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小说网 > 玄幻电子书 > 天枢 >

第22章

天枢-第22章

小说: 天枢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瓶酒,父亲特意给他的,商人们运到都克镇的基本都是好酒,最普通的也需要一个银币一瓶,而父亲一般都是论桶买的。

而这一瓶酒却值十五个银币,装在漂亮的铜瓶中,那是阿蒙家最好的酒了。——其实不论在大陆的任何一个地方,这也是上等美酒。阿蒙发现酒瓶的塞子不知何时已经被打开了,薛定谔将酒喝的一滴不剩。带着这只猫,可真够奢侈的!

薛定谔却懒洋洋一点惭愧的样子都没有,它不知道自己刚才一口气喝光了价值十五个银币的美酒吗?阿蒙也没法和一只猫计较,施展神术凭空凝聚了一锅纯净的清水,将老疯子特制的牛肉松放了进去。牛肉在滚水中化开,带着诱人的浓香气息,就似新鲜的牛肉汤,连味道都是调好的。

阿蒙取出一支勺舀出牛肉汤,轻轻吹冷一口口喝下去,真香啊!他这才感觉到走了一天的山路虽然不算很累,但确实是饿了。刚喝了几口,突然看到薛定谔溜溜达达的走了过来,坐在火堆的对面,抬起前爪一指左侧的树丛。

阿蒙随即也感应到那边有动静,但薛定谔显然比他更早发现异常,也许这就是野兽的本能吧,但这只猫怎么看也不像一只“野”兽,可对环境的感应却如此灵敏,连阿蒙都比不上它。

阿蒙一向很镇定,虽然心里有点慌也有点怕,但只是不动声色的轻轻一挥“树枝”。一片细密的雾气旋即升起,凝结成刺骨的冰晶飞入到树丛中,随即就听到什么声音翻滚着压倒了几丛灌木,飞速的逃走了。

阿蒙只看见树丛间有一根长长的尾巴甩了一下,那是一条丛林中的黑腹大蟒,可能这个石缝就是它住的地方,也可能是被牛肉汤以及篝火吸引过来。大蟒最怕寒气,那会使它的身体发僵、动作迟钝,被阿蒙随手祭出的一片刺骨冰晶给吓跑了。

他这根法杖镶嵌了幽蓝水心,所以阿蒙施展神术才这么信手拈来,他自己也被吓了一跳,心有余悸的对薛定谔说道:“谢谢你提醒我!”

场面看上去有点好笑,一只肥猫大模大样的坐在那里,对面一个人一本正经的在和它说话,阿蒙也是沉默太久了,根本就没人可以和他说话。也不知薛定谔听懂没有,又把那只爪子朝前点了点,表情似乎很高傲又有点矜持,指的分明是那锅牛肉汤。

看猫的表情,如果它会说话的话,分明就是在以命令的语气道:“嘿,小子!给我来一碗。”

阿蒙差点让它给逗乐了,感觉也不像刚才那么害怕了,虽然明知道薛定谔是一只神奇的猫,但一只猫做出这个样子也实在太滑稽了。他实在忍不住想笑,朝薛定谔挥了挥手中的勺道:“我只有一把勺子,先等我吃饱了,连锅都给你吧。”

薛定谔尾巴突然竖了起来,在地上拍了一下,似乎很不满的样子,身子一扭居然走了,慢吞吞的走到背包旁趴下,睁着眼睛在喘气,并没有睡觉。

阿蒙的心眼很实在,一锅牛肉汤自己只吃了一半,等剩下的半锅晾的差不多不烫了,端到了薛定谔眼前小声说了一句:“猫咪,你饿了吧,快吃饭!”

结果薛定谔一扭头把眼睛闭上了,连看都不想看的样子。阿蒙见猫不吃而自己也没太吃饱,这半锅牛肉汤可不能浪费了,于是自己都吃了。吃完后法杖一挥,一片透明的水雾扫过,又化为一片浑浊的水雾飞出,锅就干净了。

薛定谔把眼睛睁开瞄了他一下,似是有点意外还有点像嘲笑,假如有别的神术师见阿蒙施展这么精妙的水元素神术,只是为了洗锅,一定会大吃一惊甚至想吐血,这是卑微的仆从们干的活,哪能让一位高贵的神术师用神圣的神术来做?

况且神术的力量也不是这么使用的,在这险峻的环境中居然浪费在这么无聊的事情上!

薛定谔不吃,阿蒙也没办法,他找来干燥的软草在地上铺好,手持精铁枝端坐下来,闭上眼睛开始凝神默想老疯子教他的气元素神术。他刚刚将最简单的空气元素召唤口诀在心中完整的冥想,还没等试一下呢,就听见一声带着愠怒的喵叫。

这是薛定谔的声音,这只三十年不叫的猫今天居然叫了,听声音有些像低吼。正在练习神术的阿蒙被打断了冥想,扭头看了过去,发现薛定谔趴在地上,脑袋搭在两只前爪上扭过头也盯着他。薛定谔的眼神很奇怪,让阿蒙想起了镇长大人站在神殿前注视所有镇民的样子。

薛定谔想干什么啊?刚才分明是想吃东西,可是阿蒙递到眼前它又不吃,等阿蒙把一锅牛肉汤全吃完了,它又不高兴了。反正没别的事,阿蒙就坐在那里琢磨这只猫,突然想起来一段难忘的经历。

他在给玛利亚当仆从的那三天,吃的东西是有生以来最好的,不过呢,都是玛利亚吃完之后说一句:“阿蒙,这些就赏给你吧。”然后阿蒙就把餐桌端下楼到厨房里去吃,反正给玛利亚准备的东西很多,她顶多只能吃完一小半。而且玛利亚还有一个习惯,每餐都有两盘食物一块都不会动,就似故意给阿蒙留的。

想到玛利亚,阿蒙又看了看薛定谔,心中暗道:玛利亚好像是故意留下两盘完整的食物给我,知道我会吃她的剩饭,但假如情况倒过来,她当然不可能吃我的剩饭,也不可能与我一起吃东西,难道这只猫自认为身份很尊贵吗?

想了半天,阿蒙终于叹了一口气,决定还是不和这只猫计较,老疯子说它可能是带自己找到贝尔下落的唯一向导。而且在这漫长的孤单旅途中,薛定谔也是他唯一的伴侣,先试试看这只猫是不是这个意思吧。

阿蒙很聪明,他猜对了!

他又专门煮了一锅香喷喷的牛肉汤,端到薛定谔的眼前放好,然后坐下开始凝神冥想,展开“神灵赐予的力量”与周围弥漫的空气相沟通,尝试着召唤与控制气元素,第一步他需要一阵风。

他的法杖里镶嵌了幽蓝水心和风之魅舞另外还有两枚标准神石,用起来非常得心应手,很快就召唤出一阵风在身前打着旋升起,然后他又控制这阵微风将篝火的火苗吹成种种形状,当成一种好玩的游戏。

玩了半天,他又想起气元素神术的下一道步骤,法杖一挥,在空气中凝结出一道透明的风刃,在火堆的灰烬上划出一条浅浅的痕迹。这时他觉得有些累了,于是决定休息,在篝火上添了足够的木柴。再回头看时,薛定谔已经把那一锅牛肉汤吃完了,钻回皮囊正在呼呼大睡,就露出半个脑袋。

这只肥猫怎这么能吃能喝啊!

第021章 一山更比一山高

阿蒙穿行深山丛林已经三天了,这三天来每次休息他都在按老疯子的交待练习气元素神术。有了学习水元素神术的经验又有了那根法杖相助,低阶气元素神术阿蒙掌握的很快。然后他在练习时就不使用法杖取巧了,仅凭自己的神力去施展当然困难了许多。

薛定谔从不自己走,阿蒙赶路时它就在皮囊里呼呼大睡,每天只在傍晚时分吃一顿饭,但必须是阿蒙专门给它做的。阿蒙摸准了猫脾气,每次干脆先让它吃,然后自己再吃,薛定谔似乎很满意的样子。

越往深山里走,空气变得越来越潮湿,虽然一路上的变化非常微弱,但是精通各种低阶水元素神术与正在习练气元素神术的阿蒙还是敏锐的察觉到了。

需要介绍一下都克镇一带的地形,它的北边是亚述高原,雄浑险恶非常荒凉,东边也是险峻的高山但植被很茂密,西南两面是相对低矮的平原。从西南方向海洋上吹来的风直接穿过平原,降水很少,所以镇子南边形成了干燥的叙亚沙漠。海风在东北方向遇到山脉阻挡形成对流,降雨很多,也孕育了幼底河。

山中地势险恶不适合人们聚居,而黑火丛林里与叙亚沙漠也不适合建立市镇,都克镇恰好在这种地势过渡的边缘地带、东南两面山地的脚下,有涧流可供饮用还不至于太干旱,但土地相当贫瘠。

阿蒙往东走,地势越来越高,正是海风吹来在半山受阻形成对流的地带,从小到大很少看到下雨的阿蒙接连遇到了好几场雨。有时候雨如飞丝,密密麻麻随风往人的衣领里钻。有时候雨如瓢泼,四面连视线都不清楚,脚下也异常的湿滑。

冒雨在这种山野里行走是非常危险的,不仅没有路,而且一不小心就可能滑落深崖连尸骨都找不到。照说阿蒙应该停下来等雨停了再说,可是这雨总是时断时续,阿蒙也只得冒雨赶路。而薛定谔一下雨就打喷嚏,不像是感冒,就是不太乐意的样子。

阿蒙不想拿生命冒险,但他有别的办法,每次天空飘起雨丝的时候他就动用法杖。小雨随风打着旋飘散而开,大雨凝成水幕洒落在周围,阿蒙的身上始终很干爽,脚下的路也能看的清。假如别的神术师再看见阿蒙同时使用水元素与气元素神术就是为了在雨中走路,估计又会吐血!

尊贵的神术师犯得着冒雨走的这么辛苦吗?就算一定要在雨中出门,也可以坐着舒服的篷车,假如不能坐车的地方,可以穿上防水的斗篷和靴子,让健壮的奴仆举着大伞随行。神术的力量是会用尽的,需要休养才能恢复,就和普通人的体力也会消耗完一样,而且比普通人从事体力劳动的消耗累得多,尊贵的神术师们没有这么折腾自己的。

假如他们知道阿蒙手里用的是怎样一根法杖时,恐怕不止会吐血,甚至会晕过去。阿蒙借助这根法杖才能在雨中穿行深山、同时施展两种神术,一开始他没把这当做一种练习,仅仅是为了避雨而已,因为老疯子告诉他平时自己练习的时候不要借助特种神石。

水和风都不是他召唤来的,而是天地之间自然的力量在运转。阿蒙偶然想起老疯子告别前说的一番话:“你修炼这两种元素神术时,先不要去追求有多么的高阶,还要注意在自然界的面前,如何对抗、利用与保护自己。假如你能控制一滴水,就要学会如何让这一滴水在江河中不被击散。”

阿蒙仿佛自行体会到神术的另一种练习方式,不是去呼风唤雨,而是如何面对风和雨的力量,用神术顺应它,让自己在其中穿行不被淋湿,也多亏有了那根法杖才能如此练习。

阿蒙拄着沉重的精铁枝,背着一只懒洋洋的肥猫,在阴晴不定(的)深山中独自行走了三天三夜,下雨时还同时施展两种魔法躲避风雨。这对体力、精力、法力都是一种极大地考验和消耗,其强度恐怕超过大陆上任何一种行军。

尽管身上是干爽的,但在湿滑泥泞的山中有时需要攀岩、有时需要挥刀斩出一条道路,对力量、敏捷、耐力的协调要求相当高,这其实也是一种最好的体术锻炼,只是并非战场上的格斗技巧。沿途也遇到了好几次深山中的猛兽,阿蒙这才发现需要害怕的不是他,手挥铁枝轻轻比划几下,那些看似凶猛的野兽全吓跑了。

阿蒙却没有打猎也没有追赶猎物,他记着老疯子的话,向东一连走了三天来到一座高坡上朝四周望去,然后皱起眉头有些踌躇。老疯子要他在三天后登上目光所及最高的山峰,很明显这里有一左一右两座山,昨天他就看见了,估计再走两天环顾四周看见最高处也是这两座山。

但是他看不出哪座山更高,因为角度的关系,仰视只见飘渺的云端笼罩住山顶。右边是一座陡峭的山峰,怪石嶙峋、悬崖壁立感觉似乎更高一点,但阿蒙很难爬上去。右边的山势很宏伟,高处还有连绵的起伏,不仅是一座山而是一片叠嶂高原。

究竟往那边走呢?阿蒙正在犹豫,薛定谔突然伸了个懒腰,从皮兜里跳了出来,迈开小碎步向右边坡下跑去。这只懒猫居然自己走路了,阿蒙赶紧追了过去,一不小心还差点滑了一跤,布满潮湿苔藓几乎无法立足,他一边追一边喊道:“薛定谔,你要去哪?”

猫跑得并不远,到了一片山谷中就站住了,抬起前爪指了指上方,轻轻叫了一声。追来的阿蒙顺着猫指的方向看了过去,居然是一条树丛间的羊肠小道,蜿蜒向着山上。薛定谔显然是想指路,但是山中真的有路,却让阿蒙感到很奇怪。

阿蒙发现了脚印,几天前刚有人从这里走过,宽厚的脚板没有穿鞋,应该是穴居野人,这里可能通向一个较大的穴居野人部落。阿蒙这一路上都尽量避免遭遇穴居野人,而薛定谔竟然让他往这个方向走。

阿蒙也没办法和这只猫商量,他又仔细研究了一下附近的足迹,居然有两行穿鞋的脚印!一行脚印穿的是山中麻草编的鞋,带着稍显粗糙的花纹编的很细密,另一个人穿的竟是皮底带齿的靴子。

这种靴子隔水还能防滑,很适合走这种山路,但一般有身份的人才穿得起。从脚印上看靴子的齿纹已经被磨得很平了,说明这是一双旧靴子。这行脚印看上去是最新的,这个人走过恐怕还不到一天时间。难道这里除了穴居野人,还会有别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