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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经典短篇小说集(国外篇)-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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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成功了,“我”失败了。
 
同样的马,从同一个起跑线上出发,是因为足力不同吗?一旦奔跑起来,那匹马落后了,这匹马先进了。有的偏离跑道,越出了范围,有的摔倒在地,真正平安无事跑到前头,获得优胜的是极少数。人生也是这样。
 
在人生的赛马场上,“他”成功了,“我”失败了。
 
他踏着坦荡的路,获取了现今的地位。他家资丰殷富足,他的父母疼爱他。他从小学经初中、高中、大学,又考取了研究生,取得了博士学位。他有了地位,得到了官司职,聚敛了这么多的财富。而财富往往使人赢得通常难以到手的名誉。
 
当他沿着成功的阶梯攀登的时候,我却顺着失败的阶梯下滑。家中的财富在日渐减少,父母不久也相继去世。未到13岁,就只得独立生活。然而,我有一个不配的欲念,我要努力奋斗,自强不息。可是正当我临近毕业的时候,剥蚀我生命的肺病突然袭上身来。一位好心肠的外国人,可怜我的病体,在他回国时,把我带到那个气候和暖、空气清新的国家去了,病状逐渐减轻。我在这位恩人的监督下,准备功课打算报考大学,谁知恩人突然得急症死了。于是我孑然一身,漂泊异乡。我屈身去做佣人挣了钱想寻个求学的地方。这时,病又犯了,只得返回故国。在走投无路欲死未死的当儿,又找到了一条活路。我做了一名翻译,跟着一个外国人,来到海边浴场,而且同20年前的他相遇了。
 
20年前,我俩在小学的大门前分手,20年后再度相逢。他成了一名地位显赫的要人,而我还是一名半死不活的翻译。20年的岁月把他捧上成功的宝座,把我推进失败的深渊。我能心悦诚服吗?
 
成功能把一切都变成金钱。失败者低垂的头颅尽遭蹂躏。胜利者的一举一动都被称为美德。他以未曾忘记故旧而自诩,对我以你相称,谈起往事乐呵呵的,一提到新鲜事,就说一声“对不起”,但是他却显得洋洋自得满脸挂着轻蔑的神色。我能心悦诚服吗?
 
我被邀请参观他的避暑住居。他儿女满堂,夫人出来行礼,长得如花似玉。谁能想到这就是我同他当年争夺的那位少女。我能心悦诚服吗?
 
不幸虽是命中注定,但背负着不幸的包袱却是容易的吗?不实现志愿绝不止息。未成家,未成名,孤影飘零,将半死不活的身子寄于人世,即使是命中注定,也不甘休。然而现在我的前边站着他。我记得过去的他,并且我看到他在嘲笑如今的我。我使自己背上了包袱。怒骂可以忍受,冷笑无法忍受。天在对我冷笑,他在对我冷笑。
 
不是说天是有情的吗?我心中怎能不愤怒呢?
 

 
某月某日,他和我站在绝壁的道路上。
 
他在前,我在后,相距只有两步。他在饶舌,我在沉默。他甩着肥胖的肩膀走着,我拖着枯瘦的身体一步一步喘息、咳嗽。
 
我的眼睛不由自主向绝壁下面张望。断崖十仞,碧潭百尺。只要动一下指头,壁上的“人”就会化做潭底的“鬼”。
 
我掉转头,眼睛依然望着潭下。我终于冷笑了,瞧着他那宽阔的背,一直凝视着,一直冷笑着。
 
突然一阵响动,一声惊叫进入我的耳孔,他的身子已经滑下崖头。为了不使自己坠落下去,他拼命抓住一把茅草。手虽然抓住了茅草,身子却是悬在空中。
 
“你!”
 
就在这一秒之内,他那苍白的脸上,骤然掠过恐怖、失望和哀怨之情。
 
就在这一秒之内,我站在绝壁之上,心中顿时涌起过去和未来复仇的快感、怜悯。各种复杂的情绪在心中搏击着。
 
我俯视着他,伫立不动。
 
“你!”他哀叫着抓住那把茅草。茅草发出沙沙的响声,根眼看要拔掉了。
 
刹那之间,我趴在绝壁的小道上,顾不得病弱的身子,鼓足力气把他拖了上来。
 
我面红耳赤,他脸色苍白。一分钟后,我俩相向站在绝壁之上。
 
他怅然若失地站了片刻,伸出血淋淋的手同我相握。
 
我缩回手来,抚摩一下剧烈跳动的胸口,站起身来,又瞧了瞧颤抖的手。
 
得救的,是他,不是我吗?
 
我再一次凝视着自己的手。
 

 
翌日,我独自站在绝壁的道路上,感谢上天,是它搭救了我。
 
断崖十仞,碧潭百尺。
 
啊,昨天我曾经站在这座断崖之上吗?这难道就不是我一生的断崖吗?


。。



恰佩克:荒岛上的野人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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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悲伤却很温暖的故事,至少我这么认为。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铎姆,鲁日·德·范瑞亚,生活在里斯本,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但在他的内心却渴望着伊比利亚半岛以外的世界。就像所有的冒险家一样,不顾一切似乎是一种本能。于是,他变卖家产,乘坐一艘轮船出海:巴勒莫、君士坦丁堡、埃及……那些众多非凡而又简直不可思议的地方和事物,让铎姆感到似乎已全然忘记了过去的生活。

既然是故事,就会有转折,于是一场海难登场——风暴加触礁。如同诸多类似的二流小说和三流电视剧,我们的主角是唯一生还的人,被几块浮木带到一个遥远而不知名的小岛。

他不是这个小岛上唯一的人类,这个岛上也没有隐居在此的绝世高人,于是,这个故事终于开始有了一点新意。岛上居住着一群野人,有着属于另一个世界的生活习性和语言系统。

最开始,铎姆极度惊恐,但同时,也有一种惊喜:作为一个冒险家,他认为自己此生的遭遇足以匹配这样一个头衔,有一种死而无憾的宽慰。但让他始料未及的是,这群野人非但没有伤害他,还为这位筋疲力尽的不速之客提供食物和水源,并且,一位野人少女开始每天为他准备食物,然后陪在他身边,一言不发。当然,即使她说什么,铎姆也听不懂。无论如何,铎姆都对这位野人少女感激不尽,他开始用他能想到的语言和手势向这位少女表达自己的感恩之情,可少女很明显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但她一直安静地聆听着,一如夜晚古典的大海。于是,铎姆将自己所有的感激、担忧、思虑,如呓语一般告诉这位少女,而少女总会在这样的倾诉中静静睡去,仿佛那是一种古老的安眠曲……

有时候,铎姆凝望着月华下的少女,发现她竟然是如此美丽,健康的肌肤,匀称的骨骼,光洁的面容……再后来,铎姆开始和这位少女生活在一起,但他从心底里瞧不起野人,他拒绝学习他们的语言,融入他们的生活。渐渐地,他的话越来越少,他的记忆越来越凌乱,甚至破碎到无法表述……他发觉自己已经开始遗忘曾经的语言和生活。

就这样不知道又过了多久,一天清晨,岛上突然出现另一群人,铎姆发现这群人穿着自己曾经熟悉的衣服,说着自己曾经的语言,他发疯一样向他们跑过去,想对他们述说他多年的遭遇,可他悲哀地发现,除了像野人似地号叫外,他什么也无法说出口。那群岛外的人突然看见有这样一个野人狂冲向他们,都吓坏了,举起武器准备开枪。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铎姆的舌头仿佛不再打结,终于呐喊出:“先生,可怜可怜我吧!”

那群人很高兴,这样一个遥远的国度发现一位同胞,不仅是亲切,更可以为他们的冒险人生增加一个可读性的故事。他们拿出饼干、罐头等现代文明的食物给铎姆,陪他说话,希望唤起他作为一位文明人的记忆,并承诺带他离开这里。

在日落之前,每个人去岛上寻觅各自希望带回家的纪念品。于是,铎姆回到熟悉的住处,对女人说自己将要离开。他努力地用语言和手势表达着,当然,女人一如既往地倾听着,同时也一如既往地不知所云。看着她仍旧不懂却恬然的表情,铎姆狠下心,逃一般地离开。

当他来到海边时,尚未日落,其他人还没有回来。看着大海柔和而亘古的海浪,铎姆心里始终放不下,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向她解释清楚。于是他又再次跑回去。

正当他踌躇着如何向女人开口时,他正好看到女人如何为他准备食物。只见她小心翼翼地把最好的水果放在一旁留给他,而她自己却吃下那些带有斑斑点点的水果……一切准备就绪后,她便安静地坐在家中等着他的归来。

此时此刻,铎姆觉得自己有责任要像往常一样回家,满足女人一天的劳作和期望……

日落之时,准备离开的人们集合,没有发现铎姆,开始分头寻找他,叫着他的名字。其实当时有两个人离铎姆很近,但铎姆却很怕他们找到他,他像往常一般拥抱着身边的女人,假寐着,静静等待他们的离去。






罗杰·迪恩·基泽:记忆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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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是个卑鄙的老家伙!”走出拉尔先生的房间时,我一字一顿地对他说。

年迈的拉尔先生住进这家疗养院才八个月,却让每一个护理人员过上了地狱般的生活。无论谁靠近他,他都是非打即骂,又掐又踹。他还故意尿湿床铺,以给我们增添麻烦为乐事。拉尔先生可能是个孤寡老人,在他住院的八个月时间里,未曾有一个亲人朋友赶来看望他。

一天,某个妇女社团到疗养院探望病人,为他们唱歌、演节目,还给每位患者献上一枝火红的玫瑰花。送给拉尔先生的玫瑰花就放到他身边的餐桌上,他看了看,一挥手,就把花瓶打飞了,花瓶撞到墙上,碎片四溅。

在场的人都愣住了,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拉尔翻了个身,面朝墙壁躺着,把后背丢给了替他收拾残局的护理人员。我捡起玫瑰,插到一个塑料水杯里,放到他的床头柜上,一句话也没说就离开了房间。

这天的剩余时间,每当轮到我去照顾拉尔先生,我都会从他的玫瑰花上扯下一片花瓣,扔到他床边的垃圾筒里。他双唇紧闭,一声不吭,只是我每次扯下花瓣时他都死死地直视着我的眼睛。下班回家之前,我来到他的房间,扯下花枝上的最后一片花瓣扔进垃圾筒。此刻,水杯里只剩下一段光秃秃的枝条,没有一丝生气。就在我转身离开之际,拉尔先生咕哝了一句:“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就是要让你看看你是怎样折磨我们的,扯下一片花瓣就如同你折磨我们一次。”我回答。

第二天再来上班,同事叫我去清理拉尔先生的房间,原来他在前一天夜里与世长辞了。来到他的床边,我不经意间看到了插在水杯中的玫瑰花,让人吃惊的是,原本光秃秃的枝条上竟然又有了红艳的花朵。我仔细一瞧,原来每一片花瓣都用胶布牢牢地粘在了花枝上。

我收拾起拉尔先生的东西来到走廊,忽然想起拉尔先生前一天对我讲过的话:“我并不想让大家都讨厌我,我只是不想让每个人都忘记我。”

我是在孤儿院里长大的,他的话让我心潮起伏。也许拉尔先生本性并不坏,只是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真正关心他的人,他的乖戾表现,只是想被人们记住,在他去世后不会被立刻忘记。

拉尔先生终于如愿以偿,短时间内不会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只不过他留给大多数人的印象是一个脾气古怪、行为乖张的糟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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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莫泊桑:西蒙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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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点的钟声刚刚敲过,学校的大门就开了,孩子们争先恐后,你推我挤地涌出来。可是,他们不像平日那样很快散开,回家去吃中饭,却在离校门几步远的地方站住,三五成群地低声谈论。
 
原来是这天早上,布朗肖大姐的儿子西蒙第一次到学校里来上课了。
 
他们在家里都听人谈论过布朗肖大姐。虽然在公开的场合大家表示很欢迎她,可是那些做母亲的在私下里却对她抱着一种同情里带点轻蔑的态度;这种态度也影响了孩子,不过他们并不明白究竟为的什么。
 
西蒙呢,他们不认识他,因为他从来不出来,没有跟他们在村里的街道上或者河边上玩过。因此,他们谈不上喜欢他;他们怀着愉快里掺杂着相当惊奇的心情,听完了又互相转告一个十四五岁的大孩子说的这句话:
 
“你们知道吧……西蒙……嘿嘿,他没有爸爸。”
 
瞧他眨着眼睛的那副狡猾神气,仿佛他知道的事情还不止这一点呢。
 
布朗肖大姐的儿子也在校门口出现了。
 
他七八岁,面色有点苍白,身上挺干净,态度羞怯得几乎显得不自然。
 
他正准备回家去,这当儿,一群群还在交头接耳的同学,用孩子们想干坏事时才有的那种狡猾残忍的眼光望着他,慢慢地跟上来,把他围住。他惊奇而又不安地站在他们中间,不明白他们要干什么。那个报告消息的大孩子一看自己的话已经发生作用,就神气十足地问他:
 
“你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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