瞪了陈明亮一眼,“你当我是死人?”

“没说你是死人。你读书太多,该敏感的不敏感,不该敏感的特别敏感。”陈明亮换到我身边的沙发里来,“我的意思是说,你应该换一种活法儿。”

“你要是想老话重提,趁早免开尊口。”我笑了。

“你看你……”陈明亮笑了,“该一点就透的时候你非不一点就透,不该一点就透的时候你不点也透……”

我冲他摆摆手,示意他闭嘴。

一个头发披到腰上的女孩子走过来,她的皮肤好象透明似的,眼皮上面涂了蓝色的带亮片的眼影,眨眼时眼波横流,别有一股妩媚劲儿。她谁也不瞧,冷冷地走到钢琴前面,坐了下来。每次弹琴,她都从“水边的阿狄丽雅”开始。

“朗朗以前也在酒店里弹过钢琴的。”

陈明亮贴近我的耳边儿说,“我也会弹……”

我盯着在我大腿上放着的手。这只体型硕大,颜色怪异的蜘蛛拿我的大腿当独木桥,来来回回地游走着。后来,它像迷失了方向似的,停了下来。

沉默了一会儿,陈明亮又坐回到我对面去了,一条腿压着另一条,手好象两只正在拥抱的蜘蛛爬在最上面的膝盖上。他独自生了会儿气,点上了一支烟。

“朗朗在酒店里弹琴,”我觉得嘴里的话就像陈明亮嘴里的烟雾,不知怎么就窜出去了,“经常有男人来找她,谈好了价钱,她就和男人开房。”

陈明亮张大了嘴巴。

“为了挣钱。”我说。

“……多少钱?”

“一次一千。”

“她要那么多钱干么?买衣服?”

“为了她妈妈。她妈妈在监狱里。”

陈明亮又坐到我身边的沙发上。“发生了什么事儿?”

“朗朗的妈妈是化妆师。”我冲陈明亮笑笑,“不过不是给活人,是给死人化妆的。她跟朗朗的爸爸结婚时说自己是护士。过了好几年,这事儿才暴露了。朗朗的爸爸他是个写话剧的,一点儿名气也没有,这下可神气了,在家不是打就是骂的,天天在外面喝酒,逮谁跟谁倾诉。朗朗的妈妈要跟他离婚,他又不离。反正越闹越厉害,朗朗的妈妈夏天在家也得整天戴着手套,这也不能让朗朗她爸爸满意,他跟人说,早晚有一天要把老婆的死人手剁下来不可。谁也没拿他的醉话当真,但他有一次喝多了以后真动手了,两人打起来了,结果是朗朗的妈妈一时失手,剁到朗朗的爸爸的手腕子上,可能是碰巧割断了静脉什么的吧,血流得太多,后来也没抢救过来。朗朗的妈妈过失杀人,判了二十年,朗朗想早点儿把她妈妈从监狱里弄出来。”

“后来呢?”过了一会儿,陈明亮问。

“嗯?”

“朗朗把她妈妈弄出来了吗?”

“出来了。但过了一阵子她又回去了。她在外面已经不适应了,觉得监狱好。监狱里有工厂,织手套的。她妈妈回去当技术员去了。”

天气一天天地冷了。第一场寒流到来的那天,陈明亮来学校找我,要带我去吃火锅。我们在火锅店里遇见了他的三个朋友。他们都是漂亮小伙子,带着各自漂亮的女朋友。桌子中间放着一个很大的火锅。周围行星似的摆着装满食物的盘子。陈明亮一本正经地告诉他的朋友,我会用茶叶算命。我们的银河系立刻响起一片瓷器的声音,接着就有一杯茶伸到了我的眼皮子下面。

“我不会算命。”我看了陈明亮一眼,“最多能看看爱情。”

“就是让你看爱情。”陈明亮笑着说。“我们最在乎的就是爱情了。”

“就是就是就是。”他们一迭声地附和。

我看了一眼杯里的茶叶,又抬头看了一眼端着茶杯的女孩子,她的头发长长的,脸上一直挂着笑容。

“你是个很聪明的女人,”我把目光重又投向茶叶,“也很有手段,擅长把握男人的心理,你做事不一定非要显山露水,但你更容易占上风。你能让男人围着你团团转,但转到一定时候,就会出现问题。他也许会突然清醒过来,慢慢摆脱你的控制。”

她的笑容像一层油,凝在了脸上。她把茶杯放回到自己的眼前,“看来,我得早点儿嫁人了。”

“那也没用。形式感改变不了命运。”

她的笑容彻底没了,脸色苍白,像一块冻硬的猪板油,“什么是命运?几片儿破茶叶?”

“有时候就是几片儿破茶叶。”陈明亮在桌子底下踢了我一脚,我扭着看着他,“你踢我干么?”

“你看你……”陈明亮的脸红了。

“不是你让我看的吗?”我冲那个沉着脸的女孩子笑笑,“刚才我是跟你闹着玩儿呢,你千万别当真啊。”

“没事儿。”她笑笑。

我们把茶水放到一边,喝起酒来。几杯酒下肚,微笑又回到我身边的长发女孩子的脸上。她和陈明亮拼酒,他们在我眼前碰一下杯,然后把酒喝下去。她男朋友劝了几次,她不听。

“来,陈明亮,再来一杯。”

“我不行了,我认输了,行不行?”

“不行,你他妈的今天不喝你就没种。”她挥手时把茶杯碰掉了,白瓷杯子摔成几片儿同,茶叶和水淋了一地。

“你别闹了行不行?”她男朋友生气了。

“我又不是故意的……你瞪什么眼睛?”

“买单。”她男朋友招手叫服务员。

“我还没喝够呢……陈明亮,咱们去酒吧接着喝。”

“我喝不动了,真不行了。”

“你他妈没种。”

“对,我没种。”陈明亮笑嘻嘻地说,“我没种行了吧?”

我和陈明亮坐上出租车,他让司机去“贵都”。我扭头看了他一眼,“你不回家睡觉吗?喝了这么多酒……”

“我们得谈谈。”陈明亮说。“要不然我睡觉也不踏实。”

我们去了“贵都”,他径直走向服务台开了一间房。

“你什么意思?”

“谈谈,只是谈谈。就我们两个,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地谈一谈。”陈明亮一眨不眨地盯着我,举起两只手在我眼前晃了晃。“我保证不会碰你一根手指头。”

房间挺不错。陈明亮进门后先去洗澡。我把房间里所有的灯都打着了,还冲了两杯即溶咖啡。

陈明亮从浴室里出来后,我们对坐在椅子上,一人端着一杯咖啡。

“朗朗现在在哪儿?”陈明亮问我。

“我不知道。”我说。“怎么又想起她来了?”

“她的故事好象没完似的。后来她怎么样了?”陈明亮问我。他的身体在刚套上身的毛衣里散发出湿润温暖的气息。他连牙也刷了。

“朗朗弹琴的时候,遇到过一个男人。他是听朋友们说起朗朗的特殊身份的。起初他不相信,他说看上去比早晨的露珠儿还纯洁剔透的女孩子,怎么会干这个?别人说你不相信干吗不去试试。他就去试了。结果证明在社会的某一方面他是个天真幼稚的男人。他们过了一夜。天亮时他们分手了。朗朗接着去做自己的事儿,男人也接着过自己的生活。半年以后他离婚了,两年以后他和另一个女孩子谈起了恋爱。一年以后他们决定结婚。这期间他去一所大学开学术会议。在那里,他遇见了一个女研究生。她身上的很多东西都和以前不一样了,连名字都改了,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我把咖啡喝掉,脱掉外面的大衣,对陈明亮说,“我去洗个澡。”

我冲淋浴的时候,陈明亮开门走了进来。我吃了一惊。我还是第一次从年轻男人脸上看到如此温柔忧伤的表情。

“我全都明白了。”陈明亮说。

我叹了口气。“你这个傻瓜。”

2002年<作家>2期


 。。



严歌苓:风筝歌



故事总是这样开始的:一位富有、俨如王侯的老父;一位贤淑、集人间美德之大成的慈母,然后必定有一位美丽、娇巧,被宠若掌上明珠的小女。不幸这个故事就这样不免俗地趁着世世代代听故事人的心愿构出了这第一步布局。

故事发生在唐人街飞起一只带歌的风筝那天。洗衣匠们这时送完了洗熨妥贴的衣物、床单、餐布推着空车回来;鱼行已完成了一早的收购,算盘珠上留着湿润的银色鱼鳞;茶食店的伙计正打着哈欠一块块卸下门板,人们就在这个时候看着白亮的早晨海面上方飞起一只七彩凤凰风筝。风筝上有个小八音盒,叮咚叮咚地来回奏着一支乐曲。人们就说,是梅老板的囡过生日。一些人便有点黯然地想到,我们原是有飞风筝雅好的一族人哩;原是善于以风筝做些莫名的寄托的一族人哩。

然而眼下只有梅老板一个人有做风筝和放风筝的情致。梅老板年年都有新点子出在风筝上。一回飞了只金黄蜈蚣,一百只脚爪都动。街上的人都看这只风筝带着小调儿一窜一跌地不断飞得高远,然后想起手上还忙着的事情,便一醒,接着忙去了。只有一个人还站在路中央看,仰着的粗脖子上凸一颗树瘤般的大喉节。骑自行车上学的男孩急打铃从他身边绕过去。男孩回头看了他一眼,认准这三十多岁的鬼佬是个流浪汉。

第二天人们就知道流浪汉肯特先生给梅老板收留了。因为肯特先生从北边沿太平洋一路流浪下来,专为寻找梅老板的太太海伦的。流浪汉肯特先生背着一只英军背囊,穿着美军皮靴,口袋装着十多枚德军的铁十字徽章,走过最密集的珠宝店家,停在了梅老板门朝海湾的房子前。

开门的正是尤瑞卡小镇著名失踪事件中的主人公海伦。流浪汉肯特心想,她并不像镇上人传说的那样丑陋。实际上这初入中年的女人相貌平常,并没有丑得出众的地方。海伦淡灰、近乎银色的眼睛迟缓地推出一个对陌生人的警觉微笑,这微笑是因为流浪汉一口叫出了她的名字。

肯特热烈地说,海伦你大概不记得我了。不过你一定记得你父亲母亲常去的教堂旁边的那个饭馆吧?你父亲常在里面打弹子的那家?——我爹就是那家饭馆的厨子啊!

海伦眨着略微外突的银色眼睛,用力记忆:教堂,饭馆,饭馆里有个黑沉沉的弹子房是没错的……

肯特更热烈地说,你离开家的时候,我在欧洲打仗,回来听街坊说到你……

海伦眼皮一垂,打断这个发出流浪气味的人;你父亲还好吧?她心里对那弹子房里古老的烟草气味和墙上一只巨大的三文鱼标本都记得活生生的。但她实在想不起那饭馆的厨子是谁。她想街坊们至今还谈论她,是因为她同一个年长她二十岁的中国人离家出走是件大大超出他们理解力的事。海伦能够想象她的邮差父亲怎样告诉全镇的人他退回了海伦的每一封信和每一张圣诞卡。然后全镇的人也就把那个跟中国佬跑了的海伦在镇上十六年的生命痕迹全否定了。

流浪汉肯特说,我父亲让我来找你。他说海伦和镇上的人不一样了,海伦是个见多识广的人了。

一辆汽车开过来,海伦眼神变得十分紧张。车上下来的男人下巴上蓄着尖尖的胡须。流浪汉肯特想,这个中国佬也不像镇上人讲得那样,有张虐疾病的青脸和贼似的小眼睛。依他看来,这个中国佬除了瘦小一点之外,和别的中国佬没任何区别。后下车的女孩却使流浪汉有点心慌意乱,他盯着她像盯着猫与狗生出的奇美动物。女孩大声问海伦是否看见了那只带歌的风筝。她也和一切女孩一样,在陌生人面前总有些失态的活跃,即使这陌生人对自己的流浪身份毫无避讳。这是个十四岁的雅致女孩,半透明的肤色,帽子边缘一圈卷发。肯特想,她之所以完美是她接近真实更接近虚幻。海伦告诉他,这是他们的女儿,叫英格丽特,都习惯叫她的中国乳名:英英。

海伦把流浪汉肯特介绍给丈夫时,把他说成了自己童年的朋友。

被人称作梅老板的人没等妻子说完就摆着手请流浪汉进门。他说,海伦跟我生活了近二十年,还是第一次看到家乡人。梅老板明白妻子在夸张流浪汉父亲和她父亲的交情。梅老板并没有多少笑容,但有股说不出的温和,这使流浪了多年的肯特感到踏实。他想镇上的人对这个中国佬的描述欠缺一点客观。

走进院子时,流浪汉肯特觉出混血小姑娘毛茸茸的目光在自己身上、脸上。她和他的眼睛极短暂地捉了回迷藏。她的眸子黑中带绿,于是它们是他见过的最黑一双眼睛。流浪汉目光里秘密的轻挑使小姑娘感觉新鲜。她看见流浪汉耳朵里有一层很显眼的灰垢,浓厚的头发里残存着海风,眼珠里闪动着走夜路的光亮。肯特的皮靴早被穿垮了,这是小姑娘英英十四岁生命中见识的最顽强最无赖的一双鞋。

梅老板当晚在女儿生日宴会上把肯特介绍给老相识,说这白佬是店里新上任的经理。不过人们已闻说这天早晨的街上走过一个行迹可疑的流浪汉。这几条街上,任何时候出现一个不属于自己的人,都会在空气中布散一股不安。

流浪汉肯特就这样摇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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