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端的权利-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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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实现这种对个性的残酷镇压,要实现这种对个人所有权的破坏性的剥夺而利于集体,加尔文有他自己的一套方法。那就是著名的宗教“教规”,就是对人类的冲动和欲望强加以迄今没人设计过的、苛刻的控制。从他独裁统治开始,这卓越的组织者就把他的羊群——他的全体教徒,放在一个有刺的条例和禁令的(即所谓的“法令条款”)铁丝网里放牧。同时,他创建了一个特殊的部门,去监督恐怖主义者德行的工作。我们刚才所说的组织名为宗教法庭,它的目的定得十分模棱两可。比方说,监督宗教团体以“使上帝能十分纯洁地受到尊敬”。单从表面上来看,这一道德检查人员的影响仅限制在宗教生活里。但是。由于把尘世同加尔文国家极权主义概念的哲学密切地联结起来,从此,最起码的独立活动就被当局控制了。宗教法庭的巡捕,(“罗马人”)显然是监视每个日内瓦人的私生活的。他们绝对不能放松监视,而且希望他们留意的“不仅是言论,而且是观点和思想”。
从制定对私生活进行如此广泛控制开始,在日内瓦就很难说还存在什么私生活了。加尔文一跃而超越了天主教的宗教法庭。后者总是依靠小报告以及各种来源的告密,后来还派遣了一些心腹和密探。但在日内瓦,根据加尔文的宗教哲学,人性本(并永恒地)向恶而不是向善。因此某人可以先验地被怀疑为一个罪犯,每一个人一定要容忍监督。在加尔文回日内瓦之后,所有屋子的门好象突然敞开了。墙壁好象变成了透明的玻璃。每时每刻,每日每夜,都可能响起叩门声,大批“宗教警察”不容公民抗拒就宣布进行“访问”。不论贫富贵贱,每月一次,都得服从这些职业“道德警察”的盘问。一连几小时(因为“法令条款”宣称这种考查一定要以从容不迫的方式进行),白发苍苍的、受人尊敬的、久经考验的、迄今可靠的人一定要象小学生似地经过考查,诸如他们是否记得祷告词,或者他们为什么不参加加尔文大师的一次布道。经过这样的盘问和教化之后,“访问”仍未结束。卫道的“肃异委员会”的成员们事事都要插手。他们触摸妇女的衣服,看他们的裙于是否太长或太短,衣服是否有多余的饰边或危险的开叉。警察仔细地检查发式,务使它不要做得太高,他们数受害人手指上有几个戒指;翻看柜里有几双鞋子。他们从卧室检查到厨房的餐桌,以查明饭食是否超过规定的一汤或一菜,是否藏有糖果和果浆。接着,虔诚的警察继续检查其余的房间。他窥探书架,巴不得有一本未经宗教法庭出版许可的书。他查看抽屉,希望寻出一张圣者的画像,或者一串念珠。仆人们被查问有关他们主人们的行为,孩子们被盘问有关他们父母亲的所作所为。
当这一加尔文主义独裁者的奴才上街时,他一直竖起耳朵以查看是否有人在唱一支世俗的歌,或者奏乐,或者沉溺在恶魔般邪恶的快乐之中。从此以后在日内瓦,当局一直在追猎任何带有快乐的事,追猎“任何淫荡下流的行为”。如果当场抓住一个自由市民,他在工作之余到酒馆喝一杯酒,借以恢复精力,此人就倒了霉;如果有人堕落地用掷骰子或玩纸牌作乐并被当场抓住的话,他也就倒了霉。追猎日复一日地继续着,那些密探们都疲于奔命,连安息日也得不到休息。他们要一次又一次地进行逐户访问,因为有些懒汉会躺在床上不去聆听加尔文大师的布道教诲。在教堂里,告密者注意动静,随时准备呵斥那些迟到或提早退出“上帝之家”的人。这些官方的卫道士们孜孜不倦地四处奔波。入夜,他们在罗纳河边灌木丛中窥探,看是否有一对罪犯情侣纵情地拥抱;在旅店,他们检查床铺并彻底搜查过客的行李。每封出入城市的信件都得拆开检查。宗教法庭精心组织的戒备远远超出了城墙。在驿车里,在公共划艇里,在横渡湖面去外国市场的船只里,在城外的旅店里,密探到处出没。一个在里昂或巴黎访问的日内瓦市民说了任何不满的话,都会被确凿无误地报告上去,但是,更为不能容忍的情况是,无数非官方的密探以志愿者的身份,同那些合法任用干那项工作的人一起活动。一旦一个国家开始实行恐怖统治时,志愿告密的毒草便会象可厌的种子那样萌发滋长。当原则上允许甚至希望告密时,其他正派人就会被恐惧所驱使,而扮演告密者的角色。单是为了不被怀疑是“站在魔鬼一边而是站在上帝一边”,在加尔文独裁统治下的每一个日内瓦公民都会对他的朋友怀疑蔑视。“热中的恐惧”使他们迫不及待地要走在告密者的前头。几年以后,宗教法庭废止了官方监督,因为所有的公民都已志愿受其控制。无情的告密潮流日涨夜高,推动了精神上宗教法庭的碾轮轻快地转动。
在这样一个制度下谁能有安全感呢?谁能肯定他没有违反某一条圣旨呢?因为加尔文实际上已禁止了每一件能使生命愉快和有益的事。戏院、娱乐、传统节日、任何一种舞蹈或游戏都被禁止。甚至如滑冰那样无害的运动也使加尔文暴跳如雷。他唯一能够容忍的衣服必须十分朴素,几乎是僧侣式的。因此,裁缝们除非有市行政当局的特许,并按规定新样裁剪,将被禁止。未满十五岁的姑娘不得穿丝绸,而超过这年龄,则不得穿丝绒。金银花边、无用的钮扣和褶饰均被禁止,佩戴金饰或其他小件饰物也违反规定。男子不得蓄长发,禁止妇女把一绺绺头发卷起来并用梳子定型。禁止花边;禁止手套;禁止褶边和开叉的裙;禁用轿子和四轮马车;禁止家宴邀请客人超过二十人。在受洗和订婚宴会中,上菜不得超过指定的道数;不得供应糖果和果脯。除当地出产的红酒外不得饮其他的酒。娱乐场合不论四足的兽或有翼的禽一概禁止,糕点也禁止。新婚夫妇在结婚时,或在婚后六个月内不得互赠礼物。当然任何性质的婚外性行为是绝对禁止的,即使已经正式订婚的,也同样不得疏忽。
日内瓦公民不准进入旅店;除非做过祷告,旅店主人不得供应过客食物饮料。大体上,酒菜馆的老板们都得到指示要探查他们的客人,要非常留心每一句可疑的话或每一个可疑的姿势。没有特别许可不得印书。禁止向国外写信。圣像、其他雕塑和音乐部被禁止。至于唱赞美诗,法令条款宣称:“务必”要避免耽于曲调而不注意集中于歌词的精神和意义上,因为“只有活的词才能赞美上帝”。公民们在加尔文来到之前自以为是自由的市民,现在甚至不准为他们的孩子们选择受洗的名字。虽然几百年以来,克劳德和阿马德的名字一直很普遍,但现在被禁止了,因为它们没有在《圣经》上出现过。一个虔诚的日内瓦人必须为他的儿子取名为艾萨克、亚当或诸如此类的名字。禁止用拉丁语作祷告;禁止复活节和圣诞节宴会。凡是能够使一个存在的实体不那么灰色、那么单调的每件事,都被禁止。当然,在言论出版方面的任何思想自由都是禁止的。对加尔文独裁政治进行批评则是罪上加罪,更被禁止。城市的公告宣读人,以鼓为前导,严正警告自由市民“除市行会在场外,莫谈国事”。
禁止,禁止,禁止,何等可憎的腔调啊!在惊疑中,人们会问自己,在这么多的禁止之后,允许留给日内瓦人的还有什么呢?不多了。允许他们去活、去死、去干活、去服从,以及去教堂。这最后的一项,实际上岂止是允许,而且如缺席就要严惩的。如果自由市民不去所属教区听传教讲道的话,就倒了霉。星期日两次,一周三次,还有专为儿童的特别教诲时间。高压统治的重视,甚至在主日也毫不放松。在主日,仍然是一连串的责任、责任、责任,毫不宽容。整整一周,用辛勤劳作换得每日的面包,到了周末这一天,则礼拜上帝。一周为劳动,星期日为教堂。这样撒旦就得不到或保不住立足之地,即使在罪人中也不可能。就这样,自由和生命的快乐就此告终。
在惊疑之余,我们不禁要问:一个几十年来已习惯于瑞士式自由的共和城市,怎么能够容忍象萨冯纳罗拉在佛罗伦萨那样严厉的独裁统治呢?一个基本上是快快乐乐的南方民族,怎么能够忍受如此对生命快乐的扼杀呢?为什么象加尔文那样的禁欲者能够有效地扫除成千上万的快乐呢?加尔文的秘密井非创新。他的手段是古往今来的独裁者都用过的。恐怖!加尔文就是神圣的恐怖。让我们直言不讳他说,由于软弱,暴力就无所顾忌地嘲弄人道,并很快就形成压倒之势。把恐怖统治暴虐地强加于一个制度,就会瓦解个人的意志,使社会生活成为不可能。它象是一种毁灭性的疾病,腐蚀灵魂。很快,暴力就成了秘密活动的核心。由于普遍存在着胆怯,独裁者就能在各处找到帮凶。因为当一个人一旦知道他自己被人怀疑,他就会怀疑起他的邻居来。在恐慌之中,狂热分子的行为往往超出了他们暴君的命令和禁令。
一个有组织的恐怖统治就会创造奇迹。当权威受到挑战时,加尔文毫不犹豫地一再创造奇迹。在这一方面,能胜过他的其他暴君可说是绝无仅有了。没有理由可以认为,他的专制,就象他所有的品质一样,是他理论的合乎逻辑的产物。可以认为,这一神经过敏、幽灵一般却又才智过人的人,对流血是憎恨的。就象他自己所公开承认的那样,他不能忍受残酷的景象。在他统治时期,日内瓦非常频繁地处决和烧死人,他从不参加执刑。在这儿,人们发现了这些热情的理论家最严重的毛病。象这种典型的人,他们(又一次象罗伯斯庇尔)从来没有勇气去目击执刑,更不用说要他们亲自动手了。他们会轻易地下令判处上百或上千人的死刑,只要他们自己内心充满了他们的“理想”、他们的理论以及他们的体系。现在加尔文把严厉地对待“罪犯们”作为他体系的基石,从他的哲学观点来看,他把不懈地实施这一体系看作是上帝所降于他的大任。那就是为什么他无视于自己夭性的激励,不让任何怜悯的苗子露头,有系统地训练自己去残忍。他“磨炼”自己的顽强意志,就好象那是一门精细的工艺一样。
“我严格训练自己,那样我就有可能更好地向世界上的恶行作斗争。”我们不能否认,这铁一般意志的人在自我训练,使自己残酷无情方面获得了非常的成功。他坦率地承认,他宁愿知道有一个无罪的人受到折磨,也不愿让一个罪人逃脱上帝的审判。在无数次的行刑之中,有一次,由于刽子手的笨拙而将执刑延长为一次可憎恶的折磨。加尔文写了一封开脱的信给法里尔:“没有上帝特别的意志,就不可能发生这种使已判处死刑的人被迫忍受这样长时间折磨的事。”加尔文的论点是,如果关心到“上帝的荣誉”,宁严勿宽。除不恤严刑外,没有办法能使人的行为合乎道德。
很容易理解,在这样一个前提之下——耶稣基督是无情的,上帝的荣誉要不断地加以“保护”,必然的后果就是杀人。在一个还没有从中世纪脱胎出来的世界里,那可能的结局又能是什么呢?加尔文统治的头五年期间,在这一人口比较少的城市里,绞死十三人,斩首十人,烧死三十五人,七十六人被赶出家门——更不用说那些及时躲开恐怖手段而逃跑的人了。在“新耶路撒冷”,狱为之满,以至于监狱长通知行政长官,他无法再接纳更多的犯人了。牢房里的非刑(不仅仅是对已经判决的,嫌疑犯也一样)是那样的令人毛骨悚然,犯人们自行肆意毒打比进拷打室更厉害。最后市行政会不得不下令,“为了减少类似的意外事故,犯人应日夜上手铐”。加尔文对这些今人厌恶的事情不置一辞。为了建立这样的“秩序”和“教规”,这个城市得付出可怕的代价。日内瓦过去从来不知道有这许多死刑、刑罚、拉肢酷刑和流放,而现在加尔文以上帝的名义统治该地就这样干了。所以还是巴尔扎克说得对,“加尔文的宗教恐怖统治比法国革命最坏的血洗还要可憎”。加尔文激进的宗教不宽容,在道德上比罗伯斯庇尔的政治不宽容更为残酷。如果他有比日内瓦更大的势力范围的话,他会比那可怕的政治平等倡导者放出更多的鲜血。
尽管如此,加尔文主要不是依靠这些野蛮的判决、处决和折磨来破坏日内瓦人自由的观点。乍一看,当我们读到加尔文著名的“教规”,发现其中论述是何等琐细时,我们会觉得有趣。但如果读者低估约翰·加尔文大师精细的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