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之舞-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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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不清自己和对象了;我们就说他“丧失意识”了。不过;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意识又必须是对自己和对象的某种本质联系的意识。用黑格尔的话说;意识就是把我和对象区别开来;同时这种区别又是没有区别。为什么没有区别?因为这个“我”已经是作为“对象”的我;而这个“对象”是“我”所意识到的对象;“我”的所有的对象共同组成了“我”的内容;它们才是真正的“我”;而离开这些内容的空洞的“我”则什么也不是。当然;要能够这样说;还是必须先把“我”和“对象”区别开来;然后再揭示出它们的内在辩证关系。在意识中;我时刻意识到这个意识的主体“我”的存在;意识到我的一切意识都是“我”的意识;所以真正的意识对象是对所有的对象加以意识的这个“我”本身;最基本的意识就是对“我”的意识;即自我意识。自我意识是一切对象意识的对象意识。
当我意识到“自”(或“自身”)的时候;这并不像我意识到国家、责任或火柴一样;可以把这个“自”视为与我不同的外在物;而是既不同于我、又等同于我的一个对象。意识到“我”;这是意识到一切对象的前提。而这里就显出自我意识的矛盾来了。什么是自我意识?自我意识就是把自我当对象看的意识;什么是对象意识?对象意识就是把对象当自我看的意识。因此真正的自我意识和真正的对象意识就是一回事。自我只有当它不是我而是对象时才是真正的自我;对象只有当它不是对象而是自我时才是真正的对象。否则;就会像康德所说的;自我就只能是没有任何内容的空洞的“自在之我”;对象则是没有任何性质的抽象的“自在之物”。
然而;康德也是有他的道理的;他的道理就是形式逻辑的不矛盾律。一个坚持形式逻辑的不矛盾律的人是一个认真的人;一个不愿意自欺的人。“自欺”这件事本身是违背形式逻辑的;在逻辑上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人怎么可能自欺?他要么被欺骗;如果他不知道的话;如果他知道;那就谈不上欺骗;是他故意的。但自我意识要把不是对象的自我“当作对象”;把不是自我的对象“当作自我”来看;这不是自欺么?而且这种逻辑上不可能的事确实每天都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发生着。有人用各种办法麻醉自己:幻想、希望、麻将、酒精、性、毒品……。还有人把自己的人格寄生于某个权威;装作自己只是听命于权威的工具。所有这些都是他有意识地、故意地做的;但他却推脱责任;好像那是一种外来不可抗拒的力量在支配着他;好像他根本就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所以我们说这种人“过着自欺欺人的生活”。但很少有人把这种生活方式归因于人的本性;或者人的“劣根性”。
人在骨子里就是一种自欺的动物;他的自我意识本身就是一个自欺结构。他总是要假装相信某些东西;是因为他只有把某个对象“当作自我看”;他才是真正的自我;而当他这样做的时候;他其实知道那个对象并不是他的自我;他其实是有能力拒绝诱惑、反抗权威的。然而;如果他真是这样做;他会感到极大的空虚和无奈;感到一个抽象的孤零零的“自我”失去一切对象的恐慌。这就是弗洛姆和汉娜?阿伦特在那些平庸的纳粹追随者们身上所发现的“逃避自由”现象的人性根源。但自我意识的这种自相矛盾性果真就只是一种人性的劣根性吗?难道基督教所判定的人的有限性“原罪”就是如此深深植根于人的自我意识结构之中吗?从形式逻辑和人们的日常意识的层面来说;的确是这样;人们由此而把这种现象看作不合逻辑的错误和意志薄弱的堕落。然而;自我意识的这种自相矛盾或自欺除了这种负面含义之外;还应该有其正面意义;而这种意义是只有超出形式逻辑和日常知性思维之上才能够看得出来的。
当人们还囿于形式逻辑和日常思维的时候;人们往往不得不在两难之间选择:是做一个空洞的、孤立而虚幻的、清心寡欲却无所作为的“自我”呢;还是选择一个有丰富内容的充实人生;但必须牺牲自我的独立性?而正因为自我的独立性一旦失去了它的内容也就没有意义;所以绝大多数人所选择的只能是后者。他们把生活中最容易走的路一厢情愿地当成自己个人的“选择”;哪怕其实根本没有发生什么选择;他只不过是被“抛入”了他的处境中罢了。
当人们最终发现他当年那么热衷的“事业”到头来不仅一钱不值;而且甚至是人类或人性的一场灾难时;最轻松的解脱之法莫过于说自己“上了某某人的当”。逻辑上他的确没错。但当年他为什么争着上这个“当”;生怕落后一步就会使自己的人生失去意义?在他当年的“选择”后面是否还有一层隐秘的选择?这就不是形式逻辑所能够看出来的了。因为形式逻辑只管一次选择;把它当做一切推理的大前提;而不管选择后面的选择;不管选择有可能的自我否定性和自相矛盾性。所以形式逻辑只是承担了自欺的后果;却把握不了自欺的根源。限于知性思维的人在自身的这种根本矛盾面前只能够怨天尤人;悲叹命运捉弄人;或者皈依宗教;寻求某种更高的精神拯救。只有超越知性而达到辩证理性的人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但这决不是一次性地把握;而是像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所描述的那样;走着一条不断反思、不断怀疑之路。知性也有反思;但知性的反思是一次性的;它反思到自己当初的一次选择就止步不前了。对于知性来说;人能够想得起来的最初的选择就是一切事情的出发点;或者说人生的起点;人的所有行为只要反思到这个起点就行了;对这个起点本身是不反思的。比如说;人们常常把自己的行为归结为自己幼年时代所受的教育。
但一个具有辩证理性的人就能够在人生的某一个阶段对这些天经地义的教条产生怀疑;把他自己从这套他从小就被归并到其中的道理里面剥离出来。他意识到;尽管他长期认同于这套道理;甚至把它视为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但这套东西毕竟是由他人准备好灌输给自己的;他的自我与这个对象毕竟不是一回事;他可以反思它;检查它;怀疑它。
知性只知道“是就是;不是就不是”;辩证的理性却知道;当我“是”一个东西的时候;我就已经不“是”这个东西了;因为它既然由我自己“是”起来;我也就可以不“是”它;而且批判它。但辩证的理性并没有先见之明;它不可能避免犯错误;而只能在犯错误中反思错误、纠正错误。人被抛入到错误甚至荒谬之中;这是任何人都躲不开的;但自我意识强的人决不会安于自己的被抛;或是停留于伤感和叹息;而是奋起割断与对象世界的联系;冲进虚无;为的是站在一个超越当下现实的高度;反思和批判这个现实;改造和重建自己的对象世界。而这种奋起;正是基于自我意识的矛盾结构;如果没有这种矛盾;它是什么就是什么了;不可能超越自己。因此;当自我意识单纯想要逃避自身的矛盾结构;而找到一个一劳永逸的安身立命之所时;它表现出来却是充满矛盾而不自知。自我意识也不可能让青少年一开始就识破人生的骗局;但它确实能够让经历过这场骗局的人尽早醒悟过来;在反思中;在忏悔中;在有所为或有所不为中;重塑自己的对象和自我。人的确脱离不了他的对象世界;他只有在对象中才是他自己;但他也的确可以和对象世界不同;可以不由对象世界塑造自己;而是由自己塑造对象世界;因为他和对象世界的同一不是一次性的既定的格局;而是他在与对象世界的疏离和异化中;由他的主体性为主导;用旧的材料创造出自己新的对象世界来的过程。相反;像康德那样;执着于自我和对象本身的不可知;虽然是想用形式逻辑的标准把自我意识的矛盾隔离开来;不想自欺(不想自以为知道那根本不可能知道的东西);但到头来却反而陷入了真正的自欺(即自以为不知道那早已知道的东西)。这种自欺可以使人心安理得;没有责任(不知者不为罪;只为动机负责不为后果负责)。在这种人那里;虽然也有怀疑;对整个对象世界和自我的怀疑;但怀疑在这里只是一个固定不动的“点”;而不是一条“怀疑之路”。
与此不同的是;走向真理的怀疑之路是由自我意识的内在矛盾性激发起来的;它不是回避矛盾;也不是在矛盾双方之间摇摆;而是把矛盾凝聚为一股探索和突围的力量;去思考新的道路;寻找真正的自我。所以;意识到我是自己;同时又不是自己;而是他物或对象;这对于一个独立的人格来说是痛苦的(虽然对于不独立的人格如阿Q来说反倒可能是一种“幸福”)。独立人格也要追求自我和对象的同一;但不能以牺牲人格的独立性为代价;而这就使这种追求变得没有终点;永在路途中。独立人格只有通过否定那已成为对象的自我;才能更上一层楼;把怀疑之路推进一步;但否定自我的痛苦他必须一人承担;不能怪罪于任何人。
当然;要他能够承担得起否定自我的痛苦;必须有一个目标;即把他的“新我”作为完美的理想来追求;用新的理想取代旧的理想;这样他才可能坚定不移地在他的路途上跨进一步。但朦胧中;他也许会根据以往的经验;暗想这新的理想是否也是一种层次更高的幻想呢?是否我的一切追求;哪怕完全是自己选择的;最终都不能逃出命运的捉弄呢?当这种想法达到一定的强烈和明晰度时;人很容易陷入虚无主义而不能自拔。然而;把人从这种虚无主义中救拔出来的;仍然是自我意识的自欺结构。人类历史上;一切对人类精神生活有实质性贡献的人;都具有某种执着或片面性;即把他所追求的目标视为最终的绝对目标;这样他才能爆发出全部生命力来投身于这一理想的实现。而那种在自己已经看准的目标面前犹豫、退缩、因怕犯错误而裹足不前的人;也注定不能投入全部生命。这种人看起来似乎很谦虚;意识到了人性的有限性;其实很骄傲;因为他想不犯错误;而只有上帝才不犯错误。人所能够犯的一切错误中最根本的错误就是自欺;康德曾把这种自欺称之为人性的“根本恶”。
人自以为能够避免自欺;这本身就是一种自欺。但能够引导人类从错误越来越走向真理的;也正是同一个自欺。我这样说;当然不是认为自欺是一件好事。自欺肯定是人类的无奈;人的有限性使人永远摆脱不了一定程度的自欺;也可以说;这是人的原罪。但人可以用自己的带罪之身投入一项崇高的事业;一件改善目前人性状况的事业;这也是人本质上的原善。在这项事业中人永远不可因自己的原罪就丧失信心;无所作为;而必须以某种“有意识的自欺”来激发自身的生命力;必须不管有没有效果;姑妄言之;姑妄行之;知其不可而为之;为当前现实开辟新的视野、发现从未有人走过的道路。
鲁迅先生信奉“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他的一生就处于这种有意识的自欺中;尽管他不愿意去未来的黄金世界;“不如彷徨于无地”;但仍然为一个“合理地做人”的光明天地而“扛起了黑暗的闸门”;甚至“举起了投枪”!这种自欺的信仰为他提供了奋起的着力点;没有这一着力点;他的全部思想、全部情感;全部倾向性;这个世界带给他的全部生活阅历和教养;就会全都白费了。对于一个已经具备独立人格和清醒自我意识的人来说;一切信仰都带有某种自欺的性质;一般说;很难判断这种性质是好还是不好。但信仰是一定要有的;否则人和动物又有什么区别。理性和信仰的对立并不是本质性的;在黑格尔那里;怀疑是“消极的理性”;而“积极的理性”则含有某种信仰的成份了。只不过经历过消极的理性之后;信仰不再是一个终点;而是怀疑之路上的暂时歇脚之处;是一连串的暂时的目标;只是被行路人当成终点来追求罢了。真正的终极信仰勿宁说只是一个大方向;那是永远也追求不到的;但它把自己启示在这些贯穿起来的暂时目标上。所以;关键问题不在于人应不应该有信仰;而在于对任何信仰都应该抱一种反思的态度;审查的态度;乃至于事后应有一种忏悔的态度。但这种态度并不妨碍我为信仰而赴汤蹈火;不是为了眼前的利益或世俗的功利;而是为了认识自己。
所以;真正能够解决自欺的自相矛盾的不是“返身而诚”(孟子);也不是老谋深算地躲进“环中”(庄子);“难得糊涂”(禅宗)地逃入虚无;而是在行动中对自身人性自欺结构的清醒意识;以及由此生发出来的忏悔精神。忏悔当然是事后的忏悔;于事无补的忏悔;忏悔也不是要“脱胎换骨”、“改恶从善”。忏悔是要为自己的有限性及其恶承担责任。人的有限性和“根本恶”是不可能通过忏悔而摆脱掉的;但是可以通过忏悔而被清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