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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里柯克幽默小品选-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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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在人造矿泉水、辉煌的灯光和靓丽的姑娘们的共同作用下,郁闷和气恼被一扫而光了,帕普金开始感到一身畅快,精神大振。他才不在乎世界上有多少勃朗宁哩,让他们滚蛋吧——至于说那个诗人,他算什么东西?让他见鬼去吧!诗歌是什么玩意儿呢,呃?——不过是些蹩脚的押韵而已。

于是,信不信由你,大约十分钟以后彼得?帕普金又离开了药店,径直朝佩帕莱府奔去。管他有诗人没诗人,最得要领的是,他带去了从文略特店子里买的三大块冰淇淋——每一块都分绿色、粉红和褐色的三层。他刚好在勃朗宁的诗句越来越乏味的时候赶回了游廊。由于喝了人造含澳矿泉水,他此时头脑还怪兴奋的。当他拿出冰淇淋的时候,赞娜喜出望外,马上跑去拿盘子和匙子。帕普金跟过去帮她,他们俩一起把匙子之类拿了出来。他们笑得那么开心,那快乐无比的狂劲儿令人啧啧称奇。要知道,姑娘们才不需要喝什么人造含溴矿泉水哩。她们体内时时刻刻都饱含着这种东西。

至于那个诗人嘛,赞娜告诉帕普金说诗人已结婚,那个歪斜着脑袋的矮胖的小女人就是他妻子,你能想象出这时候帕普金心情如何吗?

他们于是吃了冰淇淋,那个诗人吃得最多——成桶成桶地吃才过瘾哩!大凡诗人们都有这种胃口,他们需要这样吃。吃完之后,诗人背诵了几段他自己的诗,帕普金发现自己错看他了,因为他的诗句确实漂亮极了。是一流的佳作。那天晚上帕普金兴高采烈地回了家,把氯仿忘到了九霄云外,结果他没有自杀。但像所有堕入情网的人一样,他还是为此付出了代价。

我没有必要详尽地介绍帕普金先生后来的几次自杀了。因为它们的动机和方式与前面讲的基本相同。

有时候,他会在半夜里走出卧室,到楼下的银行办公室去拿他那支防范不测用的左轮手枪,准备用它来了结良己的一生。他能看见第二天的报纸以下面的通栏大标题报道此事:

第四辑玛丽波莎银行奇案(2)

年轻有为的银行职员饮弹身亡

脑浆涂地

但用枪射穿脑袋响声太大,怪嘈杂的,帕普金很快发觉只有特种脑袋才受得了那种吵闹。因此他往往会在半夜过后蹑手蹑脚走回去把枪放回原处,同时决定改成投河自尽。然而,每一次走到奥莎威皮河上的特雷斯托桥上,他都发现在那儿投河很不合适——桥太高,水太急太黑,激流太令人毛骨悚然——一句话,根本不是投河自杀的理想场所。

他意识到卧轨自杀要好得多,只需在铁路边等着,待到一列快车开来时往轮子底下一钻,就一了百了啦。然而,尽管帕普金经常抱着这种想法等待列车开来,但是他始终没找到那对适合他的轮子。再说,要区分出到底是一列快车还是一列高速货车也实在是难。

我本来不想多说这些自杀未遂的事儿。我之所以还是要说,是因为其中的一个自杀企图最终使彼得?帕普金成了英雄,从而为他和赞娜?佩帕莱那错综复杂的爱情纠葛彻底解决了问题。此事纯属偶然,它使帕普金卷入一桩最难侦破的银行奇案并成了其中的中心人物。这一案件使不少足智多谋的最优秀的法律人才束手无策,尽管他们在国内属于这一最富于挑战性的行业中的佼佼者。

事情发生在一天夜里,帕普金决定到楼下的银行办公室去拿他那支左轮手枪,看能不能用它把脑浆打出来。正是在这个晚上,消防队员们开了一个舞会,赞娜和城里来的一个陌生人跳起了四次舞——那小子在大学读四年级,天南地北什么都知道。帕普金实在感到忍无可忍。那天晚上马洛里?汤普金斯外出了,帕普金回来时银行大楼里只有他孤孤单单一个人,看守人吉里斯住在大楼后面加建的小屋里。

他坐在自己的房间里埋头沉思了好几个小时。有那么两三次他拿起了一本书——后来他清楚地记得那是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他试图读下去,可是又感到它毫无意义,琐碎极了。然后,出于一时冲动,他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摸着黑走下楼梯,朝银行的办公室走去,准备拿起那支左轮手枪当场把自己干掉,让人们第二天早上发现他的尸体横躺在地板上!

那时候夜已深而又深,空荡荡的银行大楼像死一般寂静。帕普金能听见楼梯在他脚下吱嘎作响。正当他往下走的时候,他觉得他听到了另一种声音,像是开门或关门的声音。不过,听上去不像通常那种清脆的关门声,而是一种低沉发问的声音,好像有人在地下室里关保险箱的铁门似的。帕普金打住脚步,站在原地听了片刻,他的心怦怦直跳。然后他灵机一动,脱掉拖鞋,悄无声息进了一楼的办公室,从他那张出纳桌里取出了那支左轮手枪。他紧握着手枪,凝神屏气地听后楼梯上和地下库房内有什么动静。

我该先解释一下,玛丽波莎汇兑银行的办公室都在一楼,与街面平齐。一楼下面是地下室,地下室分成很多低矮黑暗的小间,地上铺着石板。这些小房间里放着好多不用的办公桌和箱子,箱子里则装着一捆捆的旧账本之类。银行的金库正好在其中某个小间里,值此秋收时节——粮食收割和买卖季节——金库保管着一捆一捆的钞票,少则五十元一扎,大则十万元一捆。除了外面街灯的阴暗反光,金库里没有任何亮光。昏暗的反光斑斑驳驳,滞留在库房内的石地板上。

我想,当彼得?帕普金紧握手枪,站在银行的办公室里严阵以待的时候,他一定把他当初来这里时想达到的伤心目标忘得一干二净了。此时此刻,什么英雄呀、风流韵事呀,他统统忘到脑后去了。他的整个心身都在警戒着——深夜的死寂更是绷紧了他的每一根神经——他全神贯注,提心吊胆留意着他从银行的地下室和后楼梯听到的各种声音。

片刻之间,帕普金明白了形势的严峻,那就像白纸黑字一样清清楚楚,毫不含糊。他忘记了当不当英雄之类,只知道银行的地下室里存有六万元巨款,而他每年拿八百元钱正是为了看守它的。

彼得?帕普金只穿着袜子站在那儿,他竖着耳朵捕捉各种声音。在穿过窗户照进来的昏光之中,他的脸色一片死白。他的心脏像锤子一样在狠狠地敲他的肋骨,但在他那颗猛烈跳荡的心脏里,涌流的是大英帝国的四代忠臣的热血。强盗要想从玛丽波莎银行抢走那六万元的巨款,他必须先跨过银行出纳员彼得?帕普金的尸体。”

帕普金沿着楼梯而下,朝地下室里银行金库所在的那个房间走去,他脚步稳健有力,和他的祖先们当年在阅兵场上的步伐一模一样。要是他知道就好了,正当他走下金库前面的楼梯的时候。另外有一个人正猫在后楼梯边的通道的阴暗处。这个人也手握左轮枪,而且,不管是不是罪犯,他的脸部表情也和帕普金的一样勇敢。当他听见出纳员在楼梯上的脚步声时,他侧过身子,一声不响地在门口的阴暗处等待着。

确实没有必要唠叨所有这些细节,它们唯一有趣之处是可以让我们看到,一个穿着灯芯绒吸烟服、只穿袜子没穿鞋的银行出纳员怎么有时居然也能变成英雄,成为玛丽波莎的姑娘们所梦想的那种非凡人物。

所有那一切一定是发生在夜间三点钟左右。看守员吉里斯后来的证词证明了这一点。第一次听到响声的时候他看了一下表,他注意到是两点半,他知道他的表三天前慢了三刻钟,后来又走快了,一慢一快相抵,想必是三点钟。吉里斯听到银行里有脚步声,便拿起手枪下楼去了地下室,当时的确切时间在后来的法庭盘问调查中颇有价值。

不过不用着急,还是听我慢慢道来。帕普金来到银行的保险柜前,在它前面跪了下来,在黑暗中摸索着被砸的锁。正当他跪着的时候,他听见背后有响动,他跪着转过身去,看见那个窃贼躲在过道的半明半暗处,手里的枪闪着亮光。接下来就是瞬息之间的事儿了。帕普金听到一个声音,是他自己的声音,但听上去是那么陌生、空洞,那声音喊道:“放下枪,否则我开枪了!”正当他举起左轮手枪的时候,他眼前闪过一团眩目的火光,随即彼德?帕普金——玛丽波莎银行的助理出纳员——往前一倾,倒在了地板上,不省人事了。

讲到上面的地方,当然,我应该结束一章甚至一部书的故事了,或者至少该用沙袋敲敲读者的脑袋,迫使他停下来并且想一想。公平一点说,我们应该就此打住,从一数到一百调剂一下,或是起身到街上去散散步,要不就是在脑海里自己描绘一下现场的情景:彼得?帕普金躺在银行的地板上,一动不动的,双臂伸向两边,左轮手枪仍紧紧地抓在手里。但我还是没法打住,忍不住要继续讲下去。

第二天早上七点半的时候,汇兑银行的助理出纳员彼得?帕普金在银行大楼的地下金库被劫匪枪杀的消息传遍了玛丽波莎镇。另外有消息说,银行看守员吉里斯也在楼梯脚被枪杀了,劫匪抢走了五万元现钞,现已逃之夭夭。还有人说,劫匪在人行道上留下了一行血迹,警局方面带着警犬到镇子北边的大沼泽追踪去了。

以上所说——请注意,这一点很重要——只是人们七点半时知道的案情。当然,随着时针的转动,人们了解到的案情越来越多。八点钟的时候,人们得知帕普金没有死。不过肺部受了重伤。到八点半的时候,又得知他不是被打中肺部,但子弹打穿了他胸骨下方的凹进处。

九点正又得知帕普金的心窝安然无恙,但子弹打中了他的右耳并把它整个儿给打飞了。最后得知他的耳朵没有真的被打掉,也就是说,子弹没有一点不剩地刮掉他的耳朵,但擦伤了他的头部,把他给震懵了,假如子弹再往左偏那么一两英寸,那它就打中他的脑髓了。当然,从公众的兴趣来说,这已和被枪杀没什么区别了。

的确,到九点钟的时候,人们在街上已看到帕普金本人。他头上斜扎着一条大大的绷带,在指点着劫匪的去向。再说银行看守员吉里斯,到八点时也弄清楚了,他也没有死。据说他的脑袋被打穿了,至于伤势是否严重纯粹只是猜测。事实上,到十点钟的时候,人们得知劫匪的第二颗子弹只在看守员的头上擦了一下,据目前掌握的情况看,他的脑袋和案发之前没什么区别。在此我得补充一句,原先关于血迹,沼泽和警犬的传闻是不确凿的。那红色的污迹有可能是血迹,但是当那些斑斑点点延伸到奈特利肉铺的地窖时,好像又变成糖浆了。不过对此仍有争议,有人说很可能劫匪非常狡猾,在血迹上倒了糖浆。

另外人们也想起来了,玛丽波莎根本就没有警犬,尽管其他种类的狗应有尽有。

因此,你瞧,到十点钟的时候,整个案件便变成了一桩无法侦破的迷案,而且从此以后将永远是悬案一桩了。

并不是说证据不足。除了帕普金本人的案情陈述,还有吉里斯的陈述,另外还有晚上听见枪声并看见那个劫匪(有人说是一帮劫匪)跑过街道(有人说是走过去的)的所有人的陈述。显而易见,劫匪在销声匿迹之前跑遍了玛丽波莎半数以上的街道。

但帕普金和吉里斯的陈述已足以说明问题。帕普金说他听见银行里有响动,便及时赶到了地下室,刚好发现劫匪蹲伏在过道里,那家伙个头很大,样子很凶,穿着一件厚重的外套。吉里斯的说法与此吻合,他也是在同一时刻听到了声音,只不过他开头把劫匪描绘成了一个又矮又瘦的家伙(不过,即使是在黑暗中,他样子也够凶恶的),穿着一件短夹克,但后来经过仔细回想,吉里斯意识到他开头把罪犯的个头给弄错了,他说罪犯的个头可能比帕普金说的还要大。吉里斯朝歹徒开了枪,帕普金先生恰好也是在同一时间开的枪。

除了上述情况,剩下的全是谜团了,根本没法看清,没法猜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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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辑玛丽波莎银行奇案(3)

十一点的时候,城里的侦探在银行的头头的邀请下来到了镇上。

我真希望在那两个侦探在玛丽波莎东奔西走的时候,你能见见他们的派头——他们仪表堂堂,神情严肃,谁都猜不透他们的心思。看样子他们好像凭本能不动声色就把整个镇子摸透了。他们一声不响地去了史密斯旅馆,好像事先根本没打算上那儿去似的。他们站在吧台旁边。留心听人们的片言只语——你知道侦探们是怎样干活儿的,偶尔他们会允许旁边的一两个人——或许是他们的同党——给他们买一杯喝的,从他们喝的神情你可以看出他们仍然没有停止捕捉各种可能的线索。一旦发现有哪怕是一丁点儿线索,无论是在史密斯旅馆,还是在玛丽波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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