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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邓晓芒讲黑格尔-第3章

小说: 邓晓芒讲黑格尔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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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它也是经历了地质变化,最终归结到上帝的创造性,但在逻辑学最开初的阶段,在《小逻辑》里只有这样一个命题:“存在,纯存在”,没有任何进一步的规定,这是存在论的一个起点。

它不是一个完整的陈述,只是一个概念,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一个命令。它不符合语法,这恰好说明它不在语法中,而处在语法的开端上,是发起一个句子的第一个概念。这样一种能动性的含义渗透在他整个逻辑学中,你把黑格尔逻辑学中的一个个单独的概念抽出来,你可以说它是僵死的,形而上学的,抽象的。但是如果你要真正理解它,必须把这层意思讲清楚,那它就不是僵死的,甚至也不是抽象的,所有的概念都体现出“存在”这个最初的概念,这样的能动性。后面的所有范畴都是从“存在”这个概念发展出来的,都是这个范畴的变形和自我深入。它是真正的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作为存在的存在”,它概括一切。这被后人认为已经有存在主义的萌芽了。 当然,这个“存在”还只是一个空洞的决心,还没有任何规定,所以它只有一个无,一个非存在,它里面没有任何内容,其内容就是无,什么也没有。所以,从有就过渡到了无,从存在过渡到非存在。这个无不是外加的,就是这个存在作为决心的内部含义,当你决心去“是”的时候你还什么也不是。这里,存在论的第二个范畴已经出来了,即“无”,它是“有”起来的,是“有”所带来的,后来萨特在其《存在与虚无》里面写道:“‘无’是由‘有’带出来的,没有‘有’就没有‘无’”。

因为有一个“有”你才意识到有一个“无”。你意识到你什么都不是的时候是因为你想“是起来”。“无”是由“有”带出来的,寄托在“有”上面的,所以它只能是第二个范畴,而不能是第一个范畴。而中国哲学(老庄哲学)就是从“无”开始的,印度哲学(佛教)也是从“无”开始的,东方哲学是从“无”开始的,但希腊哲学都是从“有”开始的。所以黑格尔在写到第二个范畴时只能从东方找例子。第一个范畴要找例子有很多,像赫拉克希特,巴门尼德,亚里士多德等等。而东方哲学因为以“无”开端,所以永远也“有”不起来了,一切都处在变动之中,定不下来。《易经》即不断地变易,万物变化中的不变就是“无”,什么东西都不想有起来,高人就是不想成为任何人的人。“无”的哲学永远“有”不起来。黑格尔的“有”带来了“无”,就过渡到“无”,而它的立场还是“有”的哲学。中国也讲“有”的哲学,但不是最高层次的,在中国,最高层次的哲学就是“无”的哲学。在西方最高层次的哲学是“有”,而这个“有”带来“无”,进入到了“无”,“有”变成了它的对立面,则“无”是有一个“无”,它不能离开其对立面。 然而“有”,它本身一定要变“无”,“无”是“有”的,“有”也是“无”的,反思“有和无”的交替,就产生了第三个范畴:“变”。这个“变”构成了黑格尔的第一个三段式:有、无和变易或存在、非存在和变易。第三个范畴把前两个已经包含在自身了,既有“有”也有“无”,从有到无是消灭,从无到有是产生。“变”即产生和消灭。而这个“变”是一个具体的概念,不再抽象,不再无内容,而有其进一步的规定,有了自己的所指和定在。“定在”在海德格尔那里叫“此在”,在黑格尔这里意指“确定的存在”,即我们可以确定变化的东西处在变化过程中的哪个阶段。在这里,“定在”这个概念出来了。而变易是一个具体概念,它有了质,可以有定性的分析。 在这里,“质”的概念又出来了。这也是一个范畴,我们要给任何东西定性,就必须在这个变的过程中确定其前后关系,它同其他东西相区别,也相联系,这时,“定在”就变为了“某物”,一个定在的某物与“他物”不同,它由其前后的他物来规定,某物与他物处在这样一种互相规定中,这就是质,一个事物的性质。而在这种相互规定中,性永远也定不下来,就会导致无穷追诉,这被黑格尔称为一种“坏的无限性”。这种无限性只会使人感到厌烦,没有新的东西,永远不定。但我们可以发现有一点是确定的,即任何某物都是一个无限可被规定者。不管他物的链条延伸得多么远,多么无限,某物都可以被他物规定,某物作为一个可被规定者,他是一个“一”,一个“自为的一”,它自己是它自己,而其他的“定在”对它而言都成为了“多”,两者是“一”和“多”的关系。这里就引进了“量”的范畴,质和量、定性与定量在这里被关联起来。量的积累到一定程度就成了质的飞跃,即量变到质变,在这背后是“理性的狡计”。

表面看两者没有什么关系,但是,通过“度”将两者联系起来,这即是“质、量和度”的三段式。自然科学探讨的就是量与质之间的度,度就是自然界的规律,把握到了度就把握到了事物的规律,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 在度与无度的关系中找到事物的规律,就从“存在论”进入到了“本质论”。这里讲述的内容是一个粗线条:首先是一个能动性的思想,万物都有一种能动的逻辑关系,黑格尔的“存在论”与以往的“本体论”有继承关系,但又有不同。以往的“本体论”主要探讨那个东西怎么样,用海德格尔的话说,以往的存在论主要是探讨存在者,而黑格尔主要是探讨存在,“在起来”的行动,其实海德格尔有些东西用不着批判黑格尔,他就是从黑格尔来的。我经常用海德格尔的眼光读黑格尔的逻辑学,我发现有很多东西是可以说得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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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逻辑学》的第二部分:本质论
 
    刚才我们从存在论过渡到本质论。
   
    在这里,我们可以把存在论的特点总结一下。存在论的概念之间没有明显的牵扯,例如“有”和“无”之间表面上没有关系,想到“量”的概念时你不用想到“质”的概念,可以脱离它的对立面单独理解;但是它们相互之间又有某种辩证的联系,这种辩证关系不在概念本身而体现在概念背后。所以康德在存在论里就提到“理性的狡计”,所谓狡计就是表面上是不相干的,但背后理性在起作用,使他们具有辩证的内在联系。所以辩证法在存在论里,是在背后起作用的:对立面的统一、相互转化、相互联系是在概念的背后活动。存在论里的范畴都是这样一种过渡。而理解本质论里的概念时,必须把与之对立的概念结合一起加以理解。比如“原因”和“结果”,脱离“原因”就无法理解“结果”;离开“实体”就无法理解“偶性”;离开“外”就无法理解“内”,离开“内”也不能理解“外”。在本质论里就不讲“理性的狡计”了,理性就在其中明白地表现出来。就存在论本身来说,它有存在主义的特点。现在所讲的存在主义,在黑格尔那里已经有萌芽了。而在本质论里,它又有本质主义的特点,即现代的本质主义在黑格尔那里也有体现。所以,不能说黑格尔是存在主义还是本质主义,他既有存在主义又有本质主义。在他那里,两者都不是问题,都是他的哲学里的两个环节,都统一在他的第三个环节――概念论那里。
 
    确实,黑格尔在每一个环节里面都有他的倾向,在存在论里面他强调能动性、自发性和不可解释性;在本质论里他又有本质主义倾向,强调找事物背后的根据,要知道存在什么就要知道是它如何存在,就像我们平常讲的,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本质论就是探讨这个所以然的。一个东西摆在面前你承认它就可以,比如自由意志,自由意志就在于不能问其根据,爱一个人说不出原因,那是他的自由意志。但在其他领域就应当追究,比如在物理学领域、化学领域、生物学领域的任何事都可以问一件事为什么会是这样,你可以把原因归结到根据,这个根据就是本质。后现代的反本质主义就是反对这样把一切事物都归结为什么东西。但理性主义的一个特点就是为一切事物找到其所以然的根据。所以海德格尔讲:玫瑰花要开放,它就是要开放,不要问它为什么要开放。从艺术的角度来说,不能说艺术家为什么创造这样或那样的作品,那是没有什么可解释的,是不能用理性或者自然科学的方式为它找到任何规律的。但本质论就是要找到它的根据,要知道它如何存在、何以存在、存在的前提。他认为这个根据不在别的地方就在存在里面,本质就在存在之中。存在的深化就是本质。存在自身向内深入就能够到达本质。自身向内有一个过程,经过这个过程才能到达,所以黑格尔讲本质是过去了的存在。本质就是存在的过去式。听来好像神秘,其实很简单,要看本质就要看存在原来是怎样的。原因――原来的因,原因就是事物的本质。在德语里,本质就是“Wesen”,存在就是“Sein”,“Sein”的过去式就是“Gewesen”。所以,黑格尔有语言学上的根据,也有事实上的根据。了解事物何以存在,就要了解它曾经是怎样存在的,如同了解一个人,就要了解他的经历,了解他的根底。“本质是存在的真理”,即本质是真正的存在。我们通常看到的存在都只是现象。正因为如此,本质不是直接能够把握到的,它是反思到的:反过来想事物过去是什么样子的,追究它的历史。通过反思我们才能得到事物的本质,而反思这个词在拉丁文里就是“反映”(Reflexion)的意思,是从照镜子引出来的。照镜子时,不能以为事物就在镜子里面,它在镜子的反面,要回过来看。镜子里你的模样不过是你的模样的反映而已。所以反思有一种颠倒关系,左边是右边,右边是左边。黑格尔把本质论的范畴又称为反思的概念、反映的范畴。本质论里的范畴都是一对一对的,要理解一个概念就必须理解另一个概念,此概念就是彼概念的颠倒形象。结果就是原因的颠倒形象,原因也是结果的颠倒形象。存在论里也有反思,但是这个反思是外在的,是由考察者运用理性加进去的,如果不用理性,那些范畴表现出来就会让人大吃一惊。本质论里的反思是在概念上明明白白就体现出来的,一个概念必然反映出它对立的概念。本质论就有对立统一,因为它的概念都是一对一对的,到第三个概念就是双方都走向湮灭或者归结为一种关系。
 
    在谈本质论时,运用的是辩证法的对立统一,对立的概念是统一的。我们经常讲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核心,但这只是表面的说法,在本质论里讲对立统一是要引向矛盾。对立和矛盾是不同的,对立是外在的两个事物的关系,而矛盾是内在的。不能将两者混淆。矛盾是自己和自己的对立,是一般的对立所不能概括的。我们中国人很难理解矛盾这个概念,通常我们所说的矛盾都是对立。矛盾是对立的极端状态,自相冲突、自我否定。黑的和白的是对立,黑的和不黑的才是矛盾,才符合排中律。逻辑矛盾没有中间立场,不可调和。在辩证逻辑看来这恰好是万物的真正根基,某一事物自己不能和自己相容那就是最后的根据。矛盾后面再没有根据了,矛盾就是无根据,就是荒谬。自由是荒谬的东西,就是没有根据。所有萨特讲,人是被抛入自由的,没有理由。正如真正的爱不需要理由,爱就是爱,是自由,是荒谬的。从黑格尔这里也可以看到萨特荒诞派的萌芽。真正的根据就是无根据,也可以翻译成无底深渊。奥古斯丁早就说到,人心就是无底深渊,找不到根据。
 
    从形式逻辑来看,矛盾就是荒谬的,从辩证逻辑来看,它也是荒谬的,但是两个荒谬的含义是不同的。后者是对立面之所以相互转化、得以统一的根据。对立的每一方都是自我否定的,但它为什么会自我否定?没有为什么。万物都会灭亡,所以才会向对立面转化。对立的统一性是表面的,而矛盾的统一性在事物的内部,在暗中起作用。自相矛盾导致一种自我差异,它转化的根据是它总是要和自己不同,一个东西总是要变成不是自己,这又叫做差异的内在发生。差异这个词用得比较泛滥,不一定对立也不一定矛盾,只要有不同就是差异。但差异是如何发生的?还是由于矛盾,自己要与自己不同。差异的内在发生是不可遏制的,徳里达“延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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