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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纯粹理性批判指要-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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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理念中给出充分解决的,这种解决,倒并不在于判定宇宙到底是有限还是无限等等,而在于对理性本身作批判的考察,从根本上弄清究竟是什么使理性提出了世界有限或无限等等问题作出种种断言。我们不能借口这些问题不可能在经验中获得确定的解答而逃避回答,而至少必须明确回答如下问题:使我们陷入这种难以解决的困难的理念是从哪里来的?难道我们需要作出解释的诸现象,而对此我们只需按照这些理念去寻求现象的说明的原则或规则吗?显然,理念的对象是无条件的绝对整体,这既不是一种知觉,也不能通过任何经验给予,而是由人的头脑自己假定的。先验宇宙论问题要说明的正是这种无条件的绝对整体,而不是现象。只要我们自己始终保持一致,不要把理念误会为有经验给予的、因而也有按经验规则可认识的对象与之相应的“臆想的表象”,则对涉及宇宙论理念的对象的问题是完全可以从主观上即通过对其知识基础的考察,而得到确定的“批判的解决”的。试图从经验上或客观上对理念对象的问题作“独断的解决”,那才是不仅不确定、而且不可能的。

三、借所有四种先验理念对宇宙论问题的怀疑地表达
弄清了宇宙论问题从主观上得到完全解决的可能性和必然性之后,康德开始寻找解决问题的入口。如前所述,宇宙论理念要解决的是经验世界的总体性状问题,它们总是要假定经验对象与自己相适合。然而,撇开它们对世界性状的假定是否合理、有何根据不谈,仅就它们是否真正做到了使经验对象与自己相适合来说,我们就更容易发现二律背反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而不必纠缠到一些无谓的讨论中去。这就要对四个二律背反最终所假定的结果、即现象世界与先验理念像适合采取一种“怀疑的方式”来加以检查,这样就可以发现,宇宙论的理念无论如何都不能适合于任何具有经验对象的知性概念。对于知性概念来说,“世界整体”的一切规定不是太大(因而是知性不能达到其经验综合的),就是太小(因而是知性在不断综合中总能突破的)。例如,说世界在时空中无限,这个世界对知性概念就太大,若说有限,则又太小;如世界无限可分,对经验的划分来说就太大,若某种程度上不可分(是单纯的),则又太小;如世界上只有因果自然律,则“充足理由”对知性的能力来说就太大,若有自由因,这对知性的综合作用又太小,即知性仍要去追溯自由后面的原因;如世界有一绝对必然的存在者,则它对知性的经验性概念总是太大,若只有偶然之物,则又不能满足知性的要求,因而太小。以上四种表述都是以知性的经验性概念为标准去衡量理念的大小,而不是反过来用理念去判定经验概念的大小,因为可能的经验是唯一能提供经验实在性的东西,它“是一个准尺,必须根据它去判断理念仅仅是理念和思维之物,还是在世界中有其对象”。所以我们只能谈论理念是否“符合于(angemessen)”经验,而不能谈论经验是否“符合于”理念
。换言之,正如我们只能说衣服对某人太长(或太短),而不能说某人对衣服来说太短(或太长),我们也不能说知性的经验概念对理念来说太大或太小,而只能说理念对知性的可能经验概念来说太大或太小。

上述怀疑的表率对于揭示先验理念所包含的真正矛盾具有极大的用处,它使争论的双方冷静下来,对自己所由以出发的根据进行反思,而从热衷于在外部世界中通过数学的、自然科学的各种证据来为自己的主张贴金,转向了到自己的出发点即理性本身中去探讨困难的根源这个正确的方向。

四、先验的观念论作为解决宇宙论之辩证论的关键
康德在此再次重申了他在先验感性论中已提出的“先验的观念论”原则,并当作解决二律背反问题的钥匙和关键。而且,如果前所所述,先验的观念论和经验的实在论并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同一个观点的两面,其要点在于:凡是实在的东西,都只是在我们的可能经验中、即在时空直观形式中可以实际出现的东西,而绝不是在我们的思想之外有独立的实存,因而在经验意义上具有实在性的,在先验意义上正好具有观念性。经验对象的实在性(包括可能经验的进展的实在性)只是现象的实在性,它们连同其时空直观形式都只是我们的表象,而非物自体。二律背反的冲突正是由于双方都把现象混同于物自体,因而采取了先验的实在论(相应的也采取了经验的观念论)的结果。当然,先验的观念论并不否认物自体的独立存在,而且还把它视为实在的经验现象后面的知性的原因,因而称之为先验的对象,以便把我们可能知觉的全部范围和联结都归之于它,但它本身并未在时空中、亦即并未现实地被给予。像这样把先验对象(作为物自体)和经验对象(作为现象)区分开来并在一定意义上联系起来,我们就既可以避免像正题那样将先验观念(理念)当作实在的对象而陷入独断论,同时又可以避免像反题那样执着于现有经验,而放弃在先验理念的指引下不断作可能经验的回溯,甚至干脆否认先验对象在任何意义上存在的可能性,从而导致怀疑论或经验的观念论。所以,只有指出二律背反的根源在于要么将物自体和现象混淆起来,要么完全否认物自体的存在、否认先验对象的作用,这才能找出使正题和反题得到公正的批判或补救的关键,从而使矛盾得到解决。

五、理性与自身的宇宙论冲突之批判的裁决
在找到了问题的关键之后,康德来着手处理二律背反的冲突了。他指出,全部二律背反都是依据这样一个假言推论:一旦有条件者被给予了,则其一切条件的整个系列也就被给予(大前提);既然感官对象作为有条件者已被给予(小前提),那么它的一切条件的整个系列也必被给予(结论),这个推论的大前提看起来是如此的毋庸置疑,它实际上表达了充足理由原则,这一原则作为理性的一条逻辑公设,实质上是一个分析命题:“有条件者”这一概念已经把它与一种条件相关的意思包括在内了,而条件作为有条件者又有其条件,因而也就把与全部条件的系列相关的意思包括在内了。然而,这样一个分析命题所表示的,只是我们可以对有条件者的条件系列进行了最大可能的追溯,并且这是我们在对有条件者进行规定时应承担的任务;但却不意味着这个条件系列已经实际上被给出来了,乃至于其最高条件即绝对无条件者也实际上被给出来了;除非我们所谈的有条件者及其条件系列是就物自体而言,而不是就可能经验的对象(现象)而言,但那时我们所说的有条件者与其条件的综合就是运用纯知性范畴所作的“先验的综合”,其具体情况对于我们的经验知识或可能的认识来说永远是一个先验的x。换言之,在我们的经验中,并没有因有条件的感官对象被给出,其一切条件也都现实地被给出,充足理由律在这里只是给经验性的回溯的综合提出了一项必须执行的命令而已。所以小前提和大前提并不相互适合。因此在这里,正如在纯粹理性的“谬误推理”中那样,也出现了逻辑推理上的偷换概念,即大前提中的“有条件者”是一个先验对象,小前提中的“有条件者”则是一个经验对象。前者是抽掉了时空条件的一个逻辑假定,它自然可以从概念中分析出一个条件系列总体;后者则要在现实的时空条件中一个跟一个地去经验这些条件,其综合是永远无法完成的。

然而,纯粹理性的二律背反虽然是由混淆先验对象和经验对象这种形式逻辑的谬误引起的,在这一点上它与纯粹理性的谬误推理又有共同之处:但不同的是,谬误推理一旦从形式逻辑上澄清了概念的混淆,问题也就完全解决了,因为其错误只在于将实存的内容混入了逻辑的形式条件的理解中,只要将这内容清除出去,即可保持逻辑概念(先验自我)的纯粹性。换言之,揭穿形式的谬误并没有取消二律背反所提出的问题,仅仅指出大、小前提不合并不足以消除双方结论所表达的冲突,双方主张的实际内容如世界究竟有限还是无限等等,即使根据不足,也不会因此而失去意义或得到解决。因此从逻辑形式上指出双方都偷换了概念,这还只是对问题的初步解决,康德称之为“批判的裁决”(kritische  Entscheidung),而不是“完全的解决”(schlechthin  aufl?sen)。但这已经给完全解决这一争执指出了一条唯一可行的道路。

这条道路,康德认为古代爱利亚的芝诺早已暗示出来了。芝诺用似是而非的论证证明一个命题为真,但立刻便用同样强有力的论证把它推翻。我们在这里以芝诺的命题为例,说明辩证矛盾的性质。芝诺说:
上帝(即宇宙之意,下同)既不是有限,也不是无限。
上帝既不动,也不静。
上帝既不类似他物,也非不类似他物。
上述第一个命题,即是宇宙理念的第一个矛盾的命题,容下再述。现在我们先来讨论第二及第三个命题:

第二个命题的正面命题是:“宇宙既是动的,又是静的。”这便是一个辩证的矛盾命题,因为双方同根据一个错误的前提:宇宙存在于一个场所中。因为任何运动必须先行假定场所(Ort),无场所则无运动可言。但一切场所均存在于宇宙之中,而宇宙则不存在于任何场所中,故就宇宙自身而言,无所谓动,也无所谓静;说宇宙是动的或静的,都是错误的。故芝诺说:宇宙既不动,也不静,是对的。

第三个命题的正面命题是:“宇宙既类似他物,又不类似他物。”这也是辩证矛盾的命题,矛盾的双方同根据一个错误的前提;在宇宙之外尚有其他事物。然而实际上,一切事物都包括在宇宙之中,除宇宙外,再无其他事物;无其他事物,则无比较可言;无比较,则无所谓类似,也无所谓不类似;说宇宙类似他物是错的,说宇宙不类似他物也是错的。故芝诺说:宇宙既不类似他物,也非不类似他物,是正确的。

辩证矛盾的命题,由于双方皆伪,必然地会逼出一个第三道命题,作为矛盾双方的解决:例如,上述第二个辩证矛盾命题,即“宇宙既是动的又是静的”,必然地会逼出一个“宇宙不存在于任何场所中”或“一切场所均存在于宇宙中”的命题。上述第三个辩证的命题,即“宇宙既类似他物,又不类似他物”,必然会逼出一个“一切事物都包含在宇宙之中”或“宇宙之外无其他事物”的第三道命题。

人们通常指责他这种双方都不承认的辩证论,因为矛盾命题是不可能双方同假的;康德却为之辩护,认为这正是问题的正确表达方式,因为芝诺同时否定的并非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那在逻辑上将是荒谬的),而是两个对立命题(这是完全可能的)。康德举例说明了对立命题和矛盾命题的区别:前者如说“每个物体要么气味好,要么气味不好”;但只要有些物体根本没有气味,对立双方就可能都是假的。因此真正“非此即彼”的冲突是矛盾命题:“每个物体要么有好气味,要么没有好气味。”“没有好气味”也包括了根本没有气味。只有矛盾命题才是逻辑上无条件地相互冲突的;对立命题要成为相互冲突的矛盾,总是必须预先假定对立双方已存在共同的条件(如有气味)。同理,“世界或者是无限的,或者不是无限的”是矛盾命题,其冲突是“分析性”的,双方必有且仅有一方为真,但任何一方都并没有肯定“世界是有限的”(否定无限并不等于肯定有限);反之,“世界或者是无限的,或者是有限的”是对立命题,它们只有预先假定了一个共同的基础,即世界作为物自体而被给予出来,才有可能相互矛盾并产生争执,否则它们有可能都是假的,其对立则只是“辩证的”(而非真正矛盾的),而芝诺对这样的对立双方都同时加以否定就并不违背逻辑了。所以,一旦我否定双方的共同假定,不承认我们所谈的是作为物自体的世界,我们就只能说,世界既不是自在的无限整体,也不是自在的有限整体,更不能从彼方的假推出此方的真(归谬法),世界只能在现象系列的经验性回溯中(而非作为物自体)存在,不能作为一个无条件整体而存在。

所以,只要我们指出二律背反不是真正的矛盾命题,而只是对立的辩证命题,它们之所以看起来互相矛盾,只是由于把绝对整体这个只适用于作为诸物自体的一种条件的理念应用于诸现象,也就是把作为现象的世界当作物自体的世界这样一种辩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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