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之舞-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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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的“神、人、自然相分”的传统则使西方人在独自向上帝悔罪时培养了他们对孤独的理解和需要:人只有从“自然”中分裂、独立和超脱出来,才有希望接近神。他们并不在群众大会上当众痛哭和坦白隐私,以洗刷自身的个别性(“私心杂念”),让自己能被群体接纳,而是在唯一的上帝面前肯定自己的个别性,并期待着最终的得救。宗教改革只不过是使基督教中被掩盖和隐藏了的个体独立意识以纯粹的方式突现出来了而已:个人与上帝的距离被缩短为零,上帝的孤独就是人的孤独,上帝为摆脱孤独而创世的神话只不过向人暗示:人要想摆脱孤独所带来的苦恼和寂寞,只有自己去劳动、勤奋有为、投身于个人的事业,像歌德的浮士德那样,在尽可能多的事物上打上自己的自由意志的印记,去创造一个他个人、他自己的对象世界。但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他永远也摆脱不了孤独本身,他顶多能以自己的行为证明他心目中的上帝对他的恩宠。这就是近现代资本主义精神在基督教(新教)中的心理根源。当然,对孤独的需要也仅仅是人性本质中的一个方面,而并非全部。
人是这样一种存在,他一方面是社会的,只有在社会中和他人结成群体,他才能生存下去,因而他从感情上便不能接受完全的孤独,否则就会感到自己成了一头动物。但另一方面,他即使在社会中,也总有自己需要封闭起来的内心世界,这个世界也许永远也不能与他人的世界相重合,永远有一种偏离他人、与他人保持距离甚至排斥他人的倾向。就他个人的感受来说,只要他不为自作多情所哄骗,他会发现自己永远是偶然的、唯一的、一次性的、不可替代的。如果说移情代表了人身上的社会性需要,那么孤独意识则代表了人的个体性需要。孤独感是每个人都有的一种潜意识或情绪,问题是并非每个人都能真切地体验到它和面对它,特别是,并非每个人都能把孤独当作自己个人内心世界的立足点或避难所。中国人从生到死,很少有人不是生活在固定的家庭、单位、社团群体之中,受着各种群体氛围的滋养和同化,因而一般来说,他们对于孤独的感受和需要体验得较弱。中国人从小就压抑了对孤独的需要,除非是为了休息和睡觉,他很少要求“让我独自呆一会儿”。在人烟稠密的地区,人们每天几乎都可以听到爆竹之声不绝于耳,不是这家结婚,就是那家得子,过年过节所造成的63噪音、垃圾和事故竟成为一大社会公害。中国人为什么这么喜欢放鞭炮?难道真是为了“驱鬼辟邪”吗?其实真正要驱赶和逃避的是孤独,孤独是最大的鬼气和邪气。爆竹声可以打破人家的宁静,从别人那里挤压出一种“同庆同乐”的群体氛围,给自己造成一种受到人们关注的感觉,即“热闹”。中国人在孤独中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非得在相互吵扰、惊吓、揶揄、祝贺和挑衅中,才能爬出寂寞无聊即虚无的可怕的深渊。这种逃避孤独、自我麻醉的需要有时竟至于不惜给别人造成痛苦,或是流于泼皮无赖式的惹是生非,以挨骂为乐事,正如街头巷尾那些玩摔炮、扔死蛇、装醉鬼的无聊后生那样;或是因周围人的冷漠而变态为对一切素不相识的人的刻骨仇恨,于是便有了种种令人发指但却毫无缘故的“为犯罪而犯罪”的罪恶行为。即使是一个性格稳重的正派人,只要有适当的机会,我们也往往会发现他潜意识中隐藏着同样的虐待狂和受虐狂。
60年代初我们曾听人说,饿死了这么多人的偌大一个中国居然像羊群一样没有发生动乱然而,过来没几年,人们便陷入了一场互相厮杀的劫难,除了肉体上各种想得出来的互相折磨之外,人们最开心的必不可少的佐料便是精神上的相折磨、人格上的相互践踏。这除了想由此证明自己的“伟大”和存在之外,别无其他解释。但同样,人们除了折磨别人之外,更多的是折磨自己,摧残自己的身体:故意在暴雨中去“拉练”,举行徒步的“长征”,从事最原始的、毫无效益的“劳动锻炼”。这一切,都是为着一个目的:“改造世界观”,这种改造是绝对没有界限、没有止境的,要改造一辈子、自虐一辈子,直到死。当时那些狂热的青年们,的确有一股自虐的“英雄主义”,他们渴望在一种名正言顺的斗争中以最壮烈的行为无可置疑地成为“伟大”行列中的一员,只是许多人还没来得及分辨清楚哪一派是真正“名正言顺,或整个斗争是否名正言顺,就匆忙地结束了自己短暂的生命,奉献了一个简单的灵魂。于是不少人开始厌倦了国内的斗争,去寻找更大范围的、似乎也具有更靠得住的价值坐标的战场,他们涌向中越边境,要求参加“抗美援越”,有的跑到缅甸,成为缅共游击队员,还有些人盼望与苏联开战,以便有机会表明自己的“忠心”。然而,他们终于发现,历史似乎注定他们只能是平凡的、渺小的一群,轰轰烈烈、伟大和万古流芳早已不属于他们,自虐的自我悲壮感在下一瞬间立即变味,成为荒唐、无聊和滑稽。当人们从热烈的、煞有介事和庸人自扰的群体氛围中退出来,便突然发现自己是那么的孤独和一无所有。这一代人的情结中,永远交织着摆脱群体意识之后的轻松和对孤独的沉重的畏惧,总是情不自64禁地回忆起自己青少年时代的纯真和激昂,为过去时代的音符而击节、而泪如泉涌。人生最大的不幸,在讲现实的中国老百姓看来倒不是无法为一个伟大理想而献身,而是老来孤独。这种不幸还不光是在现实生活中孤苦伶仃,无人照顾,而且更在于“断了香火”,死后无人供奉,化为“孤魂野鬼”,从此永陷孤独。人们常说,中国人重生轻死,重人轻鬼,注重现实生活。其实不如说,中国人留恋、注重的是群体生活。“好死不如赖活”,并非因为活着比死了受的痛苦少,而是因为只有活着,才有与周围人相聚的现实可能。至于对死后究竟会怎样,中国人其实还是看重的,在这一点上,现实主义者和理想主义者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我的一位乡下亲戚三十多岁就已为自己和老婆置下了一对棺材,每日摩挲拂拭,常常还躺进去感受感受。又见报载福建某县两位五十多岁身强力壮的夫妇,已为自己修建了两座水泥新坟,并气派十足地在坟前合影。在中国,人有了钱最先考虑的是两件事,一是筑人世的居(盖房),一是筑死后的居(建坟),两者都是为了“有个归宿”,免得孤苦伶仃。这两件大事,加上嫁娶生养和一切人情往来,已成为当前农业发展的最大障碍。暴发户们有了钱为什么不投入扩大在生产?难道钱多了怎会发臭吗?
节制生育搞了这么多年,为什么中国人还是忍不住要多生多育,难道中国人真是“苦命”、“贱命”,不懂得少生的好处吗?我在妇幼保健院等待我的独生女出世时,曾与一位三十来岁瘦骨嶙峋的农民交谈,他已生下五个女儿,每超生一个罚款两千元,家里已一贫如洗,但还想生一个儿子。在他看来,女儿终归是“人家的人”,只有儿子,才能使他一劳永逸地避免孤独,即接上自己的“香火”。在鲁迅的《祝福》中,曾写祥林嫂向人探问一个终极关怀的问题“一个人死了之后,究竟有没有魂灵的?”那问话的意思,并非像西方人那样关心自己个人灵魂的是否不朽、是否得救,而是想知道这么一回事:“那么,死掉的一家人,都能见面的?”只有弄清死后能否团聚之前,也还不能毅然就死。祥林嫂在人间遇到的是周围人一式的讥笑冷落,忍受着不堪的孤独;她作过种种努力,想回到人间群体中来,但最终被当作“不干净的”非人而拒斥在群体之外了。不过只要她能确知死后可以和她的阿毛在一起,她就会冒着被两个男人在阴间锯成两半的危险去死。但没人能告诉她死后究竟会怎样,这才是她临死时65最大的痛苦和疑惑。尽管中国人在内心如此看重群体,需要合群,但奇怪的是,在日常生活的待人接物方面,中国人却习惯于和别人保持一个比西方人要远得多的距离。儒家礼教森严的等级观念将人群划分为金字塔式的纵向等差结构,上下尊卑距离和男女“授受不亲”一直渗透进各种社会关系和家庭关系之中,当众拥抱和亲吻即使在夫妻和母子之间,也超出中国人的想象力。即在同辈朋友的横向交往中也明显可以看出,中国人传统的打拱作揖是拒斥性的,犹如要划定一个不容挨近的距离范围;西方人的握手、拥抱和亲吻反倒是结合性的,犹如要消灭人与人的一切距离。
在中国人心目中,人与人之间过分挨近,哪怕是同性朋友,也会被认为轻薄、狎昵和不自重。从电影和电视上也可以观察到,在朋友谈心时,两个西方人比两个中国人之间的距离要近得多。有人指出:“中国之礼,似乎定名分之意较多,彼人(指西洋)之礼,似偏重于协情感。”的确如此。但这并不说明,“圣人或圣人之徒论礼,非但不强调人际亲情,恰恰相反,是尽力排斥它们”。毋宁说,这种表面上的矛盾(重情感的中国人恰恰排斥情感而讲礼),正反映了中国人对人与人之间的“情感”的真实理解。在中国人眼里,“情感”是可以用一套名分规定下来的东西,甚至是依赖于名分的东西,“股圣王修义之柄。礼之序,以治人情”。有名分则有人情,无名分则无人情,这就像电影《李双双》中表现的传统爱情模式:“我们是先结婚,后恋爱”。在传奇、武侠小说中,那些从小被人抚养大、对养父怀有深厚感情的人,一旦得知养父就是杀害亲生父亲的人,尽管自己从未见过这生父,亦不知他是否的确该杀,立刻连一个过渡也没有,就可以翻脸无情,恨不得马上“手刃之”,以报“杀父之仇”。中国人理解的人情、情感,并不是两个平等人格在共同的社会交往和生活中通过相互了解、精神沟通而产生的感情,而是自然天定的“亲情”,即可以通过生物种族繁衍的谱系表查阅到的那种家族感情,除此而外就只剩下“感于物而动”的(同样是动物性的)喜怒哀乐之情,而这只不过是家族感情向自然界的扩展(民胞物与)。因此,如果把情感规定为一种人与人之间精神上的交往与共鸣的话,最讲究人情、最善于“移情”式的思考方式的中国人其实很少懂得真正的情感。这并非由于中国人忽视人与人的情感联络,而是由于他们的感情联络超不出亲情联络,或者说,他只有亲情,而无感情。感情是不可能规范化、名分化的,只有亲情才能如此。亲情可以制定出一个亲疏等级系统,66它大可以包括整个“炎黄子孙”,小可以“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甚至连门前雪都不扫,还把自家的垃圾往自家门口扫,然后把门一关了之。当我们从报上读到数千人围观歹徒当街杀人、强奸而无一人出来制止时,我们不必惊讶或故作惊讶。须知中国人承担义务的程度是根据亲疏等级系统中的层次来确定的,仅凭“炎黄子孙”这种相当“外围”的层次,人们犯不着去为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冒生命危险,顶多事后表示一点“义愤”、嘀咕一句“可怜”,就足以维持道德上的自我平衡感了。潜意识中,人们甚至希望天天有这样的“新闻”见报,最好是自己亲眼目睹而又不担风险,以便暂时宣泄一下平时由亲情系统压抑着但总也得不到升华的兽性冲动。当然,即使在守名分的中国人中,真正的感情实际上也还是常常免不了以友谊和爱情的方式在志同道合和情趣相投者中间产生出来。不过,这种感情也只有在合乎中国人心目中自然天定的伦理秩序框架时才被肯定、被宣扬。试想如果“英台抗婚”,若不是最后殉情而死,给“父母之命”留下了面子,而是竟然真的抗命出走,与梁山伯结成伉俪,如西方人常作的那样(私奔),那么这位重感情的少女恐怕就不会流芳百世,至少也要大失光彩了。现代西方人在尼采宣布上帝死了之后,爆发了一种如坠深渊的失落感。如果说,过去人们在孤独中拯救自己的孤独,总算还自以为有路可逃,有个上帝在冥冥中给他们以安慰、许诺他们以归宿的话,那么现在当人真正成了孤儿时,他就彻底孤独且五路可逃了。然而,正是在这一精神危机的内心风暴中,西方人对个人人格的肯定和推崇也达到了极点。易卜生说,真正强大的人是那孤独的人。尼采则号召人们:朋友,逃吧,逃到你的孤独里去吧:我看出你全身为毒蝇所害。逃到强暴的风吹着的地方去吧!逃到你的孤独里去吧!你的生活太接近小物件与可怜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