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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伙计-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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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她们出去玩的时候,心里想些什么,请问你怎么知道?”



“确实不知道,”她承认。



“我能让你过得比现在好得多。” 



“我知道你能,可是我要过完全不同于现在的生活,也不同于你的生活。我不要一个掌柜当丈夫。”



“酒买卖跟糟糕的杂货买卖完全两码事。”



“我知道。”



“是不是因为你父亲不喜欢我父亲?”



“不是。”



她听着风吹波涛的呜咽。路易斯说,“我们去买夹肉面包吃吧。”



“好极啦。”她挽住他的胳臂。从他走路直挺挺的样子,她知道他伤了心。



他们沿着公园大道驱车回家的时候,路易斯说,“你想要的东西如果不能全部要到,至少也要一点儿。自尊心不要那么强。”



讲得多妙。“该要什么呢,路易斯?”



他顿了一下。“少要一点儿。”



“我永远不会少要。”



“人总得让步。”



“在理想问题上,我决不让步。”



“那么你会变成怎么样的人呢,象李子干那样的干瘪的老处女?这有什么好处?”



“没有好处。”



“那你以后怎么办?”



“我会等待。我会梦想。总会发生什么的。”



“傻瓜,”他说。



到了杂货店门口,他让她下了车。



“谢谢你的一切。”



“你真叫我要发笑。”路易斯开车走了。



店门关了,楼上漆黑一片。她能想象,父亲经过漫长的一天工作,已经入睡,正在梦见伊弗雷姆。我这样珍惜自己,又是为了什么呢?她问自己。博伯一家的命运有多么不幸?



 


。。。!



伙计07

*=

第二天下了小雪——这个时节下雪,太早啦,艾达抱怨着。而且雪才融,又下了。掌柜一面摸黑穿衣服,一面说,等他开好店门就去铲雪。他欣赏铲雪这桩活。这使他回想起自己几乎是在雪里度过的童年。可是艾达不准他干重活,因为他还在叫头晕。后来,当他试着把牛奶箱从雪里拉进来的时候,他发觉自己毫无办法。又没有弗兰克·阿尔派恩来帮他一把,因为擦窗以后,他影踪全无。



在她丈夫下来后没多久,艾达也下楼来了,穿着厚厚的布大衣,头上缠了羊毛围巾,还用别针扣住,脚上穿双套鞋。她在雪里铲出一条小道,夫妻俩把牛奶拉了进来。直到那时候,莫里斯才发现有一只箱子里少了一瓶一夸脱装的牛奶。



“谁拿的?”艾达嚷道。



“我怎么知道?”



“面包卷你点过没有?”



“没点。”



“我跟你讲过,每次都要当场点清。”



“面包师傅会少给我?我认识他都二十年啦i”



“不管是谁送来的货,都得点一点。我跟你说过上千遍了。”



他把筐里的面包卷倒出来点。少了三个,他才卖了一个给那波兰女人。为了不让艾达生气,他说面包卷一个不少。



第二天早晨,又少了一夸脱牛奶和两个面包卷。他着急了。但是艾达问他少了什么没有,他没把实情告诉她。他常常把不愉快的消息瞒着她,因为她只会把事情弄得更糟。缺牛奶的事,他对送牛奶的提了。送牛奶的人说,“莫里斯,我赌咒,那一箱我是装足的。这一带住的人这么杂,难道这要我负责吗?”



他答应这几天里把牛奶送到门洞里。也许偷牛奶的人不敢走进那儿去。莫里斯考虑要求牛奶公司装个储藏箱。多年前他在街沿上装过一个大木箱,牛奶都放在里面,加上挂锁。但是,自从抬重箱子得了疝气以来,他一直就没再用。因此他决定不装。



第三天,一夸脱牛奶和两只面包卷又给偷走了。掌柜很心烦,他考虑报警察局。在这一带,他不是第一次少掉牛奶和面包卷,这种事情发生过多次——往往是穷人来偷一餐早饭。正因为这个道理,莫里斯宁可不喊警察,而由自己来对付小偷。为了做到这点,他往往很早醒来,在黑暗中候在卧室窗边。随后,那家伙——有时是个女人——光临,自己动手去拿牛奶,莫里斯霍地推起窗子,朝下面喊道,“给我滚开,你这小偷。”小偷——有时竟是个顾客,买得起他偷的牛奶的——一惊之下,扔掉瓶子就逃。通常,他从此就不再来了——失去的主顾上别处去了——而下一次的小偷则另有别人。



因此,这天早晨莫里斯赶在牛奶送来前,四点半起身,穿着长内衣冒寒坐在那里等着。他看看下面,街上黑沉沉,毫无动静。不一会,送牛奶的卡车来了,送奶的人把两箱牛奶拉进门洞,嘴里呼出白气。接着,街上又沉寂了,夜色沉沉,积雪白皑皑。一两个人拖着沉重的脚步走过去。过了一小时,面包师傅维茨希送面包卷来了,此外再也没有别人在店门口停留过。六点钟不到,莫里斯匆匆穿好衣服下楼。一瓶牛奶没了。他点一下面包卷,丢了两只。



他还瞒住艾达。第二天夜晚她醒过来,发现他候在窗边,四下一片漆黑。



她在床上坐了起来,问道,“怎么回事?”



“我睡不着。”



“那也不能冒寒穿了内衣坐在那儿。回床上来。”



他照她讲的做了。后来,牛奶和面包卷还是照丢。



在店堂里,他问波兰女人看到过谁溜进门洞来偷走一夸脱牛奶没有。她那双小眼睛盯着他看,抓起切好的面包,砰地一声关上大门。



莫里斯揣测,小偷就住在这一带。尼克·福索不会干这种事,要是他偷的话,莫里斯会听到他下楼再上楼的。小偷是从外面来的,偷偷沿着墙脚摸到房子边,莫里斯看不见他,因为铺子在檐口下。然后他轻轻打开过道的门,拿了牛奶,还从袋里拿走两只面包卷,紧贴着店面溜走了。



掌柜怀疑迈克·帕帕佐波卢斯,住在卡普店楼上的希腊青年。他十八岁时在教养院里服过刑。一年后,他趁夜深人静,爬下卡普后院里的太平梯,纵身跳上栅栏,然后弄开窗子,钻进杂货铺里。他在里面偷了三条香烟和莫里斯留在现金出纳机里的一卷一毛钱的银币。第二天一早,掌柜还在开门的时候,迈克的母亲,一个瘦削、苍老的女人,把香烟和钱都送回来。她撞见她儿子拿了这两样东西进来,就拉起一只皮鞋狠狠地打他的头。她抓他的脸,逼他供出他干的事。她在还香烟和钱的时候,恳求莫里斯不要叫警察把孩子逮走,他向她保证不会做这种事的。



就在他猜测可能是迈克拿他的牛奶和面包的那天,上午八点才过,莫里斯上楼去,迟疑不决地敲了敲帕帕佐波卢斯太太家的门。



“对不起,要打扰你一下,”他说,接着对她讲了这阵他的牛奶和面包失窃的情况。



“迈克在饭馆里通宵工作,”她说,“早上九点以前是不回家来的。白天整天睡觉。”她眼睛里忍不住冒出怒火。掌柜走了。



这下他大大地发愁了。要不要告诉艾达,让她去找警察?为了那次抢案,警察至少一星期来一次向他问长问短,可又提不出凶手来。尽管如此,也许最好还是去找他们一下,因为偷窃已经继续了一个星期了。谁经得起这样偷?然而他依旧等待着。那天晚上,他打边门离开店堂——通常他从里面关了铺子大门以后,总是用挂锁把边门锁上——轻轻开亮地窖的灯,按照他夜间的习惯朝台阶下面张看的时候,他产生了一个预感:地窖里有人,顿时心情紧张起来。莫里斯打开锁,回到店堂里拿了把斧头,强迫自己鼓起勇气,慢慢地走下木台阶去。地窖里是空的。他在几只积满灰尘的贮藏箱里查看一下,东戳戳、西捣捣,到处搜了搜,根本没有人的痕迹。



早上,他告诉艾达这阵发生的事情。她一面骂他是个大傻瓜,一面打了电话给警察局。来了一个脸色红润、身材粗壮的本辖区的刑警米诺格先生——莫里斯的抢案也是由他负责侦查的。他是个讲话轻声轻气、神情严肃的秃顶的单身汉,一度在这一带住过。他有个儿子叫沃德,在海伦从前念的那个中学里念过书,是个野孩子,老是欺侮女孩子,惹出麻烦来。他一看到他认识的女孩在自家门前或者平台上玩,就会猛扑过去,把她赶进过道。不管女孩子如何拚命挣扎或者苦苦哀求他住手,沃德硬把手伸进她衣服里面去拧她的乳房,拧得她直叫。等到女孩子的母亲奔下楼来,他已经逃出过道,只剩下女孩子抽抽噎噎地哭着。那个刑警听到这种事情,照例痛打儿子一顿,可是没多大用处。后来有一天,大约八年前,沃德偷了公司里的东西,被开除了。他父亲用警棍打得他皮开肉绽,还把他赶出了这一带。此后,沃德就影踪全无,谁也不知他上哪儿去了。大家都替刑警难过,他为人严正,他们知道,他有这样一个儿子,心里会是怎么个滋味。



米诺格先生在后间的桌边坐下来,听艾达诉说。他戴上眼镜,在一本黑色笔记本里记着。刑警说他会派警察在每天早晨牛奶送到以后就来看守铺子,要是再出事,就通知他。



临走前,他说,“莫里斯,假如你碰巧遇到沃德,你会认得他吗?我听说有人在附近看到过他,但是我不知道他的下落。”



“我说不定,”莫里斯说。“也许认得,也许认不出。好多年没见到他了。”



“假如我再碰到他,”刑警说,“我也许会带他来让你认认。”



“干什么?”



“我自己也不知道——就只为了以后可能要你认认。”



事后,艾达说,要是莫里斯一开始就叫警察,他可以少损失几瓶牛奶,他们实在损失不起。



那天晚上,掌柜一时冲动,比平常迟一小时关门。他拉亮地窖里的灯,小心翼翼地走下台阶去,手里紧握一把斧头。快到台阶底,他惊叫了一声,斧头从他手中掉下来。一张消瘦、憔悴的男人的脸惶恐地朝上瞅着他。那是弗兰克·阿尔派恩,脸色苍白,胡子拉碴。他戴着帽子、穿着大衣,刚才坐在靠窗一只箱子上睡着了。灯光把他惊醒了。



莫里斯叫起来,“你在这儿想干什么?”



“没有什么,”弗兰克没精打采地说。“我就是在地窖里睡觉。没干什么坏事。”



“你偷过我的牛奶和面包吗?”



“偷的,”他招认,“因为我肚子饿。”



“你为什么不问我要?”



弗兰克站了起来。“除了我自己,谁也没有责任要照顾我。我找不到任何差事。手上的最后一分钱都花掉了。大衣那么薄,抵挡不了这样冷的倒楣天气,雪和雨渗进我的鞋里,我一直打着哆嗦。再加又没地方睡,这就是我来到这儿的道理。”



“你不再跟你姊姊住在一起了?”



“我根本没有姊姊。那是我对你撒的谎。我孤零零的一个人。”



“那你为什么告诉我有个姊姊?”



“我不希望你认为我是个流浪汉。”



莫里斯默默无言地打量着那个人。“你坐过牢吗?”



“从没有。我向基督起誓。”



“你怎样跑到我的地窖里来的?”



“完全碰巧。一天晚上,我在雪里走着,走着,看见地窖的门,推了一下,发觉你没上锁。从此每天晚上你关门以后一个钟头,我就到这儿来。早上,他们送牛奶和面包卷来,我就偷偷穿过过道,打开门,拿了我当早饭吃的东西。一整天我几乎只有这一点吃的。等你下楼来忙着照顾顾客或者推销员的时候,我把空牛奶瓶揣在大衣里,从过道溜出去,以后把它往空地上一丢,就是这么回事。今晚上,我感冒了,人不太好过,你还在店堂后间,我就冒险进来啦。”



“你怎么能睡在这样又冷又通风的地窖里?”



“更坏的地方我也睡过。” 



“你现在饿吗?”



“我一直饿着。”



“上去吧。”



莫里斯捡起斧头,弗兰克用他那条潮湿的手绢擤了擤鼻子,跟着他走上台阶。



莫里斯开亮店堂里的灯,做了两份肥腻的肝肠三明治,涂上芥末,还到后间热了一罐豆汤。弗兰克穿着大衣坐在桌边,帽子放在脚跟前。他已经饿坏了,拚命大吃起来。当他把汤匙举到嘴边喝汤的时候,手直哆嗦。掌柜只得不朝他看。



那人快吃完这一餐,连同咖啡和纸杯蛋糕。这时艾达穿着浴衣和毡拖鞋下来了。



“出了什么事?”她一见弗兰克·阿尔派恩就吃惊地说。



“他饿了,”莫里斯说。



她一下就猜到。“他偷了牛奶?”



“因为他肚子饿,”莫里斯解释说。“他睡在地窖里。”



“我快要饿死了,”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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