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介亭杂文附集-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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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卫国和经商不同,值得与否,并不是第一着也。cc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六年十月五日《中流》半月刊第一卷第三期。
〔2〕《越风》小品文半月刊,国民党御用文人黄萍荪编辑,一九三五年十月在杭州创刊。
〔3〕《越风》半月刊第十七期(一九三六年七月三十日)所载高越天的原文说:“如《雪庵絮墨》载:‘清之入关,汉族功最重者,武臣当推耿、尚、吴三藩王,文臣则以洪经略承畴为第一。按报功酬庸之旨,上述四人应列庙享,或入祠祭。而吾详考之结果,则太庙东西两庑,以及贤良、功臣、昭忠等祠,皆无此四公大名……而洪大经略……宣付国史馆列入功臣传之事迹,经康、雍两朝之久,骤然被高宗特旨提出荣升为《贰臣传》中第一名。’”《雪庵絮墨》,当时上海《大公报》副刊连载的专栏文章。
〔4〕耿精忠(?—1682)清汉军正黄旗人。康熙间袭爵为靖南王,镇守福建;康熙十三年(1674)起兵响应吴三桂反清,后又降清,被处死。尚可喜(1604—1676),辽东(今辽宁辽阳)人。崇祯间为副总兵,后降清,属汉军镶蓝旗,从清兵入关,封平南王,镇守广州;后因其子之信响应吴三桂反清,他忧急而死。吴三桂(1612—1678),高邮(今属江苏)人。崇祯间为辽东总兵。李自成攻克北京后,他引清兵入关,受封为平西王,镇压川、陕农民军,俘杀南明永历帝,镇守云南,与耿、尚同为清初“三藩”。康熙十二年(1673)清廷下令撤藩,吴三桂起兵反清,康熙十七年在衡州称帝,不久病死。洪承畴(1593—1665),福建南安人。崇祯间任蓟辽总督,抵御清军,兵败降清,后随清军入关,在南京总督军务,镇压江南抗清义军,顺治十年(1653)受任七省经略,镇压各部农民军。清初开国规制,多出其手。〔5〕《贰臣传》十二卷,清高宗(乾隆)敕编,载投降清朝的明朝官员一百二十五人的事迹。洪承畴列入该书卷三之首,尚可喜列入卷二之六。吴三桂和耿精忠分别列入《逆臣传》卷一之首和卷二之六。
〔6〕“鸟尽弓藏,兔死狗烹”语出《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蜚(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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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此存照”(五)
晓角
《社会日报》久不载《艺人腻事》了,上海《大公报》的《本埠增刊》上,却载起《文人腻事》来。“文”“腻”两音差多,事也并不全“腻”,这真叫作“一代不如一代”。但也常有意外的有趣文章,例如九月十五日的《张资平〔2〕在女学生心中》条下,有记的是:“他虽然是一个恋爱小说作家,而他却是一个颇为精明方正的人物。并没有文学家那一种浪漫热情不负责任的习气,他之精明强干,恐怕在作家中找不出第二个来吧。胖胖的身材,矮矮的个子,穿着一身不合身材的西装,衬着他一付团团的黝黑的面孔,一手里经常的夹着一个大皮包,大有洋行大板公司经理的派头,可是,他的大皮包内没有支票账册,只有恋爱小说的原稿与大学里讲义。”
原意大约是要写他的“颇为精明方正的”,但恰恰画出了开乐群书店赚钱时代的张资平老板面孔。最妙的是“一手里经常夹着一个大皮包”,但其中“只有恋爱小说的原稿与大学里讲义”:都是可以赚钱的货色,至于“没有支票账册”,就活画了他用不着记账,和开支票付钱。所以当书店关门时,老板依然“一付团团的黝黑的面孔”,而有些卖稿或抽板税的作者,却成了一付尖尖的晦气色的面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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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六年十一月五日《中流》半月刊第一卷第五期,系以手稿影印。
〔2〕张资平(1893—1959)广东梅县人。曾是早期创造社成员,写过大量的三角恋爱小说,抗日战争时期堕落为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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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此存照”(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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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角
崇祯八年(一六三五)新正,张献忠〔2〕之一股陷安徽之巢县,秀水人沈国元在彼地,被斫不死,改名常,字存仲,作《再生纪异录》。今年春,上虞罗振常重校印行,改名《流寇陷巢记》〔3〕,多此一改,怕是生意经了。其中有这样的文字:“元宵夜,月光澄湛,皎如白日。邑前居民神堂火起,严大尹拜灭之;戒市人勿张灯。时余与友人薛希珍杨子乔同步街头,各有忧色,盖以贼锋甚锐,毫无防备,城不可守也。街谈巷议,无不言贼事,各以‘来了’二字,互相惊怖。及贼至,果齐声呼‘来了来了’:非市谶先兆乎?”
《热风》中有《来了》一则,臆测而已,这却是具象的实写;而贼自己也喊“来了”,则为《热风》作者所没有想到的。此理易明:“贼”即民耳,故逃与追不同,而所喊的话如一:易地则皆然。
又云:
“二十二日,……余……匿金身后,即闻有相携而蹶者,有痛楚而呻者,有襁负而至者,一闻贼来,无地可入,真人生之绝境也。及贼徜徉而前,仅一人提刀斫地示威耳;有猛犬逐之,竟惧而走。……”
非经宋元明三朝的压迫,杀戮和麻醉,不能到这田地。民觉醒于四年前之春,〔4〕而宋元明清之教养亦醒矣。cc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六年十月二十日《中流》半月刊第一卷第四期。
〔2〕张献忠参看本卷第175页注〔15〕。〔3〕《流寇陷巢记》一卷。一九三六年四月上海瞫隐庐印行。卷首罗振常的校记中说,此书“原名沈存仲《再生纪异录》,近乎说部,为易今名,较为显豁。”
〔4〕指一九三二年“一二八”抗击日军的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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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此存照”(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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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角
近来的日报上作兴附“专刊”,有讲医药的,有讲文艺的,有谈跳舞的;还有“大学生专刊”,“中学生专刊”,自然也有“小学生”和“儿童专刊”;只有“幼稚园生专刊”和“婴儿专刊”,我还没有看见过。
九月二十七日,偶然看《申报》,遇到了《儿童专刊》,其中有一篇叫作《救救孩子!》,还有一篇“儿童作品”,教小朋友不要看无用的书籍,如果有工夫,“可以看些有用的儿童刊物,或则看看星期日《申报》出版的《儿童专刊》,那是可以增进我们儿童知识的”。
在手里的就是这《儿童专刊》,立刻去看第一篇。果然,发见了不忍删节的应时的名文:小学生们应有的认识梦苏最近一个月中,四川的成都,广东的北海,湖北的汉口,以及上海公共租界上,连续出了不幸的案件,便是日本侨民及水兵的被人杀害,国交显出分外严重的不安。
小朋友对于这种不幸的案件,作何感想?于我们民族前途的关系是极大的。
国际的交涉,在非常时期,做国民的不可没有抗敌御侮的精神;但国交尚在常态的时期,却绝对不可有伤害外侨的越轨行动。倘若以个人的私忿,而杀害外侨,这比较杀害自国人民,罪加一等。因为被杀害的虽然是绝少数人,但会引起别国的误会,加重本国外交上的困难;甚至发生意外的纠纷,把整个民族复兴运动的步骤乱了。
这种少数人无意识的轨外行动,实是国法的罪人,民族的败类。我们当引为大戒。要知道这种举动,和战士在战争时的杀敌致果,功罪是绝对相反的。
小朋友们!试想我们住在国外的侨民,倘使被别国人非法杀害,虽然我们没有兵舰派去登陆保侨,小题大做:我们政府不会提出严厉的要求,得不到丝毫公道的保障;但总禁不住我们同情的愤慨。
我们希望别国人民敬视我们的华侨,我们也当敬视任何的外侨;使伤害外侨的非法行为以后不再发生。这才是大国民的风度。
这“大国民的风度”非常之好,虽然那“总禁不住”“同情的愤慨”,还嫌过激一点,但就大体而言,是极有益于敦睦邦交的。不过我们站在中国人的立场上,却还“希望”我们对于自己,也有这“大国民的风度”,不要把自国的人民的生命价值,估计得只值外侨的一半,以至于“罪加一等”。主杀奴无罪,奴杀主重办的刑律,自从民国以来(呜呼,二十五年了!)不是早经废止了么?
真的要“救救孩子”。这“于我们民族前途的关系是极大的”!
而这也是关于我们的子孙。大朋友,我们既然生着人头,努力来讲人话罢!
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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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六年十月二十日《中流》半月刊第一卷第四期,改题为《“立此存照”(五)》。
按原来的《“立此存照”(五)》,是关于张资平的那条,因作者看到《申报·儿童增刊》一篇文章,竟主张中国人杀外国人应加倍治罪,不胜愤慨,就写了这条补白寄去。《中流》编者把这一条改为《“立此存照”(五)》,在该刊第四期发表,原来的第五条改为第七条,移在该刊第五期发表,因发表时係用手稿影印,所以号码没有改。收入本书时,编者许广平按写作时间先后将这一条改为第七条。参看作者一九三六年九月二十八日致黎烈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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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夏小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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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A:你们大家来品评一下罢,B竟蛮不讲理的把我的大衫剥去了!
B:因为A还是不穿大衫好看。我剥它掉,是提拔他;要不然,我还不屑剥呢。
A:不过我自己却以为还是穿着好……:现在东北四省失掉了,你漫不管,只嚷你自己的大衫,你这利己主义者,你这猪猡!
太太:他竟毫不知道B先生是合作的好伴侣,这昏蛋!二
用笔和舌,将沦为异族的奴隶之苦告诉大家,自然是不错的,但要十分小心,不可使大家得着这样的结论:“那么,到底还不如我们似的做自己人的奴隶好。”
三
“联合战线”〔2〕之说一出,先前投敌的一批“革命作家”,就以“联合”的先觉者自居,渐渐出现了。纳款,通敌的鬼蜮行为,一到现在,就好像都是“前进”的光明事业。四
这是明亡后的事情。
凡活着的,有些出于心服,多数是被压服的。但活得最舒服横恣的是汉奸;而活得最清高,被人尊敬的,是痛骂汉奸的逸民。后来自己寿终林下,儿子已不妨应试去了,而且各有一个好父亲。至于默默抗战的烈士,却很少能有一个遗孤。
我希望目前的文艺家,并没有古之逸民气。
五
A:B,我们当你是一个可靠的好人,所以几种关于革命的事情,都没有瞒了你。你怎么竟向敌人告密去了?
B:岂有此理!怎么是告密!我说出来,是因为他们问了我呀。
A:你不能推说不知道吗?
B:什么话!我一生没有说过谎,我不是这种靠不住的人!
六
A:阿呀,B先生,三年不见了!你对我一定失望了罢?……
B:没有的事……为什么?
A:我那时对你说过,要到西湖上去做二万行的长诗,直到现在,一个字也没有,哈哈哈!
B:哦,……我可并没有失望。
A:您的“世故”可是进步了,谁都知道您记性好,“责人严”,不会这么随随便便的,您现在也学会了说谎。B:我可并没有说谎。
A:那么,您真的对我没有失望吗?
B:唔,无所谓失不失望,因为我根本没有相信过你。七
庄生以为“在上为乌鸢食,在下为蝼伟食”〔3〕,死后的身体,大可随便处置,因为横竖结果都一样。
我却没有这么旷达。假使我的血肉该喂动物,我情愿喂狮虎鹰隼,却一点也不给癞皮狗们吃。
养肥了狮虎鹰隼,它们在天空,岩角,大漠,丛莽里是伟美的壮观,捕来放在动物园里,打死制成标本,也令人看了神旺,消去鄙吝的心。
但养胖一群癞皮狗,只会乱钻,乱叫,可多么讨厌!八
琪罗〔4〕编辑圣·蒲孚〔5〕的遗稿,名其一部为《我的毒》(ePoion);我从日译本上,看见了这样的一条:“明言着轻蔑什么人,并不是十足的轻蔑。惟沉默是最高的轻蔑。——我在这里说,也是多余的。”
诚然,“无毒不丈夫”,形诸笔墨,却还不过是小毒。最高的轻蔑是无言,而且连眼珠也不转过去。
九
作为缺点较多的人物的模特儿,被写入一部小说里,这人总以为是晦气的。
殊不知这并非大晦气,因为世间实在还有写不进小说里去的人。倘写进去,而又逼真,这小说便被毁坏。
譬如画家,他画蛇,画鳄鱼,画龟,画果子壳,画字纸篓,画垃圾堆,但没有谁画毛毛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